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物武器催生战争新概念(论文文献综述)
关泠[1](2020)在《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编纂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军事百科全书编纂是以“编纂”为核心的创造性精神劳动,是社会科学文化活动中的专业实践活动。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编纂是中国军事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也是军事辞书编纂的重要领域。编纂实践始于20世纪80年代,它是中国军事科学发展史和辞书编纂史上的一项开创性工作。以《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第一版及《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第一版、第二版等为代表的一系列大型军事百科全书、辞典,系统介绍古今中外军事领域知识,全面总结军事理论与军事实践,建立起富有中国特色的军事百科知识体系,是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成果,体现了中国当代军事科学发展水平,在传播军事知识,推动军事科学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对于编纂实践,对军事百科全书编纂理论的探索虽然产生了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但还不够丰富,特别是近10年鲜有系统的研究。本文以近代以来世界军事百科全书编纂谱系为框架,将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置于该框架中研究与考量。以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编纂历史为主线,通过回顾不同历史时期编纂机构、编纂人员、编纂成果的发展,总结军事百科全书编纂经验。通过考察军事百科全书编纂的理论依据和基础,军事知识秩序的建立过程,编纂系统工程的运行方式,研究军事百科全书编纂理论与方法。通过探讨编纂的政治性与客观性的科学考量,以及文献资料研究在编纂中的作用,研究军事百科全书编纂规律。以中国当代3部大型军事百科全书为个案,从其编纂内容、编纂实践、编纂现代化着手,研究军事百科全书编纂特色与创新。本文运用军事学、辞书学、史学、编辑出版学及传播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对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作了系统研究。从“学科论”出发,考察军事百科全书的知识分类及其与军事学科的建立与发展的关系。从文化缔构的角度考察军事百科全书编纂体系在建立新的军事知识秩序,实现军事知识的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辞书框架理论考察军事百科全书编纂主体与编纂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本文首次对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编纂历史进行了系统研究。查阅了1980年至2016年军事百科全书编纂原始文件、资料、档案、会议记录等,访谈了部分直接参与编纂的专家学者和重要事件亲历者,厘清了编纂中的重要事件、节点及发展脉络。通过考察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编纂体制和机制的形成与发展,并与国内外其他百科全书编纂进行比较,提炼并总结了编纂特点、作用和贡献。通过对军事百科全书编纂与军事学科的建立及发展进行系统探索,认为编纂活动为军事学相关学科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并推动和深化了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首次集中对编纂中若干重要历史问题的处理和解决进行探究,通过文献梳理、档案整理、访谈记录等,重点研究了解放军军战史、重要人物若干问题的编纂原则、标准,以及表述、评价标准(准则)的形成,如长征“密电事件”、抗日战争中人民军队战绩等表述的形成及我军36位军事家的确定过程等,集中反映了编纂工作与科学研究的相互促进及其统一。本文拓展了军事百科全书研究的领域,丰富了相关研究成果,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思路与借鉴。
教育部[2](2020)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中认为教材[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小学课程体系,我部组织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及思想政治、语文、
何蓓[3](2018)在《自主武器系统的国际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武器系统的自主性能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自主武器系统出现在战场上。自主武器系统的发展意味着战场上有关武力使用的决定可能越来越无需人为干预、甚至完全由机器做出。这一特性不仅带来了武器装备、战争理论和作战模式的改变,引发国家力量对比产生变化,还会给国际安全带来深远的影响,对现有的国际法体系形成重大挑战。国际社会研究并考虑如何对自主武器系统进行规制已迫在眉睫。而中国由于现有的实际情况,更应该对自主武器系统有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并做好相应准备。本文分为八个部分:绪论阐述了研究自主武器系统的必要性、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第一章主要是对本文的研究对象——自主武器系统进行术语界定并梳理规制自主武器系统的法律体系。在对已有的术语界定进行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本文从武装冲突法的角度将自主武器系统定义为:以人工智能为技术基础,在关键功能上具有自主性,无需人类干预能独立选定目标并发起攻击的武器系统。其中人工智能是其技术基础,自主性是其核心特性,武器系统是其所属类别。目前,具有自主性能的导弹防御系统、“哨兵”机器人以及无人机等武器系统已运用于多个国家的现役装备中,未来呈现出部署空间不断拓展、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的发展趋势。武器自主性能的不断提升,不断冲击现有武力使用规则,加大了军备控制的难度。自主武器系统“隔离因素”所带来的距离上的安全感,降低了开战的门槛;技术上的优势使得进攻所需的成本小于防御,更是开启了拥有该项技术的一方先发制人和预防性打击的可能性。自主武器系统技术上的易扩散性会加大了军备控制的难度。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它将引发国家力量对比产生变化,给国际安全带来深远的影响,对自主武器系统进行规制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二章主要是梳理现有包括国际法和国内法在内的规制自主武器系统的法律体系。国际法尚未形成专门的条约规制自主武器系统。现有国际法文件中所确立的规则和原则适用于自主武器系统。但这些国际法文件大多只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针对性不强。在国家层面直接对自主武器系统进行立法规制的国家有美国和英国。第三章主要是探讨自主武器系统对国际人道法的挑战。从武器控制法来看,虽然目前并没有专门的条约禁止或限制自主武器系统。但这并不意味着自主武器系统本身的合法性不受相关规则的约束。作为一个武器平台,自主武器系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搭载被现有国际公约禁止或限制的武器类别。从作战行为法来看,自主武器系统虽然擅长定性分析,但其对战场环境不具有情境意识和能力,因而,实战中使用自主武器系统会对区分原则、比例原则和预防措施形成较大冲击。同时,将使用致命武力对人进行生杀予夺的决策权交于自主武器系统,与马尔顿条款所倡导的“人道原则”、“公众良知”的精神是背道而驰的。第四章主要探讨滥用自主武器系统的责任承担问题。自主武器系统的自主决策能力将被动的军事装备提升为主动的战斗员,也引发责任承担的困境。这一困境既有技术层面的因素又有法律层面的因素。未来智能化战争中,无论战斗机器人系统如何高度智能化,人作为战争的主导因素始终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人与战斗机器人的战场协作方式。要避免陷入将自主武器系统人格化的误区,在现有的国际法框架内,通过个人责任和国家责任对使用自主武器系统违反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的责任进行追究。第五章主要研究如何完善自主武器系统的国际法规制。目前,由于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的差异,学界及各国对自主武器系统的国际规制的态度各不相同。有主张通过建立新条约事先立法的方式禁止自主武器系统的开发和使用;也有人认为通过限制自主武器系统使用的具体情况和任务的方式就能解决自主武器系统的规制问题,无需专门立法。全球化加速了高科技武器应用的进程,促进国际社会对自主武器系统的关注是规制基础;把握军事必要与人道要求的动态平衡是立法要义;建立完善各国新武器法律审查机制是关键环节。构建规制自主武器系统的制度需以预防为主导、以安全为核心、以伦理为先导。在立法上采取软法——条约的两步走模式,对自主武器系统军事上的发展采取分级限制的方式。第六章主要讨论自主武器系统与中国。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军用人工智能武器引发的智能化军事革命浪潮对中国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中国要积极应对,加强智能化国防建设,抢占国防科技制高点。同时,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还应积极参与自主武器系统国际规制进程,在国际合作基础下,积极推动相关军控谈判和制度建构,并在总体统筹规划下健全国内相关立法。结论认为自主武器系统的发展势不可挡,在短期内通过立法完全禁止或暂停其开发、使用是不明智的,可以通过政府间对话先制定软法性质的行为规范,待到时机成熟,采取限制类型与限制活动类型相结合方式,制定条约来进行规制。
韩毅[4](2018)在《智能化战争的哲学反思》文中研究表明伴随智能化科技热潮袭来,智能化战争也悄然逼近。智能技术是信息技术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其被应用于军事也是世界军事技术革命演变的必然结果。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我军在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中已经处于落后地位,与其苦苦追赶,不如另辟蹊径。智能化战争也许就是这条捷径,虽然这不是一条毫无阻碍的坦荡大道,但却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由之路。虽然未来是难以预测的,但是从哲学的视角来审视这场即将到来的军事革命却又是意义非凡的。本文通过对智能化战争进行哲学视角的分析,首先从人类认识深入的必然产物、战争形态演变的必然趋势、科技进步发展的必然结果三个方面,讨论了智能化战争到来的时代必然性。其次,本文分析了智能化战争的本质属性及其全新的表现形式,并且研究了贯穿智能化战争全程的矛盾运动规律。此外,本文还探究了智能化战争中的主体与客体,特别讨论了主体地位、主体能力、主体素质、主客关系以及人与武器关系的变动。最后,本文从战争特性、战争思想、作战样式三个角度,对智能化战争的可能形态进行了设想,并且总结了智能化战争的四点应对之策。简而言之,全文旨在回答两大问题:一是如何认识智能化战争;二是如何应对智能化战争。
