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财政比较(论文文献综述)
蒋凯,王涛利[1](2020)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我国香港高等教育发展前景分析》文中提出香港是我国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虽然香港高等学校整体教学科研水平和国际化程度较高,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在一段时期内,香港高等学校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关注不足,服务国家发展的优势不甚明显,使得香港高等教育未能较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香港高等教育变革是一个稳步推进的有序过程,需要政府、高等学校和师生等主体通力协作和共同参与。通过爱国主义教育、宪法和基本法宣传教育的开展,提升香港高等学校师生的国家认同、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为香港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香港高等学校应当合理调整发展定位,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构建与内地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深度合作机制,使香港高等教育在助力国家建设的同时实现自身的长远持续发展,进而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胡小琪[2](2020)在《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研究》文中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高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人才。学界对一般高校治理结构的研究较多,但对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少有学人关注。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以下简称UIC)作为一所独特的中外合作办学独立法人机构,是首家“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的高校,还是国内第一所博雅型大学,在博雅教育、全人教育和四维教育等方面独具特色。创校15年来,毕业生的质量持续攀升,这与学校的内部治理结构密切相关。本文对UIC的内部治理结构进行麻雀式解剖研究,希望能对完善内地其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有所启示。本研究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和深入访谈法,从学校理念和目标、学校内部组织架构、治理关系、重大事务决策过程四方面对UIC内部治理结构进行现状分析,结合善治理论对UIC内部治理结构的特点和不足进行评价。结果显示UIC内部治理结构的特点体现在治理目的-关注“善意治理”的作用、治理主体-重视“善者治理”的作用、治理方式-发挥“善于治理”的作用、治理效果-总体呈现“善态治理”的状态四方面,其不足之处体现在组织机构设置尚不够健全、大学章程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程度不够透明和内部监督机制不够有力四方面。结合UIC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的不足,提出通过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完善大学章程、加快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以完善UIC内部治理结构。同时提出UIC内部治理的可借鉴之处。最后将UIC内部治理结构的评价与善治理论相结合,从全面教师治学、重视学校内部权力的分权与合作、以大学章程为核心构建制度体系和完善上位法这四方面,对完善内地其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提出建议。
杨浩[3](2020)在《近代澳门与珠三角地区经贸关系研究》文中认为自葡萄牙人居留于澳门以来,澳门贸易便处于中葡双方共同治理的体系之下,其发展也因此受到来自中外多种因素的影响。近代以来,澳门的贸易体制与贸易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为了探究这种变化及其对澳门贸易产生的影响,本文将以近代澳门与珠三角之间的贸易为主体,从中葡双重影响的角度对贸易体制、政策、规模、环境等不同侧面进行分析,并通过梳理澳珠贸易的实态进一步讨论中葡双方的诸多因素对澳门贸易的影响方式及影响结果,以期更加全面、深刻地认识澳门与珠三角之间的经贸关系及其特征。本文认为近代以来澳门的治理权虽然基本为澳葡政府掌控,但就贸易方面仍受到中葡双方贸易体制的共同管理。澳门的贸易体系也基本融入珠三角本地的区域贸易体系,在中葡双方的双重影响下,中方因素占据了主导地位。明清时期澳门贸易的形势、地位、规模等侧面,因评价标准的不同呈现出不同趋势。澳门的贸易地位在中国对外贸易体系中因垄断程度的不同有所起伏,但长期保持较高位置;在世界贸易体系中,却因西班牙、荷兰、英国等欧洲国家的竞争逐渐下降。贸易形势、贸易规模较贸易地位又有所不同。拱北关建立后,澳门的贸易体制进入拱北关、自由港并存的时代,近代澳门的贸易形势、地位、规模等因素发生了新的变化。自19世纪80年代后,因苦力贸易被禁止,澳门海外贸易规模大幅度下降。仅存的远洋贸易也是以鸦片等特殊商品的出口为主,正常商品所占比重很小。因此,澳门在海外贸易中的规模、地位确实是处于下降状态。与此同时,澳门与中国内地的贸易情况与海外并不不同。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后,澳葡政府获得对澳门的治理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政府已无法影响到澳门的贸易发展。民船贸易作为澳门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进出澳门时须向中国政府缴纳货物税厘,贸易税又是影响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澳葡政府制定的自由港体制与中国政府控制的拱北关体制,共同承担管理澳门贸易的职能。在中葡对澳门贸易双重治理的体系下,经过对粤澳民船、港澳民船、澳门港民船与轮船等贸易规模数据整理、对比,发现澳珠贸易的整体规模在增加。通过对拱北关、澳门港商品种类的梳理,对澳门与珠三角之间贸易路线地还原,对粤港澳产业体系的比照,不仅了解了澳珠贸易的实态,还认识到作为澳门贸易中的主体存在的澳珠贸易,已经成为来珠三角区域贸易网络中的一环。近代澳门的贸易规模确呈现上升趋势,但将其与珠三角地区的贸易规模对比后确实发现,澳门在珠三角地区对外贸易中的重要性,在广州等地贸易快速发展的比较下相形见绌。与此同时,澳珠贸易在中葡双方的政治、经济等因素不同程度的影响下,澳门与珠三角之间的联系呈现出更加紧密的状态。
刘微[4](2020)在《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研究(1862-1937)》文中研究表明近代中国英语教育的兴起是中国被迫融入世界一体化进程中的产物。从改变政治外交的被动局面到学习西方先进科技文化的主动诉求,英语凭借其在近代中国社会转型中发挥的关键性作用,藉以近代新学制被正式确立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学科。本文以近代中国早期英语的传播为背景,从香港地区的英语教育着手,对近代中国本土英语学科的建立及教育发展进行全景式勾勒与历时性考察,研究内容既有对英语学科教育每个发展阶段特征的概括,也有对相应时期英语教育政策的梳理;既有对全国英语学科教育的整体描述,也有对个别地区、个别教学机构英语教育的深层剖析;既有以英语教育活动为对象的本体研究,也有对英语教育与财政经济互动关系的探讨;既有对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范式的归纳,也有对其社会功能、存在的问题以及经验启示的总结。论文主要内容分述如下:文章导论部分主要阐明了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对研究的相关概念与范围进行界定,通过对本选题相关的学术史进行回顾,总结了之前研究的不足之处及本文的研究思路,最后交待了本文的研究方法。第一章介绍了英语在中国早期的传播情况。清政府闭关锁国的政策与西方列强对外扩张之间的矛盾催生了近代英语通事与中国洋泾浜英语。本章通过对其不同发展阶段的梳理,论述了两者在扫除语言障碍、沟通中西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与存在的问题,以及中国逐步卷入世界市场后急需开展正规英语教育的诉求。第二章分析了近代中国香港早期的英语教育。笔者对英华书院、马礼逊学堂等几所具有代表性的教会学校进行考察,揭示其英语教学的具体情形及特点。此外,还分析了香港地区英语教育政策的变化以及该地区对近代中国英语教育产生的影响。第三章探讨了处于起步阶段的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笔者除了对洋务运动时期外语学堂与军事技术学堂的英语教育进行了详细的描述,还对京沪粤三地的同文馆作了较为全面的比较分析。通过回顾这一时期教会学校关于“英语教学”问题争论的整个过程,阐述了这次争论对本土英语教育产生的重要意义。第四章论述了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制度化的过程。