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我国欠发达地区发展创业投资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赵鑫[1](2020)在《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及财政支持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异常迫切。为了应对这种需求,我国自2014年起成立了数量众多、总规模庞大的政府投资基金。希望通过政府投资基金这一政策性金融工具,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机制的各自优势,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实现国家全面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建立起兼容宏观战略目标和微观效率机制的投资策略体系,并完善相应的财政支持机制,以最小化政府干预的成本,最大化政府投资基金的干预收益,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和经济效应。而以往的研究或偏重于宏观战略的探讨、或偏重于微观效果的分析,缺乏宏观目标与微观机制相融合的分析视角。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对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及财政支持机制的研究,将财政的宏观策略目标与基金的微观效率目标相统一,建立起目标清晰、路径明确的投资策略和财政支持体系,为更好的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作用进行一些有益探索。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理论基础是市场失灵,正是因为市场失灵的存在,才需要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纠正市场失灵。尤其是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更需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形成合力,突破关键领域的发展瓶颈。政府投资基金则是将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在基金运作中,要实现宏观战略与微观效率的兼顾,就需要建立起有效的投资策略体系,而这一策略体系要得到有效的执行,离不开完善的财政支持机制。本文从投资方向、投资方式和投资时点三个维度构建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模型,并在理论模型的基础上展开实证研究。实证研究的结果有力的印证了理论模型的有效性。在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美国经验的深入对比分析,指出财政支持机制是保证投资策略能够有效执行的关键因素,而这方面也正是中国政府投资基金面临的短板,急需完善相关机制。结合理论、实证和美国经验的分析,本文对目前我国政府投资基金、财政支持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总结,并对导致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应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1、通过投入产出模型、logistic回归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验证了本文所提出的投资方向策略的有效性。即政府投资基金应该以纠正市场失灵、实现社会综合收益最大化为宏观策略目标,投资于带动效应强、市场失灵显着、社会综合收益高的产业。实证分析显示,政府投资基金对具有较强带动效应的产业进行投资后,切实促进了我国全要素生产率水平的提升,并且这种促进效用是其他财政支出方式所不具有的。2、通过分阶段、分行业多元回归分析,验证了本文所提出的投资方式策略的有效性。即政府投资基金在政府干预成本低、社会总收益高的领域,应该采取直接投资的方式;在干预成本高、社会总收益高的领域,应该采取间接投资的方式。计量分析结果显示,政府投资基金采取间接投资方式取得的效果更好,尤其是混合所有制的管理人具有最优的投资效果,应给予重点支持。3、通过分阶段效果回归分析,验证了本文所提出的投资时点策略的有效性。即财政应在经济实现低水平均衡后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的资本和机制支持力度,通过政府投资基金的积极投资带动经济实现转型升级。回归结果显示,在经济实现低水平均衡后,政府投资基金对经济增长和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都更显着。4、通过成功与失败的案例分析,进一步验证了本文所提出的三维度投资策略的合理性,并指出财政支持机制的重要性。通过分析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的成功经验和A基金的失败教训,验证了遵循本文所提出的投资策略,是实现政府投资基金宏观战略目标和微观效率目标的重要保障。通过对两只基金的对比分析,进一步指出财政支持机制是保证投资策略能够得以切实执行的重要制度保障。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包括:1、建立了兼容宏观战略与微观效率的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体系。2、通过实证分析,验证了本文所提出的投资策略体系的合理性、可行性,为财政创新投入方式提供了理论与实证支撑。3、从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的高度,提出了系统性完善财政支持机制、优化投资策略的政策建议。
杨义兵[2](2020)在《创业孵化器运行效率与商业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创业孵化器作为支持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在刺激地区经济发展活力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其也存在严重的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特别对于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创业孵化器的运行效率较之于发达地区存在很大差距,具体可表现为整体投入不足且商业培育能力较弱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的发展活力。本文通过实证与案例的双重研究,发现创业孵化器商业模式是改善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但现有文献能够基于商业模式视角探究创业孵化器发展问题的研究较为少见。基于此,本文首先运用DEA研究方法对我国创业孵化器运行效率进行了整体评估和分地区对比评估,进而率先明确地区间创业孵化器运行效率的发展差异和差异本质。从宏观层面的实证研究发现,东北地区创业孵化器运行效率整体有效,但整体投入却存在严重不足,即使再增加投入仍能保持孵化器的良好运行效率。