一、“监狱长”的悔悟(论文文献综述)
陈珏[1](2020)在《上海女犯改造70年变迁研究(1949-2019)》文中提出女犯改造与男犯改造的区别不仅在于监管场所的男女隔离,而且在于两者在改造难度、改造方式上有很大不同。建国70年来我国在女犯改造上进行了理论和实务的长期探索,已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出现了不同于男犯改造的理论成果。了解这段历史时期女犯改造的变迁情况,无论对于女犯改造思想理论的整理和研究,还是以史为鉴、指导女犯改造实务工作都是极其宝贵的。但目前尚未发现针对建国70年来女犯改造文献整理分析的系统研究。从历史史料看,与女犯改造相关史料主要有两类:一类为文献史料,一类为口述史料。文献史料以上海保存最为丰富完整、公开透明。上海是一个国际性大都市,在民国时期便建有女子“监狱”、管理上兼具中西特色,新中国成立后吸收和借鉴了其好的经验,在70年的历史中成为中国女犯改造工作的翘楚。上海有属于自己的监狱志,记载了1949年以来的监狱改造全貌,并且在2000年后每年均编写年鉴可供查阅。另外,上海有关政法类的报纸和书刊等文献资料也存有记载女犯改造的史料,这些均可公开查阅。口述史料是建国以来监狱监管实务工作中有关罪犯监管方法、工作体会等方面的口述资料,通过它可以更细致地了解不同时期监狱管理的实际情况。但目前,这类资料极少,仅在报纸或档案中零星出现。但建国以来上海从事女犯监管的退休人员健在的仍有不少,他们对不同时期监狱工作的实际情况最为熟悉,这些潜在资料是研究这段历史的最好补充。因而,及时地对健在的历史见证者进行访谈、固定这些口述史料极为紧迫、也很必要。鉴于以上原因,本文拟通过书面和口述史料的广泛收集、整理、分析,系统研究上海1949~2019年这70年的女犯改造情况。论文将综合采用史料收集法、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个案访谈法、数量研究法、跨学科研究法、经验总结法等多种方法,通过对历史的总结和提炼,以期对女犯的犯罪预防、犯罪改造等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提供一定的启示与参考。全文包括导言和五个章节。导论的第一和第二部分明确了选题的意义,对文章中提到的“女犯”和“女监”概念进行界定,以便后续论述的展开。第三部分对目前学界的研究现状进行分析,包括中外理论界、实务界对女犯改造和女犯改造历史研究成果的梳理和研究内容的提炼,发现在建国后上海女犯改造历史研究领域是一块空白。第一章对建国后上海女犯改造的历史阶段进行划分,分为初创与停滞阶段、恢复与重振阶段、改革与创新阶段。初创阶段的女犯管理没有单独的关押机构,在管理手段上与男犯管理差别不大,比较强硬。经历了文革的停滞阶段后,女犯改造进入恢复与重振阶段,法制体系逐渐完善,工作制度逐渐完备,并建立了专门的女犯监狱,形成分类改造模式。进入21世纪后,开始进入改革和创新阶段,女犯改造开始整合各类资源、加大教育改造的比重,并创新性地研发了全国独有的女犯评估量表,打造具有上海特色的女犯改造品牌。第二章论述了上海女犯改造70年指导思想的变迁,从以惩治为主过渡到以管理安全为主,最终确定到以再社会化为主的思想变化历程。以惩治为主指导下的女犯改造思想,来源于建国初期反革命罪犯数量多,阶级斗争激烈的历史状况,形成了男女无差别对待的女犯改造表现形式。以管理安全为主指导下的女犯改造思想,来源于改革开放后犯罪类型的增多、女犯结构的日益复杂化和向西方学习借鉴的成果。面对严峻的社会形势,对女犯改造的要求就是守住安全底线,但同时也兼顾宽严相济的刑罚执行手段,并尝试对表现较好的女犯以人文关怀的形式实现文化改造。以再社会化为主指导下的女犯改造思想强调通过狱内改造帮助女犯实现回归后顺利开始社会生活的目标。第三章详细论述了70中上海女犯政治改造、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和文化改造的变迁历程。政治改造作为具有统领作用的改造手段,始终贯穿于女犯改造中,并且与国家政治思想工作同步发展和跟进。监管改造是监狱工作的基础,内容丰富和多样,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一些教训,但总体是不断发展前进的。教育改造和文化改造在总体上其内容和形式都呈现出不断丰富的过程。劳动改造则从以生产效能为主演变为以培养劳动技能为主的变迁过程。第四章介绍了与女犯改造相关的法律环境、生活卫生环境、管理环境和改造主体环境的变迁。法律环境方面,针对女犯的减刑假释、通信会见、探家、安置等法律制度均发生了变化。生活卫生环境方面,对女犯人权保障不断增强,在女犯伙食、医疗卫生、生产生活、囚被服和作息时间等方面均有较大进步。管理环境方面,监狱警戒和应急条件明显提升,惩戒和证据保全条件逐步完善,体现了监狱执法不断规范。主体环境方面,其变迁进程表现为监狱民警来源的正规化、工作制度的规范化、培养机制不断优化,科研能力也不断增强。第五章是对前述四章的总结和思考,论述了女犯改造变迁的动力,分析了女犯改造与同时期男犯改造相比较的特点,以及研究70年变迁历史带来的对女性社会地位的反思,对女犯改造和女性犯罪预防工作的启示。
崔嘉欣[2](2019)在《清末民国时期北京监狱研究(1907-1937)》文中提出北京监狱是中国近代第一座隶属中央的新式监狱,于清末筹备创建,设计理念先进、建筑规划合理,代表了清末新式监狱建筑水平的最高水准。尽管清政府在北京监狱筹建过程中具有被动性、滞后性和强烈政治功利性等特点,该监狱在不少设施未完成情况下而草草竣工并在建筑上存在种种问题,但该监狱对推动近代中国监狱转型起到重要作用。北京监狱筹办时期构建的“三科两所”管理体制及人事管理制度,经过北洋政府时期和南京政府时期的发展演变,逐渐趋于合理与完善,在北京监狱乃至中国监狱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北京监狱不同时期监狱官设置、委任与招考、薪俸与奖惩和监狱官群体状况的简要考察,说明制定合理机制选任合格监狱管理人员,并养成其适应近代教育刑的素养,是能否发挥近代监狱教化功能的重要前提。受近代教育刑理念的影响,教化处于近代监狱职能的中心位置。北京监狱作为新式监狱的典型代表,十分重视对罪犯的教育教诲。该监狱在教育教诲的对象、内容、形式、时间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规则并付诸实践,以期达到理想的教化效果,但是,由于教育教诲理念的矛盾,以及外在条件的限制,教育教诲没有产生理想的效果甚至发生异变。监狱罪犯作业是近代教育刑的一项重要制度,有经济与社会双重功能。北京监狱成立初期,监狱作业得到较快发展,经济和社会功能得以初步发挥。自1923年1月至1928年底,两种功能双双衰退。此后至1937年抗战前该监狱作业规模得到扩展,但其功能逐步异变为南京政府榨取罪犯劳动价值的工具。总之,通过对北京监狱建立与发展的纵向考察,对该监狱管理机构与人员、教育教诲、罪犯作业、罪犯状况等专题的横向研究,以及对民国时期各项监狱制度在北京监狱实际运行状况的分析,说明北京监狱对民国时期狱制的转型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也透过北京监狱在近代化转型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揭示出民国时期监狱法律制度与司法实践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麦荣校[3](2019)在《第三种人的悔悟》文中研究表明那晚凄冷的月色把钟楼镀了一层惨白的光。除了钟表上的摆针,都以安睡默许了夜晚的沉寂。等到最后一束强力手电筒的光熄灭之后,他的声音从牢房深处传了出来。声音与月光里摇摇欲坠的恐惧和不安相互撕咬着。他说,你没见识过外面世界的繁华,任凭我讲干口水,也只能为你描个轮廓。要真
薛蓉[4](2017)在《监狱民警图利型职务犯罪探析》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我国监狱民警图利型职务犯罪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典型案例的研究,从监狱警察图利型职务犯罪的现状、特点、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入手,探究此类犯罪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方案,达到警示和惩治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本文依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系统分析,为从制度层面预防和惩治监狱民警图利型职务犯罪提供战略指导,从完善现行法律规范、填补相关法律空白角度,寻求有效预防和减少此类职务犯罪的方法,为在实践中预防、矫正监狱民警职务犯罪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实现法治反腐做出理论准备。
