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物覆盖技术值得推广(论文文献综述)
黄琰麟[1](2021)在《基于生境营造的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设计研究 ——以沣西新城文化公园屋顶绿化为例》文中提出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绿色空间结构失衡,各种城市环境问题不断显现。城市中可用于绿化建设的土地资源紧缺是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限制性因素,绿色空间的存量优化提升成为城市环境优化的重要策略,屋顶绿化能够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有效缓解城市生态问题。然而西安地区屋顶绿化却存在建设及维护成本过高、生态功能性不足、种植模式单一化和贫乏化、植物生境适应性差等严峻的现实问题。针对以上背景,本文提出了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的概念,并阐述其设计方法,它融合“屋顶生境+地被植物群落”,针对具体的设计目标提出三种设计模式,能够有效提高屋顶绿化的城市生态效益和景观价值,具有推广潜力。首先,本文总结了生境营造的相关理论,对影响屋顶的生境因子进行了梳理,还对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的概念、典型案例及其设计要点、地被植物群落组构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基于生境营造的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设计的理论框架。其次,从屋顶承载力与设计形式的匹配性、屋顶绿化应用场地类型划分、屋顶生境类型划分三方面构建了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场地评估的理论方法,同时根据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的生态及景观功能导向,提取了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的生态层面和景观层面的三个典型建设目标,采取文献综述的方法对其影响因素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评价,作为指导多目标导向下设计研究的依据。再次,本文在场地评估的基础上,从构造形式、种植基质、浇灌系统、植物选择与配置四方面,通过案例及理论研究的方法,对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的基础设计方法进行研究,并针对多目标导向提出设计方法的选择及优化。最后通过设计方法的总结与归纳,提出雨水滞蓄主导型、生物多样性以及景观效果提升主导型三种典型的设计模式,对其适用的屋顶场地特征进行阐述,并以沣西新城文化公园屋顶绿化项目为实践案例,将三种模式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阶段进行了理论实践应用,还对该方案的目标效益进行预评估。论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提出了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的概念;(2)总结了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场地评估的方法,分析了三类典型目标及其影响因子;(3)总结了基于生境营造的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设计方法,并提出了三种目标导向下的设计模式;(4)基于实践案例总结了设计模式应用的技术流程和基本思路。
宋晓娟[2](2021)在《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文中提出社区是居民基于中意而结成的共同体。就私人生活而言,居民可能以个体或家庭的形式存在,但受房屋产权、物理位置、身份地位等因素影响,居民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被纳入社区组织。同一社区空间内的组织之间共享社区环境与服务对象,甚至还可能存在成员重叠。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组织之间、社区组织相互之间彼此依赖,休戚与共。生物学领域将不同种属按某种厉害关系生活在一起叫做共生,社会学领域也逐渐做出了相似的现象解释,而社区则成为了最常见的共生关系发生域,有鉴于此,本文采用共生理论来透视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重心几经调整。但到本世纪之初,城市社区问题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且管得着但不愿管的现象仍很普遍。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独具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应运而生。就社会管理传统下的网格化管理(2004-2012)而言,其主体、资源和运行方式均源自于政府,因此从主质参量来看,其与政府管理方式同质,是后者向社区的进一步下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改革。作为社会的微观构体,城市社区的实践有了新的发展,在网格化管理强化的同时开始注重治理主体的培育,实践创新的单位则以区、街道为主。以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的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及提名成果中的城市社区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分析得出,这三年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重点依次是:减负增效、三社联动和政社互动。从共生理论视角来看,城市社区的实践由同质延伸转向了异质化发展。研究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关键变量发现,社区有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这些主体在通过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产生互动,互动中的物质信息交流以单向为主,互动的结果是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的提升。变量数据表明,这一时期城市社区的共生行为模式属于偏利共生。实践步入近几年(2016至今)后,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单位由区、街道转向了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与社区治理要素又都取得了新的发展。从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来看,自2016年到新冠疫情暴发前,中国城市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延续着常态化发展,核心在于对以往实践的进一步深化和对已有问题的探索性解决;新冠疫情暴发后,网格化管理承接了社区疫情防控的重要使命,实践方式做了一些应急性调整与“补漏”式改进。就社区治理要素的发展而言,以民政部在2018年选出的101个优秀社区工作法(已对最新进展做了补充)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研究发现,城市社区以协商共治为整体目标导向,形成了多主体参与、资源整合共享的治理格局,发展出了多样化的治理实践方式。从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核心变量来看,城市社区生成了丰富的治理主体,这些主体发起了多样化的共治活动,活动中的物质信息呈多方多向流动,最终导向了驻区组织的非同步化发展,由此可见,此阶段的城市社区共生行为模式属于非对称性互惠共生。在中国城市社区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问题”似乎始终未曾远离。每一次新实践在解决旧问题的同时也会伴随着新问题的产生,而新问题又成为了实践再次创新的动力。目前,非对称互惠共生的城市社区实践面临诸多问题,对称互惠共生是其进化方向。从非对称互惠共生到对称互惠共生的发展需要实现共生单元、共生界面与共生条件的多重转变,对称互惠共生的理想固然美好,但这一转变过程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基于当下的城市社区实践现状,结合实践所面临的问题,中国城市社区要想完成这一转变,首先需要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的充分发展与深度融合。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衷是强化政府对内部层级部门间网络的管理能力。城市社区治理要素发展的实质是社区内公私合作程度的提升与基层党政部门对公私合作网络管理能力的提高。在学者斯蒂芬·戈德史密斯和威廉·D.埃格斯的语境下,公私合作程度与网络管理能力是理解网络化治理的两个维度。对比理论植根的实践来看,中国城市社区与美国社会的发展规律有异曲同工之处。有鉴于此,本文提出网络化治理是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双维度发展的最终指向,是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共生理论认为,动力与阻力是影响共生关系进化的两个重要因素,要想推动共生关系发展必须提升动力,消解阻力。网络化治理是城市社区实现对称互惠共生理想状态的技术工具,形塑网络化治理的动力同时也是推动主体增容(共生单元)、强化组织互动(共生界面)、加速物质信息流动(共生条件)之力;阻力则主要是由社区组织的互动方式(共生界面)与组织性质(共生单元)决定的。研究发现,动力因素主要有三个:党政领导力、利益驱动力和科技支撑力。这些动力并非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共同发挥作用的。单一治理网络可以由多种动力来形成,但通常只有一种动力在发挥主导作用。综合比较前面所有的样本社区及笔者所调研的其他社区,笔者发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城建社区的动力因素最为全面,且已初步推进了网络化治理建设。以城建社区为例,本文从实践层面剖析了这些动力因素导向网络化治理的运作过程。此外,本文以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向心力”中的最高施力方(基层党组织)领导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离心力”为例,剖析了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内在张力。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与阻力明晰之后,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寻强化动力、消解阻力之方法。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价值理念是影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共生(共生除可以是一种主体间形态外,还可以是组织行为的先导,即价值)是人类社会的原价值,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是以社区非对称性互惠共生行为模式为基点的,所以前者的实施路径也是后者的发展路径,换言之,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和共生条件三个共生行为模式的核心要素(“成果配置”是共生关系最终呈现出的结果)也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实施路径的基本面向。有鉴于此,本文从共生价值体系(价值理念)、治理组织建设(共生单元)、治理行动选择(共生界面)和科学技术支撑(共生条件)四个方面探寻了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施路径。
杜海龙[3](2020)在《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人类文明进入生态文明,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载体也进入崭新阶段。伴随着世界城镇化发展,城市人口需求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绿色生态化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趋势。中国的城镇化是一场引领全球的规模最大、速度飞快的城镇化,当前中国的城镇化已经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这项运动不仅决定着中国的历史进程,更深刻影响着21世纪人类的发展。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秩序迎来历史转折,全球治理体系正发生深刻变革,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全球首要挑战之一,绿色生态城市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的理想目标。建立绿色生态城市的标准体系,为全球城市绿色生态化发展提供中国范式和标准引领,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事关人类共同命运。本文系统梳理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相关概念,辨析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基本特征,完善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体系,并初步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基于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设计了ESMF比较矩阵,依托矩阵对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及中国的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开展了全面系统化的比较,寻求借鉴与启示。通过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新变化、新城新区新需求、城市更新领域等多方面的新挑战,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在完善理论工具、全面比较借鉴和充分发掘问题三项基础工作之后,集合生态学、城市学和系统学的工具模型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对我国现有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在价值导向、体系结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四方面进行了优化,并通过典型案例验证了相关评价模型和评价体系优化的适用性。全文共七章,内容介绍如下:第一章:结合人类文明发展,中国及全球城镇化发展阶段,当今世界格局巨变等现实需求,论述了开展绿色生态城市标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综述了国内外绿色生态城市及其评价标准的研究现状,明确了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技术路线。第二章:对绿色生态城市相关概念进行梳理,就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与基本特征进行辨析,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基础,应用系统工程的方法论从目标准则、结构组织、运行机制三个维度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第三章:在“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的基础上,从层次分析出发设计构造了ESMF比较矩阵,从宏观环境、评价体系、机制保障和模式特征四个维度对英国BREEAM Communities,美国LEED-ND、LEED-Cities and Communities,德国DGNB UD,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T51255-2017展开全面系统化对比,通过比较研究寻求启示与借鉴,用于指导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第四章:全面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的主体、模式和逻辑变化的时代背景,深入剖析我国新城新区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对绿色生态城区发展提出的新挑战,以问题和挑战为导向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第五章:提出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原则和优化目标,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在现有国家评价体系基础上,补充完善了“城区治理”、“生活质量”、“创新智能”和“过程管理”四方面评价内容;在评价方法上细化城区类别与指标权重;在评价结果的表达上,提供了直观的得分罗盘图、钻石模型雷达图。第六章:以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城区为实例,验证以上评价内容的补充完善、评价方法的优化提升和“钻石”评价模型的适用性。