为进一步发现问题的本质,研究基于微观层面进行了深层次分析,较之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创业孵化器运行效率整体低下,具体表现为纯技术效率低,因此东北地区应致力于提高其孵化器管理能力。此外,通过对东北地区内部政府主导和民营主导的两类孵化器的综合分析和对比分析,研究发现东北地区内部孵化器运行效率低下,且孵化能力弱和经济效益低是该地区孵化器面临的主要问题。此外,较之于民营主导型创业孵化器,政府主导型孵化器运行效率整体低下,因此,其孵化器商业模式的转型迫在眉睫。其次,为有效解决以上问题,在已有商业模式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首次创造性地构建了多层级商业模式理论体系,并基于此采用双案例对比研究方法深层次挖掘了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创业孵化器商业模式的本质差异,揭示出东北地区创业孵化器商业模式的不足之处。研究发现,创业孵化器早已不仅是初创企业一种有形的安排,而是将“知识的服务纳入其价值链”的有效组织。不少创业孵化器一直存在于充满政治色彩的环境中,所以其价值使命会出现漂移,战略一致性的保持尤为重要。进一步地,“东北”与“东部”地区的双案例对比研究的结果显示,东北地区创业孵化器商业模式在价值主张、价值生产和价值获取三个环节均存在亟待解决的发展问题。只有对创业孵化器商业模式各环节的进一步优化,才能达到各参与主体的利益适配,进而促进整个孵化器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最后,为改善我国区域间创业孵化器发展不平衡问题,本文基于实证与案例研究结论,为提高欠发达地区孵化器整体运行效率提出了政策建议,这对于振兴地区经济,减轻中央财政压力,缓解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矛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此外,本文基于宏微观视角系统分析了不同区域的创业孵化器运行效率发展差异和商业模式的本质差异,并且在微观层面构建了创业孵化器商业模式多层级理论体系,这种宏微结合的研究对于创业孵化器自身理论体系的构建以及商业模式理论的拓展应用均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
吕慧娜[3](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指出“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彭玲[4](2020)在《惠州市金融扶贫现状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精准扶贫”在近几年一直是各界热议的关键词,为了解决贫困这一世界性难题,长期以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社会都做出了相当大的努力。特别是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国家,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代又一代建设者们的最终愿景。十九大报告上提出了扶贫攻坚战略目标:要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整体性区域贫困这一艰巨任务。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在这一关键时间点上,如何巩固和深化扶贫成效成了国内社会关注的重点。在做好服务“三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际工作中,财政扶贫和金融扶贫作为扶贫工作的两大重要利器,在消除贫困、构建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过程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惠州作为珠三角沿海中心城市城之一,靠山面海,西南部连接广州深圳东莞,与香港隔海相望,拥有大亚湾石化产业区、荃湾码头项目、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区、中韩产业技术园、惠东制鞋业等带动惠州经济的主力军,在区域联动带来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惠州东北部属于山区地貌,连接韶关河源汕尾,远离珠三角中心,经济发展缺乏动力,依旧存在相当部分的贫困人口。由于区域差异,市场经济发展程度较低,产业创新模式缺乏动力、融资难还款难、自主“造血”能力低下等问题,阻碍了惠州市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各级政府、金融机构以及贫困群体自身的共同努力下,随着金融扶贫体制改革和普惠金融体系的逐步构建与完善,惠州市脱贫攻坚任务取得了显着成效,但深层矛盾也逐步凸显。本文基于惠州市龙门县、惠东县和博罗县三个省级贫困县的实际情况,对金融扶贫模式进行分析和总结,通过深度剖析各主体在金融扶贫工作的现状与问题,探讨惠州市金融扶贫的对策及发展趋势。从分章内容来看,本文在提出问题之后,阐述了金融扶贫的相关理论,并对国内金融扶贫得成功案例进行多维分析,进一步梳理惠州市金融扶贫的发展历程及其主要特点。同时,基于实地调研数据具体分析惠州市金融扶贫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而结合实际,借鉴经验,提出强化金融扶贫思路建议,找出既凸显本土优势,能解决特殊问题,又适合本地金融发展的金融扶贫之道。
严付玉[5](2020)在《Z市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研究》文中指出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财权不断上移,事权不断下移,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也随之迅速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越来越难以满足其不断膨胀的支出需求,致使地方政府财政缺口逐步扩大,举债融资的倾向愈加强烈,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加剧的趋势。Z市作为我国的一个地级市,其政府债务风险的特征与其他城市相比既有共同性又有其特殊性。Z市地处我国四川盆地,属于西部经济欠发达城市,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不足,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依赖性强。Z市各级政府为追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采取争取债务资金、银行借款、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和拖欠工程款等多种方式形成了大量的地方欠债,地方政府显性债务负担和隐性债务急剧扩张,Z市政府债务风险呈现加剧的趋势。