帕蒂古丽[5](2017)在《最后的王》文中研究表明第一章艾则孜第一节王宫生活库恰王宫宽大的会客厅里的长桌上,水晶做的干果碟子里,五颜六色的干果堆金砌银,晶莹剔透的碟子像星星一样,密布在长长的达斯特尔汗(大餐布)上,一只巨大的金盘里大如车轮、金黄如太阳的馕像王者盘踞正中,两边两只银盘里,两种宽细不同的馓子盘得像金丝玉带,芳香四溢的伽师瓜切成月牙形,在达斯特尔汗四周摆成放射状,像盛开的金菊花瓣。四只茶壶雄踞达斯特尔汗四侧,像卫兵把守着
孙秋霞[6](2016)在《论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文中提出减刑作为一种有效的行刑调节手段,它对绝大数犯罪人具有强烈的吸引力,甚至已成为他们在服刑中努力的方向,是他们改造的主要动力和奋斗目标,对改造犯罪人具有积极地作用。但其在适用上没有考验期,不具有事后制约性,更多体现出对犯罪人一段时期内表现的奖励,以至于在实务中,一些犯罪人为了减刑在服刑期间表现积极,假装认真遵守监规,从客观上给人一种态度积极,具有悔罪表现的假象。为了打击具有这种心理的犯罪人,公平合理的适用减刑,我们需要构建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因此,本文主要通过分析设立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并提出具体构想,促使立法机关尽早将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法律化,并使之有效地运用到司法实践中。本文正文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的概述。该部分首先阐述了减刑撤销制度的概念和种类,并简要分析了两种不同种类的减刑撤销制度的区别;其次,具体论述了减刑能否被撤销的争论,进而提出自己的看法。第二部分,建立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的依据。该部分从理论依据与现实需求两个方面来论述构建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急需性。设立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不仅与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减刑制度的激励作用、刑罚目的以及刑罚效益相契合,而且有助于改善我国现行减刑制度的缺陷,同时,也是正确行使刑罚权,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控制犯罪人重新犯罪的有效手段。第三部分,国外减刑撤销制度的立法考察。该部分分析了法国、美国和加拿大的减刑及撤销制度,并从中吸取有益经验,以更好的构建我国的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我们可以借鉴各国经验,从实际出发,力求建立一种符合我国国情,高效服务于司法实践的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第四部分,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的具体构想。对于生效的减刑裁定,无论在服刑期间,还是在刑满释放后,若犯罪人又实施了违规违监等行为,经过法定程序就可以将减刑撤销。但撤销减刑要有时间限制,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对此,我们需要给减刑裁定设立考验期,明确撤销减刑的程序及权利行使机关。只有经过了考验期的“验证”,并经一定的法定程序,犯罪人已经获得的减刑才能被撤销。因此,该部分从制度适用的对象、期间、条件、主体及程序等方面来构设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而且该部分还论述了撤销减刑的例外。第五部分,犯罪人不服减刑撤销的救济途径。减刑的给予和撤销都具有很大的主观性,且裁定作出的具体标准不明确。而且法官作出裁定时,犯罪人并未参与,这就使得撤销减刑的裁定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错误的,难以使当事人满意。基于此原因,笔者试图构设一些救济途径,以有效运用于具体案例,维护犯罪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赵俊[7](2015)在《1990年代以来欧美监狱题材电影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监狱题材电影作为一种特殊的类型已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监狱题材电影的创作进入了一个高峰期。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政治格局相对开始稳定,战争硝烟逐渐散退,欧美国家民众开始把目光转移到国内,加之各国国内频现司法丑闻,使得监狱电影逐渐把背景从二战转向了当下社会,而其类型也从战争片的分支转向了犯罪片的分支,主人公入狱的原因不再是战争被俘而是因为其自身的犯罪行为,叙事重心从描述意识形态浓重的战争故事转向了全方位展现监狱生活。本文对1990年代以后的欧美监狱题材电影进行深入的剖析。论文分为四章,第一章对监狱题材电影所表达的不同主题进行归纳总结,展现出这类题材电影的核心内容。第二章主要从监狱题材电影的叙事角色、叙事空间、叙事情节三个方面入手,详细介绍了监狱题材电影的叙事建构,并且从这些叙事要点中找到共性。第三部分以监狱题材电影的画面语言为切入点,分析这类电影独特的画面构成和镜头运用。第四章将监狱题材电影所涉及的司法、人性、社会等问题进行全面地解读,挖掘电影所要表达的深层意义。
徐达[8](2014)在《中国监狱的近代转型研究(1840-1949)》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晚清政府迫于当时的社会情状,在清末新政的氛围中开始变法修律,对当时的监狱进行了逐步的狱政改良,具体措施如改良狱制、制定《大清监狱律草案》、培养狱政管理人才等,尽管某些措施最终由于清王朝的被推翻而未能实现,但却为后来的北洋政府及南京国民政府所继承,因此在近代中国监狱的转型中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本文选取这个史学界问鼎尚鲜的课题进行研究,也是为了证实这段近代监狱转型的关键链环的客观存在。本文从狱政管理的角度,选取了从清末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狱政管理和相应的改良举措,从历史的视角对此问题进行了剖析,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古今对比,为今天我们现代化和谐监狱的建设服务,用传统的智慧解决现代的问题,“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做到“古为今用”。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阶级社会的国家,从可以考证的史料记载,夏朝的监狱是中国监狱发展史上最早的国家监狱。夏朝的监狱有多种称谓,除“圜土”外,还称为“夏台”或“钧台”。商朝的狱名同夏朝一样称作圜土,此外,古籍文献中还把商朝的监狱称作里,也就是“羑里”。西周的监狱称为“囹圄”,汉朝至元朝的监狱称为“狱”,明朝监狱称为“监”,这是中国古代监狱名称的一次重大变化。从清朝开始,将“监”与“狱”连在一起,合称“监狱”。