第七章:总结了本文的主要工作,并展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及评价标准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廖芬[4](2020)在《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改善人口营养健康的经济评价研究》文中指出微量营养素营养不良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公共卫生问题。世界范围内有25亿人存在“隐性饥饿”问题,我国也有近3亿人存在营养不良问题。由于我国传统的饮食结构,微量营养素缺乏对我国农村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影响更大,他们的饮食通常以相对便宜的主食作物为主,缺乏足够数量的高价值营养食品。微量营养素缺乏不仅会增加发病率和死亡率,从而导致健康负担增加,还会给我国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阻碍全面脱贫战略目标的实现,进而减缓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因此,控制微量营养素营养不良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发展事项,中央出台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也进一步强调了其重要性。实践表明,营养干预措施主要包括调整饮食结构、营养补充剂、食物强化和作物营养强化四种。但前三种由于各自的局限性,导致总体覆盖范围相对有限。作物营养强化是一种以农业为基础的干预战略,主要通过培育具有较高微量元素含量的主食作物实现,可以有效大面积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健康状况,具有显着的健康优势和经济效益。然而,我国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起步较晚,尚未大规模种植和推广,对其实际影响和经济效益研究相对较少。因此深入研究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对人口营养健康的改善作用及其经济评价,对于改善微量营养素营养不良和减轻由此带来的健康负担和经济损失以及助力脱贫攻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基于营养改善的视角,采用农业经济学、健康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等交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以失能调整生命年(Disability-Adjusted Life Years,DALYs)方法、随机对照实验和Becker–De Groot–Marschak(BDM)实验机制为分析框架,创新性的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相结合的视角,采用事前分析与事后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别探讨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改善人口营养健康的经济评价。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构建宏观层面的经济评价指标、宏观层面的经济评价分析、微观层面的健康效益分析和微观层面的经济效益分析。本研究分别从宏观经济评价、微观健康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角度来对中国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对人口营养健康的改善及其经济评价进行深入探讨,从而为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推广、采用和政策制定提供指导和依据。本研究采用多学科交叉的事前分析和事后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分析层面进行实证分析,全文共包括4个主要研究内容。首先,宏观层面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经济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构建部分。本章对作物营养强化经济评价方法——DALYs方法进行了介绍与修正,并以健康经济学中衡量健康资本的DALYs公式为基础,构建了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宏观层面的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旨在从宏观层面说明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健康效益、经济效益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从而明确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经济价值,为作物营养强化的开展推广提供依据。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健康效益和经济效益主要是指铁强化农产品、锌强化农产品、维生素A强化农产品以及叶酸强化农产品的健康效益和经济效益,而成本效益则主要包括作物营养强化的成本、成本收益率和成本有效性。通过构建的宏观层面的经济评价指标,为开展宏观层面的经济评价分析提供了基础。其次,宏观层面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经济评价部分。立足于DALYs公式,基于上一章构建的经济评价指标,本章采用事前分析的方法,以叶酸强化水稻为例,对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进行了事前经济评价,以了解作物营养叶酸强化水稻的健康效益、经济效益和成本效益,并且将中国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成本效益与其它国家、其它强化方式的进行比较,以期从宏观层面说明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经济效益,从而为政府开展、推广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提供支撑。并且宏观层面的经济评价说明了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可行性,为微观层面的分析奠定了基础。本章从宏观层面分析了叶酸强化水稻的经济效益,弥补了以往宏观层面缺乏叶酸强化农产品分析的局限性。再次,微观层面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健康效益的实证分析部分。在明确宏观层面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经济价值可观的基础上,运用发展经济学中衡量健康效益的随机对照实验方法,分别在河南南阳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泽普县开展了两个营养干预实验,旨在从微观层面采用事后分析方法考察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健康效益。河南省的叶酸缺乏率是中国最高的地区之一,并且该地区育龄妇女叶酸补充意识较低,是开展叶酸强化玉米营养干预实验的合适地点。因此本研究设计并实施了长达67天的叶酸强化玉米营养干预实验,以了解叶酸强化玉米对育龄妇女叶酸缺乏的影响。本实验招募了123名育龄妇女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锌缺乏率较高,并且地理位置偏远,其他干预措施覆盖范围有限,作物营养强化是改善该地区锌缺乏的有效措施,因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开展锌强化小麦营养干预实验的合适地点。本研究设计并实施了长达8个月的锌强化小麦实验,以了解锌强化小麦对青少年生长迟缓的影响,共有242人参加实验。本章通过两个随机对照实验检验了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对人口营养健康的真实影响,在前面宏观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微观层面采用事后分析的方法验证了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健康效益及外部效度。最后,微观层面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经济效益的实证分析部分。探讨消费者对于叶酸强化玉米的支付意愿,为了解叶酸强化玉米的经济效益和市场潜力提供依据。本章在作物营养强化能够有效改善人口营养健康状况并具有成本效益的基础上,运用实验经济学的前沿研究工具BDM机制来了解消费者对叶酸强化玉米的支付意愿。消费者对营养改善信息的支付意愿是了解叶酸强化玉米经济效益的有效工具。BDM实验仍然选择在河南省南阳市开展,因为营养改善实验是在该地区进行,有前期工作基础,且河南省叶酸缺乏率高,迫切需要改善,而有效地改善则离不开大面积推广,推广又会受到经济效益和市场潜力的影响,因此了解该地区育龄妇女对叶酸强化玉米的支付意愿十分有必要。本次实验共有185名被试参与实验。BDM机制设计不仅可以了解消费者真实的支付意愿,减少“非真诚性”竞价,还可以很好地保证样本的随机性,因此可以更好地了解叶酸强化玉米的市场潜力和经济效益,并采用Probit模型分析了影响微观层面消费者个体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为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提供指导。研究的基本结论表明,(1)基于DALYs公式的宏观层面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经济评价的指标体系是进行健康效益、经济效益和成本——效益研究的有效量化工具。健康效益评价指标主要是指由于作物营养强化所带来的疾病负担的减少。经济效益指标是采用标准值来货币化疾病负担的减少。成本——效益指标主要包括成本、成本有效性和成本收益率。(2)在宏观层面的经济评价方面,发现我国作物营养叶酸强化水稻的营养干预效果显着,且具有经济性。营养干预以后一年内由于微量营养素缺乏所导致的疾病负担可以减少86 385.96~173 836.32 DALYs。将其货币化以后发现,作物营养叶酸强化水稻一年所导致的DALYs损失值的减少,可以带来的经济效益为295 008 053元(悲观)至1 187 302 066元(乐观)。并且我国叶酸强化水稻的成本收益率为40.12(悲观估计)至161.46(乐观估计),即每投入1美元的成本可以带来40.12美元(悲观估计)至161.46美元(乐观估计)的产出,具有较高的成本收益率。叶酸强化水稻的成本有效性为12.46(悲观估计)至6.19(乐观估计),即叶酸强化水稻营养干预每减少一个DALYs损失值,需要的成本为12.46美元(悲观估计)至6.19美元(乐观估计),这说明我国叶酸强化水稻也是高成本有效的;(3)微观层面上,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具有良好的健康效益,可以显着改善人口营养健康状况。首先,在河南开展的叶酸强化玉米营养干预实验效果显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地改善育龄妇女叶酸缺乏状况;其次,在新疆开展的锌强化小麦营养干预实验虽然效果相对较弱,但这可能是受制于加工方式等原因;(4)微观层面上,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消费者对作物营养强化的支付意愿较高。在河南省开展的BDM实验表明叶酸强化信息能够有效增强育龄妇女的支付意愿(Willingness to pay,WTP),育龄妇女对叶酸强化玉米的支付意愿显着高于普通玉米,调查地区的育龄妇女对叶酸强化玉米愿意支付的WTP的均值为2.88元,对普通玉米愿意支付的WTP的均值为1.41元。人口统计特征和知识水平显着影响育龄妇女对叶酸强化玉米的支付意愿。本研究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综合采用农业经济学、健康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等交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提出了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相结合这一新的视角研究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健康效益及经济效益。本研究首先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健康经济学领域中衡量健康资本的DALYs公式进行了修正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我国宏观层面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同时运用构建的指标体系进行了宏观层面经济评价实证分析。其次,通过两个发展经济学衡量健康效益的随机对照实验从事后分析的角度揭示了微观层面作物营养强化对人口营养健康的改善程度及其外部效度,弥补了以往缺乏健康效益事后分析的不足。最后,采用实验经济学中研究支付意愿和经济效益的BDM实验机制探讨了微观个体对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真实支付意愿,可以有效反映作物营养强化的经济效益,弥补了以往支付意愿研究的不足。本研究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分别说明了我国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健康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依据。
史晓玲[5](2020)在《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文中提出棉花是重要的经济作物,棉纺织业是中国近代第一大支柱产业和中国近代工业的象征,在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量。鲁西北是山东棉花发源地,明清时期为山东省的核心植棉区域,其中明代出现商业化,清代呈现专业化,民国趋于规模化。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了四个阶段:恢复期、徘徊期、发展期、萎缩期,其中波动最大的两个阶段是1980年代成为全国商品棉基地和1990年以后逐渐退出市场。本文选取1906至2006年为主要时间节点,从生态环境、历史演变、品种改良、技术革新、市场流通、棉纺织业浮沉和社会生活等角度,全面考察鲁西北百年来植棉业的曲折历程及其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影响。从生态环境和历史演变考察,鲁西北是山东地区最适合植棉的区域,这是原生态的最大优势。该地区具备气候、温度、光照、土壤等相对充分的自然资源,尽管受到降水量时有不足和自然灾害频繁的制约,但是通过灌溉排涝可以适当改善。鲁西北作为山东核心植棉区,是技术改良的试点区域。棉花生产的技术变迁主要体现在品种改良和耕作技术革新两个方面。从清末新政试种美棉到民国时期设立试验场进行品种改良,从日本侵华时的强制育种到名动天下的鲁棉1号,从虫害无法抵制到抗虫棉的产生,品种改良始终是技术革新的重点。其中,早期改良的目的是提升质量适应纺织工业需要,而新中国成立以后则以追求高产为主要目标。清末民国时期的品种改良由于战争等因素而断断续续,总体而言美棉在鲁西北得到成功推广。新中国成立后,棉花品种经历了5次有计划有组织的更换,美棉最终替代了中棉。从耕作和管理的角度看,鲁西北在集体化时期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土地改良和积肥运动,这些“硬件”为棉花增产提供了有力保障。棉花耕作技术的变迁主要体现在从不用浇水到确保灌溉、从靠天生产到科学种田、从人工捉虫到预防测报以及新式农具的广泛使用等方面,但是大型机械化的推广和使用却十分尴尬,集体化时期的机耕到1980年代恢复原始的人畜耕作。1990年代以后,小麦等粮食作物耕种收已经基本实现机械化,而棉花在机收方面仍旧没有进展。从生产组织形式看,棉花管理大致经历了家庭——集体——家庭的交替。具体来讲有几个典型组织方式,民国时期产销合作组织,集体化时期的互助组、合作社和植棉组、改革开放以后的专业户。不同时期的组织形式对棉花产出率影响较大,生产责任制是家庭与集体都不可忽视的生产组织形式。从市场建构和重组的角度看,鲁西北地区的棉花市场经历了三次重组,其典型特点是实现了从乡村集市贸易到出口国际市场的转变,棉花生产最终在完全市场化中被边缘化。第一次重组是因为政府的倡导、美棉的引种和日本的掠夺,棉花传统的运销网络被改变,由国内运销转向间接或直接进入国际市场,此时的市场价格有波动,但总体上是供不应求,棉花产销合作社也有力地应对了国际市场,使得棉花种植提高了农民的收益。第二次重组是国家统购政策的实施,完全由国家指令性政策主导运行,地方市场基本上与国际市场呈现脱钩状态,没有市场价格波动,农民生产相对安逸,但是统购后期对农民的不利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如导致棉花商品化特性在民间的削弱、农民卖棉难、奖售政策不能兑现等。第三次重组是国家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市场完全放开,地方棉花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单纯的家庭生产模式要在各个生产阶段面临严峻的国际竞争,最终在棉花质量、成本收益等因素的竞争中被边缘化。随着棉花生产的演变,鲁西北地区的棉纺织业经历了从中心到萎缩再到崛起的过程。明清时期作为山东棉产区,借助先天的自然优势成为山东土布中心。随着清末国外资本的渗透,洋纱在当地没有太广阔的市场,本地的手工棉纺织业获得持续发展,并开始探索机器纺织,但在纺织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当青岛、济南大型纱厂建立以来,鲁西北地区因为运河断流,津浦铁路选址避开此地,导致交通闭塞,主要充当了原棉供应地的角色,潍县由于处于胶济铁路的有利位置,棉纺织业得到飞速发展,鲁西北地区土布中心的地位相对削弱。抗战时期,由于纺织工厂的停业,借助棉花资源优势,一直到集体化时期,传统的手工棉纺织业继续发展。