鉴于此,为有效管控Z市政府债务风险,本文在搜集、查阅国内外大量相关文献及对Z市财政及统计数据整理的基础上,从Z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调查法、统计分析法、模糊层次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研究Z市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的现状、问题、原因并对Z市政府债务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研究结果表明:目前Z市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中存在规模过大、结构复杂、管理混乱、债务过度集中于区县、债务资金使用效率低、债券资金缺乏偿还来源且化解方法单一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多种多样,既包括政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滞后、投融资及举债约束不健全,也包括政府财政层级过多、财权事权错配,债务使用疏于制度建设,监督体系不健全,还包括财政实力薄弱,债务风险化解投入不足等因素。为有效把握Z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程度,本文运用层次分析法,设置显性和隐形债务风险范围2个准则,并在这2个准则下设置9个因素研究Z市政府债务风险所处程度,同时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将9个因素的风险范围设置为(低风险、中等风险、高风险),从而将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相结合评估出Z市政府债务处于高风险的范围。Z市政府债务风险过高对其市场经济发展、融资平台公司发展、地方政府公信力、区域内的金融稳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都有巨大危害。对此有必要加强Z市政府债务风险的管控,需要从债务规模风险、结构风险、层级风险、效率风险及偿债风险5方面提出有效管控Z市政府债务风险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理清政府与市场界线、提升经济对债务的承载能力,健全政府融资机制、增强举债约束,深化政府层级改革、合理划分财权与事权,加大债务使用管理力度、强化监督效能,提升偿债能力,增加债务化解力度等来对Z市政府债务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缓解Z市政府债务风险。
秦志殿[6](2020)在《A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运行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为了优化政府传统的投资方式,更好的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国家的重点产业领域,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运行效果并不理想,已经出现投资项目少、产业支持小等现象。基于此背景,本文通过对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目前运行效果较差的案例研究,分析导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运行效率低的影响因素,以期促进我国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本文主要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并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激励相容理论等分析A市产业引导基金运行效果较差的原因,最后提出相应的建议。本文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提出问题,结合研究背景、国内外对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研究,描述A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背景、组织形式、运行模式以及目前运行状况,提出相应的问题;其次分析问题,从导致A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运行效果较差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进行分析,结合信息不对称理论、激励相容理论来解释A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为何运行效果较差,通过案例研究发现,A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之所以运行效果较差,是由当地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分歧、基金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当地政府对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干预过度等基金内部因素造成,以及省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竞争、本地产业基础薄弱、科技人才缺少等基金外部因素造成;最后解决问题,提出促进A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健康运行的建议,对于影响基金运行的内部因素,本文提出减少出资人之间的目标分歧、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以及加强信息披露等建议;对于影响基金运行的外部因素,本文提出与省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签订合作协议、优化本地的产业结构,增加项目储备、加强本地科技人才的培育和引进的建议。
张芷若[7](2019)在《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关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科技金融呈现快速发展势头。科技金融将当今时代最活跃的两个生产力要素——科技与金融有机融合起来,并越来越深入地影响着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逐渐成为拉动我国区域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社会改革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一方面,科技金融的发展是我国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举措;另一方面是我国转变产业布局和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促进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全面有机融合,已成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建立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战略,对调结构、稳增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论文从系统的角度出发,以区域经济学、金融学、计量经济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为指导,运用空间计量方法、灰色关联分析法、耦合协调分析法等研究手段,对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关系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从市场、政府、产业、社会、空间维度来说,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是两个互相影响、开放的巨系统。