也就是从此以后,监狱便成为一个固定名词,一直沿用到今天。这不光是从名称上清朝监狱成为各个朝代的集大成者,而且其狱政管理制度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但世界上的事物往往是这样,物极必反。清朝是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绵延两千多年的封建狱制在这里即将画上一个句号,经过两千多年的累积,到清朝封建狱制管理已经相当成熟,但同时狱制的黑暗、腐朽、残暴也达到顶峰,在清末变法维新的历史大潮中,监狱改良首当其冲,被推倒风口浪尖之上。这是由当时的内因与外因同时作用的结果。“狱政管理是指我国监狱管理机关在依法执行刑罚过程中,对监狱在押服刑人员实施惩罚和改造过程中进行的有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1]”本文就是从狱政管理的角度,从清末监狱改良直至当时狱政管理改良,民国北洋政府时期狱政管理改良,民国南京政府时期狱政管理改良,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再结合国外西方国家监狱狱政管理的先进理念,达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最后达到“为我所用”。为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文明监狱服务。清末的监狱改良刚刚落在实处,《大清监狱律草案》未及颁行,清政府就被推翻,但其“改革监狱管理机构,培养监狱管理人才”、“筹建模范监狱”、“设立罪犯习艺所”、“设立待质所”等理念和举措,毕竟是近代监狱改良的发轫。“各地对监狱改良’奉行不力’,而且仍保持旧制,但就其条文制度而言,与封建的狱制相比,是进了一大步,是对封建狱制的一次大冲击。如贵贱异狱不复存在,对囚犯野蛮的刑罚和苦辱有所收敛,苦役性质的劳作及囚犯待遇有所改善等,这些表明中国监狱发展史进入了封建狱制开始解体、近代狱制萌芽的时期。少数新监的兴建在监狱构造、组织及设备管理制度方面都较旧监狱进步,为以后北洋军阀、国民党南京政府所沿用。[2]”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大清监狱律草案》的制定,在中国监狱史上具有里程碑的作用和划时代的意义,“1910年完成的《大清监狱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监狱法典草案,也是中国近代监狱改革的第一张蓝图。[3],,除此之外,监狱法典的编纂也有着时代延续性,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监狱改良可以说是清末监狱改良的继续和深化,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它们相互之间的衔接、过度、继承、深化和发展的关系,“北洋军阀政府的监狱改良,实际上是清末监狱改良的继续和实施,其中有一部分新式监狱清末就已经开始筹建,只是到了北洋政府时期才最后建成并投入使用。[4]”只有在这一时期清末的监狱改良才真正的付诸实施,人道主义的监狱行刑理念才真正的得到切实执行。现代监狱的实际施行,是在北洋政府时期。国民党南京政府时期的监狱改良在某种意义上是北洋政府监狱改良的具体和细化,虽然有着自己独到的地方,但本质上还是一脉相承的。“国民党政府成立之后,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曾通过决议,一应法律,在未制定之前,凡从前实行之各种法律和法令,除与中国国民党党纲或主义,或与国民政府法令抵触各条外,一律暂准援用。[5]”我们抛开意识形态层面的观点,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南京国民政府比北洋政府在狱政管理上还是有进步意义的。除了本身的承继关系外,还有自身的一些特点。如教育教悔制度、军人监狱、反省院、集中营、管收所管理制度等等。狱政管理同样也是这样有着相互继承关系的,也是不断进步、发展的。现代的“狱政管理”是指,监狱在依法执行刑罚的整个过程中,为惩罚和改造服刑罪犯,实施的有关计划、组织、协调、指挥、监督与控制等一系列职能活动。监狱业务或行业中,狱政管理主要包括有关对服刑罪犯的收监和释放、教育管理、劳动管理、日常生活管理、医疗卫生管理、考核奖惩、分级处遇等行刑事务管理[6]。清末上海提篮桥监狱、《庚辛提牢笔记》里都记在了当时在上海西方人设置的监狱的情况。《庚辛提牢笔记》记载的是八国联军对当时北京监狱的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说,可以说是一部屈辱史,是列强对我们的横加干涉和对国家主权的肆意践踏。历史又掀开了新的一页,中华民族今天终于站起来了,今天我们是怀着学习、借鉴的心情学习西方狱政管理方面先进的理念和经验,这也是我们监狱管理者和监狱学研究者值得庆幸的事情。清代的监狱制度改良,可以说是中国监狱史上两种监狱制度的“分水岭”。监狱的发展是有延续性的,我们研究过去的监狱,是为了今天的监狱建设加以借鉴和发展。“把握现代监狱行刑的真谛,应该是研究监狱学者,最初而且是最后的目标。而要把握现代监狱行刑的真谛,要由监狱演进的历史去追寻,知道行刑思想演变的由来,监狱怎样发生?怎样发展?由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而后知其所应然。[7]”,监狱作为国家统治工具也必然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史鉴使人明智’,在历史的流变中,监狱的今天与它的昨天、前天有着无法割弃的联系,因此对监狱法制建设等现实课题的探讨,仍然需要认清自己背靠着什么,是处在什么历史链条环节上,即便是对传统的否定、革新,也必须从全面反省历史开始[8]”。监狱的功能,就是刑罚权的运用,“国家在动用刑罚权的时候,应当极为谨慎。用之得当,可以实现保护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用之不当,刑罚应有的积极功能难以实现,还有可能造成更多犯罪,进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甚至影响国家的安危。[9]”监狱研究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从清末《大清监狱律草案》到1994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再到今天,从时间跨度上正好是一百年,中国监狱正好走过了“百年风云”,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以史为鉴”,一部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与时俱进的监狱法呼之欲出,我们中国监狱管理者和中国监狱研究者将翘首企盼、拭目以待。“但愿南监长满草,从此狱中无囚人”,这是我们监狱管理者的美好愿望,也是我们对于和谐社会的突出贡献,更是我们不懈的人生追求。