罗跃全[5](2018)在《基于卫勤保全的陆军师级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研究》文中提出新军事变革冲击了传统的军事理念和军事安全观念,未来战争将发生巨大变化。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纳米新材料等会聚发展并应用于军事领域,使得新边疆、高边疆、生物微边疆成为新的主权概念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面对新军事变革和新技术革命这一发展浪潮,我国安全风险呈累积态势。党中央作出了全面深化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组建陆军领导机构,加快陆军转型发展。战争形态的改变和陆军职能任务的深化拓展,对战斗力生成转化模式提出了全新命题,使得担负战斗力维护任务的军队卫勤从幕后走向台前,对卫勤建设在为战斗力提供科学性、系统性和效能性保障方面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大挑战。卫勤建设理念也在发生转型,由伤亡可承受性向“低伤亡”甚至“零伤亡”方向发展,战救技术由保“命”向保功能、保生活质量等“全健康”方面发展。随着未来高技术战争可以实现对致伤手段、打击范围、毁伤程度等多因素的可控,卫勤任务也将从救治能力向战斗力的提升及预先保护等方面转变,向有利于提高、更新战斗力保障机制发展。如何在新一轮变革中实现卫勤保全效能最大化是本研究的关键科学问题。通过对全新作战理论和医学科技发展背景下“卫勤保全”思想的深化拓展,并以此为理论依据指导卫勤实战化建设,提高战救技术的发展突破和有效运用。陆军师级医院是我军卫勤体系中的核心力量,是执行我军战救、教学、训练、医疗和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等多样化任务的主要平台,在分级诊疗体系中处于卫勤要素涵盖最全的关键节点,是全面实践和发展卫勤保全理论的理想切入点。课题着眼陆军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与任务,探索基于卫勤保全的陆军师级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建设,为实现实战化条件下的卫勤组织指挥提供科学决策支持。本文系统运用管理学、军事学、运筹学、统计学等相关理论、技术与方法,深入分析了“卫勤保全”理论相关概念、核心内涵及应用前景,结合专家论证和建模分析,分析了卫勤保全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构建了基于卫勤保全理论的陆军师级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体系,借鉴引用军事建模中“多优先级列表作战资源调度方案建模与辅助决策方法”和虚拟仿真等技术手段,设计建设实战化卫勤战救模拟研训中心,开展能力体系建设实践并通过开展联合作战军事演训和非战争军事行动等卫勤实践进行建设效果的实证研究,最后对加强陆军师级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建设进行了思考和展望。现状及理论研究部分,通过广泛调研国内外文献资料,分析外军和我军卫勤建设的基本概况、相关理论和发展优势;以既往实战卫勤保障任务为对象进行个案调查与类比分析,归纳军队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建设经验和问题不足。探索新形势下,特别是现代战争条件下陆军师级医院进行卫勤保障时的时间点、伤情特点、救治要点等新情况新问题;对卫勤保全、军队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等概念进行阐明,对卫勤保全与外军卫勤理论进行比较分析,对卫勤保全理论应用的新特点、新形势进行研究。核心卫勤保障能力体系研究部分,通过情报分析、专家访谈、座谈讨论、“头脑风暴”等形式,深入了解新时期陆军转型发展战略、职能任务拓展以及新质作战力量建设布局。以此为基础和框架,根据广泛的文献研究情况和专家访谈意见,设计基于卫勤保全的陆军师级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研究调查问卷,采用Delphi法对全军相关单位管理、医学、生物、军事、工程等领域的60名专家进行两轮咨询,完成对卫勤保全理论构成要素、陆军师级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等核心内容的问卷调研,采用层次分析法、探索性因子分析、熵值法分析等数学建模方法,研究确定了基于卫勤保全的陆军师级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指标及权重体系。结果显示:效能型卫勤能力、主动型卫勤能力、科技型卫勤能力关系紧密、缺一不可,是推动卫勤保全改革的核心要素。核心卫勤保障能力建设部分,以能力体系为依据,聚焦基于卫勤保全理论的“效能型卫勤能力、主动型卫勤能力、科技型卫勤能力”三大领域,以多样化军事行动卫勤任务为牵引,运用“多优先级列表作战资源调度方案建模与辅助决策方法”进行资源到任务的科学配置,创新引入“卫勤蓝军”概念,指导建设卫勤战救模拟研训中心,形成循序渐进、优化整合的现场急救、转运后送、综合战救、野战手术、重症监护、控制评估等虚拟仿真合成训练资源集合。综合应用医学模拟、计算机仿真等技术,开展伤情不可预知的、对抗性的卫勤战救模拟训练,探索实战条件下的生理和心理适应、团队综合协作意识、复杂伤情处置技能、战救基本技能、战救思维等战救能力生成;通过“网络学习、模型操作、虚拟仿真场景演练”等手段,对机动卫勤分队进行“多任务场景仿真”的全维全程“对抗性训练”,创新“单元式、组合式、模块化”的组训模式,探索和实践满足新质作战力量战斗力生成模式需要的卫勤保全能力体系建设。实证研究部分,采用“多优先级列表作战资源调度方案建模与辅助决策方法”,依托卫勤战救模拟研训中心功能模块齐全、高度贴近实战的训练资源集合,对本单位受领的援助非洲抗击埃博拉医学救援行动、中外联合卫勤实兵演习、高原联合作战实兵演练等实战卫勤任务进行系统设计、科学组训和资源调度,形成优化的卫勤保障方案并加以模拟演练和实际运用,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科学验证能力体系建设效果并不断完善基于卫勤保全的陆军师级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生成模式。最后,本研究站在陆军使命任务历史性拓展、科学把握战略主动以遂行未来多样化军事行动的角度,特别是从满足陆军战斗力新生成模式的卫勤保全能力体系建设需求出发,提出三个方面的思考与建议: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和系统集成,实现卫勤效能的可持续性;二是建立作战牵引的卫勤支持机制,发挥主动卫勤的专业决策作用;三是重构科技创新平台和体系,助推先进科技在军事卫勤中的应用,为新时期陆军师级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建设快速向卫勤保全转型创造条件。
郭子俊[6](2017)在《生物交叉技术对新军事变革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军事革命发展至今,单一的传统化学能武器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军事斗争需求,而原子能武器的巨大杀伤力、持续影响多年的辐射和伦理冲突,也使其不能随意被使用。而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在今天也遇到了一些瓶颈,不再是一帆风顺。在这样的背景下,与其他前沿科技交叉发展的生物技术就再一次崛起,吸引了人类对其发展的高度重视。本文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与定性分析法等方法,探讨生物交叉技术的技术优势、技术瓶颈、战争潜能以及未来可能的发展进路。论文以现代生物技术发展为切入点,从武器装备变革、作战方式变革、军事思想变革几个方面对生物交叉技术的军事影响展开探究。相较于传统的武器,现代生物技术带来的武器装备也具有更强的性能和更丰富的特征。与传统的化学能武器相比,军用生物技术的打击范围更广,并且不再是单一的对肉体的打击,它的打击更加可控,也具有可恢复性,可以做到不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同时生物交叉技术在军事上的还有着其他效能,可以提高武器装备性能、战场检测能力、作战指挥能力等等。在我们可以预见的未来,战争也许有截然不同的式样,也许是昆虫机器人的彼此渗透,也许是脑—机接口机器人的正面对决,也许是经过强化的超级战士的针锋相对,甚至还可能是没有硝烟的基因和控脑争夺。随着生物技术与其他尖端技术的交叉、融合及发展,生物技术将逐步从实验室走出来走向实战化,在军事领域获得广泛应用,并对将来的战争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对生物交叉技术的军事运用问题进行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通过对生物交叉技术的军事影响进行全面分析,本文提出了未来发展军事生物交叉技术的进路建议,为我国实现军事技术的“弯道超车”,走好中国特色精兵强军之路提供理论支撑,助力中国梦、强军梦的实现。
汤晓江[7](2017)在《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现代社会利益关系复杂,权利诉求多样化,我们只有综合运用法律、伦理等社会治理手段才能妥善、有效地解决矛盾凸显的社会问题。本文的主旨在于以当代法治的视角,探究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对公众个体权益、社会发展以及人类利益造成的负面影响,指出现有法律对新兴权利保护的困境和法律规制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本文深入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新兴权益,以及对其保护的现实路径,助益于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的法律规制和权利保护,希冀在高新生命科技法治困境中探索出新的实践道路。本文根据国内外高新生命科技法治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的考察,结合国内外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的典型案例,对传统法在规制高新生命科技应用方面和新兴权利保护方面的困境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在本文导论中,首先分析了目前热议的非法代孕案、冷冻胚胎案和基因歧视案三个典型案例,提出新兴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问题,使相关的研究成果更加务实。文中以新兴权利保护和高新生命科技应用法律规制为主线,分析新兴权利兴起的根本动因、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如何处理、新兴权利对传统权利理论的冲击,并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方法。除了导论和结语之外,本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它们分别如下:第一章高新生命科技的兴起及其衍生的社会问题。本章第一部分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的内涵、外延、特征以及它对社会发展的作用。高新生命科技是当代社会发展的标志性产物,它的发展对社会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高新生命科技指的是,以基因技术、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以及生命与公共健康技术为代表的当代尖端医学技术的总称。高新生命科技的日新月异,使得人们对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和变化更加明晰,从而使它的内涵不断得到扩充。就其特征而言,高新生命科技呈现出数字化的特征、物信一体化特征、智能化特征和自源化特征。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高新生命科技研究和应用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新的支点,它的不断发展增进了人类的福祉。另一方面,高新生命科的发展促进了法律制度的变革。后者是高新生命科技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中最为重要的方面。面对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现有法律制度对自然人的人格权、身份权的调整机制将会随之而失灵。