“大跃进”到改革开放以前,该地区的棉花生产跌入低谷,棉纺织业也陷入萎缩。改革开放后,鲁西北地区的棉花生产达到顶峰,带动了区域棉纺织业重获新生。1990年代到本世纪初,由于棉花生产的萎缩和国家工业体制改革,鲁西北的棉纺织业出现分流,有的在整合中淘汰,有的则改组后崛起。当地棉花退出生产不但没有影响棉纺织业的发展,反而由于棉花市场的放开而获得了新的发展。总体上看,在统购统销时代,国家支援地方纺织工业建设,但是地方棉区为服务国家纺织工业也做出了一定牺牲,农民作为最基础的原料生产者在纺织工业发展中也向国家做出巨大贡献。新世纪以来,随着棉花生产政策调整、市场流通体制改革和纺织工业体制改革,这种国家、地方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被打破,重新组合的棉纺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崛起。植棉业的变迁对区域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从农业生产结构看,棉花面积的增减对当地农业生产结构影响深刻,特别是棉花鼎盛时期,突出强调棉花重要性,而忽视其他作物。由于该地区对棉花生产的坚守,导致聊城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非常缓慢。在国家提出发展多种经营时,没有跟上政策步伐,城镇工业发展相对滞后。从农民收入水平看,聊城地区植棉业的兴衰与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密切,农民收入水平与植棉业的变化呈正相关,棉花复苏则农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棉花减产则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似乎验证了鲁西北民谚“棉花兴,百业兴”。总体来看,棉花生产鼎盛时期对当地社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如作为棉花技术传播的中心地带颇受关注,建立了区域棉业知识技术体系,成为全省、全国乃至国际的焦点;带动区域民众从业结构的变化,国营棉厂职工大起大落,棉农化身民营企业家,家庭妇女走进工厂,妇女成为棉花生产主力;植棉致富,吸引外来人口,等等。当地农民对棉花有着特殊情感,将本来具有经济性的棉花,又附加了社会性和政治性,从民国至改革开放前,从当地的偷棉事件中反映出国家与集体、农民之间利益的冲突与调整。鲁西北植棉有史以来,棉花其本身具备的经济和商品特性,逐渐成为国家、市场、技术与农民之间关系的纽带。特别是近代以来,美棉的引种成为鲁西北走向国际的突破口,百年来棉花生产在官方调控下经历了从中心到边缘的变迁轨迹,延续600余年的传统经济作物几乎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个过程充满了曲折性和复杂性。其主要特点是:棉花生产影响因素呈现多元化,对区域经济影响具有延展性,对区域社会的影响体现阶段性,农民与棉花之间的情感饱含复杂性。从影响因素的角度分析,生态环境是棉花生产的必备条件,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是棉花生产的主导因素,市场机制是影响棉花生产进退的风向标,经济效益是影响农民生产意愿的关键因素,技术革新是影响植棉效率和棉花品质的重要因素。其中,最具决定意义的是市场和收益两个因素。从鲁西北植棉业的历史变迁过程中,不难发现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发生了复杂的变化,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随国家发展的步伐不断调整。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民和农业对工业的无条件付出,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民的自觉反抗中的建立,再到农业税的彻底取消,国家与农民作为利益博弈的双方不断调整策略。棉花生产能否延续、农业生产如何组织、政府调控政策如何发挥是值得继续研究的问题。
刘滢泉[6](2020)在《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充足、可持续的能源供给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能源消费水平的提高,能源需求和生产之间的不平衡的矛盾愈加严重。能源的来源有很多不同种类,当前,世界能源使用很大程度上依赖化石燃料。大量化石燃料的使用、燃烧会带来酸雨、雾霾等严重的环境污染、破坏,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碳更会引起全球性的“温室效应”。“温室效应”带来的气候变化是当前人类面临的最大威胁,危及地球生态安全和人类生存与发展,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化石燃料大量使用在造成严重环境、气候问题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可再生带来的能源枯竭问题。化石燃料大量使用在造成严重环境、气候问题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可再生带来的能源枯竭问题。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促使国际社会的能源危机、能源安全等问题浮出水面,也让许多国家更清醒地意识到能源供给持续性和发展新能源的重要性。全球范围内屡次发生的核事故,尤其是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件引发了人类对核能安全的不信任。一些国家相继宣布“弃核”,并努力实现从核电到可再生能源的转换。因此,寻找替代能源,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可再生能源低碳、清洁、可持续的优点,赢得了世界各国的青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已经从过去个别国家、部分地区逐步扩展成为全球各国的一致行动。各国都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给予了高度重视,通过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降低能源进口的依赖程度,保障本国能源安全,推进能源转型;保护环境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可再生能源产业具有初始投资成本高、成本受技术创新进步影响大、长期成本有下降空间等显着特点,因此,可再生能源产生经济效益需要长时间的发展和积累。巨大的投资、研发成本给成立初始阶段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使其难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传统能源相竞争。考虑到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这一特点,以及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带来的环境、生态、经济价值,各国纷纷出台各种法律、政策,用以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壮大。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使用,作为未来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内容之一,不仅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可以说,谁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使用领域占得先机,就将在这场以绿色、智能和可持续为特征的科技革命中获得优势地位。世界各国既是气候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共同体,更是经济社会存在竞争的利益个体,在逆全球化浪潮兴起的时代,国与国之间在发展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领域存在竞争关系、在争夺可再生能源产品、设备国际市场领域也存在竞争关系。补贴作为一种常用的政府激励措施,成为各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的常用手段。随着可再生能源及其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各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补贴措施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应当如何使用成为了学者们关注的问题。在国际贸易领域,不断涌现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更是对各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的合规性问题提出了质疑。在各国普遍对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给予补贴的背景下,相比环境负面效应更大的化石能源补贴,为何可再生能源补贴屡遭国际争端诉讼?成为本文研究国际层面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出发点。从GATT到WTO,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多边贸易组织经历了70多年的发展历程。WTO在国际贸易领域建立了秩序,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世界和平维护作出了贡献,其制度的详实程度、争端解决机制的广泛实践,成为全球化时代成员方遵守的“模范国际法”。然而随着实践的发展,WTO既有制度的僵化、新规则的难以达成,都让成员方对WTO“究竟走向何方”产生了怀疑。争端解决机构难以完成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难以开展合规论证,正是WTO既有制度僵化的印证和缩影。与多边经贸规则难以达成相对应,区域贸易协定发展如火如荼。美国、欧盟、日本主导或参与了TPP、CPTPP、USMCA、EPA谈判,并达成了一系列高标准的区域贸易协定。具体到可再生能源补贴领域,前述区域贸易协定通过“非商业援助制度”“环境条款”“一般例外条款变通适用”等规则的设计,事实上改变了WTO框架下的补贴制度,体现了先进发达国家抢占21世纪国际经贸规则制定话语权的战略意图。虽然目前而言,这些区域贸易协定的规定相对原则,且未有争端实践适用,但结合多边经贸规则的形成过程来看,区域贸易协定的相关规定推而广之,也可能只是时间的问题。先进发达国家在推进诸边、双边层面经贸规则发展的同时,也在国内层面不断发展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体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手段,设计覆盖研发、投资、生产、销售环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为国内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提供科学化的制度保障,并向全球输出了“上网固定电价制度”“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等制度设计,在国内法制度层面实现了领跑。而今,经过了长期的发展和补贴支持,先进发达国家更多地掌握了可再生能源的核心技术,其中部分类型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具备了参与自由市场竞争的实力。由此不难发现先进发达国家在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领域的整体设计图谱:第一,在国内法制度层面逐渐将市场因素纳入原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以实现优胜劣汰,提升成熟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竞争力;第二,把握既有多边经贸规则,发起对其他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措施争端,为本国可再生能源产业争取更多的国际市场和发展时间;第三,通过区域贸易协定实践,制定有利于本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高标准条款,抢占21世纪国际经贸规则“立法权”。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也是人口大国,高速发展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能源消耗,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巨大的能源消费带来了大量的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环境、资源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当今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能源安全问题是国家能源发展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在核能安全性备受质疑的情况下,发展可再生资源产业已成为我国保护环境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者,近年来,中国也成为在可再生能源发展领域最大的投资者,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迅速。然而,近年来,在贸易保护主义不时抬头的当下,我国可再生能源产品、设备在国际上屡遭反补贴诉讼。研究国际法律制度,归根到底的落脚点在于,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助力我国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的发展。补贴、反补贴法律制度对我国来说是“舶来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自2004年后未有新的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缺乏系统性,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散见于法律、政策之中,且多以政策形式出现,与先进发达国家相比,法制化程度明显不足,部分制度的合规性也有待论证。制度的局限必然影响实践的效果,实践中“弃风弃光”现象一方面是电力消纳的统筹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对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合理性的实践质疑。如何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成为本文研究国内层面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出发点。因此,本文将在既有多边贸易体系框架内,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寻找制度依据,并结合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实践,探析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路径及制度问题,并将归纳区域贸易协定、典型发达国家内国法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趋势,以推进多边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和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完善,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提供科学化的制度保障。本文从法学视角出发,聚焦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探讨了可再生能源及其补贴的价值、实施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分析了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相关制度,结合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实践及WTO制度,归纳了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所应遵循的逻辑思路;研究了区域贸易协定中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制度,从诸边、双边层面为多边层面制度革新提供参考借鉴依据;讨论了可再生能源补贴专向性、不可诉补贴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关系、可再生能源补贴与GATT1994第20条的关系等几个法律问题,就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发展提出了建议;对标WTO既有规则体系及案例实践,审视了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制度、政策措施的合规性,在结合他国立法、实践情况的基础上,审视国内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的体系性、科学性,为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解决及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提出了建议。具体而言,本文由以下五章组成。