叶春弟[9](2014)在《论监狱功能的边界》文中研究说明探讨监狱功能边界的目的是要使人们对监狱功能的定位能回归理性,避免理论上的狂热和实践中的盲目,使人们在审判之后能持续关注罪犯在狱内的惩罚与矫正效果,使人们能关注监狱本身而不因对行刑社会化的崇尚而忽视了监狱和监狱研究。本文的论证思路是分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来论述监狱功能的边界。静态层面立足监狱惩罚、纪律规训、教化、劳动,讨论各块本身的“价值”边界。动态层面以“国家-监狱警察-罪犯”为架构论述三者之间博弈,包括监狱组织管理上监狱与监狱警察的博弈、监狱警察与罪犯之间的博弈、罪犯在矫正上与国家的博弈等。静态层面的边界是基础,动态博弈是静态层面边界在实务中的延伸,二者并非截然分开。本文除了导言和结语,共分为六章。导言包括问题的由来、文献综述、主要研究方法、论文的创新与不足四个部分。监狱制度的理想与现实困境之间的矛盾是问题由来的初衷。监狱制度的理想是既惩罚罪犯,又矫正罪犯。监狱的现实成效与制度理想存在偏差。当偏差产生时,人们很少考虑监狱制度的理想目标,而是指责实现方法的失误,欲得与不可得之间,形成了骑虎难下之势。文献综述包括三个方面,即国外对监狱行刑效果的研究情况、国内对监狱行刑效果的研究情况以及对若干借鉴理论的综述。主要研究方法分为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和借鉴文化研究方法。论文创新包括论证思路的创新和内容的创新。第一章论述刑罚与监狱功能的关系。通过对刑罚演进的梳理,认为监狱功能的理论基础来自刑罚中的报应刑和目的刑学说。第一节论述监狱功能的报应刑理论解释及其在监狱中的实践。报应刑思想中,选取了近、现代刑罚理论中比较成熟、系统的康德的等量报应论和黑格尔的等价值报应论,阐述报应刑时代监狱功能的哲学基础。这一时期,监狱功能实务发展的时间跨度较长,在我国是从古代至清末狱制改良之前,在西方是从古代至十八世纪监狱改革之前。第二节论述监狱功能的目的刑理论解释及其监狱实践。目的刑思想中,介绍了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龙勃罗梭社会防卫思想、菲利刑事社会学思想和李斯特的教育刑思想,阐述目的刑时代监狱功能的哲学基础。这一时期,监狱功能实务发展的时间跨度在我国是从古代至清末狱制改良至今,在西方是从古代至十八世纪监狱改革至今。第三节论述现代监狱的运行与功能。首先,论述现代监狱的运行,包括现代监狱行刑模式、现代监狱制度的蓝本和现代监狱建筑与规训蓝本。现代监狱的行刑模式介绍了教育模式、医疗模式、正义模式和恢复性司法模式。现代监狱制度的蓝本介绍了奥本制、埃尔迈拉制和爱尔兰制。现代监狱建筑与规训蓝本介绍边沁的“圆形监狱”和监狱规训权力在“圆形监狱”中的运行。其次,论述刑罚与监狱、刑罚功能与监狱功能。刑罚的范畴大于监狱,现代监狱是自由刑的执行机关。刑罚功能与监狱功能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刑罚功能立足于刑事制裁的宏观视角,以刑事制裁的整体为依托,是刑事制裁在国家治理中的总体效用。它以各类刑罚执行机关的执行效果为基础。监狱功能立足于监狱这一具体的刑罚机关,是指规训和再社会化被判处监禁刑罪犯的效用。监狱功能是刑罚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刑罚功能的范畴大于监狱功能。监狱功能分为对罪犯产生作用的直接功能和对罪犯以外的人产生作用的间接功能。前者包括剥夺或限制再犯能力、惩罚、纪律规训、教化、劳动,后者包括安抚和警示。本文论述的是直接功能,包括惩罚功能、教化功能和劳动功能。第三,论述规训权力与监狱功能的边界,规训权力遭受到抵抗,阻止了监狱功能的实现,是权力意义上的监狱功能的边界。第二章论述惩罚功能的目标期待与边界。第一节论述惩罚功能的传统目标与现实效果。第二节论述惩罚功能的边界,包括惩罚和规训纪律。惩罚的价值边界包括惩罚要素对惩罚的限制和惩罚没有触及犯罪的根源。正义、人道和秩序是现代监狱应当具备的基本要素,同时对监狱惩罚功能的发挥构成限制。监禁惩罚关注对罪责的执行,这种事后惩罚无法溯及犯罪的前因。监狱惩罚的实务边界指剥夺或限制再犯能力的效力有时间界线、监禁产生负作用、监禁惩罚的威慑作用有限。监狱规训纪律是惩罚在技术上的表现。规训纪律发挥作用需要具备时间和空间条件。纪律作用的总体能量限定在一定的区间,规训纪律对罪犯行为的调节、约束也只在一定的范围内起作用。规训纪律在造就狱内秩序的同时,容易掩盖实质。由于习惯和技术操作上的难度,道德在纪律考核中受到冷落。规训纪律的秩序效力只达于监狱这个特定的空间和罪犯刑期这段特定的时间,它对罪犯出狱之后产生的影响有限。在实务中,监狱警察对规训纪律的执行受到罪犯群体影响,部门利益的驱使损害了规训纪律的权威。规训运行的边界在监狱长和监狱警察两个层面的表现不同。监狱长难以对某个或某些犯人进行观察和持续观察。监狱警察没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观察和记录犯人的行为。第三章论述教化功能的目标期待与边界。第一节论述教化功能的传统目标与现实效果。第二节论述教化功能的价值边界和实务边界。教育的工具价值,是知识通过一定的方式所起的实际作用,如科学知识只有被学生掌握并被运用来解决问题,实现目的的过程。监狱教育工具价值的边界表现在它的作用受限于罪犯对教育的认可、教育对罪犯的塑造以及对罪犯出狱之后就业谋生的帮助。道德作用开始于它的实践性,而监狱道德教育实践性的缺乏是它对罪犯产生作用的边界。监管安全被摆在突出的位置,对监狱教化工作形成挤兑。监狱教育与教育原则存在冲突。监狱教育的行政强制性与启发性原则存在冲突;行刑制度、罪犯的个体情况和监狱的有限资源形成了对循序渐进原则的冲突;监狱教育在课堂形式、课程设计等组织管理中存在的客观困难对因材施教原则形成冲突。监狱教化的评估指向罪犯在狱内的“过去”表现,或者是以这种“过去”的表现来预测其未来重新犯罪的情况。教化评估的结果与罪犯释放之后的社会环境的衔接存在距离。道德教育的实务边界表现在德育内容与罪犯个体的匹配性不足,德育的最佳时期与罪犯年龄不符;监狱警察在管理与教育中存在角色冲突;监狱警察的道德示范性有限。这种客观冲突的背后是组织结构、功能及分工在实务中的混乱。第四章论述劳动功能的目标期待与边界。第一节论述劳动功能的传统目标与现实效果。第二节论述监狱劳动功能的价值边界和实务边界。监狱劳动的价值边界包括劳动本身的边界和劳动改造理论的缺陷。按照涂尔干对社会团结的分类,监狱罪犯群体是一个类似于机械团结的社会。它的成员是罪犯,在身份上具有同质性。这个群体受到外界因素(国家)的强制干预,由压制性规范调整成员中的行为,压制性规范是这个群体的集体意识。在机械团结的背景下,监狱劳动具有人为性、强制性、功利性和报酬性特征,受这些特征的影响,监狱劳动对罪犯团结合作、责任意识、诚信品质、自立信心培养的作用受到局限。劳动改造理论缺陷主要有劳动创造人与劳动改造罪犯的时间条件不同;劳动创造人与劳动改造罪犯的内容不同;劳动创造人与劳动改造罪犯的衡量标准不同。监狱劳动功能的实务边界是罪犯在劳动中形成的消极状况。罪犯处于哪一种劳动状况,受外界因素的刺激而发生变化。罪犯个人或家庭的经济条件是调节罪犯劳动状况的杠杆。劳动消极状况产生于罪犯之间的歧视性对比,是对笨重而又低廉劳役的嫌弃,实质是对财富和社会尊敬的渴望。第五章论述监狱组织管理的功能困境。本章讨论监狱组织管理功能困境中的两个问题,即监狱工作的失衡与绩效评估的异化和监狱科技的边界。实务中,“规范执法”挤占了“矫正罪犯”的空间,两者失去了平衡,这种现状产生于监狱组织管理的弊端。监狱是科层制组织,层级制的特征使下一层级受制于上一层级;人事任命自上而下,使下一层级的领导受制于上一层级的领导。“政治人”的升迁动机受上一层级及领导喜爱的影响。取悦领导是在升迁资本中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新媒体时代,新媒体舆论监督在监狱工作效果、公众监督和取悦领导之间形成了一种更加快捷的传递方式。新媒体舆论无法对专业性较强的“罪犯矫正”领域进行评判,它把目光聚焦于监狱的“规范执法”领域。因此,监狱上一层级更加注重下一层级的“规范执法”工作,下一层级取悦上一层级更加把重心放在了领导关心的“规范执法”领域,“规范执法”的组织目标经过层层放大,最终被无限放大,形成了对矫正罪犯工作的压倒性挤兑。这种状况导致了监狱绩效评估的重点不是监狱矫正罪犯的主业,而是转向了以监管安全体系为核心的规范执法工作。绩效评估出现偏差,必然导致问责出现偏差。这打击了监狱警察矫正罪犯的积极性。绩效评估的异化强化了监狱工作的失衡状态。监狱科技在组织管理中产生困境的理论基础是法兰克福学派的科技批判理论。监狱科技化优化了警戒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监狱工作效力的提高。然而,科技是一把双刃剑,科技在监狱中的应用遭遇了新的问题,使监狱科技面临组织管理上的困境。监狱科技是监狱规训罪犯的工具还是实体,性质不明。在矫正中,监狱科技与规训权力的交融并未实现对罪犯的真正规训。监狱科技化的同时弱化了监狱警察的能力、监狱科技中的监控使监狱警察对监狱产生了不信任,这些负面效应给监狱规训权力埋下了隐忧。监狱科技所面临的挑战是“关联环境”缺失的必然结果。第六章论述罪犯群体权力与监狱功能边界。监狱中存在着仅有的两个群体,即监狱警察群体与罪犯群体。这两个群体既对立,又融合。罪犯群体权力产生的理论基础是社会交换理论。罪犯群体权力产生的内在动力是对有限资源的竞争与交换,狱内有限资源包括有限的物质资源、有限的司法奖励和有限的优越感。罪犯群体权力产生的外部条件是规训权力运行的局限与国家对规训权力的约束,表现在监控、生活管理、教育感化和劳动上。