人作为社会属性的高等生物是具有人格尊严的权利主体,身体器官和细胞是人格利益的载体,它们一旦成为攫取利润的工具或者商品,公民的人格权利将得不到实现,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相关权利体系建设也会受到阻碍。这些新的高新生命科技的运用昭示着现行法律制度的变革。本章第二部分指出,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也给社会带来了新的问题。它们集中体现在,高速发展背后的社会秩序危机、悖离生命伦理、激发权益冲突等方面。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带来的社会福祉,其实与社会秩序危机并存。高新生命科技的应用最主要的影响是对当代法治实践带来了相当大的新的要求和挑战。法治发展进程中如果不加强对这一领域行为的规制,就会产生负面的累积效应,对人类社会造成巨大的混乱状态。秩序的存在是人类所有活动的必要条件。秩序是由法律来创造的,虽然它首先表现在形式上。法律是秩序的象征,同时它也是建立和维护秩序的手段。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消除社会混乱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当代社会,大量的此类科学技术被不当使用,与此同时又存在法律制度的相对滞后,有些方面不能适应于现实的迫切需要,出现法律规制失利的状况,因而导致了人类社会风险因素剧增。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高新生命科技在发展中经常悖离生命伦理。法治所要达到的目标是给予混乱无序的人类社会活动一定的范式和结构。这一论断在当代法治社会中是社会和谐与社会秩序良好的理论源泉。法律所追求的良好的社会治理状态就是通过法律规则的调整机能发挥作用,阻止社会出现混乱的无秩序状态。目前,无论是在基因技术的应用方面,还是在安乐死的运用上,以及在人工授精科技应用方面都出现了违背生命伦理的情况。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还激发了新兴权益的冲突。在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中,法律权利的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发生变化,都是根据社会发展变迁的结果。社会发展是法律制度变迁的动因。社会结构和发展形势的变化导致社会发展中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也跟随于此而发生变化。利益的分化、多样化甚至冲突,促进了法治进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制度设计的变化。这一过程也催生了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相关新兴权利的生成,它是高新生命科技相关权利产生的根本动因。社会关系主体的利益冲突和不平衡导致了多元权利的诉求和矛盾。究其原因在于代孕、克隆、冷冻精子和卵子以及人兽生命体试验等高新生命科技践行方法对法治提出了新的权益主张。这些权益诉求在法律规则层面上是相对较新的领域,超出了原有法律规制的领域,给法律规制提出了新的议题。在风险社会状态下,涵盖着每一个社会群体和个体对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的各种利益的斗争,这些利益往往都处于一种可能被侵害的状态。这些风险社会中的多元权益冲突需要法律规范加以规制。第二章高新生命科技应用风险及法律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本章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增加社会风险,并且指出法律在风险防控中的主导地位。文中进一步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风险之分类,以及这些风险的非估量性、隐蔽性和社会普遍性特征。在具体的风险方面,本文按照风险影响的小范围再到大范围,依次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发展对公众个体权益的侵害、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威胁和对人类整体利益的损害,从研究高新生命科技发展形成的风险中,探索相关风险防控的实施路径。从而得出,道德对高新生命科技风险防控具有局限性,而法律对高新生命科技风险防控具有明确性和规范性,以及法治发展对高新生命科技风险防控具有建构性和全面性。基因技术滥用的风险、人工生殖技术滥用的风险以及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应用的风险潜移默化地存在于社会发展过程中,或隐蔽或突出,或大或小,距离人们的生活或近或远。如果我们对风险因素不加以控制就会导致广泛性危害结果的发生。高新生命科技的不当使用有可能导致社会发展风险因素的增加,这与它在社会进程中的地位是成正比例关系的。社会风险已经成为高新科技飞速发展下引起的常态内容,而不是突发的应急性内容。特别是高新生命科技的异军突起,使得社会原有的理念和格局发生深刻变迁,导致了社会整体性的灾难发生概率急剧上升。高新生命科技会形成技术风险。在高新生命科技的运用中,当代医学已经将人的个体差异进一步降低,在生理层面上,越来越将人体基本上等同于一个生理和生化的过程。如果不合理或者没有实质有效的约束机制,很可能会使高新生命科技的负面影响逐渐放大,形成技术风险。高新生命科技会形成人伦风险。在技术进步浪潮中,人类在经历技术革新与伦理困境存在的严重紧张关系之后,愈加应当重视技术革命带来的人伦风险。我国在法律规定上明令禁止商业代孕,也是出于伦理考量进行的法律制度设计。如果代孕技术得以滥用,就会导致传统的亲子之间的人伦关系被打破,从而加剧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危机,造成人们社会关系的混乱。高新生命科技也会形成安全风险。当代人们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对于科学技术推动社会发展和变革的作用是深信不疑的。但是,由于科技的发展并不必然带动伦理、道德水平的提升,也即高新科技发展与伦理、道德水平之间并不存在正比例因果关系。与此相反,有些伦理性的问题会随着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变得更加突出,对历史沿革中形成的伦理体系有较大的冲击。当今社会整体上已经形成了唯科技论的倾向。那么,这种倾向如果得不到扭转,导致其毫无节制地被滥用,势必对人类整体的安全构成威胁。高新生命科技发展对公众个体权益的侵害主要表现在,侵害个体生命健康权益方面和个体隐私权益方面。虽然目前的中国法律禁止代孕,但是,人们还是想通过这一方式获得借腹生子的利益。通过高新生命科技进行代孕的行为其实就是代孕母冒着生命健康受损害的风险,为委托人怀孕生子,并且在分娩以后,将婴儿送给委托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首先伤害的是代孕母的妊娠反应、流产等自身的生命健康,直接损害代孕母的生命权、健康权。基因信息权利中的基因隐私权属于公民权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包括基因隐私在内的公民权利之间产生冲突之时,就要依靠人类社会逐步建构形成的各项制度去解决。但是,由于高新生命科技的快速发展,社会治理对其形成的社会影响力尚不足以全面地估量和全面地把握。法律规范的发展相对于技术与社会关系的变化有滞后性,致使公民的个人信息被不当获得和利用的情形时有发生,对公民的隐私权利构成威胁。高新生命科技发展也会对社会构成威胁。高新生命科技成果的滥用和以社会财富的多少来占有高新生命科技资源势必会对整个社会结构形成威胁,动摇社会结构平衡发展的基础,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此外,在法治发展不健全的情况下会出现非法转让、买卖生命资源的非法行为,为他人滥用高新生命科技提供了条件,也形成了滋生违法、犯罪行为的频发领域,对社会稳定和社会健康发展构成威胁。在当代风险社会法治中,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健康发展就是维护公民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目前,我们宜采取建构理性主义(constructive rationalism)和进化理性主义(evolutionary rationalism)融合的优化路径,兼采二者的合理成分,发挥建构理性主义的思路,积极推进高新生命科技应用法律制度的构建。实现更高层次的法律制度创新和维护高新生命科技发展中的相关权利。这能够防止高新生命科技成果的滥用,规制社会资源的不合理的分配方式,维护社会结构的稳定,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基于此,我们应当运用法律手段,对高新生命科技发展领域进行调整。因为道德防控具有其内在局限性。社会共同体在规模小、社会关系比较简单的时候,由伦理、道德来对社会关系加以调整,是自发的,也是足够的。但是,它不足以解决当下高新生命科技快速发展中所出现的纷繁多杂的问题。法律要求严格的、具有约束力的和系统性的解释和执行,在这一方面法律也较之于道德具有一定的优越性。法治调整是法律调整的高级形式。在法治环境中,强调了以权利保护为根本目的。法治保障人类的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平衡,它具有全面性和建构性。将高新生命科技应用放置在法治环境中进行调整是当代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和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法治发展是全人类的事业,高新生命科技法治是人类共同探索治理风险和克服困境的应对策略。第三章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对传统法的冲击。本章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的利益冲突以及法律规制在平衡利益冲突中的作用。文中分析了传统法对利益协调与权利保护的困境。文中进一步提出了应对高新生命科技冲击的应有原则。在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诸种利益存在矛盾之处,冲突频发。我们欲在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中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设定各方权利义务,首先就要弄清利益冲突的类型。首先是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其次是平等主体间的利益冲突。这其中包括个人与研究开发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作为特殊的平等主体间利益冲突也存在于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发展进程中。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最为突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在其“序言”中明确规定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要求全体成员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从该协议确定知识产权为私权,也就确立了整个协议保护的基本立场,这对于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平等主体间利益的实现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权利主体无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权利一律平等。值得我们注意的是,TRIPs协议在加强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导致利益再分配失灵,最终进一步加剧了两大国家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与此同时,PEX国际(PEX International)模式正在兴起,对摩尔案件的讨论和PEX机制的成功运行就说明在处理个案中不能对人格权和财产权进行非此即彼的区分,而必须在当代法治环境中的利益保护方面注重社会平等主体之间利益的平衡。