第一章通过可再生能源、再生能源补贴概念的界定,明确文章的研究对象,从基础理论层面为开展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结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分析可以发现,环境、气候、资源问题的日益突出及环境问题的无国界特征,寻求发展替代能源,大力发展可能再生能源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的共识。结合“幼稚产业理论”和“外部性理论”两种经济学理论的分析,政府通过“有形的手”,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合理化能源产品的最终成本,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符合自然法的公平价值和理性精神,体现了自然法的核心诉求。在综合政策的支持下,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有空间、可实现,国际社会的认可度高,可再生能源补贴作为各国政府常用的政府干预手段和调控措施,其存在必要性在实践中也得到了体现。然而,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的质疑、可再生能源补贴贸易救济措施、可再生能源补贴贸易争端频发,可再生能源补贴“深陷”国际法律争议,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性备受质疑,成为了本文进一步研究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的动因所在。第二章围绕WTO框架下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适用这条主线,在第一节分析了WTO框架下SCM协定、GATT1994、GATS和《农业协定》中的与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的制度及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的适用性,发现除了SCM协定,其他协定中的补贴制度都无法为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提供充分依据;除了《农业协定》中的“绿箱”国内支持措施,其他涵盖协定中均无肯定可再生能源补贴环境价值、正外部性的补贴制度,有鉴于《农业协定》适用对象的特定性,因此当前WTO框架下没有专门适用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特殊补贴制度;从制度层面来看,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论证遵循一般补贴认定、论证规则。在第二节中,结合WTO争端解决实践,以“加拿大-可再生能源案”为例,详细分析了WTO争端解决实践中确定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规则;并结合DSB裁决正、反两方面的评价肯定了既有合规论证规则的价值,同时也指出了其中的问题所在;并结合WTO补贴争端实践发展,发现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呈现“非补贴”化处理和高频度嵌入“国内成分要求”两个显着发展特点。而今,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路径发展呈现“停滞”状态,结合实践发展反思制度本身,发现WTO框架下补贴认定制度和分类制度都存在局限性,不利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论证,无法在既有补贴制度框架内为可再生能源补贴提供豁免机会。DSB实践中形成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方法,是根据当前WTO框架下补贴制度做出的最无奈,也是最积极的选择,这种合规论证方法虽然暂时为非禁止性可再生能源补贴在事实上构建了暂时的绿色安全网,但从解决问题和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依然不是根本之道。第三章围绕“非多边视角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从“诸边、双边”区域贸易协定视角和“单边”内国法视角分别切入,系统梳理了重点区域贸易协定、典型发达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内容特点和发展趋势。在“诸边、双边”维度下,区域贸易协定的制度创新,事实上拓展了WTO框架下的补贴制度,从实体层面将环境因素融入补贴制度、通过非商业援助制度设计改变了国有企业补贴认定方式,从程序层面凸显了对透明度原则的重视。可以肯定的是,多个国家(地区)认识到了既有WTO框架下补贴制度无法适应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需求,并在区域贸易协定中进行了积极的制度发展尝试,这对在多边层面尝试制度革新提供了发展思路。当然,区域贸易协定中许多创新规则的设计还不够完善,相比WTO框架下的补贴制度,相对更为原则,实践中也未有争端案例适用这些创新规则,规则如何加以运用、解释还有待实践的发展。在“单边”维度下,列举国家都对可再生能源给予了形式各样的补贴,都有着自成体系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列举国家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制化程度高,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政策共同构筑了制度体系。列举国家相互之间在制度上也存在相互借鉴,同一补贴制度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金科玉律,需要特定国家结合本国能源市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加以适用。而今,市场因素逐渐并充分融入列举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可以预计,根据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逻辑,无论一国实施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究竟为何,随着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补贴的规模、数量都呈现递减的趋势,可再生能源产业最终面向的是自由市场,并将在自由市场的竞争过程中实现优胜劣汰。对列举国家可再生能源制度内容和发展趋势的把握,对多边层面制度革新及中国相关制度发展都有良好的参考价值。第四章根据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发展困境和制度适用问题,参考非多边视角下相关制度的发展实践,以WTO法律制度为基础,从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和一般例外条款制度革新两个层面出发,为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明确了方向。第一节聚焦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通过对不可诉补贴制度恢复、修订,为具有环保、科研价值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构建了绿色空间;通过《环境产品协定》谈判视角下为可再生能源产品争取特殊待遇;参照《农业协定》分类模式为可再生能源补贴设计特殊规则,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创新提供发展思路。第二节根据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特点,结合“具有‘国内成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无法在补贴制度范畴内得到救济”的现状,尝试在补贴制度之外,为含有“国内成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论证寻找制度依据;效仿EPA吸纳一般例外条款的做法,着力探析WTO框架下GATT1994第20条与SCM协定的适用关系,并在归纳GATT1994第20条实际适用效果的基础上,从适用方法变更、条款修改两种“必要的变通”模式出发,建立了可再生能源补贴援引GATT1994第20条的发展路径。虽然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阻力重重,但还是应当有制度革新的愿景和勇气,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合法性论证提供发展思路和方向指引。结合逆全球化发展浪潮,多边制度改革任重道远,不可能也无法一蹴而就,应当结合多边、诸边、双边、内国法实践发展,以原则导向的修订为起点,明确制度改革基本方向,以期实现从原则形成到原则接纳,再到规则形成到规则接纳的发展过程,有策略、有方法的实现多边经贸规则渐进式改革的目的。综合第四章的制度设计,本文将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性论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需要多边层面规则的革新,无论是否最终在WTO平台解决,WTO既有制度和实践都会成为重要的参考依据;第二,在既有多边补贴制度框架内,最紧迫的就是重建不可诉补贴制度,在原则修订的基础上,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创造绿色空间;第三,对于含有“国内成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可通过在对GATT1994第20条进行“必要的变通”的基础上加以适用,为该类措施在制度层面再提供一次得以豁免的机会。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起步较晚,既有制度体系包括法律和政策两个层面的内容,且以政策为主。第五章在系统梳理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具体类型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内容,归纳了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的三个发展趋势: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在向“政府导向型、市场导向型并举”的方向转变;积极对接国际经贸规则;融入“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内容。中国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呈现法制化程度不高、制度内容科学性有待提升两个明显不足,存在发展完善空间。基于可再生能源的价值,中国对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的需求,以及可再生能源补贴国际贸易争端的不断涌现,本章第二节对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完善提出了对策建议。第一,要推进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渐进式改革,在“遵守国际法义务”“借鉴他国有益实践”“坚持因地制宜思路”基本思路的指引下,针对第一节中提出的制度问题,着力提升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法制化水平和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内容的科学化水平,并对涉嫌“国内成分要求”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内容给予了特别关注。第二,要助力国际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创新,在“坚定多边立场”“坚持国际合作”基本思路的指引下,积极关注并参与多边、区域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创新,并对多边、区域贸易协定发展过程“非商业援助制度”“可再生能源市场基准”等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并对“一带一路”能源国际合作背景下的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进行了发展展望。中国是WTO的重要成员方,也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实际受益者和坚定拥护者,围绕WTO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改革设计中国方案,既是履行负责任大国、代表发展中国家发声的重要举措,也是争取21世纪国际经贸新规则话语权的重要举措。无论WTO本身最终走向何方,多边经贸组织、多边经贸规则都不可或缺,在多边经贸规则重构的当下和未来,保持关注、持续参与、主动发声,都是避免成为新多边经贸规则“被动接受者”的积极作为。在国际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中,提交中国方案设计,是贡献中国智慧的有益尝试,也是坚定多边经贸谈判立场的实际行动。中国也应积极关注CPTPP、USMCA、EPA谈判的最新成果和发展走向,了解区域贸易协定在可再生能源补贴领域的制度创新和发展趋势,未雨绸缪。中国更应在自己主导的RECP谈判、“一带一路”倡议中,将能源合作、可再生能源制度加以融入,为区域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进行积极尝试。未来,人类文明必然会进入一个新能源的时代,但前往这条新能源的路上,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今的新能源,在科技发展后可能会纳入可再生能源范畴,也会给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带来新的内容。即使在当下,化石能源依然是当今世界的主要消费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壮大仍然有赖于科技创新和政策支持,因此,一要统筹兼顾、遵循能源发展规律,重视传统能源法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传统能源在步入新能源时代的“桥梁”作用;二要为科技进步后,新型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产业化留有充分的制度发展空间,关注新能源领域的立法需求,展现制度的前瞻性,多面助力国家能源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发展;三要充分关注可再生能源资源高效利用、节能、生态税等层面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发展,以期为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构建更为全面的制度体系。
吴清林[7](2020)在《石漠化环境“五水”赋存转化与混农林业高效利用模式》文中提出中国南方喀斯特地区降雨丰富,特殊的喀斯特地质地貌导致干旱发生率较高。同时,水土流失具有特殊性,兼具地表流失和地下漏失的双重性,在成土速率很低的背景下,水土流失显得异常严重,地表无植被或无土覆盖而呈现出石漠化景观。石漠化治理关键问题在于治理水土流失,而水力作用是水土流失最重要的影响因子。喀斯特地区混农林业是节水增值产业,符合发展生态衍生产业治理石漠化的需求,其中“五水”赋存转化机理及其高效利用研究,可以揭示混农林因地因时合理配置的规律,为水资源高效利用模式提供理论依据。我们根据混农林配置节水、节水耕作及水资源高效利用等多学科交叉理论,2016-2020年在代表南方喀斯特不同地貌结构与石漠化环境的毕节撒拉溪、关岭-贞丰花江和施秉喀斯特研究区,通过15个径流小区35场侵蚀性降雨监测,对26个农艺节水样地和18个工程节水样地共采集了1810个土样并进行实验室物理属性分析,以及1080次土壤蒸发监测、21种植物的浸水试验、21种作物共592次的蒸腾速率监测,结合气象站数据,利用统计分析和数学模型构建,对混农林地的降雨、地表水、土壤水、地下水和生物水的赋存转化机理和机制进行研究,构建模式、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及验证推广,为国家石漠化治理水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1)探讨了不同等级石漠化“五水”赋存转化规律,阐明了混农林对水资源高效利用特征,揭示了不同石漠化环境混农林对水资源赋存效益的差异及气温、生物量、土壤水力特征参数等对“五水”赋存转化的影响。不同石漠化程度下可利用降水量与降雨量、陆面蒸发量与土壤蒸发量在研究区的分布呈耦合关系,可利用降水量在中-强度石漠化环境分布最低,土壤蒸发和陆面蒸发则是中强度石漠化最高。混农林在不同程度上都具有减少地表产流、降低蒸腾速率和抑制土壤蒸发的生态效益,混农林对地表产流的阻控、抑制土壤水分蒸发和增加地下水赋存、降低蒸腾速率等方面均表现为潜在-轻度石漠化环境的生态效益最好。水资源赋存效益最终是潜在-轻度石漠化>无-潜在石漠化>中强度石漠化。在“五水”转化中,地表水、地下水、生物水和土壤水相对于降水的贡献率分别为0.14-12.71%、9.43-30.20%、9.79-49.97%和40.72-82.58%。对比研究发现,潜在-轻度石漠化环境混农林系统水资源赋存效益最高,提高了水分利用效率。干旱胁迫有助于提高水分利用效率,中-强度石漠化环境受干旱胁迫的影响使得水分利用效率最高。干旱胁迫、气温、土壤水力特征、生物量等自然因子综合影响着“五水”资源的赋存转化,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和差异性。对规律性和差异性的掌握有利于进一步揭示混农林节水保水机制,为发展节水增值生态衍生产业提供理论支撑。(2)探讨了农艺节水和工程节水策略下混农林业水资源赋存转化与水资源高效利用规律,揭示了不同措施下土壤水赋存转化特征、植物水抑蒸特征,得出了不同节水措施的抑蒸减蒸机制。秸秆覆盖增加了土壤表层肥力,以肥调水的机制增加了表层土壤含水量,中间层土壤含水量较低,说明作物根系主要分布在10-20cm土层。混农林地秸秆覆盖+保水剂、秸秆覆盖、保水剂、地膜覆盖措施与对照组相比,降低了土壤水分蒸发,增加了土壤水分含量,提高了水分利用效率和水资源赋存效益。单一措施与复合措施相比,复合措施更能提高水资源赋存效益和水分利用效率。在干旱胁迫条件下,节水措施布设下的中-强度石漠化地区水分利用效率仍然最高。