罪犯群体权力的产生是内在动力与外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共同作用中,罪犯对有限资源的竞争要向监狱组织靠拢,依附于监狱官方的权威;监狱弥补“监狱警察—罪犯”两极社会中规训权力末端的不足,要借助向监狱组织靠拢的罪犯,以实现规训权力的无穷延伸。它有自己的载体和运行规律。罪犯群体权力具有依附性和相对独立性的特征。依附性表现为罪犯群体在两极社会中处于被支配地位。相对独立性表现为它有自己的规则;有自己的逻辑、方法和语言;讲究个人魅力与威望。罪犯群体权力对监狱功能的约束就产生于它的相对独立性,并受改造功利性的利益杠杆调节。罪犯群体权力的约束发生在监狱规定不明确之处,体现非暴力的特征。它对监狱功能的约束表现在规训纪律、有限资源的分配、监狱教化和监狱劳动上。结语论述正义、理性与功利博弈状态下的监禁刑困境。结语中概述了论证思路,并明确指出国家、监狱警察与罪犯三者之间的博弈是正义、理性与功利之间的博弈。刑罚正义困境的内核是惩罚与矫正的不可调和,狱警理性产生了掩盖真实的“表面秩序”,罪犯功利调节了罪犯群体权力的指向。正义、理性与功利之间的博弈使现代监禁刑陷入了“名”与“实”相分离的困境。论文对监狱功能边界的讨论并不是要否定监狱的存在,至今监狱仍然是一种必要的存在。人们对监狱制度的美好理想应当被监狱功能边界的理性收服,对监狱目标和制度的修正应当考虑监狱功能的边界,否则只会使正义、理性与功利之间的博弈越发激烈,现代监禁刑的困境越陷越深。
陈河[10](2012)在《米罗山营地》文中认为序幕二○一○年圣诞前夕,我买好新加坡航空公司的机票,准备启程前往马来西亚去拜访抗战时期的国民党老兵梁元明先生。起飞前我发邮件问他我得去马来西亚哪个城市找他,他回答说他根本不住在马来西亚,而是住在台湾台北市。我这人做事粗心大意,老是会摆乌龙,可这回的差错还是有原因的。我和梁元明老先生在网上认识已有两年,几乎每次的话题都是有关抗战时期特工人员在马来亚的渗透、潜伏和丛林游击战,以致我脑子里会根深蒂固地认为他是住在怡保或者吉隆坡。梁元明一九二○年出生在上海,父亲是法国租界电车公司的工程师,日本人占领上海之后,他由于住在法租界还能正常上学。国民政府退到陪都重庆后,曾号召沦陷区青年到后方参加抗战工作,其中一项列
二、“监狱长”的悔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监狱长”的悔悟(论文提纲范文)
(1)上海女犯改造70年变迁研究(1949-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意义 |
㈠理论意义 |
㈡实践意义 |
二、研究对象的界定 |
㈠对“女犯”的解读 |
㈡对“女监”的界定 |
三、目前研究现状分析 |
㈠研究成果概述 |
㈡研究主要内容 |
第一章 上海女犯改造70年变迁的几个阶段 |
第一节 新中国女犯改造事业的初创与停滞 |
一、建国早期女犯改造的初创阶段 |
㈠关押机构“大集中小分散” |
㈡管理手段强硬 |
二、文革时期女犯改造的停滞阶段 |
㈠文革前的社会背景 |
㈡冲击与亮点并存——“开门改造”试点 |
第二节 新中国女犯改造事业的恢复与重振 |
一、改革开放后女犯改造的恢复阶段 |
㈠改革开放后的社会情况 |
㈡改革开放后的法制与监狱工作恢复 |
二、20世纪80年代开始女犯改造的重振阶段 |
㈠从数据看女犯改造形势已发生变化 |
㈡从管理看分类改造已形成 |
第三节 新中国女犯改造事业的改革与创新 |
一、21世纪女犯改造的改革阶段 |
㈠整合资源为女犯改造服务 |
㈡加大对女犯的文化教育比重 |
二、新时代女犯改造的创新阶段 |
㈠打造上海特色的女犯改造品牌 |
㈡研发具有可推广性的女犯评估量表 |
第二章 上海女犯改造70年指导思想的变迁与体现 |
第一节 以惩治为主的女犯改造指导思想与体现 |
一、以惩治为主的女犯改造指导思想 |
㈠旧上海侵犯女性人格尊严的思想 |
㈡20世纪50年代改造旧时代的运动思想 |
二、惩治思想在上海女犯改造中的体现 |
㈠女犯关押机构未形成独立监狱设置 |
㈡看守人员未形成专业化队伍 |
㈢改造手段与男犯基本无异 |
㈣携带儿童服刑的特权逐渐被剥夺 |
㈤对孕产妇女犯的规定趋于规范 |
第二节 以管理安全为主的女犯改造指导思想与体现 |
一、以管理安全为主的女犯改造指导思想 |
㈠划分警戒度的监狱管理理念 |
㈡以分类促安全的监狱管理理念 |
二、管理安全思想在上海女犯改造中的体现 |
㈠严峻社会形势带来的新要求——安全底线 |
㈡管理手段之新尝试——宽严相济 |
㈢文化改造之初体验——人文关怀 |
第三节 以再社会化为主的女犯改造指导思想与体现 |
一、以再社会化为主的女犯改造指导思想 |
㈠再社会化改造的思想理念 |
㈡罪犯再社会化改造的发展历程 |
二、再社会化为主的思想在上海女犯改造中的体现 |
㈠与地区衔接促进监所内外联动 |
㈡将“循证矫正”理论引入女犯改造 |
㈢实践“个体定制化”改造方式 |
㈣探索民警与女犯“同频共振” |
第三章 上海女犯改造70年的内容变迁 |
第一节 政治改造的变迁 |
一、建国早期上海女犯的政治改造 |
㈠20世纪50年代初期改造反革命为主要目标 |
㈡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为主要目标 |
二、文革时期上海女犯的政治改造 |
三、改革开放时期的上海女犯政治改造 |
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的上海女犯政治改造 |
第二节 监管改造的变迁 |
一、建国早期上海女犯的监管改造 |
㈠监管工作有较为规范的制度支撑 |
㈡出现了分类管理的雏形 |
㈢监管和教育工作界限不明朗 |
二、文革时期上海女犯的监管改造 |
三、改革开放时期的上海女犯监管改造 |
㈠在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基础上注重人性化 |
㈡女犯整体结构的变化导致手段变革 |
㈢变性人之殇——监管改造面对的新形势 |
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的上海女犯监管改造 |
㈠民警管理工作规范度提升层级 |
㈡女犯管理模式在稳定中求变革 |
㈢通过狱务公开检验女犯监管改造工作成效 |
第三节 教育改造的变迁 |
一、建国早期上海女犯的教育改造 |
㈠以女犯思想动态的掌握为核心 |
㈡以文化教育为重要内容 |
二、文革时期上海女犯的教育改造 |
三、改革开放时期的上海女犯教育改造 |
㈠以普及法律常识教育为媒介 |
㈡重视综合素质提升 |
㈢以“个别谈话”解决个体问题 |
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的上海女犯教育改造 |
㈠通过系列读书活动提高整体文化素质 |
㈡“高低并轨同行”提升个体女犯学历 |
㈢开展精品技术教育 |
第四节 劳动改造的变迁 |
一、建国早期上海女犯的劳动改造 |
㈠女犯劳动改造强度大 |
㈡以生产效能为主要评价标准 |
㈢劳动改造与其他改造手段高度熔合 |
二、文革时期的上海女犯劳动改造 |
三、改革开放时期的上海女犯劳动改造 |
㈠准确定位适合女犯的劳动项目 |
㈡“监企分离”适度改变女犯劳动改造方向 |
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的上海女犯劳动改造 |
㈠以生产安全为衡量劳动改造的红线和底线 |
㈡质量控制成为核心环节 |
㈢将女犯技能培训与劳动改造紧密结合 |
第五节 文化改造的变迁 |
一、建国早期上海女犯的文化改造 |
二、文革时期上海女犯的文化改造 |
三、改革开放时期的上海女犯文化改造 |
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的上海女犯文化改造 |
㈠以亲情专题系列教育为抓手 |
㈡以警囚互动为形式 |
㈢以科学评估为前提 |
第四章 上海女犯改造70年的环境变迁 |
第一节 女犯改造之法律环境的变迁 |
一、女犯减刑、假释等权利的变迁 |
㈠减刑假释法律制度的变迁 |
㈡女犯减刑假释执行情况的变迁 |
二、女犯通信、会见权利的变迁 |
㈠基本通信、会见制度逐渐规范 |
㈡资源共享搭建特殊会见平台 |
㈢通讯模式电子信息化 |
三、女犯探家、安置权利的变迁 |
㈠“周末监禁”、探家等回归前的探索与尝试 |
㈡通过安置政策确保顺利回归 |
四、女犯其他法律权利的变迁 |
㈠申诉、控告权利得到法律保护 |
㈡法律援助保障女犯权益 |
㈢保护狱内的其他合法权利 |
㈣关注外籍女犯合法权利保护 |
五、女犯深挖工作的变迁 |