我们只有分析了高新生命科技应有中的各种利益冲突,才能深入研究传统法对利益协调与权利保护的困境。由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带来的权利研究和保护问题进一步地显现了出来。新生事物在属性上往往存在模糊之处,难以对其在法律层面加以定性,因而运用法律手段对其进行规制绝非易事。权利保护难题的案件也将会激增。现阶段的法治进程中,权利保护的困境主要原因在于社会固有观念的保守、立法滞后和权利理论研究不足。权利的生成和发展需要与时俱进的观念加以支撑。除了学界关注高新生命科技发展比较多之外,在整个社会固化的观念中,生命科学技术成果应用的重要性并不占据多么重要的地位。这种现象反过来也影响了学界探索高新生命科技相关权益的积极性。此外,由于立法方面较之于高新生命科技的高速发展凸显出滞后性,相关法律规制体系尚未完备,权利保护体系尚未完善,导致高新生命科技相关权利保护的问题将会进一步显现。当代法学理论研究的范式遵循主体性哲学的进路,按照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人格与财产、人与物的二元对立逻辑结构开展研究。但是,由于以基因技术应用为代表的高新生命科技所引发的新兴权利诉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传统法学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上形成的二元结构,权利理论的范式难以解释新问题,使得法律规制出现空白,相关权利保护出现问题。在现代商业的推动下,人的基因更加具有独立性、财产性和应用性的特征。此时,二元论的理论架构变得相对落后,形成既内在又外在,既是人格又是财产的“人身综合化”状态。解决权利保护问题的出路应当在于权利理论的范式转换,对法律研究的主客二元范式加以局部地更新。在应对高新生命科技对传统法的冲击问题上,应有原则包括:人类利益至上原则、社会公平原则、全面保障人权原则。人类利益至上原则是科学技术发展中应该遵循的首要原则。高新生命科技的应用的调整,需要国际法调整与国内法调整两者相结合。特别是在国际法领域,需要达成国际条约或国际协定,以体现人类利益至上原则。在社会公平原则方面,我们要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之间找到平衡点。我们只有在当代综合性地把握社会公平原则才能在法律制度设计和应用中应对新问题。全面保障人权的方式是通过立法方式把应然的权利转化为法定的权利,把人权转化为公民权,人权才能得到真正地落实。人权的法律设定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宪法中直接加以规定,但宪法中的规定仍然比较宽泛或者有些具体权利尚未在宪法中规定。另一种是在具体部门法中直接加以规定。在部门法中直接加以规定,优点在于比较全面和详细,能够应对具体的权利保护问题。实定法的明确规定为全面保障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就目前我国的法治现状而言,上述三个应然原则体现得不明显,甚至是缺失的状态。第四章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的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本章的第一部分对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相关权利进行了总体分析,主要分析了人格权、身份权、财产权、知识产权与传统法学理论中的相应权利不同之处。本章的第二部分是对基因平等权、基因隐私权、基因公开权、人工生殖子女的知情权、器官移植中的自主决策权等新颖权利的研究,并且对这些权利,提出了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设计构想。在人格权的发展方面,高新生命科技应用条件下的人格权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会随着新的人格利益的不断涌现进一步得到扩充。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进步,新兴权利的崛起和伦理准则的进一步发展,使得法律科学重新审视新生事物,逐步地在权利的运用上扩展到允许公民将自身的身体组成部分在合法合理(治疗有关的情形)的前提下转让给有需要的公民。这种法律规制上的变迁,体现了对于公民支配权的保护。高新生命科技研发与应用对人格权的影响也体现在人身自由权的发展上。在当代法治背景下,法治的主要任务是强调积极的自由,主动在立法机制上对风险社会可能引发的新问题进行制度化的设计,积极规定公民在当代社会事务中享有的一系列权利,逐步从消极自由向积极自由过渡。在身份权的发展方面,由于人工生殖技术的应用使得生育成为人类能够精确掌控的事物,是人类能够控制和利用的手段。这使得人类对有性生殖概念和方式有了突破性的发展。从身份关系上分析,贡献卵子的妇女没有生育下一代子女,代理母亲所生子女的身份问题涉及到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发展,社会关系中的伦理准则等规范,这些因素往往交织在一起,给法律规制代孕行为提出了新的难题。此外,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进步使得婚姻法上规定的不宜结婚的疾病范围逐步缩小,以前被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被根本治愈,使许多不能形成的婚姻关系能够在当代缔结为合法的婚姻关系。第三,当代高新生命科技的发达也为同性婚姻提供了医学上的依据。原因之一在于高新生命科技对同性恋的新的认知。如果要对同性恋者婚姻的权利加以规定,则应当在《婚姻法》和相关法律中作出具体规定。只有同性婚姻权利得到确定的情况下,同性婚姻关系才能得到确立,同性恋者的身份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高新生命科技研究和应用,在医学上对同性恋群体重新加以客观地评价,这对纠正社会公众对同性恋群体的社会偏见,维护同性恋者的权利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财产权的发展方面,高新生命科技推动了物权和债权的发展。人体器官或组织的所有权具有特殊性。它可以分为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两个方面。从积极权能角度而言,主要是指权利人对自己器官或组织的占有、处分和使用的权能。但是,所有权中应当包含的收益权能基于器官移植的捐献性质以及人的尊严的特殊性,则不宜归入此处的所有权范畴,以区别于传统法治理论中的所有权。从消极权能角度而言,主要是排除他人对人体器官或者组织的非法获取或侵害。由于所有权属于绝对权,权利人排除他人的非法干预主要依据就是法律赋予所有权人的物上请求权。所有权人可以依据物上请求权对非法获取或侵害其所有物者请求返还。对于妨害其所有权者,得请求除去。这就是物上请求权所起的作用。但新的问题是,如果被非法获取的人体器官或者组织已经成功植入到第三人的人体中,则无论该第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原所有权人均不得行使返还请求权。因为,原所有权已经不复存在,该人体器官或者组织已经属于第三人人格中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保障第三人人格的完整性,原所有权人不得主张以上权利。在债权发展方面,高新生命科技对侵权之债具有影响。人格权在高新生命科技发展的环境中得到了较快发展,人格权作为侵权法的保护对象被纳入到侵权法中,当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如果与财产权发生冲突,人格权显然比财产权更加重要,应当受到优先保护。这体现了当代侵权法乃至整个法治理论中,把人格尊严、人身价值和人格的完整性置于优先保护地位的价值取向。此外,买卖胚胎行为,代孕行为、器官克隆行为、器官移植、人体试验等,有些侵权行为还损害了当事人的隐私权、知情权、名誉权。新型侵权行为已经成为法治发展中的严峻问题,这也是当代侵权之债立法研究的重要方面。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对知识产权也有促进作用。它拓展知识产权客体和深化知识产权伦理。高新生命科技突破了生物间的种间、属间甚至界间的界限。对于传统知识产权来讲,一物一权的传统民事法律理论能够解决权利主体的界定问题,而且权利的归属有完善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但是对于高新生命科技的快速发展而言,现有法律的调整能力就显得杯水车薪。另外,在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中,一些科研工作是对客观实在的揭示,显然属于科学发现,所以不能被授予专利。但是,人体生物客观实在的筛选和技术处理,以及高新生命科技处理后的临床应用技术成果,则应当被认为是可以授予其专利权的科技发明创造。这是知识产权法积极地将高新生命科技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成果纳入调整范围的体现,其适应了未来高新生命科技法治建设的需要。从高新生命科技发展的主要领域而言,应当对基因权利再认识。首先是基因平等权,它包括形式上的平等和实质上的平等。其次,在基因隐私权保护的立法方面,必须确立基因隐私权的权利边界。家庭成员之间的隐私权利和利益都必须要相互得到维护。第三,基因公开权在基因科技应用中是一项新兴的权利。基因公开权作为基因人格权的一项子权利,是一种积极的人格权。基因公开权也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权利。基因公开权具有巨大的财产价值,它反映了基因人格权的商业利用价值。这一系列基因权利需要法律制度加以规范。在人工生殖科技应用的相关权利发展方面,人工生殖子女的知情权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权利。本文作者认为,捐精者的身份应当予以保密,保密的方式宜采取“双盲原则”。关于代孕母堕胎权的问题,未来的《中国人工生殖法》应当规定当事人根据自愿原则签订代孕契约,根据契约形成的正当利益应当予以保护。契约双方当事人应当将堕胎权的相关问题条款写入代孕契约,对缺乏法定堕胎条件的任意堕胎行为加以禁止,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堕胎行为进行处罚,防止堕胎行为的随意性。在代孕母怀孕之后,代孕母不享有任意解除权,而只能在法定情形下才享有终止代孕契约的权利。在人体器官移植应用相关权利发展方面,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患者的知情权,只是通过规定医生的告知义务间接地表达患者所享有的知情权。本文认为可以考虑两条解决进路。一条进路是以宪法权利视域去研究供体知情权,另一条进路是民事权利视域去研究供体知情权。本文倾向于在目前情境下,最重要的是,首先采取民事权利规制范围内对知情权进行研究和完善的路径。此外,人体器官移植中的自主决策权具有内在界限和外在界限之分。自主决策权的内在界限针对的是权利主体自身决定的自主性,实现自我意识的正当性。外在界限应对的是当事人的身体要素与他人、社会之间的关系,维系现实社会关系的正当性。第三,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应用中的隐私权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对器官移植过程中的隐私权进行专门规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应当设立器官移植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对其进行保护。对此,本文提出了针对性的法律制度设计方案。本文最后的结语部分,强调了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与当代法治社会发展的密切联系。与此同时,高新生命科技的迅猛发展与法律规制的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也日趋突出。为此,我们不能忽视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领域的法律规制问题和权益保护问题。高新生命科技法治应以立法为核心进行构建。针对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引起的技术风险、伦理风险和安全风险进行立法,是当代社会发展提出的现实性新要求。因此,我们要对高新生命科技相关立法进行合理规划,并且对高新生命科技法进行体系性建构。高新生命科技立法应与伦理相结合,前者的理论发展动力来源于生命伦理。高新生命科技法和生命伦理是相伴相生的交融关系。最后本文还根据我国法治发展现状,提出了今后的法治建设中,加强以权利保护为核心,进行深入构建的思路。