农艺措施和工程措施的布设,在不同程度上抑制了土壤蒸发、增加了土壤含水量,降低了土壤水向大气水的转化速率,降低了混农林的蒸腾速率,提高了水分利用效率和水资源赋存效益。混农林系统通过节水保水措施后,减少了水资源的耗散,揭示了基于“五水”赋存转化的混农林抑蒸减蒸及水资源高效利用机制,证实了喀斯特地区混农林系统采用节水保水措施进行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可行性。(3)根据“五水”赋存转化机理,结合混农林节水保水机制,构建了不同石漠化环境混农林水资源高效利用的毕节模式、花江模式和施秉模式,研发了共性关键技术,集成无-潜在、潜在-轻度、中度-强度石漠化环境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体系。根据混农林节水与水资源高效利用策略,在毕节撒拉溪构建了喀斯特高原山地潜在-轻度石漠化环境水资源高效赋存与混农林节水增值模式,关岭-贞丰花江构建了喀斯特高原峡谷中-强度石漠化环境地表地下水有效转化与混农林节水保值模式,施秉构建了喀斯特山地峡谷无-潜在石漠化环境土壤-生物水高效赋存与混农林节水增值模式,分别简称“毕节模式”、“花江模式”和“施秉模式”。在模式中对现有技术进行总结,研发了混农林配置、地膜覆盖、屋顶集雨、地表-地下水联合调度、坡面集雨、生态水池、节水灌溉、矮化密植、林下养殖、生草覆盖等共性关键技术及技术体系,针对无-潜在、潜在-轻度、中度-强度石漠化环境,提出了水肥耦合、生草清耕覆盖保墒、瓶式根灌、硬化路面集雨、屋面集雨、地表地下水联合调度等技术集成。(4)混农林节水与水资源高效利用模式具较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应用示范成效较好,可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其中毕节模式、关岭-贞丰模式和施秉模式最适宜推广面积分别占南方8省区总面积的37.12%、20.52%和38.38%。2016年以来在对毕节撒拉溪、花江和施秉混农林与水资源利用现状的走访调查和实际调研基础上,结合前期项目的示范和研究成果,选取了三个研究区共6139hm2进行混农林节水与水资源高效利用示范,带动当地居民发展生态产业,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展节水增值混农林业有利于修复已退化的石漠化环境、遏制水土流失、促进植被恢复并带动经济发展。结合GIS空间分析并对指标进行赋值,建立了降雨、气温、海拔、地貌类型、岩性、坡度、土层厚度、水土流失强度、土壤类型、人口密度、人均GDP等评价指标体系,对模式进行推广适宜性评价。结果显示毕节模式、花江模式和施秉模式在中国南方喀斯特8省(市、区)最适宜、较适宜、基本适宜、勉强适宜和不适宜的推广面积分别为74.33×104km2、225.03×104km2、37.68×104km2、52.05×104km2、4.60×104km2,39.74×104km2、14.52×104km2、21.90×104km2、20.83×104km2、96.70×104km2,74.33×104km2、25.03×104km2、37.68×104km2、52.05×104km2、4.60×104km2。
张锋学[8](2020)在《人格刑法理论视域下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文中认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增长,犯罪特点出现了新的变化,现行犯罪预防体系面临严峻挑战,未成年人犯罪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如何从过分强调报复、报应的刑罚功能转变为注重教育、挽救的预防功能;从事后惩治、震慑转变为事前预防、以人为本,需要理论和实践创新。鉴于此,本文试图以人格预防理论,探讨一条有效的途径。从“人格刑法理论”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进行探讨,通过创新环境预防中的人格预防、构建以人格预防为导向的开放式预防体系、设计我国犯罪思想道德监测指标体系,旨在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新思路,降低犯罪率和社会教育、矫治成本,并为理论和实务部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参考。内容包括: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成因和预防现状、创新环境预防中的人格预防、构建以人格预防为导向的开放式预防体系。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包括:网络犯罪亚文化和不良信息成为犯罪低龄化的重要诱因、有组织犯罪和网络犯罪逐渐增多、城市社区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增多、犯罪动机简单且手段残忍、侵犯财产和涉毒案件逐渐增多。犯罪成因为:社会不良环境容易诱发思想偏差和行为失范、传统家庭教育环境未足够重视人格塑造、学校教育环境过于看重分数、文化商业市场监管失灵、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难以解决、专门学校的运行面临困境、传统帮教制度和理念有待创新。我国目前犯罪预防现状为:网络环境的预防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家庭环境预防没有突出人格预防、学校环境预防不够重视人格预防、社区环境预防效果有待进一步改善、心理预防尚未成为人格预防的重点、未成年人的道德思维塑造乏力、社会团体的防治潜能尚未发挥。创新环境预防中的人格预防要提高网络环境的预防水平。通过净化网络环境和技术创新,科学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防范网络不良行为影响未成年人的人格塑造。家庭环境预防应突出人格预防,建立以“爱”为核心的家庭环境预防模式,重视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影响。学校德育教育要用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德育教育,要突出健康人格的塑造。社区应优化功能和环境条件,创新社区教育和帮教模式。农村应加强留守儿童犯罪防治,重视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建立强制监护制度,完善农村社会救助有效机制。以人格预防为导向的开放式预防体系的构建新思路是:积极防范未成年人在社会化进程中形成犯罪心理,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交际的心理引导,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观,科学运用“认知疗法”进行教育、矫治,创造良好环境条件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生物学治疗是未成年人犯罪防治的新路径,人格调查是生物学治疗的前提和基础,应当以新技术手段提升生物预防水平。道德思维水平对塑造道德思维影响较大,道德思维教育应超越犯罪本身。道德思维能力培养是道德思维教育的核心,道德思维教育应融入“爱的教育”、“平等教育”和“独立教育”。犯罪思想道德监测有利于及时防治道德偏差,应当构建犯罪思想道德监测指标体系。创新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综合预防体系,重视体育运动干预的作用,发挥社会团体对不良行为的防治潜能,提升自我预防能力。
丁新辉[9](2020)在《典型国家生态工程关键技术评价理论、方法与实证研究》文中认为本论文从生态治理技术评价依据、评价原则、评价思路和评价过程4个方面分析了评价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初步形成了生态技术的评价理论。首次提出应从时间维度、空间维度和技术维度三个维度评价生态技术。综合比较多种评价方法,根据研究区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获取情况,选用典型相关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TOPSIS法与熵权法和粗糙集法,对我国生态治理技术使用效果进行了分区域分问题评价,梳理了我国北方土石山区、京津风沙源区、南方石漠化区、黄土高原区主要的生态治理技术,对不同区域常见的生态治理技术进行综合评价,为未来生态治理工程选择生态治理技术提供依据。主要结论如下:(1)北方土石山区板栗林土壤侵蚀治理技术包括水平沟、水平阶、木枋、地埂、苔藓覆盖、生草覆盖和农林间作等。由于板栗生产方式和栗农老龄化严重等问题,该区普遍使用的水保措施有水平沟、地埂、木枋。经实际调查,木枋措施的减流拦沙效果并不理想。典型相关分析表明不同防治措施下板栗林土壤侵蚀特征因子受降雨因素的影响不同,在水平沟和地埂的作用下,板栗林下水土流失受最大30 min降雨强度影响较大,而无措施情况下则主要受降雨量的影响。因此,我们提出了在小流域尺度上,主要采用生草覆盖和农林间作等以恢复板栗林生产力;而在坡面尺度上,采用水平沟和地埂等工程措施,配合生草覆盖和苔藓覆盖等生物措施,从而实现小流域间和坡面内水土保持措施的协同作用。(2)建国70多年来,我国在实践中探索出多种防治风沙危害的措施,主要有植物治沙、机械沙障固沙、封沙育草、机械沙障与栽植灌木相结合等。目前在评价沙障固沙技术实施效果时采用的指标不够科学和全面,本研究基于文献频次法和层次分析法共筛选出14项二级指标和25项三级指标指标,构建出沙障固沙技术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以技术效益为主导,兼顾功能性和应用性综合评价,从而对京津风沙源区沙障固沙技术进行全面评价。采用分层模糊积分模型对6种沙障固沙技术进行综合评价和排序,最终筛选出麦草沙障、秸秆沙障、粘土沙障、砾石沙障、塑料沙障和沙袋沙障6种经济性、技术性能和环境效益较优的技术模式,为沙障固沙工程建设提供参考。(3)针对南方岩溶区石漠化问题,主要的治理措施有封育、经济林、优良牧草、石改梯、植物篱埂、整地、饲料青贮、引流截水和能源开发。本研究选择对植物防护工程、坡改梯工程和封育3种治理模式进行评价,采用TOPSIS法与熵权法相结合的评价模型,利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岩溶区石漠化生态治理模式评价指标体系,并确定了各评价指标的评分标准。采用熵权法确定岩溶区石漠化生态治理模式评价指标的权重。TOPSIS法评价结果为植物防护工程模式最佳,坡改梯工程模式次之,封育模式最末,其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水土保持林和经济林结合鱼鳞坑、水平阶等工程措施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可为岩溶区石漠化问题的治理提供有效的防护。(4)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治理按治理范围可分为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和区域综合治理技术,按治理对象可分为坡面治理技术、沟道工程技术、矿山修复技术和水库绿化技术。本研究以6种生态治理技术为研究对象,建立了 2级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生态治理技术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分别从技术成熟度、技术应用难度、技术效益和技术推广潜力4个方面分析了影响水土流失生态治理技术的因子,共有12个2级指标;然后对梯田、坝地、造林、种草、经济林、封育6种生态治理技术进行实证分析,根据各指标间的不可分辨关系实现属性约简,获得由4个1级指标、7个2级指标组成的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生态治理技术评价指标体系;然后由属性重要性计算各二级指标的权重,再由层次分析法得出各一级指标的权重;最后加权求和得到6种生态治理技术的综合评价结果,即经济林(11.67)>坝地(11.17)>梯田(11.0)>种草(9.67)>造林(9.17)>封育(8.67)。
张亮[10](2020)在《黄土高原旱作春玉米根-冠协同关系及其调控》文中研究表明干旱是世界性农业问题,根系是联通土壤资源和作物产量的桥梁。作物群体的根-冠协同发育关系决定了其平衡土壤探索与冠部生产的情况。在黄土高原雨养旱作区,集成了垄作集雨和覆膜保水的全膜-双垄-沟播旱作覆膜春玉米栽培技术(以下简称覆膜),能通过有限降雨的利用效率提升显着的提高春玉米产量。但覆膜作物群体的地下根系对高产高效的贡献至今尚不明确。基于课题组前期有关覆膜和作物根系的研究我们认为,旱区覆膜春玉米能够高产高效的部分原因可能来自于覆膜对春玉米生育期内根-冠发育关系的协同优化与调控;覆膜春玉米根系在生育期内地上部群体的建成及花后籽粒产量形成过程中,可能扮演了关键的角色;覆膜春玉米的根-冠协同发育关系的调控,可能潜藏着作物根系高效支撑地上高产群体的重要机制。为验证上述假设及推论,本研究在典型旱作农业区——黄土高原南部陕西长武县通过2年大田原位的作物冠-根-土壤协同取样研究,分析了覆膜措施、不同氮肥投入及增密增氮调控措施下的旱作春玉米根-冠协同发育及土壤环境匹配变化,阐明了覆膜旱作玉米群体的根-冠高产协同关系和调控理论。本研究取得的主要进展如下:(1)覆膜能通过农田早春土壤水热条件的显着改善,有效促进春玉米幼苗(三叶期到六叶期)将有限的生长资源集中于冠部,而不是大量用于地下根部的生长发育。在三叶期和六叶期,覆膜处理冠根比较对照处理分别显着的增加了25%和213%。这种根-冠生长优先关系的变化,为春玉米幼苗更快的发育提供了光合生产优势,对营养生长中后期的根-冠协同发育提供了保障。(2)覆膜通过玉米营养生长早期的土壤水热状况改善优化了玉米幼苗的根-冠发育关系,加速了地上群体的营养生长进程,从而在总生育周期时长基本不变的基础上使生殖生长阶段总时长延长了6-7天,为玉米花后籽粒产量的提高奠定了重要基础。(3)相较于对照处理,覆膜玉米花后吐丝(R1)至乳熟期(R3)的叶片部氮浓度、干物质量和叶面积指数(LAI)平均分别提高了17%、23%和27%;非光合器官根系和茎秆部的干物质分配在乳熟期分别降低了33%和21%;花后吐丝至乳熟期的根长和根表面积衰减率(衰减百分比)分别降低了16%和13%。表明覆膜能更好的支持花后玉米冠部群体旺盛的水分和养分吸收利用需求。(4)总施氮量低于250 kg N ha-1时,覆膜春玉米花后生殖器官(穗部)和非生殖器官(根、茎和叶)的光合产物累积量分别随施氮量的增加而有显着增加和降低;但在总施氮量提升到380 kg N ha-1后,穗部干物质累积量和籽粒产量均不再显着提升,与此同时非生殖器官包括根系和茎秆在内的干物质累积分配量显着增加。(5)覆膜春玉米花后深层土壤(40 cm以下)的根长度与土壤氮的吸收利用关系更加密切;肥料氮的增施促进了花后乳熟期玉米根系在表层土壤的分布累积;增施氮肥显着的缓解了玉米吐丝至乳熟期的地下总根长度衰减。在吐丝至乳熟期相较于不施氮处理,250 kg N ha-1处理玉米根长衰减率降低了26%,380 kg N ha-1处理根长衰减率降低了47%。(6)覆膜春玉米植株对增加种植密度(从65000到85000株ha-1)并增施氮肥(从250到380 kg N ha-1)的继续增产措施的响应是花后生殖生长阶段玉米单株冠根比的减少和单位面积群体总干物质及产量的增加。相较于对照处理,增氮增密玉米花后吐丝至乳熟期的根系和茎秆部干物质累积增长率分别提高了1.8和1.3倍,冠根比平均降低了8%。本研究结果表明,籽粒产量和冠部发育是实现旱作玉米高产的核心,覆膜春玉米根系在地上冠部群体发育及花后籽粒产量的形成过程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覆膜通过根际水、养分状况的改善,影响了旱作玉米根系的生长发育,并调控优化了生育期内的根-冠协同发育关系。纵观整个生育期,旱作春玉米在种子萌发后的数周内(播种到三叶期)根-冠发育存在突出的矛盾,而覆膜和增施氮肥均可能通过土壤养分供应能力的提升而有效的促进冠根比增加,使生长重心上移到冠部;而在快速生长的营养生长中期(六叶期),玉米植株根-冠发育表现出明显的协同增长优势,表明前期的冠部发育优势很好的促进了作物植株根冠整体的协同发育优化;但在生殖生长阶段,根系与冠部及产量间又表现出明显的竞争关系,而覆膜和增施氮肥均能通过土壤养分供应能力的提升,增加冠根比并带动冠部干物质累积和籽粒产量的增加。因此,覆膜农田玉米冠部群体优势和冠根比的提升,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根系生长的相对“解放”和“减量”;并且“减量”的根系可能因为生长冗余的降低,使冠部群体的生长发育更加“充分自由”,使根-冠的协同生产过程更加的高效。综上所述,覆膜春玉米以“轻量而高效”的根系,更好的平衡了旱作玉米的地下水分、养分需求与地上光合生产的关系,并通过群体根-冠关系协同优化实现了作物群体的高产高效生产。
二、生物覆盖技术值得推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生物覆盖技术值得推广(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生境营造的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设计研究 ——以沣西新城文化公园屋顶绿化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城市生态问题与屋顶绿化建设概况 |
1.1.2 西安地区屋顶绿化生态设计方法的需求 |
1.1.3 西安地区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生境营造的潜力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外屋顶绿化的发展研究 |
1.3.2 屋顶绿化微观尺度设计研究现状 |
1.3.3 城市生境营造课题研究现状 |
1.3.4 生态理念的低维护地被植物设计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框架 |
2.相关概念及理论框架 |
2.1 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概念的界定 |
2.1.1 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的相关概念 |
2.1.2 典型的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案例 |
2.1.3 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的技术要点 |
2.2 生境营造理论与方法 |
2.2.1 研究视角的确定 |
2.2.2 生境营造的概念 |
2.2.3 生境营造设计程序 |
2.2.4 屋顶绿化植物的主导生境因子 |
2.3 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地被植物群落组构理论 |
2.3.1 地被植物群落的概念 |
2.3.2 地被植物群落组构设计理论 |