第二节 女犯改造之生活卫生环境的变迁 |
一、女犯伙食条件变迁 |
二、女犯医疗卫生条件变迁 |
㈠女犯医疗机构专业化 |
㈡对重点时间段和重点病犯的管理不断加强 |
㈢规范疾病预防和病情档案整理工作 |
三、女犯生活和生产条件变迁 |
四、女犯囚被服、作息时间变迁 |
第三节 女犯改造之管理环境的变迁 |
一、警戒条件的变迁 |
㈠提高监狱二大门科技水平以加强警戒 |
㈡监管信息技术化的实现为警戒工作护航 |
㈢加强对重大事件的组织策划和管理 |
㈣集约警务与增强责任意识并举 |
二、应急条件的变迁 |
㈠应急预案演习种类不断完备、形式更加科学 |
㈡通过单位联动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
㈢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单元格 |
三、惩戒条件的变迁 |
四、证据保全条件的变迁 |
第四节 女犯改造之管理者环境的变迁 |
一、女犯改造管理者的变迁 |
㈠监狱管理者来源正规化 |
㈡监狱管理者工作制度详细化 |
㈢监狱管理者培养机制化 |
二、女犯改造科研环境的变迁 |
第五章 上海女犯改造70年变迁的思考 |
第一节 女犯改造变迁的动力 |
一、政治是女犯改造变迁的原动力 |
㈠国家的政治走向决定女犯改造的政策指导方向 |
㈡国家的政治变革引起女犯改造的重要变化 |
㈢国家的重大政治事件可能引发女犯改造方式的变化 |
二、经济为女犯改造变迁提供物质基础 |
㈠国家的经济基础决定女犯改造的物质条件 |
㈡国家的经济进步促进女犯改造的物质环境改善 |
㈢国家的经济政策变革可能造成女犯改造具体措施的改变 |
三、法制为女犯改造变迁提供规则支持 |
㈠国家的法制精神是女犯改造的制度渊源 |
㈡国家的法制原则是女犯改造原则的形成依据 |
㈢国家的重大法制事件可能引起女犯改造制度的变化 |
四、文化为女犯改造变迁提供精神助力 |
㈠国家的文化底蕴是女犯改造的精神基础 |
㈡国家的文化氛围制约女犯改造的变迁速度 |
㈢国家的文化进步是女犯改造变迁的起点 |
第二节 女犯改造变迁的特点与原因分析 |
一、女犯改造变迁的三大特点 |
㈠在法制层面比男犯相对宽松 |
㈡在改造手段上比男犯更多样 |
㈢在文化领域比男犯更易受影响 |
二、主要原因分析 |
㈠政治改造上把女性社会责任融入 |
㈡监管改造上能兼顾女性生理特点 |
㈢教育改造上与女性特色贴近匹配 |
㈣劳动改造上向培养适宜女犯的实用技能倾斜 |
㈤文化改造上用女性元素构建氛围 |
第三节 女犯改造变迁历史带来的启示 |
一、对女性社会地位的反思 |
㈠社会文化决定了女性的社会地位 |
㈡女性法律地位的提升是社会地位提升的体现 |
㈢女犯改造的进步依赖于女性整体社会地位的提升 |
二、对女犯改造的启示 |
㈠改造精神上注重树立培育自立女性的矫治理念 |
㈡改造原则上注重形成有利于女犯回归的矫治目标 |
㈢改造手段上注重建立符合当地发展的矫治模式 |
㈣预防警囚“互害”模式的产生 |
三、对女性犯罪预防的启示 |
㈠从“女权主义”分析女性犯罪原因 |
㈡改变女性的依附从属地位 |
㈢增强女性的个人能力 |
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清末民国时期北京监狱研究(1907-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创新点 |
四、基本概念与研究时段界定 |
第一章 北京监狱的创建(1907—1911) |
1.1 北京监狱创建的背景 |
1.1.1 中国传统狱制的基本特征 |
1.1.2 西方近代监狱理念的传播 |
1.1.3 清末监狱改良运动的推动 |
1.2 北京监狱的创建 |
1.2.1 允准设立 |
1.2.2 选址、设计与建造 |
1.2.3 创建北京监狱的评价 |
小结 |
第二章 北京监狱的历史变迁(1912-1937) |
2.1 北洋政府时期的北京监狱 |
2.1.1 北洋政府的接收 |
2.1.2 北洋政府初期的筹办 |
2.1.3 北京监狱初期发展与波折 |
2.1.4 北洋政府时期北京监狱的特点 |
2.2 南京政府时期的北京监狱 |
2.2.1 南京政府的接收 |
2.2.2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状况 |
2.2.3 北京监狱制度演变与走向 |
2.2.4 监狱状况恢复与作业回升 |
2.2.5 南京政府时期北京监狱的特点 |
小结 |
第三章 北京监狱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分析 |
3.1 北京监狱管理机构创设与演变 |
3.1.1 清代狱官体制与清末改良 |
3.1.2 北京监狱管理机构创立与职能初设 |
3.1.3 北洋政府时期职能完善与调整 |
3.1.4 南京政府时期机构重组 |
3.1.5 北京监狱管理机构与职能演化评价 |
3.2 北京监狱管理人员分析 |
3.2.1 清代监狱官状况与清末改良 |
3.2.2 北京监狱监狱官设置 |
3.2.3 监狱管理人员的选任 |
3.2.4 监狱管理人员薪俸与奖惩 |
小结 |
第四章 北京监狱的教育与教诲 |
4.1 教育教诲在教育刑中的地位与功能 |
4.1.1 近代教育刑内涵 |
4.1.2 教育教诲在近代教育刑中的功能 |
4.2 清代刑制改革 |
4.2.1 中国古代“明刑弼教”刑制辨析 |
4.2.2 清末狱制状况 |
4.2.3 清末教育刑引入 |
4.3 北京监狱教育教诲实践演化 |
4.3.1 教育教诲的早期探索 |
4.3.2 教育教诲的初步发展 |
4.3.3 教育教诲的衰败 |
4.3.4 教育教诲的回升及其分析 |
4.4 北京监狱教育教诲演化特点 |
4.4.1 内容不断扩展与多重转化 |
4.4.2 形式由简单到复杂 |
4.4.3 态势由上升、引领转为下降与平庸 |
4.4.4 始终存在制度、实践、效果之间的距离 |
小结 |
第五章 北京监狱罪犯作业发展及其功能演变 |
5.1 近代监狱作业制度建立 |
5.1.1 中国古代劳役制度 |
5.1.2 近代西方监狱作业制度 |
5.1.3 清末监狱作业制度建立 |
5.2 北洋政府罪犯作业法律法规 |
5.2.1 罪犯作业法律的草创 |
5.2.2 罪犯作业法律的逐步完善 |
5.2.3 北洋政府罪犯作业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
5.3 罪犯作业早期发展与功能初显 |
5.3.1 罪犯作业的早期发展 |
5.3.2 罪犯作业双重功能初显 |
5.4 罪犯作业功能的衰退 |
5.4.1 罪犯作业经济功能衰退 |
5.4.2 罪犯作业社会功能衰退 |
5.4.3 罪犯作业功能衰退的原因 |
5.5 罪犯作业扩展与功能异变 |
5.5.1 南京政府监狱作业法律法规 |
5.5.2 监狱作业回升与扩展 |
5.5.3 监狱作业功能异变 |
5.5.4 监狱作业功能异变原因 |
5.6 罪犯作业发展及其功能演化评价 |
5.6.1 罪犯作业发展与功能演化经历了曲折过程 |
5.6.2 不同阶段作业发展对中国狱制转型有不同作用 |
5.6.3 作业功能衰退与异变具有历史必然性 |
小结 |
第六章 北京监狱罪犯分析 |
6.1 北京监狱罪犯特点 |
6.1.1 罪犯数量庞大 |
6.1.2 罪犯类型由相对简单到复杂 |
6.1.3 具备某些独有服刑条件 |
6.2 北京监狱罪犯服刑生活 |
6.2.1 衣 |
6.2.2 食 |
6.2.3 住 |
6.2.4 卫生及医疗 |
6.2.5 评价 |
6.3 北京监狱罪犯服刑终结 |
6.3.1 罪犯服刑终结内涵阐释 |
6.3.2 北京监狱罪犯服刑终结 |
6.3.3 北京监狱罪犯服刑终结状况评价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监狱民警图利型职务犯罪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监狱民警图利型职务犯罪概述 |
1.1 监狱民警图利型职务犯罪现状 |
1.2 图利型职务犯罪典型案件 |
1.2.1 罗城监狱民警集体受贿、徇私舞弊案 |
1.2.2 广西监狱系统三厅官腐败窝案 |
1.2.3 四川川西监狱腐败案 |
1.2.4 大连监狱腐败窝案 |
1.2.5 青海东川监狱孙心平案 |
1.3 图利型职务犯罪涉及的主要罪名 |
1.3.1 贪污罪 |
1.3.2 受贿罪 |
