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立案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问:立案怎么调查
  1. 答:税务立案后调查的方式如下:
    1、调查时,应找知情人或被查处对象了解案发情况及有关线索,根据需要,查阅与被查处对象有关的帐簿、报表、票证等纳税资料,检查其商品、货物和资金往来情况,收集违章证据和有关资料;
    2、调查机关和调查人员应将认定的事实同被查处对象见面,认真听取其申辩,然后写出调查报告;
    3、案件查清后,应报经领导批准,转入定性处理。
    立案调查需要什么条件
    立案调查需要以下条件:
    1、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
    2、有明确的违法主体;
    3、达到法律规定的处罚条件;
    4、属于该机关管辖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问:立案监督后要3个月出结果吗
  1. 答:立案监督后3个月内出结果。
    立案监督具体流程有案件受理、案件审查、公开听证。
    1、受理部门。各级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负责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受理。受理范围含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认为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2、案件审租氏查。审查部门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对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进行审查。审查程序有听取双方意见,充分了解案情、对诉讼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或者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制作审查终结报告,审查期限为三个月。
    3、公开听证。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组织有关当事人听证。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弊让散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滑启,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问:检察院立案监督案受理后要求公安局办理了什么意思
  1. 答:检察院立案监督案受理后要求公安局办理,是指检察院立轿态案监督案受理闭亩源后,申请公安介入协助办理案件。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当检察院受理并立案监督案件后,发现案件中存在犯罪嫌耐前疑,需要向公安机关发出指令,要求其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接到指令后,应当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及时开展调查和侦查工作,并将调查情况及时报告检察院。
立案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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