2.3.3 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中地被植物的功能 |
2.4 本章小结 |
3.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前期场地评估与目标分析 |
3.1 屋顶承载力与设计形式的匹配性分析 |
3.1.1 屋顶绿化荷载分类 |
3.1.2 屋顶绿化荷载估算 |
3.1.3 不同形式的屋顶绿化荷载分析 |
3.2 屋顶绿化应用场地类型划分 |
3.2.1 按建筑的功能 |
3.2.2 按屋顶的使用情况 |
3.3 屋顶生境因子的引入与分析 |
3.3.1 屋顶绿化场地生境因子的提取 |
3.3.2 生境因子影响下的生境类型 |
3.3.3 屋顶绿化生境类型划分 |
3.4 基于生境营造的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建设目标分析 |
3.4.1 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建设目标总结 |
3.4.2 不同主导目标下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的影响因素分析 |
3.4.3 不同主导目标下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影响因素权重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西安地区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设计研究 |
4.1 构造形式 |
4.1.1 结构式 |
4.1.2 模块式 |
4.1.3 预制植物毯式 |
4.1.4 不同主导目标下构造形式的选择与优化 |
4.2 种植基质 |
4.2.1 种植基质理化性质要求 |
4.2.2 种植基质类型 |
4.2.3 种植基质配比 |
4.2.4 不同主导目标下种植基质的选择与优化 |
4.3 浇灌系统 |
4.3.1 喷灌 |
4.3.2 滴灌 |
4.3.3 渗灌 |
4.3.4 浇灌系统管理方法 |
4.3.5 不同主导目标下灌溉系统的选择与优化 |
4.4 植物选择与配置 |
4.4.1 屋顶绿化地被植物应用调查 |
4.4.2 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地被植物选择 |
4.4.3 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地被植物组构方法 |
4.4.4 不同主导目标下地被植物组构的选择与优化 |
4.5 本章小结 |
5.设计模式构建与应用 |
5.1 设计模式构建 |
5.1.1 雨水滞蓄主导型 |
5.1.2 生物多样性主导型 |
5.1.3 景观效果提升主导型 |
5.2 沣西新城文化公园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设计应用 |
5.2.1 前期场地分析评估 |
5.2.2 确定设计目标 |
5.2.3 设计模式应用 |
5.2.4 目标效益预评估 |
5.3 本章小结 |
6.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创新 |
6.3 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图表目录 |
附图附表 |
研究生期间参与的相关工作及成果 |
(2)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关注热点的社区管理研究 |
(二)以社区网络化治理为前沿议题的社区治理研究 |
(三)社区由网格化管理向网络化治理的发展研究 |
(四)共生理论的发展及其应用研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城市社区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 |
(四)共生 |
二、理论基础 |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三)共生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同质下延: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兴起 |
一、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缘起 |
(一)城市社区管理的初始历程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创形态(2004)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步成长(2005-2012) |
二、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同质化下延分析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主体多数属于体制内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资源主要来自于政府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推进了政策执行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与限度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限度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偏利共生:网格化管理强化与治理主体培育 |
一、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新探(2012 年末-2015) |
(一)2013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减负增效 |
(二)2014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三社联动 |
(三)2015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政社互动 |
(四)2013-2015 年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总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偏利共生行为模式研判 |
(一)共生单元具备: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 |
(二)共生界面生成: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设立 |
(三)共生条件满足:单向为主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提升 |
三、中国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与困境 |
(一)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 |
(二)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困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非对称互惠共生:网格化管理新突破与治理要素新发展 |
一、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的新实践(2016-至今)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新突破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治理要素的新发展 |
(三)近年来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整体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非对称互惠共生行为模式剖释 |
(一)共生单元具备:丰富的治理主体生成 |
(二)共生界面生成:多方发起的活动开展 |
(三)共生条件满足:多向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组织间非同步性进化 |
三、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与问题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导向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前行的目标、动力与阻力 |
一、网络化治理:中国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 |
(一)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发展的理想状态 |
(二)网络化治理:实现理想状态的工具设计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系统结构 |
(四)网络化治理系统结构建构的基础条件 |
二、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党政领导力 |
(二)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利益驱动力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科技支撑力 |
三、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阻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 |
(二)目标和利益冲突下委托代理关系的内在张力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现路径 |
一、共生: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 |
(一)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 |
(二)价值理念是影响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共生价值体系 |
二、丰富共生主体: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组织建设 |
(一)在双向需求导向下,选择刚性约束 |
(二)在目标需求导向下,采用弹性约束 |
(三)在利益需求导向下,实施有效激励 |
三、完善共生界面: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行动选择 |
(一)以协商为基础,形成主体间的共识共信 |
(二)以共治为主线,强化主体间的共担共监 |
(三)以共享为旨归,推动全主体的双维进化 |
四、优化共生条件: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技术支撑 |
(一)以用户为中心,建设治理网络平台 |
(二)以平台为依托,联通社区治理主体 |
(三)以问题为导向,健全运行保障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现状 |
1.4 名词界定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本文创新 |
第2章 绿色生态城市理论研究及系统模型 |
2.1 概念梳理 |
2.2 内涵辨析 |
2.3 特征论述 |
2.4 理论基础 |
2.5 系统模型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国际比较研究 |
3.1 ESMF比较矩阵 |
3.2 英国BREEAM Communities |
3.3 美国LEED ND、LEED Cities and Communities |
3.4 德国DGNB UD |
3.5 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 |
3.6 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
3.7 宏观环境与评价体系的比较小结 |
3.8 机制保障比较 |
3.9 模式特征比较 |
3.10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与挑战 |
4.1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 |
4.2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存问题 |
4.3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实挑战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 |
5.1 评价体系现存问题 |
5.2 评价体系优化思路 |
5.3 钻石评价模型 |
5.4 评价体系结构 |
5.5 评价内容优化 |
5.6 评价方法优化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评价体系优化实证 |
6.1 中新天津生态城案例验证 |
6.2 其他比较案例验证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创新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新天津生态城国标(GBT51255-2017)评价验证 |
后记 |
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工作 |
(4)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改善人口营养健康的经济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图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理论基础与概念界定 |
2.1 作物营养强化相关研究 |
2.1.1 作物营养强化的内涵与意义 |
2.1.2 国际作物营养强化研究进展 |
2.1.3 中国作物营养强化研究进展 |
2.2 营养健康经济评价相关研究 |
2.2.1 微量营养素与营养健康的关系 |
2.2.2 营养健康影响因素 |
2.2.3 营养健康经济评价方法 |
2.3 消费者农产品支付意愿相关研究 |
2.3.1 消费者农产品支付意愿的测量方法 |
2.3.2 消费者农产品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 |
2.3.3 消费者对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支付意愿研究 |
2.4 理论基础 |
2.4.1 人力资本理论 |
2.4.2 消费者效用理论 |
2.5 概念界定 |
2.5.1 作物营养强化 |
2.5.2 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 |
2.5.3 经济评价 |
2.5.4 消费者行为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作物营养强化改善营养健康的背景与发展现状 |
3.1 中国居民营养健康现状 |
3.1.1 中国居民营养健康现状 |
3.1.2 微量营养素缺乏对中国居民营养健康的影响 |
3.2 作物营养强化提出的背景与比较优势 |
3.2.1 作物营养强化提出的背景 |
3.2.2 营养强化的主要方式 |
3.2.3 作物营养强化的比较优势 |
3.3 作物营养强化改善营养健康的发展现状 |
3.3.1 作物营养强化的发展现状 |
3.3.2 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对营养健康的干预情况 |
3.3.3 作物营养强化干预的经济效益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宏观层面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经济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构建 |
4.1 健康损失的失能调整生命年(DALYS)方法 |
4.1.1 DALYs公式 |
4.1.2 公式中的贴现率 |
4.1.3 对公式的修正 |
4.2 健康效益评价指标 |
4.2.1 铁强化农产品的健康效益评价指标 |
4.2.2 锌强化农产品的健康效益评价指标 |
4.2.3 维生素A强化农产品的健康效益评价指标 |
4.2.4 叶酸强化农产品的健康效益评价指标 |
4.3 经济效益评价指标 |
4.3.1 铁强化农产品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 |
4.3.2 锌强化农产品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 |
4.3.3 维生素A强化农产品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 |
4.3.4 叶酸强化农产品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 |
4.4 成本效益评价指标 |
4.4.1 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成本 |
4.4.2 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成本有效性 |
4.4.3 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成本收益率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宏观层面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经济评价的实证分析——以作物营养叶酸强化水稻为例 |
5.1 作物营养叶酸强化水稻经济评价的内涵 |
5.1.1 叶酸强化水稻健康效益的影响因素 |
5.1.2 叶酸强化水稻健康效益的货币化 |
5.1.3 叶酸强化水稻的相关费用 |
5.2 作物营养叶酸强化水稻经济评价的数据收集 |
5.2.1 叶酸缺乏的功能结果 |
5.2.2 叶酸缺乏目标群体相关数据 |
5.2.3 叶酸强化水稻相关数据 |
5.3 作物营养叶酸强化水稻的经济评价 |