贾珍珍[8](2016)在《信息战的哲学视界》文中提出人类科学技术恶用的历史,乃是战争形态不断推陈出新的历史。可以说,20世纪人类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上所取得的最伟大的成就之一,便是确立了信息科学以及信息技术以龙头地位,从而掀起了全球性的信息化浪潮,改写了材料或者能源主导社会的时代篇章。这一事件对军事领域的影响,就是引发了战斗力生成模式的改弦更张,让一个全新的概念——信息战响彻世界上空,也使我军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军事领域所发生的一切,从来就没有逃离过哲人的眼光。面对信息战的到来,当今世界不管富国还是穷国,大国还是小国,强国还是弱国,其军队建设都有一个共同的走向,即致力于实现信息化。为什么信息战会成为未来世界的基本作战样式?信息战的物质基础、科学内涵、领域分布到底是什么?打赢信息战究竟需要怎样的技术和智力支持?从哲学的角度考察信息战的源与流、矢与的、本与末等等诸种关系,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化科学技术哲学研究、认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正确应对未来军事革命与挑战,将不无重要的理论探索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本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世界科学技术与军事变革的密切关系为宏阔背景,以中国特色军队信息化建设的历史经验为借鉴,以国防科技大学科技哲学专业领域的长期成果积累为基础,运用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分析方法,运用系统分析和案例研究的方法,注重军事社会历史事实,注重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着眼应对军事斗争准备的未来机遇与挑战,就信息战的物质基础、战争本质、领域分布、装备创新、智力支持、艺术空间诸问题作了比较深入细致的考察分析,力争在哲学的俯瞰下,将一个全景透视的信息战展示在世人面前。简言之,本文旨在回答两大问题:第一,信息战是什么?文章回顾了人类战争中武器装备从材料对抗、能量对抗到信息对抗的漫长历史,根据香农信息论的本源意义和科学界的普遍理解,对物理信息、生理信息和心理信息作了基本的逻辑区分,相应地界定了物理信息战、生理信息战和心理信息战的大体范围及其相互关系。也就是说,尽管在过去的30年来,有很多人围绕着信息战的特点、规律、战法展开过广泛的研究与探讨,却没有较为清楚地认识到,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所谓的信息战,并非他们津津乐道的那般模样,而对于信息战的理解,应当有更宽广、更宏阔的视野。第二,如何打赢信息战?文章以战斗力构成三要素为依据,围绕装备研发,分析比较了理论延展的装备创新、适应需求的装备创新和创造需求的装备创新三类装备创新模式的利弊优劣,进而提出了跨越式发展和非对称发展两条在技术领域实现弯道超车的基本思路;围绕人才队伍建设,考察了体能、技能、智能因素在武器装备发展不同阶段所占据的地位,分析了个体智慧正在让位于集体智慧的时代大潮,进而论证了现代智库诞生的历史必然性;围绕作战方式创新,探讨了信息技术发展与战争艺术空间拓展的内在联系,揭示了战争艺术空间压缩与扩张的辩证法,指出了未来战争艺术空间全维拓展对人类提出的更高要求。早在2500多年前,中国伟大的军事思想家孙子就指出,“不战而屈人之兵,上之上者也。”后来的中国兵家则将此思想概括为“心战为上,兵战为下,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大楼前的石碑上,则用多种语言镌刻着这样一句话:“战争起源于人之思想,故务需于人之思想中筑起保卫和平之屏障。”由此看来,物理信息战只是初步的、基础的,当然也是必要的。从物理信息战控制能量的精准杀伤出发,经过生理信息战针对不同个体的选择杀伤,最后达致心理信息战对不同思想观念意识的围剿,进而实现对人的思想控制——那才是军队信息化建设的最终走向,也是人类战争的最高境界。
李洪乾[9](2016)在《军语泛化现象的认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各行业领域之间的交流与渗透日益频繁,跨行业领域的技术开始增多,导致语言跨行业而使用的现象越来越多,词语泛化现象开始引起学者们的关注。从九十年代明确提出词义泛化概念至今,虽然尚未出现词义泛化研究的专着,但是在词语泛化使用的原因、泛化的方式以及泛化的语用效果等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泛化发生最多的专业语词是军事术语。军语泛化现象的研究,对整个专语泛化现象的研究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本文以认知语言学理论为指导,以《现代汉语词典》(共6个版本)所收录的军事术语为研究语料,以北京大学在线语料库、国家语委在线语料库以及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为统计基础,从认知角度对军语泛化现象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研究,旨在通过探讨军事术语的发展变化规律,检验认知语言学相关理论在汉语军事术语语义变化中的适用性,同时为军语词典以及现汉词典的改进提供有益探索,为泛化军语的翻译提供有效的翻译策略。全文共分七章。第一章是绪论部分,在探讨泛化军语当前的研究现状及尚存问题的基础上,交代研究的对象、范围、主要内容及研究的意义。当前的研究在军语泛化原因、泛化阶段以及语用价值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这些研究大多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也存在不少的问题。而且,有些研究领域例如军语词典中的泛化军语、泛化军语的翻译以及通用语词典中的泛化军语收录等相关问题依然是研究空白。军语泛化现象的认知研究仍然是一块有待开垦的领地。本文在认知语言学理论的指导下,对军语泛化现象及其认知翻译策略展开研究,探讨军事词义的演变规律,以及语言与社会的共变规律。促进军事术语正规化建设、充实并完善相关词典的编撰工作。然后,交代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科学研究必须遵循一定的理论;而研究的过程,同时也是对相关理论的一次检验过程。本文在认知语言学相关理论指导下展开研究,主要依托其概念隐喻理论、心理空间理论、整合理论,以及象征单位、意象基体与侧面、认知域等相关概念,对军语泛化现象展开研究。认知语言学是在以英语语言为语料的前提下逐步发展起来的,要成为普遍性的语言规律,还有待更多种类的语言检验。本研究对认知语言学理论在汉语领域的适用性是一次有益的检测,具有一定的语言学理论探讨意义。第二章讨论军语泛化的表现与特性。通过对6版《现代汉语词典》的考察,探讨了军语泛化在总量上的表现及变化。2012年最新版《现代汉语词典》共收录泛化军语267条,占其所收军语总数的29.1%,泛化总量相比第一版增长了8%。文章接着对泛化军语的语音分布情况、语法分布情况、军事科目分布情况等几个方面予以考察。最后,对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政治类栏目共计超过一百四十万篇的文章、“金融”、“证券”、“保险”以及“投资”等栏目共计七百二十八万多篇文章、体育栏目共计超过10万篇文章中的泛化军语进行检索统计,发现泛化军语在语域分布上具有不平衡特性,其在体育领域的分布为最高,其次是政治领域,最后是经济领域。军语泛化在不同历史时期还表现出不同的活跃性。第三章讨论军语泛化的认知触发机制及泛化途径。马克思主义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事物之间的相似性是事物间相互联系的一种方式,是普遍存在的。本文认为军语泛化的触发机制是建立在体验基础之上的军事概念与其他非军事事物之间的相似性,经过“相似性激活”,到“相似性联系”再到“相似性匹配”,军语概念与目标域概念之间的相关元素得以相互匹配、相互映射,最终触发了以泛化军语表述非军事领域概念。本文将军语泛化的触发机制分为“行为相似触发机制”、“功用相似触发机制”以及“情状相似触发机制”等三种类型进行探讨,然后,按照传统汉语语法有关汉语短语结构类型的分类,将泛化军语按照偏正结构军语、后补结构军语、并列结构军语、主谓结构军语、动宾结构军语等5类,分三个部分来讨论军语泛化的途径。再按比喻修辞阶段、泛指扩展阶段以及义素习化阶段等三个阶段讨论军事术语的泛化演变。第四章讨论军语泛化过程中的概念整合。首先对军语泛化概念整合中的认知域、意象、军语概念表征以及概念压缩等语义描述进行阐述。接着讨论军语泛化过程要涉及的当前话语心理空间,军事术语心理空间以及军事语篇心理空间。从概念整合的角度,军语泛化过程涉及至少4个心理空间:一个军语心理空间(输入空间一)、一个当前话语心理空间(输入空间二)、一个类属空间和一个整合空间。语言使用者运用概念化、假设、推论、类比、隐喻等等手段,进行概念压缩,提取相关概念元素,在整合空间对相关表征进行整合,成功建立起一系列源域(军语概念)与目标域(泛化概念)之间的映射关系,形成特定的层创结构,最终实现以军语概念去认知和描述一些非军事领域概念的目的。最后探讨军语泛化的概念整合模式。本文经考察发现,军语泛化的概念整合基本都是单域型整合模式或者双域型整合模式。第五章分析军语泛化的认知动因及其发展趋势。文章从语言自身的内在属性、人类隐喻认知思维、军事文化因素、群众对军人的社会认知心理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军语泛化的动因。促使军语发生泛化的内在属性主要有语言符号的约定俗成性以及语言词汇系统的缺位性。军语泛化是以军语概念去理解和认知非军事领域的目标概念,这是一个隐喻的认知思维过程。军事文艺作品中有关军事与军营生活的渲染是军语泛化的强劲助推力量。对军人的崇拜心理使人们进一步模仿军人的一言一行,这促进了军语在人民群众中的流行,加速了军语在日常生活中的泛化使用。本文从泛化量、泛化域以及泛化频率三个角度探讨了军语泛化的发展趋势,得到了与先前学者的相关研究有着很大出入的研究结论:军语泛化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在人们的各个生活领域呈现出扩大化的发展趋势。第六章从认知的角度探讨泛化军语的翻译策略。首先,从军事情报的获取与分析、军事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国际文化交流的桥梁作用等三个方面分析了军语翻译的认知需求。接着,探讨泛化军语翻译的原则问题。文章通过中英文语篇对比分析,发现英汉两种语言在“军事话”的使用上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在翻译时要特别注意泛化军语“军事维度”的把握。既要将鲜活的日常军事隐喻贴切地嵌入到译文中去,又要注意避免生硬的军事术语在译入语中可能带来的文化误解,使人误认为中国是一个“好战”民族。最后,具体讨论泛化军语的翻译策略,提出了喻体移植法及喻体归化法。第七章是结语部分,首先从军语泛化总体概况及发展趋势、认知语言学对汉语词的解释力、以及泛化军语的翻译策略等几个方面对全文研究进行总结,然后分析了本文的创获、不足之处以及有待继续研究的课题。