笔者讨论了从清末到民国几次重要学制变革以及不同学制下初等、中等、高等三个不同阶段英语学科教育的情况;分别以南开中学与北京大学为个案,从历史沿革、教学师资、教材、教学管理等方面对这两所学校的英语学科教育进行微观层面分析及历史评价,揭示了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的水准与运行实态;最后,从经费的筹措与使用探究了英语教育与财政经济的关系。第五章分晚清时期与民国初中期两个时间段对近代中国的英语教育政策进行了历时梳理,展现其演变进程、基本特点及发展趋势;从教育目标、教材使用、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四个方面总结了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的基本范式。第六章从张之洞的外语教育思想入手,揭示了武汉地区英语学科教育由改制传统书院再到创设新式学堂的发展路径,通过学制的更迭分析不同时期武汉地区英语学科教育的发展变化,并结合全国英语学科教育的格局归纳出近代武汉地区外语学科教育的特点。结语部分是对近代英语学科教育的历史评价,包括英语教育的社会功能与历史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启示。本文通过研究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的历程,藉以重新审视当下英语学科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与弊端,以历史关照现实。笔者期望在今天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语境中,科学认识英语学科的地位,挖掘英语学科教育的内涵,通过深化英语学科教育改革,全面提高英语教学水平。在与世界交往的过程中,以英语为通用语发出中国声音、传播中国文化。
郭书剑[5](2020)在《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文中研究说明当前中国大学人才竞争的主要对象是制度化学术精英,中国学术劳动力市场的强势群体亦是制度化学术精英。作为政府与大学协作的产物,制度化学术精英因拥有经官方认证的学术权威与学术声誉而受到大学的强烈推崇与热烈追求。大学围绕制度化学术精英而展开的人才竞争直接刺激并引发学术精英的流动。某种意义上,制度化精英主义愈兴盛则大学学术精英竞争愈激烈,而大学学术精英竞争愈激烈则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愈频繁。1999年以来,中国大学学术精英在不同地区、不同省市的不同层次大学间进行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大学学术精英在全国的分布格局随各地、各校人才竞争力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总体上,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散中有聚”“聚中有散”;以跨域流动为主,但同域流动现象亦值得关注;众多普通院校和地方城市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具活力的机制、更富成效的举措在学术精英竞争中“异军突起”,地方政府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促成了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新局面。中国地方政府人才竞争的背后是为经济增长而竞争,更是为政治晋升而竞争。为赢得政治锦标赛,地方政府所出台的人才政策对大学学术精英流动具有较强的激发性、引导性与支持性。因地制宜制定人才政策,与时俱进变革人才政策,是地方政府维持人才竞争力、保持人才竞争优势的必要之举。作为一项长期政策,大学重点建设的逻辑是竞争博弈,而竞争博弈的载体则是学术锦标赛。在市场化大学排名与行政化学科评估的驱动下,中国大学着重以学术管理资本主义的方式吸引海内外学术精英,以不断争取国家的政策关照与政府的重点支持。大学人才竞争所促成的流动,对学术精英学术发展的影响,既有特殊性也存共通性。大部分学术精英流动后的学术生产力、学术影响力和学术竞争力得到提高。这一方面是由于流动对知识生产与创新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则与学术锦标赛密切相关,其不仅驱动大学支持学术精英发展学术,还驱动大学要求学术精英发展学术。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是一个复杂现象。由于学术精英吸收能力的异质性与学术精英竞争优势的可转移性,大学学术精英流动对大学发展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可以明确的是,学术精英流入对大学学科发展的积极影响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学术精英流出对大学学科发展的消极影响也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基于此,学术精英流动不应成为大学间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更不应诱致大学间针锋相对的“人才战争”。在面向世界、追求卓越的发展战略下,需要正确理解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以客观冷静的态度、以历史的、发展的、全球的眼光认识和体察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所具有的阶段性、特殊性和一般性。这对中国大学全面深刻地了解自己,实事求是地制定科学合理的“双一流”建设目标、采取正确有效的学术精英队伍建设策略至关重要。
蔡炜,耿丹青[6](2019)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体系建设结合点的思考》文中提出粤港澳要合作推动高等教育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就要在已有的交流合作基础上构建完善的高等教育合作发展体系。本文梳理了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在办学管理、学生培养、科研协同创新、高校及创新创业联盟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情况,探讨了粤港澳高等教育议事协调机制、财政性经费流动与使用、知识产权保护与产学研结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现有宏观制度仍未完善的情况下,总结了粤港澳高等教育交流合作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尝试提出先行探索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关键节点的建议,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探寻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的结合点,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荆洪文[7](2019)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有学者开始研究香港、澳门回归后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如何在一国的前提下处理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既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法治问题。随着2009年《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区、一带一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调发展等作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政策反复覆盖粤港澳地区,其中最直接覆盖粤港澳的是粤港澳大湾区政策。除了区域政策的制定实施,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内地、香港、澳门之间签署CEPA及附件,粤港澳之间联席会议的定期召开和合作协议的不断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等等变化,为粤港澳大湾区解决区际法律冲突,进而逐步实现区域法治一体化提供了环境和土壤。粤港澳大湾区不同于粤港澳地区,湾区作为一个区域是一个整体,是国家把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一个国家战略安排。在这种背景下,应当结合区域一体化的理论,深入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内不同法域的法治状况,建构区域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寻找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有效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湾区的逻辑起点是区域,是区域的一种特殊形态。粤港澳大湾区的理论依据是区域一体化的理论。伴随着区域主义和新区域主义的发展,以巴拉萨为代表的区域一体化理论模型最值得粤港澳大湾区借鉴。区域一体化主要是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在这一过程当中,区域法治而不是区域法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为单纯的区域法律制度不足以支撑和解决区域一体化在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的问题。