系统内部序参量之间的协同作用是系统由无序走向有序过程的关键,协同作用的程度能够体现系统相变的特征与规律,耦合度正是反映这种协同作用的度量。由此,论文将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两系统相互影响的程度,定义为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度,其大小反映了科技金融对区域经济系统的有机融合程度。首先,论文对科技金融、区域经济发展、耦合度与耦合协调度的概念进行界定,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关系,提出了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结构耦合、功能耦合、效应耦合三种类型。在此基础上,从“市场—政府—产业—社会—空间”五个方面概述了两系统耦合协调的发生机制。认为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特征主要表现为系统性、空间性和潜在性。其次,通过对已有文献的梳理,结合我国国情,分别构建了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耦合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熵值法测度了19982016年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综合评价水平,探究两系统在全国层面、区域层面以及省级层面的时空演化规律,为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关系分析奠定了基础。再次,对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关系进行研判。通过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对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协整关系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二者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在此基础上,利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确定研究期内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两个系统内各子系统及要素之间的耦合关联度,从区域层面与省级层面分析了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耦合关系的时空演化规律,并从时间与空间两个维度探究其耦合特征。通过对两个系统耦合度与耦合协调度的测度,划分了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协调类型,并分析了耦合协调类型的空间演变过程。之后,基于空间计量经济学方法,对影响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阐释,深入地解释了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最后,在前文的理论构建与实证分析基础上,剖析了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发展的路径,并根据研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通过以上研究,总结出如下结论:1、我国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时空演化差异明显,空间上表现出显着的沿海与内陆差异。2、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密切,耦合作用较强,复合系统的耦合协调度呈现出“沿海—长江经济带—内陆”三级阶梯式变化。3、通过探究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发展的时空演化规律,发现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的耦合协调发展不平衡,存在耦合协调度提升缓慢、空间关联性较差等问题。4、利用空间计量模型进行回归估计的结果表明,影响本地区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发展的因素不仅取决于周边地区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协调程度,还受到周边地区其它因素(包括市场、政府、产业等)的影响,其中,市场带动、证券交易与经济驱动成为影响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发展的主要因素。5、根据研究期内各地区耦合协调度类型的变化,可以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协调度类型具有一定的趋向性,二者在耦合协调发展过程中存在协调、集聚与互动三种趋向路径。6、在促进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方面,要求二者在耦合协调发展过程中,首先要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实行区域差异化政策,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其次还要不断推进金融机构的结构转型,优化科技金融资源配置。最后,加强区域间信息流动,扩大集聚区的辐射范围,充分发挥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的耦合协调发展对周边地区的带动作用。