罗旭[10](2016)在《控脑技术发展及军事应用预测研究》文中认为人类发展进步的历史是一部战争推动的历史,在战争背后起着决定性支撑作用的是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当前,人类进入了信息时代,各种颠覆性创新技术不断涌现,特别是近年来“脑科学”研究热,正在引起了新一轮的全球科技竞争,这一领域可能将对未来战争产生重要影响。从深化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看,当前我军进行的改革是在世界军事革命的大浪潮下进行的,是一种基于未来战争形态变化发展上的深刻变革,是围绕持续发生的技术革命而展开的前瞻布局,如航天技术、信息技术、生物科技、脑科学等,这些颠覆性技术的发展将引领未来作战力量建设。新技术引发的军事变革,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自发过程,而是战略思想选择和进化的结果。历史上的军事变革,都是在战略需求牵引下,使关键技术在一定时期突破了传统军事能力,实现了核心军事能力的转移,并改变了战场的制胜规则,进而打破了战争平衡。当前,以美国为首的世界大国纷纷制定国家“脑计划”,这一认知领域的颠覆性创新技术无疑将向军事战略领域延伸。由于脑科学直接涉及到人类最核心的秘密——思维与意识,其向军事领域延伸所产生的威力不亚于传统意义上的“核武器”。以军事“脑科学”为核心的军事高新技术竞争,将逐步发展成为军事领域竞争的新热点。如何突破脑科学研究的关键科学问题,通过军事转化技术、手段和方法,最大限度的提高作战效能,将有可能直接决定战争的胜负。在制权理论下,这一制胜机理将再一次发生转移,特别是制生权理论的指导下,可能产生控脑军事新理论。本研究聚焦于脑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预测控脑技术发展趋势及引发军事变革可能性的战略思考。文章有效整合了军事科学、管理科学、预测科学等多种技术方法,通过文献复习系统阐述脑科学的进展及趋势,就“脑控”与“控脑”技术进行系统分析与界定,较为系统的阐明了以“控脑”技术为核心的脑科学发展态势。结合专家论证和咨询结果,分析脑科学军事应用价值及对未来军事变革的影响,创新性地提出未来战争将出现一种基于控脑技术发展下的“脑战争”的观点。阐述了由传统的制海权、制空权到生物科技时代的“制生权”,再到制生权指导下以对脑的控制和智能较量的“脑战争”的特征内涵,并对控脑技术军事应用的前景进行了分析和展望。在方法上,本研究运用预测研究法,对未来技术发展态势进行研判。基于科学系统筛选专家论证,设计问卷调查,由专家确定工业时代、信息时代、脑科学时代为代表的标志性研究热点或聚焦领域,通过对Google Scholar、PubMed、Web of Science、CNKI等权威数据库进行文献信息采集,运用BP滤波与局部回归模型和ARIMA模型(自回归积分滑动平均模型)预测控脑技术发展,同时结合百度和谷歌大数据趋势预测分析控脑技术发展态势。预测模型显示:模型能够准确的预测工业时代向信息时代发展的趋势,说明模型对现有数据预测的准确性及对预测下一个时代的科学性。现有数据预测显示:脑科学整体技术发展正处于快速上升期,发展潜力巨大并可能主导未来时代的发展,对未来军事变革将产生深远影响。在预测研究的基础上,本研究探讨了控脑技术发展对未来战争形态的影响,预测分析了未来战争的形态特征及作战样式,提出了“脑战争”在信息化战争基础上的五大核心特征,分析了机器人+智能、人机融合等五种作战样式及战争向多维空间发展的态势。同时就控脑技术发展对战争制胜机理和作战原则引发的变化,阐明了围绕“脑战争”的计算机类脑化、机器人智能化等制胜因素的变化和意念控制、精准操控等制胜权争夺法则发展和突破性武器将自主协同对抗、战争对抗在多维空间转换等核心对抗要素变化。通过系统论证,探索提出基于“控脑技术”的军事应用体系建设的建议,包括控脑技术军事理论创新体系、人才培养体系、攻防体系、转化体系和伦理保障体系等。实证部分,本研究结合单位实际,探索以脑科学为核心的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建立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任务明确、职责清晰的“五校一院”战略联盟,即第三军医大学牵头,重庆大学、西南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参加的“脑科学协同创新中心”,建立以实验神经科学、应用神经科学、计算神经科学和前沿技术设备研发等多学科合作研究团队,在脑科学前沿基础研究、重大脑疾病发病机理和防治新策略研究、新型脑研究技术的研发、脑增强和人工智能技术四个方面寻求突破,推动控脑技术的深度发展和军事转化应用。最后,本研究站在国家面对未来多样化战争威胁和把握战略主动的角度,特别是从控脑技术发展的趋势,提出五方面建议:(1)把握颠覆性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脑科学发展国家战略;(2)正视未来战场形态新变化,赢得国防安全战略主动权;(3)突出新军事理论思维创新,构建军事脑科学发展体系;(4)加速控脑技术军事转化度,抢占多维空间的竞争优势;(5)面向军事科技创新新需求,谋求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五个方面,为赢得未来战争提出了新的思考。
二、生物武器催生战争新概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生物武器催生战争新概念(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编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来源及意义 |
1.2 关键概念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3.1 百科全书研究的主要专着和论文 |
1.3.2 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的研究 |
1.4 主要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5 研究理论及其说明 |
第二章 编纂概述 |
2.1 军事百科全书的性质、特点 |
2.2 军事百科全书的功用 |
2.3 编纂指导思想及目的 |
2.3.1 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
2.3.2 为中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服务 |
2.4 出版、修订与版别 |
第三章 编纂发展历程 |
3.1 编纂历史背景 |
3.1.1 新时期社会文化需求和军队建设总目标催生 |
3.1.2 中国国防现代化和军事斗争准备迫切需要 |
3.1.3 新军事革命强力推动 |
3.2 编纂历程及阶段 |
3.2.1 编纂的开创与奠基(1980~1986) |
3.2.2 编纂的专业化与全面建设(1986~2002) |
3.2.3 编纂的纵深化、系统化、多元化发展(2002~2016) |
3.3 编纂领导机构与组织机构 |
3.3.1 兼具行政性和学术性的领导机构 |
3.3.2 从临时性机构到正式定编的组织机构 |
3.4 权威型的撰写和编审人员 |
3.5 专业型的专门编纂人员 |
第四章 编纂理论与方法:博采、萃取与确定 |
4.1 博采:基于军事科学研究成果 |
4.1.1 “学科论”与军事百科全书总体设计 |
4.1.2 以军事科学研究为基础 |
4.2 萃取:军事知识秩序的建立 |
4.2.1 积淀与初建 |
4.2.2 完善与架构 |
4.2.3 传承与创新 |
4.3 确定:系统工程的运行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政治性与客观性:科学考量标准 |
5.1 坚持政治原则 |
5.1.1 “事关国家和军队的科学文化基本建设” |
5.1.2 反映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研究成果 |
5.1.3 政治性问题的处理解决 |
5.1.4 作为“武器”的军事百科全书 |
5.2 秉持客观性 |
5.2.1 人物条目评价原则的提出 |
5.2.2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文献资料研究与条目撰写审定 |
6.1 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文献资料 |
6.1.1 编纂的广度、深度取决于文献资料的占有度 |
6.1.2 基础建设与长远保存 |
6.2 藏用并重 |
6.2.1 文献资料建设 |
6.2.2 文献资料核对 |
6.3 条目专题资料与条目撰写、审定 |
6.3.1 “因条而宜”建立条目专题资料系统 |
6.3.2 收集、鉴别、取舍——以“段德昌”条目专题资料为例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编纂特色与创新 |
7.1 编纂内容 |
7.1.1 知识内容:从填补空白到全面反映 |
7.1.2 知识体系:在创新中发展 |
7.1.3 文体语言:百科体裁与军事特色 |
7.2 编纂实践 |
7.2.1 “国家编纂体制” |
7.2.2 “小核心、大外围”的编纂机制 |
7.2.3 与其他百科全书编纂模式之比较 |
7.3 编纂现代化设想 |
7.3.1 编纂技术平台现代化 |
7.3.2 构建军事知识服务体系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编纂与军事学科的建立、发展 |
8.1 推动军事辩证法学科建设 |
8.1.1 条目范畴的确定 |
8.1.2 学科的建立 |
8.1.3 在发展中调整 |
8.2 拓展军队政治工作学科范畴 |
8.2.1 学科之争 |
8.2.2 学科体系的完善 |
8.3 夯实军事法学科研究基础 |
8.3.1 学科的增设 |
8.3.2 填补军事法研究空白 |
8.4 构建军事装备学科理论体系 |
8.4.1 反映军事装备知识增长 |
8.4.2 创新发展军事装备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若干重要历史问题的研究与解决 |
9.1 解放军军战史若干重要问题 |
9.1.1 长征“密电事件”的争论 |
9.1.2 西路军相关条目的表述 |
9.1.3 抗日战争中人民军队战绩问题 |
9.1.4 对百团大战的认识和评价 |
9.2 军事人物相关问题 |
9.2.1 清除“左”的影响——以被错杀人物条目为例 |
9.2.2 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以“项英”“粟裕”条目为例 |
9.2.3 人物评价“功是功,过是过”——以“林彪”条目为例 |
9.2.4 人物图片阐释知识语言 |
9.2.5 解放军“军事家”的论证和确定 |
9.2.6 中华民国时期军事人物评价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3)自主武器系统的国际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自主武器系统概述 |
第一节 自主武器系统的术语界定 |
一、已有的术语界定 |
二、对已有术语界定的分析评价 |
三、本文对自主武器系统的术语界定 |
第二节 自主武器系统的发展概况 |
一、自主武器系统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
二、现有自主武器系统的种类与技术性能 |
三、自主武器系统的未来发展趋势 |
第三节 规制自主武器系统的必要性分析 |
一、自主武器系统对武力使用规则的挑战 |
二、自主武器系统对国际军控形势的挑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规制自主武器系统的法律体系 |
第一节 规制自主武器系统的国际法 |
一、主要国际法文件 |
二、其他国际法文件 |
第二节 相关国家关于自主武器系统的法律政策 |
一、美国 |
二、英国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自主武器系统对国际人道法的挑战 |
第一节 自主武器系统对武器控制法的挑战 |
一、国际条约 |
二、国际习惯 |
第二节 自主武器系统对作战行为法的挑战 |
一、区分原则 |
二、比例原则 |
三、预防措施 |
第三节 自主武器系统对马尔顿条款的挑战 |
一、马尔顿条款在国际法中的地位 |
二、马尔顿条款对自主武器系统的限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滥用自主武器系统的责任承担 |
第一节 惩治违法责任的理论基础 |
一、国家责任 |
二、个人责任 |
第二节 自主武器系统引发的责任困境 |
一、技术层面 |
二、法律层面 |
第三节 责任的认定与承担 |
一、责任认定的实质 |
二、责任承担的方式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自主武器系统的国际法规制完善 |
第一节 回顾与分析 |
一、学界及各国对自主武器系统国际规制的态度 |
二、立法主张的主要分歧 |
第二节 路径与建议 |
一、促进国际社会对自主武器系统的共同关注 |
二、把握军事必要与人道要求的动态平衡 |
三、建立完善新武器法律审查机制 |
第三节 规制自主武器系统的立法展望 |
一、立法模式 |
二、基本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自主武器系统与中国 |
第一节 军用人工智能发展对中国的影响 |
一、军用人工智能推动新军事革命 |
二、美俄军用人工智能发展状况 |
三、中国智能化国防建设的基本情况 |
四、对中国的影响 |
第二节 中国的对策思考 |
一、在现有国际法框架内积极研制使用自主武器系统 |
二、在国际合作基础下积极推动相关军控谈判和制度构建 |
三、在总体统筹规划下健全国内相关立法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4)智能化战争的哲学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概念辨析 |
1.3.1 智能 |
1.3.2 人工智能 |
1.3.3 智能化战争 |
1.4 本文主要研究工作 |