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指粤港澳三地法治从开始合作到最终融合的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各个部分发生的变化,并向新整体特征演化的阶段性的过程或者状态。在这里,法治一体化并不意味着法治的融合才是一体化,一体是目标,化是过程或者状态。这个过程或者状态是分阶段的,每一阶段都会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都可以概括为一个模式化的理想类型。借鉴巴拉萨关于区域一体化的阶段和表现形式的论述方式,区域法治一体化的阶段可分为区际法律合作、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统一区域法律标准以及区际法律融合四个阶段。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对区域法治一体化理论的具体化。区域与法治的概念自洽性来源于中央和地方的分权,这种分权不是主权的分割而是治权的让渡。治权让渡的是限于存在一定外部性的公共产品上的治权。香港、澳门的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围绕这些公共产品所进行的合作、分配与调整,既是法治一体化的重要内容,也不会影响港澳的高度自治和司法独立。借鉴涵洞的原理,在维护现有文明和一国两制现状的基础上,实现法治交融,平衡各种力量,逐步实现法治一体化是现实选择。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需要路径。在路径的选择上,应当以软法为主,硬法为辅。在硬法路径、软法路径、行政区划调整以及硬法和软法之外的松散型法制协调路径中,可以依照一定的选择方法,排除松散型法制协调、区域共同规章、赋予法律效力的行政协议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区域政策、区域协议、区域示范法、区域判例法和区域立法,可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主要路径。我国区域法治丰富的实践证明,区域政策和区域协议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不是一个需要讨论是否可行的问题。作为法治一体化路径,区域政策群、具备区域法治特征是对区域政策形式和内容的要求,而区域政策和区域法律之间的角色交互与相互实现,也是粤港澳大湾区政策法治化的重要考量因素。区域协议可分为区域行政协议、区域司法协议和区域民事协议三种类型,其法律效力及等级、履行和纠纷解决方式各有不同。在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和区域判例法是推进法治一体化的重要路径。在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全面管治权理论的背景下,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粤港澳制定实施示范法的实践,以及粤港澳法律语义规范结构与示范法相匹配等因素为区域示范法发挥作用提供了可能。在实体法——程序法——冲突法的链条中,制定区域实体法示范法有利于根据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化解部分区际法律纠纷,减少区际法律冲突。判例法模式分为英美判例法模式、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指导性案例模式和专门法院判例模式。在这四种模式之外,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探索建立区域判例法。区域判例法是通过对区域内判例或案例一定形式的确认,使判例或案例背后所体现的法律规则、原则或者解释,成为指导区域内各法院审判案件时统一适用的标准和要求。区域判例法可分为元判例和共通例,应当是粤港澳的共同先例,并为粤港澳共同遵循。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区域立法具有宪法和授权立法的依据。可供粤港澳大湾区选择的区域立法模式主要有国家统一立法、区域合作立法、区域认可立法、区域内特别合作区立法和区域单边立法。
宋佳,刘宝存[8](2019)在《香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政策回顾与现实审思》文中研究指明香港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过程中,体现出系统发展和高校自觉性特征。通过采取择优发展的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计划,在科研审核、教学质量审核和管理审核三重质量保障体系下,推动大学在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多元筹资、提升科研与教学等多方面自觉发展。在追求世界一流大学进程中,也需要面对教学地位漂移、校园国际化水平不够和大学合并挑战等议题。
钟成森[9](2019)在《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研究》文中认为澳门作为一个以旅游博彩业为单一支柱产业的城市,虽然经济发达,人均生产总值居世界前列,但产业结构方面潜藏不少隐忧。因此,澳门特区政府在回归以来便十分重视高等教育在引领社会风潮、增强经济活力方面的作用,现以建成十所高等院校,建立了从综合型大学、应用型院校到专科类院校的多层次高校体系,然而澳门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并不高,高校校园发展明显受限于澳门狭小的空间地域。在国家提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背景下,澳门作为“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澳门特区政府在明显的政策利好、充足的财政保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校园建设的投入,澳门高校发展迎来新的机遇。未来澳门高校校园规划的发展方向是如何?高校校园规划设计该如何适应科技创新时代以及澳门本地城市环境的要求呢?这是本文探讨的核心问题。本文主要研究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本文第一章绪论介绍了课题的研究背景、研究范围、研究目的与意义和研究的方法与框架。第二章全面而系统的梳理澳门高校发展历史沿革,旨在厘清其历史发展的脉络,为接下来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现状描述提供历史依据。第三章详细介绍了澳门各高校校园规划现状,以期对澳门高校校园规划有一个基本全面的认识,同时归纳分析了澳门高校校园规划现状特点以及存在的现实问题。第四章则是结合“粤港澳大湾区”新时代的高校发展目标以及前一章节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问题,分析在大湾区视角下澳门高校的地位与作用,对澳门高校校园规划适应本地城市空间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总结。第五章通过前四章对澳门高校的历史、现状以及大湾区视角下澳门高校未来发展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内外优秀高校规划案例的分析,提出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原则和策略。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对澳门高校校园规划形成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对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起到一定的指引作用。
欧泳怡[10](2020)在《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广东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世界各国不仅在经济上相互依存,在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国际间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入,高等教育国际化已成为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成为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广东省地处沿海地区、毗邻港澳,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成为全国经济发展较快和高等教育国际交流比较活跃的区域之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为广东高等教育国际化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广东应抓住机遇,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满足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需求以及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时代要求。本文基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新的时代背景,综合战略管理理论和三角协调理论研究广东省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战略。