1.3.3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
1.3.4 滥用职权罪 |
第二章 监狱民警图利型职务犯罪的特点及社会危害性 |
2.1 图利型职务犯罪的特点 |
2.1.1 犯罪手段隐蔽 |
2.1.2 犯罪持续时间长 |
2.1.3 以银行卡转账和收受现金为主要方式 |
2.1.4 取证难、案件办理难度大 |
2.1.5 以群体犯罪为多发 |
2.2 图利型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
2.2.1 侵犯罪犯权益、侵害国家司法公信力 |
2.2.2 破坏监管改造秩序 |
2.2.3 破坏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 |
第三章 图利型职务犯罪多发的原因 |
3.1 现行减刑、假释制度存在的问题 |
3.1.1 实体问题 |
3.1.2 程序问题 |
3.2 监督防控机制不足 |
3.3 存在侥幸心理、无视法律威严 |
3.4 职务犯罪预防法律体系不完善 |
第四章 监狱民警图利型职务犯罪防控措施 |
4.1 完善现行减刑、假释制度 |
4.1.1 完善减刑、假释实体制度 |
4.1.2 完善减刑、假释程序制度 |
4.2 完善检察监督制度 |
4.2.1 赋予检察机关核实、调查权 |
4.2.2 赋予检察机关是否提请减刑的决定权 |
4.2.3 赋予检察机关适用书面审理程序的先决权 |
4.3 建立和健全我国职务犯罪预防法律体系 |
4.3.1 借鉴国外职务犯罪预防机制 |
4.3.2 完善我国职务犯罪预防基础性立法 |
4.3.3 完善我国职务犯罪预防配套性立法 |
4.3.4 完善我国职务犯罪预防监督保障机制 |
4.3.5 强化我国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的衔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最后的王(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艾则孜 |
第一节王宫生活 |
第二节愤怒的鹦鹉 |
第三节怀疑自己在地狱里 |
第二章苏里坦 |
第一节我将来会做王 |
第二节月儿在王宫 |
第三节坐着曼帕走亲戚 |
第四节苏里坦回到克孜利亚尔 |
第三章迪化 |
第一节去迪化 |
第二节在迪化 |
第三节学校里的日子 |
第四节姑姑家 |
第五节青年组织 |
第四章阿米娜 |
第一节幼子换长子 |
第二节寂寞深宫 |
第三节艾则孜的身世 |
第五章巴郎子王 |
第一节继位库恰王 |
第二节相约胡杨谷 |
第三节“主麻日”演讲 |
第四节恐怖没有结束 |
第五节海池尔的选择 |
第六章成年 |
第一节“慢表妹” |
第二节王的瘙痒症 |
第三节被苍蝇嘲笑的王 |
第四节发明“饿急眼” |
第五节重获自由 |
第七章恢复称号 |
第一节时来运转 |
第二节父子相依 |
第三节红土崖上的佛 |
第四节恢复王的称号 |
第五节破镜难圆 |
第六节儿子的小炕桌 |
第八章是非恩怨 |
第一节蹊跷的寻亲 |
第二节被移动的历史 |
第三节自以为是“王子” |
第九章晚年 |
第一节真主预备的女人 |
第二节北京的冬天 |
第三节在王宫升国旗 |
第四节在新与旧之间穿梭 |
第五节破碎的人 |
第十章忆思 |
第一节遗世者 |
第二节“磨坊”里的祈祷 |
第三节枯萎的青杨枝 |
第四节王宫的月亮 |
(6)论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概述 |
(一)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的概念 |
(二)减刑能否被撤销的争论 |
1.学术之争 |
2.本文主张 |
二、建立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的依据 |
(一)建立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的理论依据 |
1.建立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符合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2.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是我国减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
3.建立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是激励机制的根本要求 |
4.建立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与刑罚目的内在契合 |
5.建立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符合刑罚效益 |
(二)建立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存在现实需求 |
1.现行减刑制度呈现的不足需要建立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 |
2.建立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是正确行使刑罚权的需要 |
3.建立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对保障监管场所正常的监管秩序有重要作用 |
4.建立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对遏制犯罪人重新犯罪具有威慑作用 |
三、国外减刑撤销制度的立法考察 |
(一)法国的减刑撤销制度 |
(二)美国的减刑撤销制度 |
1.定期刑的减刑及撤销 |
2.不定期刑的减刑及撤销 |
3.美国的减刑撤销制度 |
(三)加拿大的减刑撤销制度 |
四、减刑撤销制度的具体构想 |
(一)服刑期间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 |
1.适用对象 |
2.适用期间 |
3.适用条件 |
4.适用主体 |
5.适用程序 |
(二)刑满释放后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 |
1.适用条件 |
2.考验期的设置 |
3.适用主体和程序 |
(三)末次减刑撤销与其他制度的衔接问题 |
1.末次减刑撤销与假释制度的衔接 |
2.末次减刑撤销与社区矫正的衔接 |
3.末次减刑撤销与累犯的衔接 |
(四)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的例外规定 |
1.减刑引起刑种变更的不得撤销 |
2.因重大立功所减刑期不得撤销 |
五、犯罪人不服减刑撤销裁定的救济途径 |
(一)使犯罪人充分参与撤销减刑裁定的过程 |
(二)保证犯罪人申诉渠道的畅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1990年代以来欧美监狱题材电影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1990年代以来欧美监狱题材电影的主题意蕴 |
第一节 生存主题 |
第二节 解脱主题 |
第三节 尊严主题 |
第二章 1990年代以来欧美监狱题材电影的叙事建构 |
第一节 多层次的角色设置 |
第二节 符号化的空间展示 |
第三节 标志性的情节叙述 |
第三章 1990年代以来欧美监狱题材电影的画面语言 |
第一节 压抑的画面构成 |
第二节 克制的镜头运用 |
第四章 1990年代以来欧美监狱题材电影的价值体现 |
第一节 司法制度的抨击 |
第二节 人性的深度剖析 |
第三节 种族问题的呈现 |
第四节 生命意义的探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中国监狱的近代转型研究(1840-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论文选题价值及意义 |
一、监狱概念及研究时间断限 |
二、问题缘起 |
第二节 相关研究综述 |
一、以监狱改良为研究对象的论着 |