1.4.1 论文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预期创新点 |
第二章 智能化战争的时代背景 |
2.1 人类认识深化的必然产物 |
2.1.1 认识重心转向主体 |
2.1.2 认识方法转向系统 |
2.1.3 认识内容转向信息 |
2.2 战争形态演变的必然趋势 |
2.2.1 战争形态演变的历史进程 |
2.2.2 战争形态演变的相关特性 |
2.2.3 战争形态演变的影响要素 |
2.3 科技进步发展的必然结果 |
2.3.1 信息化步入发展瓶颈 |
2.3.2 智能化科技迅速兴起 |
2.3.3 智能技术的军事应用 |
第三章 智能化战争的本质与表现 |
3.1 智能化战争的本质属性 |
3.1.1 战争的暴力对抗性 |
3.1.2 战争的政治从属性 |
3.1.3 战争的经济利益性 |
3.2 智能化战争的全新表现形式 |
3.2.1 新原理—毁伤机理新质化 |
3.2.2 新成员—作战对象无人化 |
3.2.3 新空间—战争空间虚拟化 |
3.3 智能化战争中的矛盾运动 |
3.3.1 保存自己与消灭敌人的矛盾 |
3.3.2 发起进攻与开展防御的矛盾 |
3.3.3 物质要素与精神要素的矛盾 |
第四章 智能化战争的认识论问题 |
4.1 智能化战争的主体 |
4.1.1 主体地位的人机之争 |
4.1.2 主体能力的复合提升 |
4.1.3 主体素质的需求转变 |
4.2 智能化战争的客体 |
4.2.1 智能化战争客体的内涵 |
4.2.2 智能化战争客体的特性 |
4.2.3 智能化战争的主客关系 |
4.3 智能化战争的中介 |
4.3.1 人与武器的辩证关系 |
4.3.2 人与武器的发展图景 |
4.3.3 人与武器的最优结合 |
第五章 智能化战争的形态设想 |
5.1 智能化时代的战争特性 |
5.1.1 态势认知自主化 |
5.1.2 指挥控制协同化 |
5.1.3 作战平台无人化 |
5.2 智能化时代的战争思想 |
5.2.1 不战思想 |
5.2.2 慑战思想 |
5.2.3 控战思想 |
5.3 智能化时代的作战样式 |
5.3.1 “蜂群式”攻击 |
5.3.2 “分布式”杀伤 |
5.3.3 “云联式”作战 |
第六章 智能化战争的应对之策 |
6.1 提高智能化战争的认识能力 |
6.1.1 认识战争系统的复杂特性 |
6.1.2 认识复杂系统的应对之策 |
6.1.3 认识智能战场的致胜机理 |
6.2 更新智能化战争的思维方式 |
6.2.1 大数据思维 |
6.2.2 体系化思维 |
6.2.3 虚拟化思维 |
6.3 推进智能化技术的创新发展 |
6.3.1 军事技术发展要军民互融 |
6.3.2 军事技术发展要道器并重 |
6.3.3 军事技术发展要攻防俱全 |
6.4 构建智能化军队的编制体制 |
6.4.1 编制转型的驱动因素 |
6.4.2 人机协同的优势所在 |
6.4.3 人机协同的发展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5)基于卫勤保全的陆军师级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英文名词一览表 |
英文摘要 |
中文摘要 |
第一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卫勤保障能力建设发展现状研究 |
2.1 外军卫勤保障能力建设现状 |
2.2 我军卫勤保障能力建设现状 |
2.3 新军事变革对我军卫勤保障能力建设提出新要求 |
小结 |
第三章 卫勤保全理论及其应用前景研究 |
3.1 相关概念及卫勤保全核心内涵研究 |
3.2 卫勤保全与国外卫勤保障理论的比较分析 |
3.3 新形势下卫勤保全理论应用前景分析 |
小结 |
第四章 基于卫勤保全的陆军师级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体系构建研究 |
4.1 陆军师级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体系构建模型的假设 |
4.2 基于卫勤保全的陆军师级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体系构建研究 |
小结 |
第五章 基于卫勤保全的陆军师级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建设实践研究 |
5.1 用卫勤保全理论引领核心卫勤能力建设方向 |
5.2 用作战资源调度方案建模统领卫勤保全战救研训资源构建 |
5.3 卫勤战救模拟研训中心的特点与应用 |
小结 |
第六章 基于卫勤保全的陆军师级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建设效果实证研究. |
6.1 援助非洲抗击埃博拉医学救援行动 |
6.2 中外联合卫勤实兵演习 |
6.3 高原联合作战实兵演练 |
小结 |
第七章 基于卫勤保全的陆军师级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建设思考 |
7.1 强化顶层设计和系统集成,实现卫勤效能的可持续性 |
7.2 建立作战牵引的卫勤支持机制,发挥主动卫勤的专业决策作用 |
7.3 重构科技创新平台和体系,助推先进科技在军事卫勤中的应用 |
小结 |
全文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文献综述 新军事变革对我军卫勤保障的影响研究 |
参考文献 |
附录 1 |
附录 2 |
附录 3 |
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承担课题及获得奖项 |
致谢 |
(6)生物交叉技术对新军事变革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生物交叉技术的发展概貌及应用前景 |
2.1 生物技术军事应用的历史沿革 |
2.1.1 古代生物武器 |
2.1.2 两次世界大战中的生物武器 |
2.1.3 世界大战后生物武器的发展与阻碍 |
2.2 生物交叉技术发展动态 |
2.2.1 现代生物技术的社会需求 |
2.2.2 脑科学与认知神经科学 |
2.2.3 仿生材料与系统 |
2.2.4 生物传感与生物计算 |
2.2.5 生物合成与制造 |
2.3 生物交叉技术的军事应用前景 |
2.3.1 生物交叉技术的军用需求 |
2.3.2 战场联合指挥作战系统 |
2.3.3 新型军用材料 |
2.3.4 非致命性武器 |
2.3.5 人体增强技术 |
第三章 生物交叉技术助推武器装备创新 |
3.1 生物交叉技术强化现有武器装备 |
3.1.1 提高武器装备性能 |
3.1.2 更新武器装备机制与材质 |
3.1.3 改变武器操作方式 |
3.2 生物交叉技术带来新的武器装备 |
3.2.1 不以人为打击目标的生物武器 |
3.2.2 脑—机接口武器 |
3.2.3 基因武器 |
3.3 生物交叉技术影响战场指挥系统 |
3.3.1 提高情报分析能力 |
3.3.2 增强指挥系统智能化 |
3.3.3 提高指挥控制中心运算能力 |
第四章 生物交叉技术拓展作战空间与作战方式 |
4.1 生物交叉技术影响国家安全空间 |
4.1.1 生物领域成为国家安全重要部分 |
4.1.2 生物交叉技术竞争成为军事竞争的重要领域 |
4.1.3 生物交叉技术事关国家经济安全 |
4.2 作战方式的演变和发展 |
4.2.1 作战方式的含义 |
4.2.2 作战方式的历史演变 |
4.2.3 生物交叉技术促进作战方式的变革 |
4.3 生物交叉技术影响作战方式 |
4.3.1 作战行动更加精准 |
4.3.2 作战手段更加灵活 |
4.3.3 作战力量更加新型 |
第五章 生物交叉技术催生新军事理念 |
5.1 生物毁伤理念 |
5.1.1 冷兵器时代的单体毁伤 |
5.1.2 火器和机械化时代的群体毁伤 |
5.1.3 未来的人体功能毁伤 |
5.2 生物攻防理念 |
5.2.1 杀伤力的可控性 |
5.2.2 致伤的超微性 |
5.2.3 打击的可恢复性 |
5.3 生物制胜理念 |
5.3.1 强化自身 |
5.3.2 瘫痪敌人 |
5.3.3 威慑制敌 |
第六章 推进我国生物交叉技术发展的思考 |
6.1 立足生物交叉技术基础前沿,夯实科技发展基础 |
6.2 强化生物交叉技术战略导向,把握科技创新重点 |
6.3 抢占生物交叉技术制高点,推动军事科技发展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7)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高新生命科技的兴起及其衍生的社会问题 |
第一节 高新生命科技的崛起及其社会价值 |
一、高新生命科技的概念演进 |
二、高新生命科技的主要特征 |
三、高新生命科技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
第二节 高新生命科技带来新的社会问题 |
一、社会秩序危机 |
二、悖离生命伦理 |
三、新兴权益冲突 |
第二章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风险及法律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 |
第一节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风险综述 |
一、高新生命科技滥用的社会风险 |
二、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风险分类 |
三、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风险特征 |
第二节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具体风险 |
一、对公民个体权益的侵害 |
二、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威胁 |
三、对人类整体利益的损害 |
第三节 法律在高新生命科技风险防控中的主导地位 |
一、道德对风险防控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
二、法律对风险防控的明确性和系统性 |
三、法治对风险防控的建构性和协调性 |
第三章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对传统法的冲击 |
第一节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的利益冲突 |
一、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 |
二、平等主体间的利益冲突 |
三、法律规制在平衡利益冲突中的作用 |
第二节 传统法应对冲击的价值理念缺失 |
一、人类利益至上原则 |
二、社会公平原则 |
三、全面保障人权原则 |
第三节 传统法对权益保护的局限性 |
一、传统法的利益协调与权利保护方式 |
二、利益协调与权利保护的困境 |
三、利益协调与权利保护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四章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的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 |
第一节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相关权利的总体分析 |
一、人格权——扩展人格利益和人身自由 |
二、身份权——冲击亲子关系和婚姻关系 |
三、财产权——限缩物权适用和更新债权制度 |
四、知识产权——拓展知识产权客体和深化知识产权伦理 |
第二节 基因科技应用的相关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 |
一、基因平等权 |
二、基因隐私权 |
三、基因公开权 |
第三节 人工生殖科技应用的相关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 |
一、生育权 |
二、人工生殖子女的知情权 |
三、代孕母的堕胎权 |
第四节 器官移植科技应用的相关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 |
一、知情权 |
二、自主决策权 |
三、隐私权 |
结语 |
一、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与当代法治社会发展密切相关 |
二、高新生命科技法治应以立法为先导进行建设 |
三、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立法应与生命伦理紧密结合 |
四、加强以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构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信息战的哲学视界(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本文主要研究工作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信息战的物质基础 |