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首先是现状剖析,总结了当前广东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基本情况,并利用SWOT分析工具剖析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广东高等教育国际化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其次是经验借鉴,以旧金山大湾区背景下加州的高等教育国际化为案例,探究其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经验以及对广东的启示;最后是战略提出,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广东省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战略目标、实施路径及对策。研究表明:第一,广东省在推进国际化政策、中外合作办学、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师资和学生国际化、科技国际化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通过SWOT分析,发现其优势主要是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实力雄厚、政府鼓励与支持;劣势主要是国际知名高较少、合作办学层次较低、市场力量参与不足、国际化评估重视不够;机遇在于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带来的制度保障和方向指引、合作和投资机会增多、粤港澳教育融合度加深;挑战在于与港澳合作存在政策和法律障碍、留学生生源国际范围内竞争激烈。第二,加州在旧金山大湾区背景下形成了政府推动、高校实践、市场融入的三方协调的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模式,广东省应借鉴加州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有益经验,加强政府、高校、市场三方的相互协调与配合。第三,本文依据前述分析和相关理论基础,提出了在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将广东打造成为一个合作共享、开放包容、创新驱动的世界教育高地的战略目标,并从政府、高校、市场三方面提出实施路径及对策,主要是以政府为引导,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以高校为主体,深入开展国际化实践、以市场为补充,助推教育国际化发展,三方共同促进广东高等教育国际化在新时代开拓新局面上新水平。
二、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财政比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财政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1)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我国香港高等教育发展前景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香港高等教育的历史与现状 |
(一)香港高等教育的历史 |
(二)香港高等教育的现状 |
二、香港高等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政府监管力度较弱,高等学校部分师生对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缺乏全面认识 |
(二)顶尖高等学校侧重知识生产和排名,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关注较少 |
(三)高等学校少数师生片面理解“一国两制”,国家认同程度较低 |
三、推动香港高等教育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变革路径 |
(一)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逐步完善香港高等教育治理体系 |
(二)增强香港高等学校服务国家意识,有序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
(三)探索协作发展新机制,深化香港高等学校与内地合作力度 |
(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宪法基本法宣传教育,增进香港高等学校师生的国家认同 |
四、结语 |
(2)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之处 |
2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善治理论 |
3 UIC内部治理结构现状分析 |
3.1 UIC的概况 |
3.2 访谈设计与实施 |
3.3 UIC内部治理结构 |
4 UIC内部治理结构评价 |
4.1 UIC内部治理结构的特点 |
4.2 UIC内部治理结构的不足 |
5 完善UIC内部治理结构的建议及启示 |
5.1 完善UIC内部治理结构的建议 |
5.2 UIC内部治理的可借鉴之处 |
5.3 对完善内地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启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学校中高层管理者访谈设计 |
附录2 :教师访谈设计 |
附录3 :学生访谈设计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3)近代澳门与珠三角地区经贸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三、学术史回顾 |
四、研究主题与方法 |
五、研究界定 |
第一章 明清时期的澳门贸易 |
一、澳门贸易形势的变迁 |
二、明清时期澳门面临的贸易政策 |
三、明清时期澳门贸易形势变迁与政策分析 |
四、小结 |
第二章 近代澳门的贸易秩序及其历史渊源 |
一、澳门双重贸易体制的变迁 |
(一) 明清时期澳门海关的体制 |
(二) 葡澳贸易体制变迁变迁 |
(三) 澳门的拱北关体系 |
二、中葡贸易体系的共存性研究 |
三、小结 |
第三章 近代澳门与珠三角经贸网络实态 |
一、澳门与珠三角贸易网络 |
(一) 澳门贸易规模的考察 |
(二) 澳门进出口商品结构 |
(三) 澳门与珠三角地区的贸易途径 |
二、澳门与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比较 |
三、小结 |
第四章 近代澳门与珠三角区域贸易特征 |
一、澳门与珠三角地区贸易规模与之对比分析 |
二、影响澳珠区域贸易的因素 |
三、小结 |
结语: 双重治理体系下的区域经贸发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研究(1862-1937)(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一)20世纪上半叶的相关研究 |
(二)20世纪下半叶的相关研究 |
(三)近二十年的相关研究 |
三、相关界定 |
(一)选题研究的语言 |
(二)研究的时间跨度 |
(三)英语学科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英语在华早期传播的回溯 |
一、通事:早期英语的主要操持者 |
(一)明清两朝政府机构中的通事 |
(二)不同贸易体制下的通事:从澳门通事到广东通事 |
(三)从通事到买办:条约时期核心“中介”角色的转移 |
二、洋泾浜英语的发展:从“广州英语”到“上海洋泾浜英语” |
(一)中国别式英语:别琴(皮钦)英语、广州英语、上海洋泾浜英语 |
(二)洋泾浜英语的语言特点及其社会影响 |
三、洋泾浜英语的传播 |
(一)洋泾浜英语的传播途径 |
(二)洋泾浜英语的学习读物 |
四、正规英语教育的诉求 |
(一)清政府政治外交的被动局势 |
(二)西学东渐、救国图存的外语需求 |
第二章 中国英语教育的先声:香港早期的英语教育 |
一、以教会学校为中心的英语教育 |
(一)教会学校的英语教学 |
(二)香港政府对教会学校英语教育的政策 |
二、香港英语教育世俗化的转向 |
(一)政府对中文学校英语教育的资助 |
(二)理雅各计划:突出英语教育 |
三、香港早期英语教育的作用与影响 |
(一)为内地英语教学提供借鉴 |
(二)向内地输送外语人才 |
第三章 英语学科教育的正式起步 |
一、近代中国英语教育之滥觞——京师同文馆 |
(一)创办的社会背景 |
(二)招生、办学及历史沿革 |
(三)课程、师资与教学 |
(四)办学成效及影响 |
二、京沪粤同文三馆之比较 |
(一)招生范围与条件 |
(二)学年制度 |
(三)课程设置 |
(四)英语教学 |
(五)实践教学 |
三、“西艺”学堂的英语教学:以福州船政学堂为例 |
(一)教习与学员 |
(二)课程体系 |
(三)教学特色 |
四、教会学校英语教学的发展:传教士关于英语教学的争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争论的全面爆发 |
(三)结果及其影响:“英语”地位的确立 |
第四章 英语学科教育的制度化发展 |
一、清末英语学科教育的制度化 |
(一)壬寅·癸卯学制的颁布 |
(二)各类学校英语教学概览 |
二、民国时期英语学科教育的调整与个案分析 |
(一)壬子·癸丑学制下的英语学科教育 |
(二)壬戌学制及之后的英语学科教育 |
(三)中学英语学科教学个案分析——南开中学 |
(四)高校英语学科教学个案分析——北京大学 |
三、英语学科教育经费 |
(一)教育经费的筹措与来源 |
(二)教育经费的使用与开支 |
第五章 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的政策与范式 |