5.3.1 叶酸强化水稻的健康效益分析 |
5.3.2 叶酸强化水稻的经济效益分析 |
5.3.3 叶酸强化水稻的成本——效益分析 |
5.3.4 与其他国家、其他营养干预措施的成本——效益比较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微观层面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健康效益的实证分析 |
6.1 随机对照实验方法 |
6.1.1 随机对照实验的流程 |
6.1.2 干扰变量的控制 |
6.2 实验设计 |
6.2.1 实验地点、实验对象和实验物的选择 |
6.2.2 实验内容和实验流程 |
6.2.3 实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
6.3 实验方法 |
6.3.1 健康干预措施和健康指标测量方法 |
6.3.2 数据收集和分析方法 |
6.3.3 实验效果研究方法 |
6.4 叶酸强化玉米营养干预实验结果 |
6.4.1 样本基本特征分析 |
6.4.2 干预前后样本饮食叶酸摄入变化情况 |
6.4.3 干预前后样本血液叶酸变化情况 |
6.4.4 样本血液叶酸含量改善情况 |
6.5 锌强化小麦营养干预实验结果 |
6.5.1 样本基本特征分析 |
6.5.2 干预前后样本生长迟缓发生率变化情况 |
6.5.3 样本生长迟缓发生率改善情况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微观层面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经济效益的实证分析——以作物营养叶酸强化玉米为例 |
7.1 支付意愿测量方法的选择 |
7.1.1 支付意愿测量方法的比较 |
7.1.2 BDM机制 |
7.2 BDM拍卖实验机制设计 |
7.2.1 实验地点、实验物和实验对象的选择 |
7.2.2 实验前的准备 |
7.2.3 实验流程 |
7.3 实验参与者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
7.3.1 参与者的基本特征分析 |
7.3.2 参与者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7.4 计量模型与结果分析 |
7.4.1 模型构建的理论框架 |
7.4.2 变量设置和模型估计 |
7.4.3 结果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重视事前经济评价,完善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评价指标 |
8.2.2 增加政策资金投入,优化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路径选择 |
8.2.3 加强公众认知教育,扩大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覆盖范围 |
8.2.4 整合信息资源渠道,提高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的经济价值 |
8.3 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
8.3.1 研究不足 |
8.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育龄妇女叶酸强化玉米营养干预实验调研问卷 |
附录B:BDM实验流程及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5)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生态环境与历史演变:鲁西北植棉业的变迁 |
第一节 鲁西北的生态环境 |
一、气候资源 |
二、水资源 |
三、土地资源 |
四、自然灾害 |
第二节 从中心到边缘: 鲁西北植棉业的历史进程 |
一、山东植棉业之滥觞 |
二、明代劝导政策与鲁西北植棉业的商品化 |
三、清代鲁西北植棉业的专业化 |
四、清末民国时期鲁西北植棉业的规模化 |
五、1949年以来鲁西北植棉业的曲折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更新与淘汰: 优良品种的引进与培育 |
第一节 改良开端: 清末民国时期良种的选育与推广 |
一、美棉的早期试种(1900-1911) |
二、民国时期良种的选育与推广(1912-1937) |
三、日伪时期棉种改良与强制推广(1938-1945) |
四、品种改良与推广的影响 |
第二节 自主创新: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良种繁育 |
一、棉花良种引进与繁育的几个阶段 |
二、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的组成 |
三、繁育和推广的主要品种 |
四、新品种繁育推广的影响与特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灾害应对与技术革新: 棉花的耕种与管理 |
第一节 棉田生态改造 |
一、水利设施的修建 |
二、盐碱地的治理与应对 |
三、土地肥力的培养 |
第二节 棉花耕种技术的革新 |
一、19世纪以前传统耕作技术的演进 |
二、清末民国时期科学植棉的初步探索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技术植棉 |
四、耕作技术演进的特点 |
第三节 棉花病虫害防治技术的变迁 |
一、鲁西北棉花主要病虫害 |
二、不同历史阶段病虫害防治技术与措施 |
三、病虫害防治技术变迁的特点 |
第四节 棉作技术传播方式的改进 |
一、传播方式的初步探索 |
二、互助合作中的技术传播 |
三、家庭生产模式下的技术传播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从乡村到国际: 棉花市场流通体系的建构与重组 |
第一节 由内到外: 1945年以前的棉花市场 |
一、明清时期的棉花集市贸易 |
二、清末民国棉花流通体系的初步建立 |
三、日伪对棉花市场的“一元化”统制 |
第二节 从自由到统购: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棉花流通 |
一、规范秩序: 抗战后的棉花市场 |
二、实行统购: 棉花市场的一元化 |
三、稳定市场与统一调配: 棉花统购政策的影响 |
四、“买棉难”与“卖棉难”: 统购时期的流通困境 |
第三节 多元化与边缘化: 新经济体制下的棉花市场 |
一、国家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曲折历程 |
二、市场体制改革中的地方棉花交易 |
三、全面市场化对区域棉花生产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棉纺织业的浮沉: 棉花生产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
第一节 土布中心: 1949年以前鲁西北的棉纺织业 |
一、明清时期鲁西北手工棉纺织业的初步发展 |
二、清末民初民间纺织的延续和新型纺织业的兴起 |
三、抗战前后工厂停业与民间纺织的复苏 |
四、鲁西北棉纺织业相对削弱与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二节 时起时落: 新中国成立以来鲁西北的棉纺织业 |
一、互助合作时期传统手工棉纺织业的延续 |
二、1958-1978年机械化棉纺织业的曲折前进 |
三、1979-1990年棉纺织企业遍地开花 |
四、1990年代棉纺织业的萎缩 |
五、新世纪棉纺织业的转型与发展 |
六、鲁西北棉纺织业浮沉的影响因素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以棉换粮”与“弃棉从粮”:棉花与区域社会生活 |
第一节 棉粮争地: 棉花生产与区域种植业结构变迁 |
一、清末至民国: “粮棉兼种”与“以粮挤棉” |
二、1949年至1978年:从“爱国家种棉花”到“以粮为主” |
三、改革开放初期: 以棉为主的种植结构 |
四、1990年以后: 棉花萎缩与多种经营的产业结构 |
第二节 借棉致富: 棉花生产对农民收入和生活的影响 |
一、以棉换粮: 棉花扩张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06-1948) |
二、陷入困境: 棉花徘徊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49-1979) |
三、超越全国: 植棉高峰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80-1990) |
四、弃棉从粮: 波动萎缩时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91-2015) |
第三节 角色转换: 棉花生产对区域从业结构的影响 |
一、“美差”的消失: 国营棉厂职工大起大落 |
二、突破家庭藩篱: 从自纺自织到纺织工人 |
三、加入附带行业: 腹地民众依靠棉花副业创造价值 |
四、打破男耕女织: 妇女成为植棉主力军 |
第四节 由内聚到开放: 棉花生产与地方社会网络 |
一、请进来与走出去: 棉花生产带来的内外交流 |
二、专业人才培养: 创建专业研究机构和培训学校 |
三、与外省联姻: 农民婚姻网络之变迁 |
第五节 偷棉事件: 棉花生产与地方社会秩序 |
一、扞卫经济利益: 民国时期的偷棉与护棉 |
二、严肃的政治问题: 集体化早期的偷棉事件 |
三、不是秘密的秘密: 集体化后期心照不宣的偷棉行为 |
四、利益冲突与调整: 偷棉事件中的国家、集体与农民 |
本章小结 |
结语: 棉花视角下的生态、市场、技术、国家与农民——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特点及影响因素分析 |
一、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的特点 |
二、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三、疑问与思考: 透过鲁西北植棉业历史变迁看农业发展 |
附录 |
附录一: 鲁西北棉花生产大事记 |
附录二: 部分统计表 |
表1 1368-2006年鲁西北行政区划统计表 |
表2 1949-2015年聊城地区棉田面积及产量 |
表3 1949-1990年聊城地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简表 |
表4 1949-2000年鲁西北9县棉厂统计表 |
附录三: 访谈记录选编 |
(一) STC访谈记录 |
(二) WFJ访谈记录 |
(三) 杨俊生访谈记录 |
(四) 闫荣军访谈记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法律发展困境 |
第一节 可再生能源及其补贴的概念演进 |
一、可再生能源的概念演进 |
二、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概念演进 |
第二节 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法律争议 |
一、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 |
二、给予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必要性 |
三、可再生能源补贴面临的法律争议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适用 |
第一节 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分析 |
一、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依据 |
二、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论证 |
第二节 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实践反思 |
一、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实践发展特点 |
二、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局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非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 |
第一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视角下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一、欧盟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二、CPTPP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三、USMCA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四、EPA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五、区域贸易协定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小结 |
第二节 内国法视角下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一、德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二、美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三、日本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四、内国法视角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小结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建议 |
第一节 多边补贴制度革新视角下的发展建议 |
一、不可诉补贴制度革新的发展建议 |
二、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创新的发展建议 |
第二节 一般例外条款制度革新视角下的发展建议 |
一、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对一般例外条款的适用需求 |
二、GATT1994第20 条与SCM协定的适用关系 |
三、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援引GATT1994第20条的发展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完善 |
第一节 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反思 |
一、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依据 |
二、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发展趋势 |
三、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问题 |
第二节 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完善的对策建议 |
一、推进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渐进式改革 |
二、助力国际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创新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石漠化环境“五水”赋存转化与混农林业高效利用模式(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研究现状 |
第一节 “五水”赋存转化与混农林业 |
第二节 喀斯特石漠化环境“五水”赋存转化与混农林业 |
第三节 “五水”赋存转化与混农林业研究现状与展望 |
第四节 国内外拟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与展望 |
第二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研究目标与内容 |
第二节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区选择与代表性 |
第四节 实验方案与资料数据可信度分析 |
第三章 “五水”赋存转化与混农林业高效利用 |
第一节 大气水赋存转化特征 |
一 研究区降水时空分布特征 |
二 可利用降水分布特征 |
三 相关性分析 |
第二节 地表水赋存转化与混农林高效利用 |
一 侵蚀性降雨量与产流关系 |
二 雨强与产流的关系 |
三 混农林系统地表产流阻控效益 |
第三节 土壤水赋存转化与混农林高效利用 |
一 混农林土壤水赋存特征 |
二 混农林地土壤水蒸发 |
第四节 生物水赋存转化与混农林高效利用 |
一 混农林蒸腾特征 |
二 混农林地冠层截留量 |
第五节 “五水”赋存转化与混农林高效利用 |
一 混农林地“五水”赋存转化特征 |
二 混农林“五水”赋存转化数学模型构建与验证 |
三 基于“五水”赋存转化机理的混农林地水资源高效利用 |
第四章 混农林地水资源高效利用策略 |
第一节 混农林地农艺措施高效利用水资源 |
一 混农林地农艺措施下的土壤水分赋存特征 |
二 混农林地农艺措施的土壤水资源转化特征 |
三 基于“五水”赋存转化的混农林农艺节水策略 |
第二节 工程节水措施与混农林高效利用水资源策略 |
一 工程节水措施及混农林土壤水分赋存特征 |
二 工程节水策略对混农林地水资源转化的影响 |
三 基于“五水”赋存转化的工程节水策略 |
第五章 基于“五水”赋存转化的混农林业高效利用模式构建及技术 |
第一节 模式构建 |
一 模式构建的理论依据 |
二 模式构建的边界条件 |
三 模式构成的技术体系 |
四 模式的结构与功能特性 |
五 结构与功能的对比分析 |
第二节 技术研发与集成 |
一 现有成熟技术应用 |
二 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
三 不同等级石漠化地区技术优化与集成 |
第六章 “五水”赋存转化与混农林业高效利用模式应用及推广 |
第一节 模式应用示范与验证 |
一 示范点选择与代表性论证 |
二 示范点建设目标与建设内容 |
三 混农林水资源高效利用现状评价与措施布局 |
四 混农林水资源高效利用规划设计与应用示范过程 |
五 混农林水资源高效利用模式应用示范成效与验证分析 |
第二节 模式优化调整方案与推广 |
一 模式存在的问题与优化调整 |