方磊[8](2019)在《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效率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经济增长不能仅仅依靠要素投入和投资来拉动,必须转为创新驱动。再加上世界经济周期和中美贸易摩擦的升级,外部需求减少,经济增长面临压力。因此,我国需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进行升级改造。在世界贸易体系中我国一直位于产业链的中低端。制造业大而不强,许多出口产品缺少核心技术,重要高科技产品依赖进口。为了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科技水平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目前,主要科技创新由中小企业来完成,但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资金约束。由于市场调节会导致失灵,需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向种子期和初创期高科技企业。在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背景下,我国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也获得了快速发展。根据CVSource数据库显示,2017年我国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规模为53125亿元,累计成立的基金数量为1166支,单支基金规模约为45.56亿元。2017年成立的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约为2016年的1.21倍,基金数量约为2016年的1.1倍。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方面通过对起步期创新企业进行扶持,鼓励科技发明和自主创业;另一方面,通过对社会资本的引导,促进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目标。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虽然发展较快,但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效率如何?本文首先运用产业生命周期理论、产业政策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投资组合理论度论述了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的必要性、风险和策略选择;其次,分析了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特点、运作模式和发展现状;然后,总结了美国、欧洲和以色列政府创业投资的运作模式和实施效果评价,通过国外的成功经验为提升我国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效率提供借鉴;再次,从引导民间资本效率、促进企业创新效率、促进企业成长效率和促进就业和地方经济增长等方面运用EDA模型进行研究;最后,从控制引导基金发展的规模和速度,提升基金内部管理水平以及改善外部发展环境等角度提出发展建议。
丁伟伟[9](2019)在《逆向飞地经济现象研究 ——以金磐扶贫开发区和衢州海创园为例》文中指出上世纪90年代起,飞地经济作为一种独特的区域经济合作模式在我国部分地区出现萌芽,如今已发展到“全国开花”的状态。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建设中总是把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分别默认为飞出地和飞入地。研究发现,部分地区因为缺乏资源要素比较优势,经济社会发展困难,同时随着创新成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第一驱动力,存在欠发达地区飞入发达地区进行经济开发的“逆向飞地经济”现象,具体可分为两类:逆向扶贫飞地经济、逆向创新飞地经济。本论文利用3D要素理论和DPSIR模型构建飞地经济的理论分析模型,通过多案例比较分析、个案剖析和对衢州海创园进行实地调研详细研究逆向飞地经济的产生原因、运行特征、发展效益和面临的困境。研究认为,逆向飞地经济是飞地经济的一种特殊模式,且行政导向性更强。逆向扶贫飞地经济和逆向创新飞地经济两种类型,分别可以总结为“外部支持型逆向异地开发模式和空间”、“逆向跳跃式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模式和空间”。逆向扶贫飞地经济帮助贫困的飞出地实现异地发展、脱贫;逆向创新飞地经济帮助欠发达的飞出地通过“两次跳跃”实现异地借势借智,激发后发优势、实现经济赶超,两种逆飞模式同样可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共享发展。研究指出,两种逆向飞地经济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和正面效应,应该在科学分析论证的前提下推广实践,当然逆飞模式也面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个性和共性难题。逆向扶贫飞地经济要处理好异地开发和本土发展的关系,逆向创新飞地经济要优化构建循环创新系统。逆飞模式仍然要在完善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优化利益分配、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改善软硬环境等共性问题上继续探索。本文也针对个性和共性难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詹翔[10](2019)在《丽水市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研究》文中提出政府产业基金是市场化改革背景下政府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创新。按照《关于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设立政府产业基金的意见》有关精神,浙江省作为全国政府产业基金探索实践的先行区,于2015年设立了总规模为200亿元的省级政府产业基金。旨在通过发挥母基金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推动给市县政府设立产业基金,采取项目直接投资和子基金相结合的运作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增加投入。目标通过三年的时间,全省政府产业基金达到一千亿元规模,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达到一万亿元,最终实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有效转变,全面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本文从政府产业基金的设立原理入手,通过系统的介绍国内外理论的研究现状,分析政府产业基金的产生、特征、意义、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浙江省丽水市政府产业基金设立、运作中的实践经验和发展困境,针对相关问题提出相应解决的对策建议。近年来,浙江丽水生态经济产业基金积极发挥市级母基金的引导和辐射作用,按照丽水市“把生态工业作为第一经济来培育”的新定位和新要求,响应市“凤凰行动”企业股改上市计划,组建区域子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培育和转型升级,扎实开展优质财源培育工作,进一步推进基金的规范化管理和实质性运作,成为了丽水市供给侧改革的新样板、培育优质财源企业的新引擎、助推特色小镇建设的新动力、区域市县政府合作的新模式、培养本土金融和基金管理人才的新平台。但丽水市在政府基金运作过程中,仍面临财政资金改基金难度加大、政府产业导向和社会资本选择偏离、投资区域限制与资本流动性矛盾凸显、基金投资进度欠佳等问题。借鉴国内外基金运作模式和办法,建议丽水市在政府产业基金推进过程中,通过明确基金运作理念、提升管理水平、建立绩效体系、探索激励机制等方式,立足区域特色,提升基金的管理水平,实现基金的设立目标。