一、英语学科教育政策的演变 |
(一)晚清时期英语教育政策的分析 |
(二)民国初中期英语教育政策的分析 |
二、英语学科教育的基本范式 |
(一)教育目标 |
(二)教材使用 |
(三)教育研究 |
(四)教学评价 |
第六章 武汉地区英语学科教育的考察 |
一、张之洞的外语教育思想与武汉地区英语学习的萌发 |
(一)张之洞的外语教育思想 |
(二)传统书院改制以及英语学习的萌发 |
二、新式学堂的创设及其英语学科教育 |
(一)外语学堂——从湖北自强学堂到方言学堂 |
(二)非外语类学堂 |
三、学制的更迭与英语学科教育:从本土学校到教会学校 |
(一)不同学制下本土学校英语学科教育的发展 |
(二)教会学校英语学科教育的历史演变 |
四、近代武汉地区英语学科教育的特点 |
(一)地方决策者的引领作用突出 |
(二)教会教育与官办教育相互渗透、各具优势 |
(三)凸显本地“自强”文化特色 |
结语: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的历史评价 |
一、社会功能和历史作用 |
二、存在的问题及启示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5)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核心概念 |
三、文献述评 |
四、理论基础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生成 |
第一节 制度化精英主义及其内涵 |
一、何谓制度化精英主义 |
二、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文化生态 |
第二节 制度化精英主义的历史溯源 |
一、前制度化精英主义时期 |
二、制度化精英主义的萌发与成长 |
三、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成熟与定型 |
四、制度化精英主义的形变与转型 |
五、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新发展 |
第三节 学术精英制度化与制度化学术精英 |
一、人才计划:制度化学术精英的“温床” |
二、多元互动:制度化学术精英的生成 |
三、被接受的制度化:学术精英与学术共同体 |
第二章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概况与特征 |
第一节 “两院”院士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二节 “长江”“杰青”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三节 “四青”人才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四节 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整体概况与主要特征 |
一、整体概况 |
二、主要特征 |
第三章 政策驱动与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一节 经济增长与人才竞争 |
一、为经济增长而竞争 |
二、创新驱动与经济发展 |
三、政策激励与人才竞争 |
第二节 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要义 |
一、部分省级政府人才政策的要义 |
二、部分非省会中心城市人才政策的要义 |
三、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主要特征与革新空间 |
第三节 人才政策与学术精英流动 |
一、学术精英是人才政策的重要对象 |
二、人才政策势差客观存在 |
三、人才政策效力有弱化风险 |
第四章 锦标赛制与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一节 学术锦标赛与大学排名 |
一、大学为何参与学术锦标赛? |
二、大学如何提升大学排名? |
第二节 大学声誉竞争与学术精英流动 |
一、大学学术精英的市场需求度 |
二、大学竞争学术精英的策略 |
三、大学引才策略对学术精英流动的影响 |
第三节 学术精英竞赛型流动及其效益 |
一、学术精英学术流动的效益 |
二、学术精英行政调动的效益 |
三、竞赛型流动与学术精英发展 |
第五章 学术精英流动与大学发展 |
第一节 学术精英流动对流入大学的影响 |
一、“985”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二、“211”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三、普通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四、小结 |
第二节 学术精英流动对流出大学的影响 |
一、“985”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二、“211”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三、普通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四、小结 |
第三节 学术精英流动与大学发展的理论分析 |
一、学术精英流动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
二、学术精英吸收能力及其异质性 |
三、学术精英竞争性优势的可转移性 |
第六章 关于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反思 |
第一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阶段性 |
一、深化改革促进的高等教育自主化 |
二、快速发展推动的高等教育大众化与一流化 |
三、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阶段性及其形成 |
第二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特殊性 |
一、人才计划支配的学术精英流动 |
二、事业单位制异化的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三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一般性 |
一、世界一流大学运动与中外大学学术精英流动 |
二、加快推进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国际化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发表情况 |
后记 |
(6)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体系建设结合点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交流合作脉络 |
(一)办学管理 |
(二)学生培养 |
(三)科研协同创新 |
(四)高校及创新创业联盟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建议着力推动的有机结合点 |
(一)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议事协调政府间结合点 |
(二)粤港澳合作办学结合点 |
(三)发挥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科研创新结合点作用 |
(四)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校成为科技成果转化与企业产业的结合点 |
(7)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的研究文献 |
(二)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三)关于区域法治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四)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五)关于区际法律冲突的研究文献 |
(六)关于区域政策的研究文献 |
(七)关于区域协议的研究文献 |
(八)关于区域示范法的研究文献 |
(九)关于区域判例法的研究文献 |
(十)关于区域立法的研究文献 |
(十一)香港澳门学者的有关研究文献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
(二)历史研究方法 |
(三)比较研究方法 |
(四)案例分析方法 |
(五)逻辑推理方法 |
第一章 粤港澳大湾区和区域法治一体化概述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的由来和依据 |
一、粤港澳大湾区的历史演变 |
(一)珠江三角洲沿海经济开放区 |
(二)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珠江三角洲地区) |
(三)大珠三角 |
(四)泛珠三角区域 |
(五)国家级新区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
(六)粤港澳大湾区 |
二、作为经济区域的湾区:湾区的逻辑起点 |
三、区域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的理论依据 |
第二节 区域法治一体化解析 |
一、法制与法治、区域法制与区域法治的区别 |
二、“一体化”概念的界定 |
三、区域法治一体化的概念及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四、区域法治一体化的阶段及表现形式 |
(一)“握手”——区际法律合作阶段 |
(二)“穿衣”——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制度阶段 |