二 模式推广适宜性分析 |
三 模式推广应用范围分析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创新点 |
第三节 讨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土壤物理属性数据(g) |
附录二 作物蒸腾速率监测(g/g/h) |
附录三 地表产流数据 |
附录四 土壤蒸发速率监测(mm/d) |
附录五 气象数据统计 |
附录六 植被截留数据(mm)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一、参与的科研项目 |
二、发表的论文 |
三、获得奖励 |
致谢 |
(8)人格刑法理论视域下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实证分析法 |
二、图表综合分析法 |
三、比较分析法 |
四、文献分析法 |
第四节 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未成年人犯罪与人格刑法理论 |
第一节 未成年人犯罪概述 |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界定 |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理论 |
第二节 人格刑法相关理论 |
一、人格概述 |
二、犯罪人格的一般理论 |
三、人格刑法理论 |
第三节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人格刑法理论 |
一、刑法人格化有利于制定合理的刑事政策 |
二、刑法人格化有利于实现刑法的公正性 |
三、刑法人格化有利于评估人身危险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成因和预防现状 |
第一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 |
一、网络犯罪亚文化和不良信息影响较大 |
二、有组织犯罪和网络犯罪逐渐增多 |
三、城市社区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增多 |
四、犯罪动机简单且手段残忍 |
五、侵犯财产和涉毒案件逐渐增多 |
第二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
一、社会不良环境容易诱发思想偏差和行为失范 |
二、传统家庭教育环境未足够重视人格塑造 |
三、学校教育环境过于看重分数 |
四、文化商业市场监管失灵 |
五、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难以解决 |
六、专门学校的运行面临困境 |
七、传统帮教制度和理念有待创新 |
第三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现状 |
一、网络环境的预防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
二、家庭环境预防没有突出人格预防 |
三、学校环境预防不够重视人格预防 |
四、社区环境预防效果有待进一步改善 |
五、心理预防尚未成为人格预防的重点 |
六、未成年人的道德思维塑造乏力 |
七、社会团体的防治潜能尚未发挥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借鉴 |
第一节 美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美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与基本理念 |
二、美国的“转向处遇”制度 |
三、美国的“零容忍政策”和“恢复性政策” |
四、美国的“圆桌谈话” |
第二节 日本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日本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立法概况 |
二、日本的“非行少年程序” |
三、日本的“家庭裁判所” |
四、日本的“少年司法体系”和司法理念变迁 |
第三节 英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英国的“国家亲权主义”制度 |
二、英国的儿童福利保护 |
三、英国的社区矫正制度 |
第四节 意大利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意大利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模式 |
二、意大利的“‘帮助身边的人’核心计划” |
三、意大利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和矫治 |
第五节 韩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韩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刑事政策 |
二、韩国的“保护处遇制度” |
第六节 德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德国的少年儿童立法概况 |
二、德国的“社会调查制度” |
第七节 国外共性的经验与借鉴 |
一、重视通过立法手段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
二、重视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的教育和矫治作用 |
三、重视家庭环境预防和学校环境预防的作用 |
四、重视心理预防和避免标签效应 |
五、坚持“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创新环境预防中的人格预防 |
第一节 加强网络环境预防 |
一、科学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 |
二、防范网络不良行为影响人格塑造 |
三、提升网络环境的预防水平 |
第二节 优化家庭环境预防 |
一、家庭环境预防应当突出人格预防 |
二、建立以“爱”为核心的家庭环境预防模式 |
三、围绕人格预防加强亲职教育 |
四、重视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影响 |
第三节 创新学校德育教育 |
一、用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德育教育 |
二、学校德育教育应当突出健康人格塑造 |
三、创新德育教育的内容、方法和体系 |
四、德育教育的成败应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高度 |
第四节 提升社区功能和综合防治能力 |
一、优化社区功能与环境条件 |
二、创新社区教育和帮教模式 |
三、社区防治应结合专门学校的改革进行 |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社区帮教工作 |
第五节 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防治 |
一、加强农民工就业政策调整 |
二、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 |
三、改善农村学校教育环境 |
四、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强制监护制度 |
五、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有效机制 |
六、整合社会资源与加强综合治理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以人格预防为导向的开放式预防体系之构建 |
第一节 人格预防的重点在于心理预防 |
一、积极防范未成年人形成犯罪心理 |
二、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交际的心理引导 |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观 |
四、科学运用“认知疗法”进行教育、矫治 |
五、创造有利于心理健康的环境条件 |
第二节 犯罪人格的生物预防 |
一、犯罪人格的生物因素分析 |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生物性原理 |
三、生物学治疗创新预防新思路 |
四、人格调查应作为生物学治疗的前提 |
五、新技术手段提升生物预防水平 |
第三节 实践以道德思维为导向的人格预防 |
一、道德思维概述 |
二、神经学视域下的道德思维干预 |
三、道德思维水平对塑造道德思维的影响 |
四、道德思维教育应超越犯罪本身 |
五、道德思维能力培养应作为道德思维教育的核心 |
六、道德思维教育应融入三种教育 |
第四节 构建犯罪思想道德监测体系 |
一、犯罪思想道德监测的内涵和原则 |
二、监测犯罪思想道德的指标体系 |
三、构建犯罪思想道德监测体系的具体实践 |
第五节 加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防治 |
一、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概述 |
二、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防治的理论基础 |
三、创新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综合预防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9)典型国家生态工程关键技术评价理论、方法与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进展 |
1.2.1 农业技术综合评价 |
1.2.2 工程技术综合评价 |
1.2.3 生物技术综合评价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存在的问题 |
第2章 生态技术评价理论分析 |
2.1 生态技术评价依据 |
2.1.1 评价目的 |
2.1.2 被评价对象 |
2.1.3 评价者 |
2.1.4 评价指标及指标体系 |
2.1.5 权重系数 |
2.1.6 综合评价模型 |
2.1.7 评价结果 |
2.2 生态技术评价原则 |
2.3 生态技术评价思路 |
2.3.1 事前评价 |
2.3.2 事中评价 |
2.3.3 事后评价 |
2.4 生态技术评价过程 |
2.4.1 确定研究范围 |
2.4.2 评价指标的筛选和归一化 |
2.4.3 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 |
2.4.4 构建最终指标体系 |
第3章 北方土石山区生态工程关键技术评价与筛选 |
3.1 燕山山区板栗林下土壤侵蚀特征及其影响因素 |
3.1.1 研究方法 |
3.1.2 数据分析 |
3.1.3 结果与分析 |
3.2 燕山山区坡地果园水土流失生态治理技术 |
3.2.1 研究区概况 |
3.2.2 板栗林土壤侵蚀防治生态技术 |
3.3 不同生态技术下土壤侵蚀特征及其影响因素的典型相关分析 |
3.3.1 小区布设 |
3.3.2 数据来源和处理方法 |
3.3.3 典型相关分析 |
3.3.4 结果与分析 |
3.4 小结 |
第4章 京津风沙源区生态工程关键技术评价与筛选 |
4.1 京津风沙源区沙障固沙技术研究进展 |
4.1.1 治沙沙障比选 |
4.1.2 存在的问题及研究趋势 |
4.2 京津风沙源区生态技术评价体系构建 |
4.2.1 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 |
4.2.2 京津风沙源区沙障固沙技术评价体系 |
4.3 基于分层模糊积分法的沙障固沙技术综合评价 |
4.3.1 评价对象 |
4.3.2 指标值及隶属度的计算 |
4.3.3 综合评价值计算 |
4.4 小结 |
第5章 南方岩溶区石漠化生态治理工程关键技术评价与筛选 |
5.1 南方岩溶区石漠化生态治理模式研究进展 |
5.1.1 南方岩溶区石漠化生态治理工程 |
5.1.2 石漠化生态工程治理存在问题与发展趋势 |
5.2 基于TOPSIS法的南方岩溶区石漠化生态治理技术评价 |
5.2.1 研究区概况 |
5.2.2 研究方法 |
5.2.3 指标体系建立 |
5.3 西畴县岩溶区石漠化生态治理模式综合评价 |
5.4 小结 |
第6章 黄土高原生态治理工程关键技术评价与筛选 |
6.1 黄土高原生态治理工程关键技术评价研究进展 |
6.2 黄土高原生态治理技术评价指标体系 |
6.2.1 研究区概况 |
6.2.2 研究方法 |
6.2.3 评价指标体系建立 |
6.3 黄土高原生态治理工程关键技术评价 |
6.3.1 数据来源 |
6.3.2 基于粗糙集理论的黄土高原生态治理技术评价 |
6.4 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科研及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10)黄土高原旱作春玉米根-冠协同关系及其调控(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粮食增产现状与未来 |
1.1.1 农业粮食增产的现状及挑战 |
1.1.2 绿色革命与世界粮食增产 |
1.1.3 旱作农田增产研究概况 |
1.1.4 旱作农田增产研究热点 |
1.2 作物根系研究进展 |
1.2.1 根系研究概况 |
1.2.2 根系研究方法 |
1.2.3 玉米根系常见指标 |
1.2.4 玉米根系垂向分布与养分资源利用 |
1.2.5 高产农田理想根系研究 |
1.3 作物根-冠协同关系与产量形成 |
1.3.1 静态的根-冠协同关系 |
1.3.2 玉米根-冠的协同发育与产量形成 |
1.4 覆膜玉米根系研究 |
1.5 科学问题和研究假设 |
1.5.1 科学问题 |
1.5.2 研究假设 |
1.6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旱作春玉米营养生长早期的根-冠协同关系特征 |
2.1 引言 |
2.2 材料与方法 |
2.2.1 试验地点概况 |
2.2.2 试验设计和田间管理 |
2.2.3 田间取样与实验室分析 |
2.2.4 数据计算及分析 |
2.3 结果与分析 |
2.3.1 覆膜对苗期发育、土壤温度和水分的影响 |
2.3.2 覆膜对地上冠部发育的影响 |
2.3.3 地下根系发育 |
2.3.4 地下根系垂向分布 |
2.3.5 冠根比、根系氮素吸收效率和水分利用效率 |
2.4 讨论 |
2.4.1 水热条件与冠部发育 |
2.4.2 玉米苗期根系发育 |
2.4.3 玉米苗期根-冠协同关系变化 |
2.4.4 覆膜措施对玉米苗的根-冠协同发育调控 |
2.5 小结 |
第三章 旱作春玉米花后根-冠协同关系特征 |
3.1 引言 |
3.2 材料与方法 |
3.2.1 试验地点概况 |
3.2.2 试验设计和田间管理 |
3.2.3 田间取样与实验室分析 |
3.2.4 数据分析及绘图工具 |
3.3 结果与分析 |
3.3.1 生育进程、土壤水分和作物产量 |
3.3.2 花后干物质分配、氮素吸收、冠根比和根系效率 |
3.3.3 花后根系的垂向生长变化 |
3.4 讨论 |
3.4.1 覆膜玉米的生育进程变化 |
3.4.2 覆膜玉米的根-冠协同生长变化 |
3.4.3 覆膜玉米的根系垂向分布变化 |
3.4.4 覆膜玉米的根系生长动态变化 |
3.5 小结 |
第四章 施氮量对旱作覆膜春玉米根-冠协同关系的调控 |
4.1 引言 |
4.2 材料与方法 |
4.2.1 试验地点概况 |
4.2.2 试验设计和田间管理 |
4.3 结果与分析 |
4.3.1 土壤贮水量和耗水量 |
4.3.2 苗期冠部干物质、氮素累积和根系生长变化 |
4.3.3 苗期地下根系垂向空间变化 |
4.3.4 花后地上干物质、氮素累积和根系生长 |
4.3.5 花后根系垂向生长变化 |
4.4 讨论 |
4.4.1 三叶和六叶期的根-冠生长变化 |
4.4.2 吐丝至乳熟期的根-冠生长变化 |
4.5 .小结 |
第五章 增密增氮对旱作覆膜春玉米根-冠协同关系的影响 |
5.1 引言 |
5.2 材料与方法 |
5.3 结果与分析 |
5.3.1 土壤贮水量和耗水量 |
5.3.2 苗期冠部干物质、氮素累积和根系生长变化 |
5.3.3 苗期地下根系垂向空间变化 |
5.3.4 花后地上干物质、氮素累积和根系生长 |
5.3.5 花后根系垂向生长变化 |
5.4 讨论 |
5.4.1 三叶期和六叶期的根-冠生长变化 |
5.4.2 吐丝期至乳熟期的根-冠生长变化 |
5.5 小结 |
第六章 主要结论、研究发现及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发现 |
6.3 研究特色与创新 |
6.4 研究展望 |
附录 (英文缩略词)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生物覆盖技术值得推广(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生境营造的低维护生态式屋顶绿化设计研究 ——以沣西新城文化公园屋顶绿化为例[D]. 黄琰麟.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1
- [2]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D]. 宋晓娟. 吉林大学, 2021(01)
- [3]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D]. 杜海龙. 山东建筑大学, 2020(04)
- [4]作物营养强化农产品改善人口营养健康的经济评价研究[D]. 廖芬. 华中农业大学, 2020(05)
- [5]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D]. 史晓玲. 山东大学, 2020(08)
- [6]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D]. 刘滢泉.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7]石漠化环境“五水”赋存转化与混农林业高效利用模式[D]. 吴清林. 贵州师范大学, 2020
- [8]人格刑法理论视域下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D]. 张锋学.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5)
- [9]典型国家生态工程关键技术评价理论、方法与实证研究[D]. 丁新辉.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20
- [10]黄土高原旱作春玉米根-冠协同关系及其调控[D]. 张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