2.1 人类社会的存在 |
2.1.1 物质存在 |
2.1.2 能量存在 |
2.1.3 信息存在 |
2.2 信息体系的演进 |
2.2.1 系统、体系与体系作战 |
2.2.2 古代人力信息体系 |
2.2.3 近代电讯信息体系 |
2.2.4 当代计算机信息体系 |
2.3 武器装备的对抗 |
2.3.1 材料对抗 |
2.3.2 能量对抗 |
2.3.3 信息对抗 |
第三章 信息战的战争本质 |
3.1 信息战的政治目的 |
3.1.1 战争与政治的关系 |
3.1.2 霸权主义的现实表现 |
3.1.3 规制霸权主义的载体 |
3.2 信息战的暴力内涵 |
3.2.1 战争存在的暴力基础 |
3.2.2 物理信息战的暴力表现 |
3.2.3 信息战中暴力表现的新面貌 |
3.3 信息战的实力支撑 |
3.3.1 战争力量的内涵 |
3.3.2 战争实力的分类 |
3.3.3 信息战的实力特点 |
3.4 信息战的博弈特性 |
3.4.1 战争博弈的组织性 |
3.4.2 战争博弈的对抗性 |
3.4.3 战争博弈的破坏性 |
第四章 信息战的领域分布 |
4.1 物理信息战领域 |
4.1.1 物理信息战的内涵 |
4.1.2 物理信息战的发展 |
4.1.3 物理信息战的影响 |
4.2 生理信息战领域 |
4.2.1 生理信息战的内涵 |
4.2.2 生理信息战的发展 |
4.2.3 生理信息战的影响 |
4.3 心理信息战领域 |
4.3.1 心理信息战的内涵 |
4.3.2 心理信息战的发展 |
4.3.3 心理信息战的影响 |
第五章 信息战的装备创新 |
5.1 装备创新的时代内涵 |
5.1.1 创新的含义 |
5.1.2 装备创新的含义 |
5.1.3 需求与装备创新的关系 |
5.2 装备创新的发展模式 |
5.2.1 理论延展的装备创新 |
5.2.2 适应需求的装备创新 |
5.2.3 创造需求的装备创新 |
5.3 装备创新的弯道超车 |
5.3.1 装备创新的瓶颈 |
5.3.2 装备创新的跨越式发展 |
5.3.3 装备创新的非对称发展 |
第六章 信息战的智力支持 |
6.1 从体能较量到智能较量 |
6.1.1 体能较量 |
6.1.2 技能较量 |
6.1.3 智能较量 |
6.2 从个体智慧到群体智慧 |
6.2.1 我国古代幕僚:个体智慧 |
6.2.2 德国总参谋部:集体智慧 |
6.2.3 现代智库:专业智慧 |
6.3 军队人才发展的建设方略 |
6.3.1 智力基础:科技素质 |
6.3.2 智力依托:工程机制 |
6.3.3 智力表现:技战融合 |
第七章 信息战的艺术空间 |
7.1 古代战法变换塑造的单一维度 |
7.1.1 战争艺术的基本内涵 |
7.1.2 战法变换的历史选择 |
7.1.3 战法变换的艺术表现 |
7.2 近代装备革新带来的大幅拓展 |
7.2.1 装备革新的社会基础 |
7.2.2 装备革新的战争实践 |
7.2.3 装备革新的艺术表现 |
7.3 现代智能较量创造的广袤空间 |
7.3.1 现代战争的信息迷雾 |
7.3.2 智能较量的复杂环境 |
7.3.3 智能较量的艺术表现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附录 A 科技革命年表 |
附录 B 美军未来信息作战环境描绘 |
(9)军语泛化现象的认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对象及研究意义 |
1.1 军语的定义 |
1.2 军语泛化 |
1.3 本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军语泛化的研究现状及尚存问题 |
2.1 军语泛化的研究现状 |
2.2 尚存问题 |
第三节 研究范围及内容 |
3.1 语料的采集 |
3.2 研究范围 |
3.3 研究内容 |
第四节 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 |
4.1 认知语法 |
4.2 概念隐喻理论 |
4.3 概念整合理论 |
第二章 军语泛化的表现与特性 |
第一节 词典考察-泛化量的表现 |
1.1 考察内容及考察方法 |
1.2 各版《现代汉语词典》中军语的增删情况及分析 |
1.3 泛化军语的语音及语法分布情况 |
1.4 泛化军语的军事科目分布 |
1.5 与现行军语词典的宏观比较 |
1.6 现汉词典在收录军语时出现的问题 |
第二节 报刊考察-泛化域的表现 |
2.1 政治栏目考察 |
2.2 经济栏目考察 |
2.3 体育栏目考察 |
2.4 报刊使用泛化军语情况小结 |
第三节 军语泛化的特性表现 |
3.1 军语泛化语域分布的不平衡性 |
3.2 军语泛化历史时期的不平衡性 |
3.3 军语泛化的语义冲突性 |
3.4 军语泛化的语法修辞性 |
第三章 军语泛化的认知触发机制及泛化途径 |
第一节 军语泛化的触发机制 |
1.1 行为相似触发机制 |
1.2 功用相似触发机制 |
1.3 情状相似触发机制 |
第二节 军语泛化的途径 |
2.1 偏正式军语与后补式军语的泛化途径 |
2.2 主谓式军语与动宾式军语的泛化途径 |
2.3 并列式军语的泛化途径 |
第三节 军语泛化的演变阶段 |
3.1 比喻修辞阶段 |
3.2 泛指扩展阶段 |
3.3 义素习化阶段 |
第四章 军语泛化过程中的概念整合 |
第一节 军语泛化概念整合中的语义描述 |
1.1 军语泛化概念的认知域 |
1.2 军语泛化概念的意象 |
1.3 军语概念表征与压缩 |
第二节 军语泛化过程的认知心理空间 |
2.1 当前话语心理空间 |
2.2 军事术语心理空间 |
2.3 军事语篇心理空间 |
第三节 军语泛化的概念整合模式 |
3.1 军语泛化类比机制 |
3.2 军语泛化单域型整合模式 |
3.3 军语泛化双域型整合模式 |
3.4 关于军语泛化整合模式的说明 |
第五章 军语泛化的认知动因及发展趋势 |
第一节 认知视角下军语泛化动因 |
1.1 语言自身的内在属性 |
1.2 人类的隐喻认知思维 |
1.3 军事文化因素 |
1.4 群众对军人的社会认知心理因素 |
第二节 军语泛化的语用价值 |
2.1 词汇系统之补缺填空作用 |
2.2 语法系统之修辞创新价值 |
2.3 专语泛化之榜样作用 |
第三节 军语泛化的发展趋势 |
3.1 军事术语泛化量的趋势 |
3.2 军事术语泛化域的趋势 |
3.3 泛化军语使用趋势的分析 |
第六章 泛化军语的认知翻译策略 |
第一节 军语翻译的认知需求 |
1.1 军事情报的获取与分析 |
1.2 军事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
1.3 国际跨文化交流的桥梁作用 |
第二节 泛化军语翻译之原则 |
2.1 英汉语言生活中的“军事话”差异 |
2.2 泛化军语翻译中“军事维度”的把握 |
第三节 泛化军语翻译之喻体移植法 |
3.1 喻体移植翻译法 |
3.2 泛化军语翻译中的喻体移植 |
第四节 泛化军语翻译之喻体归化法 |
4.1 喻体归化翻译法 |
4.2 泛化军语翻译中的喻体归化 |
第七章 结语 |
第一节 本文的研究结论 |
1.1 军语泛化的总体概况及发展趋势 |
1.2 认知语言学对汉语词的解释力——泛化军语为例 |
1.3 泛化军语的翻译策略 |
第二节 本文的创获及有待继续研究的课题 |
2.1 本文的创获 |
2.2 有待继续研究的课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1:各版《现代汉语词典》军语收录情况统计 |
附录 2:各版《现代汉语词典中》中泛化军语的增删情况 |
附录 3:新版现汉词典所收军语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对比 |
后记 |
(10)控脑技术发展及军事应用预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英文名词一览表 |
英文摘要 |
中文摘要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控脑技术相关概念及核心内涵 |
2.1 控脑的神经科学基础 |
2.2 控脑的概念界定及对比分析 |
2.3 控脑的核心内涵分析 |
第三章 控脑技术实现的基础及应用研究 |
3.1 国内外脑科学研究计划 |
3.2 脑科学高新技术进展 |
3.3 脑科学与人工智能的发展 |
3.4 脑科学到类脑计算的发展 |
3.5 控脑技术与类人机器人的发展 |
第四章 控脑技术的军事应用前景分析 |
4.1 军事技术与军事变革 |
4.2 颠覆性技术与新军事变革 |
4.3 颠覆性技术与未来战争重塑 |
4.4 控脑技术军事应用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第五章 控脑技术发展预测模型研究 |
5.1 数据来源及预测方法 |
5.2 BP滤波的局部最小二乘线性回归模型 |
5.3 自回归积分滑动平均模型(ARIMA模型)预测 |
5.4 百度指数及谷歌趋势预测 |
第六章 控脑技术对未来战争形态的影响 |
6.1 控脑技术下战争形态的发展 |
6.2 未来“脑战争”的核心特征 |
6.3 脑战争与信息化战争的对比分析 |
6.4 脑战争作战样式预测分析 |
6.5 控脑技术推动战争形态多维发展 |
第七章 控脑技术影响下未来战争制胜机理的变化 |
7.1 控脑技术影响下战争制胜思路的变化 |
7.2 控脑技术下未来战争制胜因素的发展 |
7.3 控脑技术发展下的争夺法则 |
7.4 控脑核心要素的对抗法则 |
第八章 控脑技术军事应用体系建设研究 |
8.1 控脑技术军事理论创新体系 |
8.2 控脑技术核心人才培养体系 |
8.3 控脑技术军事攻防体系 |
8.4 控脑技术军事转化体系 |
8.5 控脑技术发展的伦理思考及保障 |
8.6 专家调查意见与分析 |
第九章 控脑技术会聚发展:脑科学协同创新中心实证研究 |
9.1 脑科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背景 |
9.2 脑科学协同创新中心的领域布局及平台建设计划 |
9.3 脑科学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机制设计与创新 |
9.4 脑科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初步成效 |
第十章 应对未来“控脑技术军事应用”的思考 |
10.1 把握颠覆性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脑科学发展国家战略 |
10.2 正视未来战场形态新变化,赢得国防安全战略主动权 |
10.3 突出新军事理论思维创新,构建军事脑科学发展体系 |
10.4 加速控脑技术军事转化度,抢占多维空间竞争优势 |
10.5 面向军事科技创新新需求,谋求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
全文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文献综述 脑科学与战争形态的演变研究综述 |
参考文献 |
附件 |
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参与课题及获得奖励 |
致谢 |
四、生物武器催生战争新概念(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编纂研究[D]. 关泠. 河北大学, 2020(02)
- [2]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J]. 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2020(06)
- [3]自主武器系统的国际法问题研究[D]. 何蓓. 武汉大学, 2018(01)
- [4]智能化战争的哲学反思[D]. 韩毅. 国防科技大学, 2018(02)
- [5]基于卫勤保全的陆军师级医院核心卫勤保障能力研究[D]. 罗跃全.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 2018(03)
- [6]生物交叉技术对新军事变革影响研究[D]. 郭子俊. 国防科技大学, 2017(02)
- [7]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法律规制研究[D]. 汤晓江. 华东政法大学, 2017(07)
- [8]信息战的哲学视界[D]. 贾珍珍.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16(01)
- [9]军语泛化现象的认知研究[D]. 李洪乾. 湖南师范大学, 2016(06)
- [10]控脑技术发展及军事应用预测研究[D]. 罗旭. 第三军医大学, 20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