(三)统一标准——区域法律标准阶段 |
(四)法律融合——区际法律融合阶段 |
五、是否存在区域法治一体化?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与世界三大湾区法治情况的比较 |
一、世界三大湾区的区域组织 |
(一)纽约湾区的区域组织 |
(二)旧金山湾区的区域组织 |
(三)东京湾区的区域组织 |
二、世界三大湾区的政策和法律制度 |
(一)纽约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二)旧金山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三)东京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三、各湾区区域组织、政策法律制度的比较 |
第二章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基础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问题的由来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可行性分析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否属于伪命题?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否违背港澳基本法精神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能否实现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基础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现实基础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构成要素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概念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目标 |
三、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内容 |
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组织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
一、现有路径之梳理 |
(一)硬法路径 |
(二)软法路径 |
(三)硬法和软法之外的松散型法制协调路径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的选择方法 |
(一)解决一国内不同法域法律冲突而不是解决一国内同一法域不同区域法律冲突的方法 |
(二)中央协调为主而不是地方协调为主的方法 |
(三)法律为主而不是政治为主的方法 |
(四)软法为主而不是硬法为主的方法 |
(五)发现自然法法则而不是逻辑演绎推理的方法 |
(六)政府主导与民间推动并行而不是单一的方法 |
(七)紧密型而不是松散型的法制协调方法 |
(八)区别对待而不是全面调整的方法 |
三、可供选择路径之排除 |
第三章 区域政策: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一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政策的现状 |
一、国家级区域政策群 |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政策群 |
(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政策群 |
(三)国家级新区政策群 |
(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政策群 |
(五)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群 |
(六)《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政策群 |
(七)“一带一路”政策群 |
(八)其他国家级区域政策 |
二、省级区域政策群 |
(一)广东省政策群 |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策群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政策的法治化考量 |
一、区域政策群——区域政策法治化的结构形式要求 |
(一)区域政策群具有完整科学的政策体系结构 |
(二)以“群”作为归类手段有利于协调区域政策间的冲突 |
二、具备区域法治特征——区域政策的内在要求 |
(一)区域法治的空间属性 |
(二)区域法治依赖区域政策之治 |
(三)区域法治的自发性和区域政策的引导性 |
三、角色交互——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衔接融合 |
(一)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关系:角色交互 |
(二)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相互实现 |
第四章 区域协议: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二 |
第一节 粤港澳地区签署区域协议的现状 |
一、区域行政协议 |
(一)内地、香港、澳门相互之间签署的CEPA |
(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
(三)《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
(四)《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 |
二、区域司法协议 |
(一)内地与香港的区域司法协议 |
(二)内地与澳门的区域司法协议 |
(三)香港与澳门的区域司法协议 |
三、区域民事协议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操作分析 |
一、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二、粤港澳法律规范与区域协议的关系 |
三、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履行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履行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履行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履行 |
四、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第五章 区域示范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三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概述 |
一、粤港澳地区制定实施区域示范法的现状 |
(一)大陆地区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民事法律适用示范条例 |
(二)深圳经济特区涉港澳民商事关系法律适用条例(建议稿) |
(三)统一区际海事冲突法(草案) |
(四)两岸四地合同法示范法·通则(编纂中) |
二、区域示范法的发生语境 |
(一)粤港澳区域一体化的逐步形成 |
(二)殖民地历史下一国多法域的法律冲突 |
(三)中央立法大部分不能适用于港澳的现实 |
(四)现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缺失 |
三、区域示范法的概念和特征 |
(一)区域示范法的概念 |
(二)区域示范法的特征 |
第二节 区域示范法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的障碍 |
一、观念和理论的障碍 |
二、法律技术的差异和法律专家的缺失 |
三、区域示范法涉及事权的局限 |
四、示范法制定思路的局限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可适用性探究 |
一、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求 |
二、粤港澳大湾区适用区域示范法的政策依据 |
三、粤港澳三地制定实施示范法的实践 |
四、粤港澳法律语义规范结构与区域示范法功能相匹配 |
五、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改革的需要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操作分析 |
一、美国和欧盟制定示范法的两种模式 |
二、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制定主体 |
三、区域示范法应表现为判例法还是成文法? |
四、区域示范法应主要应用于区域实体法还是区际冲突法? |
五、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适用领域 |
(一)示范法适用领域是否包含公法? |
(二)示范法的自治性与示范法适用领域的关系问题 |
六、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制定程序 |
(一)选题 |
(二)开展示范法立法题目的可行性研究 |
(三)成立示范法起草专家工作组 |
(四)开展示范法的起草工作 |
(五)审议通过并公布 |
七、区域示范法被粤港澳大湾区立法采用的问题 |
(一)立法权限是否有障碍 |
(二)是否会破坏与其他内地区域的法治一体化 |