二、以监狱改良为研究对象的论文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
第一章 清末的监狱改良 |
第一节 清末新政前监狱管理之情况 |
第二节 清末监狱改良的背景 |
一、从“鸦片战争”到“清末新政” |
二、“领事裁判权”的废除对清末监狱改良的助推作用 |
三、国际监狱改良对中国近代监狱改良的影响 |
第三节 日本模式对我国的影响 |
一、清末学习日本动因的形成 |
二、对日本监狱制度考察的原因和结论 |
三、从《监狱学》到《大清监狱律草案》、《监狱规则》 |
第四节 从张之洞到沈家本------清末监狱改良从思潮到具体践行 |
一、“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狱政思想的形成 |
二、张之洞监狱改良思想的具体实施 |
三、沈家本的狱制思想及其实践 |
第五节 清末监狱改良的具体措施 |
一、制定监狱法规 |
二、改革监狱管理机构 |
三、设立罪犯习艺所 |
四、筹建模范监狱 |
五、培训监狱官吏、储备管理人才 |
第二章 北洋政府时期的监狱 |
第一节 北洋政府监狱立法概况 |
第二节 北洋政府的监狱改良措施 |
一、旧监狱改良办法 |
二、将监狱看守所名称加以统一 |
三、颁布新的《拟定监狱图式通令》 |
第三节 北洋政府《监狱规则》 |
一、立法背景 |
二、北洋政府时期《监狱规则》的体例结构和颁布的法律、法规 |
三、北洋政府时期《监狱规则》的内容特点 |
第四节 北洋政府时期监狱改良的动因及具体实施 |
一、北洋政府谋求国际社会承认的需要 |
二、废除“领事裁判权”及不平等条约运动的助推作用 |
三、实施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需求 |
四、实施《暂行新刑律》的必然要求 |
第五节 北洋政府时期监狱制度的现代化 |
一、监狱的建设与管理制度 |
二、监狱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 |
三、监狱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及其权责分工 |
四、监狱各具体职务的任用要求及其职责 |
五、监狱职员的薪俸 |
第六节 监犯的权利及其实施 |
第七节 北洋政府时期狱政管理制度 |
一、收监制度 |
二、监禁和戒护制度 |
三、劳役与教诲、教育制度 |
四、给养与卫生制度 |
五、释放制度 |
第八节 北洋政府时期地方监狱的狱政管理 |
一、地方监狱监房的建置及组织机构 |
二、北洋政府时期地方监狱的狱政管理 |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监狱改良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监狱立法及有关措施 |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监狱行刑改良及其计划 |
第三节 国民党政府监狱的设置 |
第四节 国民党政府的监狱分类 |
一、司法行政部门的普通监狱 |
二、看守所、管收所及其警察部门的拘留所 |
三、特殊监狱 |
第五节 国民政府南京时期的狱政管理制度 |
一、收监制度 |
二、监禁制度 |
三、戒护制度 |
四、劳役制度 |
五、教诲教育制度 |
六、给养制度 |
七、接见与书信制度 |
八、赏罚制度 |
九、假释和释放制度 |
第六节 国民政府南京时期地方监狱的狱政管理 |
一、组织机构与职员奖惩 |
二、狱政管理与戒护制度 |
三、教诲与教育制度 |
四、给养与卫生制度 |
第四章 近代狱政改良对我们的启示 |
第一节 从《大清监狱律草案》到《中华民国北洋政府监狱规则》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
第三节 《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对监狱丁作的影响 |
一、对一般死缓犯的减刑实行普遍限制 |
二、对累犯及八种特殊犯罪减刑实行特别限制 |
三、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减刑 |
四、《刑八》实施后给监管工作带来的影响和冲击 |
第四节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监狱工作的影响 |
一、明确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
二、增加了由监狱执行的罪犯类型和数量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论监狱功能的边界(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 问题的由来 |
二、 文献综述 |
三、 主要研究方法 |
四、 论文的主要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刑罚与监狱功能 |
第一节 报应刑与监狱功能 |
一、 监狱功能的报应刑理论解释 |
二、 报应刑理论的监狱实践 |
第二节 目的刑与监狱功能 |
一、 监狱功能的一般预防理论解释 |
二、 监狱功能的特别预防理论解释 |
三、 目的刑理论的监狱实践 |
第三节 现代监狱的运行与功能 |
一、 现代监狱的运行 |
二、 现代监狱的功能及其定位 |
三、 规训权力与监狱功能边界 |
第二章 惩罚功能的目标期待与边界 |
第一节 惩罚功能的传统目标与现实效果 |
一、 惩罚功能的传统目标 |
二、 惩罚功能的现实效果 |
第二节 惩罚与纪律规训功能的边界 |
一、 惩罚的边界 |
二、 规训纪律的边界 |
第三章 教化功能的目标期待与边界 |
第一节 教化功能的传统目标与现实效果 |
一、 教化功能的传统目标 |
二、 教化功能的现实效果 |
第二节 教化功能的边界 |
一、 教化功能的价值边界 |
二、 教化功能的实务边界 |
第四章 劳动功能的目标期待与边界 |
第一节 劳动功能的传统目标与现实效果 |
一、 劳动功能的传统目标 |
二、 劳动功能的现实效果 |
第二节 劳动功能的边界 |
一、 劳动功能的价值边界 |
二、 劳动功能的实务边界 |
第五章 监狱组织管理的功能困境 |
第一节 监狱工作失衡与绩效评估异化 |
一、 监狱“规范执法”与“罪犯矫正”的博弈 |
二、 监狱绩效评估的异化 |
第二节 监狱科技在组织管理中的困境 |
一、 科技批判理论与监狱科技性质 |
二、 监狱科技的矫正边界 |
三、 监狱科技的执法边界 |
第六章 罪犯群体权力与监狱功能边界 |
第一节 罪犯群体权力的产生 |
一、 罪犯群体权力产生的内在动力 |
二、 罪犯群体权力产生的外部条件 |
三、 罪犯群体权力的产生与特征 |
第二节 罪犯群体权力对监狱功能的约束及其前提与特征 |
一、 罪犯群体权力约束监狱功能的前提与特征 |
二、 罪犯群体权力对监狱功能的约束 |
结语:正义、理性与功利博弈状态下的监禁刑困境 |
参考文献 |
附录:监狱现状调查问卷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监狱长”的悔悟(论文参考文献)
- [1]上海女犯改造70年变迁研究(1949-2019)[D]. 陈珏.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清末民国时期北京监狱研究(1907-1937)[D]. 崔嘉欣. 河北大学, 2019(09)
- [3]第三种人的悔悟[J]. 麦荣校. 广西文学, 2019(05)
- [4]监狱民警图利型职务犯罪探析[D]. 薛蓉. 兰州大学, 2017(02)
- [5]最后的王[J]. 帕蒂古丽. 江南, 2017(02)
- [6]论发生型减刑撤销制度[D]. 孙秋霞. 河南大学, 2016(03)
- [7]1990年代以来欧美监狱题材电影研究[D]. 赵俊. 南京师范大学, 2015(03)
- [8]中国监狱的近代转型研究(1840-1949)[D]. 徐达. 天津师范大学, 2014(05)
- [9]论监狱功能的边界[D]. 叶春弟. 华东政法大学, 2014(03)
- [10]米罗山营地[J]. 陈河. 中国作家, 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