二、对我国欠发达地区发展创业投资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我国欠发达地区发展创业投资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及财政支持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主题与意义 |
1.2 相关研究综述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一般风险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研究 |
1.2.2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研究 |
1.2.3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与产业政策 |
1.2.4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与技术经济 |
1.2.5 政府投资基金与财政支持机制 |
1.2.6 文献评述 |
1.3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理论基础 |
1.3.1 市场失灵理论 |
1.3.2 财政相关理论 |
1.3.3 政府失灵及委托代理理论 |
1.3.4 政策性金融理论 |
1.3.5 理论评述 |
1.4 主要概念界定 |
1.4.1 政府投资基金的概念 |
1.4.2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概念 |
1.4.3 财政支持机制 |
1.5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5.1 研究思路与逻辑结构 |
1.5.2 研究内容 |
1.5.3 研究方法 |
1.6 可能存在的创新与不足 |
1.6.1 本文的创新 |
1.6.2 存在的不足 |
2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现状分析 |
2.1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情况 |
2.1.1 我国政府投资基金的总量及结构情况 |
2.1.2 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及分类情况 |
2.2 财政对政府投资基金的支持机制现状 |
2.2.1 财政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出资支持 |
2.2.2 其他配套支持机制 |
2.2.3 政府投资基金相关支持部门现状 |
3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三维度分析 |
3.1 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 |
3.1.1 社会综合收益最大化的宏观策略模型 |
3.1.2 社会综合收益最大化的微观机制模型 |
3.1.3 投资方向的宏观策略内涵 |
3.1.4 投资方向的微观策略内涵 |
3.2 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 |
3.2.1 投资方式的模型构建 |
3.2.2 投资方式的宏观策略内涵 |
3.2.3 投资方式的微观策略内涵 |
3.3 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时点 |
3.3.1 不同水平生产模型的构建 |
3.3.2 宏观策略层面的投资时点内涵 |
3.3.3 微观策略层面的投资时点内涵 |
3.3.4 低水平经济均衡的判断依据 |
4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实证分析 |
4.1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分析 |
4.1.1 高带动效应产业分析 |
4.1.2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投资方向的特点分析 |
4.1.3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投资方向的宏观效果分析 |
4.2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分析 |
4.2.1 数据的分类处理 |
4.2.2 模型与变量设置 |
4.2.3 回归结果 |
4.2.4 对回归结果的分析 |
4.3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时点分析 |
4.3.1 对经济均衡水平的研判 |
4.3.2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时点的微观效果分析 |
4.3.3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时点的宏观效果分析 |
4.4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效果评价的案例分析 |
4.4.1 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的成功案例分析 |
4.4.2 基金的失败案例分析 |
4.4.3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效果评价 |
4.5 财政支持机制对投资策略的影响分析 |
4.5.1 财政支持机制影响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 |
4.5.2 财政支持机制影响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 |
4.5.3 财政相关机制变化影响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时点 |
4.5.4 财政的公共性是投资策略得以切实执行的机制保障 |
4.5.5 财政的资本动员机制是提升投资策略效果的物质保障 |
5 美国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及财政支持机制经验借鉴 |
5.1 美国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分析 |
5.1.1 DARPA计划的投资方向 |
5.1.2 SBIC计划的投资方向 |
5.2 美国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分析 |
5.2.1 美国政府投资基金的间接投资策略 |
5.2.2 美国政府投资基金的直接投资策略 |
5.3 美国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时点分析 |
5.3.1 美国经济达到低水平均衡的宏观指标 |
5.3.2 美国经济达到低水平均衡的产业结构指标 |
5.4 美国政府投资基金的监管与支持机制分析 |
5.4.1 DARPA计划及其监管与支持机制 |
5.4.2 SBIC计划及其监管与支持机制 |
5.5 中美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对比分析 |