第六章 区域判例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四 |
第一节 粤港澳制定实施判例法的现状 |
一、香港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香港判例法的制定主体及效力 |
(二)香港判例法在香港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
(三)香港判例法的形成方式和载体 |
二、澳门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澳门的判例与统一司法见解制度 |
(二)澳门统一司法见解制度基本情况 |
三、广东省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法院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二)检察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三)公安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第二节 粤港澳判例制度的比较 |
一、名称上的差别 |
(一)判例概念群 |
(二)先例概念群 |
(三)案例概念群 |
(四)司法解释群 |
二、效力上的差别 |
三、形式和内容上的差别 |
(一)香港判例法的形式和内容 |
(二)澳门统一司法见解的形式和内容 |
(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的形式和内容 |
第三节 判例法的模式分析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 |
二、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 |
(一)日本的统一法令解释制度 |
(二)澳门的统一司法见解制度 |
(三)中国内地的判例式司法解释 |
三、指导性案例模式 |
四、专门法院判例模式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适用各种判例法模式的可行性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能否在广东、澳门适用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能否在广东适用 |
(二)英美判例法能否在澳门适用 |
二、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能否在粤港澳大湾区适用 |
三、指导性案例模式能否在香港、澳门适用 |
四、专门法院模式能否在粤港澳大湾区适用 |
第五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判例法模式的建构 |
一、区域判例法的概念 |
二、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判例法的构成条件 |
(一)区域判例法应当是粤港澳的共同先例 |
(二)区域判例法应当为粤港澳共同遵循 |
三、区域判例法的适用主体 |
四、区域判例法的制定程序 |
(一)粤港澳三地法院签署协议 |
(二)筛选和确认区域判例法 |
(三)报请程序 |
五、区域判例法的适用领域 |
第七章 区域立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五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的现状 |
一、广东省立法现状 |
(一)我国的现行立法体制 |
(二)广东省及珠三角九市的地方立法权 |
(三)广东省范围内区域立法的实践 |
二、香港立法状况 |
(一)香港成文法的制定主体 |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的特点 |
三、澳门立法状况 |
(一)殖民统治时期的立法状况 |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状况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的合法性依据 |
一、宪法 |
二、授权立法 |
(一)授权国务院立法 |
(二)授权经济特区立法 |
(三)调整适用法律授权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模式 |
一、国家统一立法 |
二、区域合作立法 |
三、区域认可立法 |
四、区域内特别合作区立法 |
五、区域单边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8)香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政策回顾与现实审思(论文提纲范文)
一、香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政策产生的背景 |
(一)香港地区中西文化与教育交融的使然 |
(二)解决高等教育数量增长与质量下滑矛盾的必然 |
(三)积极应对全球竞争的战略驱动 |
二、香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政策的制度构架 |
(一)香港地区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的角色与职责 |
(二)香港世界一流大学的系统构建 |
1. 定位清晰、分工明晰的高等教育体系 |
2. 将高等教育定位与城市发展紧密结合 |
(三)香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政策重点 |
1. 择优发展的分类发展策略 |
2. 构建三重质量保障体系 |
三、香港院校层面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行动体系 |
(一)坚持协商自由、“中庸”治理 |
(二)在研究主导的策略上重视教学 |
(三)采取多元化的筹措资金方式 |
(四)强调学术自由的大学精神 |
(五)注重院校交流和资源共享 |
四、香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政策的现实审思 |
(一)在研究主导的学术氛围下教学质量仍需警惕 |
(二)校园国际化程度仍然有待提升 |
(三)谨慎对待大学之间的合并与整合 |
五、聚焦国际化:香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政策的展望 |
(9)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研究背景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背景 |
1.2 课题研究范围 |
1.2.1 相关概念界定 |
1.2.2 研究对象及问题的提出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校园规划相关理论 |
1.3.2 澳门高校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关研究 |
1.4 课题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意义 |
1.5 课题的研究方法与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框架 |
第2章 澳门高校发展历史沿革 |
2.1 圣保禄学院时期(1594-1835 年) |
2.2 私立东亚大学时期(1981-1987 年) |
2.3 澳门回归前过渡时期(1987-1999 年) |
2.4 澳门回归后(1999 年-至今)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澳门高校校园规划现状、特点及其问题 |
3.1 澳门高校校园规划现状 |
3.1.1 综合型大学 |
3.1.2 多科类应用型院校 |
3.1.3 专业专科型院校 |
3.2 澳门高校校园规划特点 |
3.2.1 校园建设模式多样化 |
3.2.2 空间布局模式多元化 |
3.2.3 校园建筑风格现代化 |
3.2.4 单一校区与多校区并存 |
3.3 澳门高校校园规划存在的现实问题 |
3.3.1 校园空间面积仍显局促 |
3.3.2 各层次院校发展不均衡 |
3.3.3 部分高校校园校区分散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大湾区视角下澳门高校校园规划发展方向研究 |
4.1 世界着名湾区高校规划发展带来的启示 |
4.1.1 旧金山、纽约、东京湾区高校规划概况 |
4.1.2 世界着名湾区高校规划发展给粤港澳大湾区的启示 |
4.1.3 粤港澳大湾区高校规划发展目标 |
4.2 粤港澳大湾区对澳门高校校园规划的影响 |
4.2.1 澳门高等教育理念趋势发展背景 |
4.2.2 澳门高校与大湾区内地高校优劣势对比分析 |
4.2.3 澳门高校与香港地区高校优劣势对比分析 |
4.2.4 澳门高校规划的机遇与挑战 |
4.3 大湾区视角下澳门高校校园规划的发展趋势 |
4.3.1 结合澳门城市格局的集约化趋势 |
4.3.2 适应高密度城市的综合化趋势 |
4.3.3 融合教育建筑新理念的立体化趋势 |
4.3.4 满足国际化都市需求的开放化趋势 |
4.3.5 匹配澳门产业特色的专业化趋势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原则及策略 |
5.1 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原则 |
5.1.1 与大湾区协同发展的宏观整体性 |
5.1.2 结合澳门特色的文化地域性 |
5.1.3 着眼于世界的共享开放性 |
5.1.4 面向未来的发展可持续性 |
5.2 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策略 |
5.2.1 基于大湾区整体性的高校规划应对策略 |
5.2.2 澳门城市地域性的高校规划设计策略 |
5.2.3 综合体模式的高校校园规划设计策略 |
5.2.4 改扩建模式的高校校园规划设计策略 |
5.3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广东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实践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高等教育国际化评价指标体系 |
1.国外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 |
2.国内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 |
(二)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 |
1.国外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的研究 |
2.国内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的研究 |
(三)区域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 |
(四)文献评述 |
1.关于高等教育国际化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 |
2.关于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的研究 |
3.关于区域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研究 |
三、研究目标与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1.广东省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现状 |
2.旧金山湾区背景下加州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经验及借鉴 |
3.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广东省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目标及实施 |
四、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图 |
(一)研究方法 |
1.文献研究法 |
2.访谈法 |
3.SWOT分析法 |
4.个案研究法 |
(二)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 |
(一)粤港澳大湾区 |
(二)高等教育国际化 |
(三)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 |
二、理论基础 |
(一)战略管理理论 |
(二)三角协调理论 |
第三章 广东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现状分析 |
一、广东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基本情况 |
(一)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 |
(二)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
(三)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 |
(四)师资队伍的国际化 |
(五)学生的国际化 |
(六)科研合作国际化 |
二、广东高等教育国际化的SWOT分析 |
(一)广东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优势分析 |
1.地理位置优越,国际化合作基础良好 |
2.经济实力雄厚,重视国际化教育投入 |
3.政府鼓励与支持,国际化管理专业化 |
(二)广东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劣势分析 |
1.国际知名高校较少,国际化水平有待提高 |
2.合作办学层次较低,开设专业较少 |
3.办学体制不够灵活,市场力量参与不足 |
4.国际化评估重视不够,缺乏质量保障体系 |
(三)广东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面临的机遇 |
1.政策机遇:提供制度保障和方向指引 |
2.高校机遇:合作和投资机会增多 |
3.合作机遇:粤港澳教育融合度加深 |
(四)广东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面临的挑战 |
1.与港澳合作存在政策与法律障碍 |
2.留学生生源国际范围内竞争激烈 |
第四章 旧金山湾区背景下加州高等教育国际化经验借鉴 |
一、加州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背景 |
二、加州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现状及经验 |
(一)政府:善用政策支持和引导,并用法律进行规范 |
(二)高校:树立国际化教育理念,多方促进教育国际化 |
1.逻辑起点:先进的国际化理念 |
2.坚实基础:课程与师生的国际化 |
3.主旋律: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广泛开展 |
(三)市场:引入社会资金支持,为国际化提供充足资金 |
三、加州高等教育国际化对广东省的启示 |
(一)政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突破体制和法律障碍 |
(二)高校:完善国际化课程体系,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
(三)市场:引入社会投资机制,广泛筹集国际教育经费 |
第五章 湾区背景下广东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目标及实施 |
一、广东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战略目标 |
(一)构建合作共享的湾区国际化格局 |
(二)打造开放包容的国际教育示范区 |
(三)建设创新驱动的国际科技中心 |
二、广东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实施路径及对策 |
(一)以政府为引导,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 |
1.实行更高层面、更大力度的统筹规划 |
2.培育促进国际化繁荣发展的关键要素 |
3.建立粤港澳高等教育合作协调中心 |
(二)以高校为主体,深入开展国际化实践 |
1.夯实国际化基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 |
2.坚持对外开放,积极扩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
3.发挥粤港澳高校联盟作用,促进三地教育合作 |
(三)以市场为补充,助推教育国际化发展 |
1.引入市场资金,支持教育国际化发展 |
2.牵手国际知名企业,加强校企科研合作 |
3.引入第三方评估,构建科学评估体系 |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访谈情况信息表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四、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财政比较(论文参考文献)
- [1]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我国香港高等教育发展前景分析[J]. 蒋凯,王涛利. 教育研究, 2020(12)
- [2]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研究[D]. 胡小琪. 暨南大学, 2020(07)
- [3]近代澳门与珠三角地区经贸关系研究[D]. 杨浩. 山东大学, 2020(10)
- [4]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研究(1862-1937)[D]. 刘微. 武汉大学, 2020(07)
- [5]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D]. 郭书剑.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3)
- [6]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体系建设结合点的思考[J]. 蔡炜,耿丹青. 高教探索, 2019(12)
- [7]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D]. 荆洪文. 吉林大学, 2019(02)
- [8]香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政策回顾与现实审思[J]. 宋佳,刘宝存. 高教探索, 2019(09)
- [9]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研究[D]. 钟成森.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10]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广东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研究[D]. 欧泳怡.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