5.5.1 中美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相同点 |
5.5.2 中美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及支持机制的不同点 |
5.6 美国经验对中国政府投资基金的借鉴意义 |
5.6.1 投资于市场失灵明显并且社会综合收益高的领域 |
5.6.2 提高财政资金投入强度并实现差异化出资安排 |
5.6.3 采取信息成本最低的投资方式 |
5.6.4 在经济实现低水平均衡后才进行大规模投资 |
5.6.5 建立完善的基金支持机制 |
6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及财政支持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6.1 政府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
6.1.1 投资方向不当导致投资策略执行偏差 |
6.1.2 直接投资方式占比过高与成功经验不符 |
6.1.3 基金部门化和同质化降低了投资策略的有效性 |
6.1.4 单只基金规模过大造成忽视投资策略经济性的压力 |
6.2 财政支持机制存在的问题 |
6.2.1 相关配套支持机制的碎片化 |
6.2.2 资本动员机制缺乏稳定性和带动性 |
6.2.3 缺乏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 |
6.3 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
6.3.1 转轨中部门和局部利益尾大不掉导致战略扭曲 |
6.3.2 深化财政制度改革不到位 |
6.3.3 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措施不到位 |
6.3.4 基金立法不健全且执行机构缺失 |
7 完善财政支持机制优化投资策略的思路与建议 |
7.1 以现代财政制度为统领建立通盘的政府投资基金体系 |
7.2 以财政全域治理理念建立常态化的财政支持机制 |
7.2.1 建立现代政府投资基金预算制度 |
7.2.2 加强财政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差异化投入力度 |
7.2.3 落实财政绩效管理机制 |
7.2.4 理顺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关系 |
7.3 由财政部牵头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监管体系 |
7.3.1 部际协调监管模式 |
7.3.2 组建政策性金融监管委员会模式 |
7.3.3 建立统一规范的基金管理制度 |
7.4 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 |
7.4.1 细分与整合现有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 |
7.4.2 缩小单只基金的资金管理规模 |
7.4.3 降低国家级基金直接投资方式的比重 |
7.4.4 改变部门各自为政的基金设立方式 |
7.4.5 动态优化掌握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时点 |
7.5 建立科技银行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
7.6 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 |
7.6.1 加强制度统筹协调 |
7.6.2 加强政策执行协调 |
7.6.3 加强人员交流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2)创业孵化器运行效率与商业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价值与实践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结构安排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创业孵化器的相关理论 |
2.1.1 创业孵化器的起源与历程 |
2.1.2 创业孵化器的定义及构成要素 |
2.1.3 创业孵化器的构成要素 |
2.1.4 创业孵化器的分类 |
2.1.5 创业孵化器的绩效影响因素 |
2.2 创业孵化器运行效率研究 |
2.2.1 国外研究现状 |
2.2.2 国内研究现状 |
2.3 创业孵化器商业模式的理论研究 |
2.3.1 商业模式定义 |
2.3.2 商业模式的维度 |
2.3.3 创业孵化器的商业模式 |
第3章 创业孵化器运行效率—基于地区差异的对比研究 |
3.1 研究设计 |
3.1.1 研究方法 |
3.1.2 评价指标的制定原则 |
3.1.3 评价指标的选取 |
3.2 创业孵化器运行效率宏观分析 |
3.2.1 运行效率DEA分析 |
3.2.2 超效率DEA分析 |
3.3 创业孵化器运行效率微观分析 |
3.3.1 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创业孵化器运行效率对比分析 |
3.3.2 东北地区创业孵化器运行效率分析 |
3.4 小结 |
3.4.1 研究结论 |
3.4.2 研究逻辑总结 |
第4章 创业孵化器商业模式—基于“东北”与“东部”的双案例对比研究 |
4.1 研究设计 |
4.1.1 创业孵化器商业模式基础理论模型 |
4.1.2 研究方法与材料收集 |
4.2 东北与东部地区创业孵化器商业模式案例对比分析 |
4.2.1 背景资料 |
4.2.2 案例研究 |
4.3 小结 |
第5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5.1 创业孵化器运行效率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5.1.1 创业孵化器运行效率研究结论 |
5.1.2 基于创业孵化器运行效率视角的建议 |
5.2 创业孵化器商业模式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5.2.1 创业孵化器商业模式研究结论 |
5.2.2 基于创业孵化器商业模式的建议 |
第6章 研究局限与展望 |
6.1 研究创新 |
6.2 研究局限 |
6.3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英文参考文献 |
中文参考文献 |
博士就读期间的研究成果 |
(3)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惠州市金融扶贫现状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由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 |
一、贫困 |
二、普惠金融 |
三、金融扶贫 |
四、小额扶贫信贷 |
第三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文献述评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金融扶贫理论、政策与经验 |
第一节 相关理论 |
一、贫困恶性循环理论 |
二、区域经济学理论 |
三、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四、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第二节 金融扶贫政策 |
第三节 国内金融扶贫经验 |
一、依托支柱产业 |
二、依托信贷支持 |
三、依托基础设施建设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惠州市金融扶贫的现状与历程 |
第一节 惠州市经济发展概况 |
一、金融机构发展基本情况 |
二、涉农信贷及保险投放状况 |
三、农村地区金融产品及服务情况 |
第二节 惠州市贫困现状及原因分析 |
一、惠州市的贫困现状 |
二、贫困原因分析 |
第三节 惠州市金融扶贫发展历程 |
一、惠州市金融扶贫历程 |
二、惠州市金融扶贫实施情况 |
第四节 惠州市金融扶贫的主要特点 |
一、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 |
二、政府主导及金融协同 |
三、依托金融领域的发展带动 |
四、产业金融扶贫及“电商平台+金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惠州市金融扶贫存在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惠州市金融扶贫实地调查 |
一、受访者基本情况分析 |
二、受访者需求分析 |
三、金融扶贫的效果及问题分析 |
四、贫困地区政府扶贫工作人员访谈分析 |
第二节 惠州市金融扶贫存在的问题 |
一、金融扶贫主体功能定位不明确 |
二、贫困地区整体金融环境发展滞后 |
三、贫困乡镇金融风险暴露水平高 |
四、信贷配给及反馈机制相对缺位 |
第三节 惠州市金融扶贫问题产生的原因 |
一、金融扶贫工作涉及多部门跨领域 |
二、城乡壁垒弊端凸显金融抑制 |
三、金融扶贫可持续发展能力弱 |
四、金融扶贫长效机制不健全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强化惠州市金融扶贫的思路建议 |
第一节 惠州市金融扶贫的思路和原则 |
一、宏观方面 |
二、中观方面 |
三、微观方面 |
第二节 强化惠州市金融扶贫工作的具体建议 |
一、统筹优化职能部门加强合作 |
二、完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
三、构建地方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
四、完善金融扶贫长效发展机制 |
五、加快产业经济发展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惠州市金融扶贫调查问卷(扶贫对象) |
附录2 :深度访谈提纲(贫困地区政府工作人员)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Z市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 |
(一)政府债务 |
(二)债务风险 |
(三)风险管控 |
二、相关理论 |
(一)公共产品理论 |
(二)公共财政理论 |
(三)风险管理理论 |
第三章 Z市政府债务管理现状及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 |
一、Z市政府债务管理现状分析 |
(一)债务规模管理现状分析 |
(二)债务结构管理现状 |
(三)债务层级管理现状 |
(四)债券资金来源及投向管理现状 |
(五)偿债管理现状 |
二、Z市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 |
(一)债务规模风险控制乏力 |
(二)债务结构复杂且管理混乱 |
(三)区县级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能力弱 |
(四)债务资金使用效率低且监管薄弱 |
(五)缺乏偿债来源且债务风险化解方法单一 |
第四章 Z市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政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滞后致使债务规模风险加剧 |
(一)政府与市场职能职责界定不明确 |
(二)粗放式投入过多债券资金致使债务规模膨胀 |
二、投融资及举债约束机制不健全致使债务结构复杂 |
(一)投融资机制不健全 |
(二)官员绩效考核制度存缺陷 |
(三)债务问责机制缺失 |
三、政府财政层级过多,财权事权错配 |
(一)政府财政层级多 |
(二)市区财权事权错配 |
四、债务使用疏于制度建设,监督体系不健全 |
(一)债务使用管理制度不完善 |
(二)债券资金使用监管体系不健全 |
五、财政实力薄弱,债务风险化解投入不足 |
(一)财政实力薄弱 |
(二)融资平台对政府依赖性强 |
(三)债务风险化解投入不足 |
第五章 Z市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及影响 |
一、Z市政府债务风险评估 |
(一)评估方法的选取 |
(二)债务风险评估因素的选取及分层 |
(三)各因素风险范围的确定 |
(四)计算各准则及因素权重 |
(六)Z市政府债务风险范围评估 |
二、Z市政府债务风险的影响 |
(一)不利于地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
(二)阻碍平台公司的转型升级 |
(三)损害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
(四)引发区域性的金融风险 |
(五)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
第六章 加强Z市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的对策研究 |
一、理清政府与市场界线,提升经济对债务的承载能力 |
(一)理清政府与市场界线,引导社会资本投资 |
(二)健全投资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
二、健全政府融资机制,增强举债约束 |
(一)畅通合规融资渠道,简化债务结构 |
(二)完善债务考核制度,杜绝肆意举债 |
(三)健全债务问责制度,细化问责内容 |
三、深化政府层级改革,合理划分财权与事权 |
(一)深化政府层级改革,优化配置财政资金 |
(二)合理划分政府财权,理清政府事权 |
四、加大债务使用管理力度,强化监督效能 |
(一)健全显性债务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提升使用效率 |
(二)准确识别隐性债务,分类管理提升使用效率 |
(三)强化债务使用的外部监督,增强内部控制力度 |
五、提升偿债能力,增加债务化解力度 |
(一)培育优质税源,提升综合财力 |
(二)整合融资平台资源,剥离融资平台债务 |
(三)增强债务化解力度,制定化解规划 |
(四)合规运用债务化解方法,有效化解债务风险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Z 市政府债务风险影响因素重要性评分调查问卷 |
致谢 |
(6)A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运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技术线路图 |
1.4 创新之处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外文献综述 |
2.1.2 国内文献综述 |
2.1.3 文献述评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产业结构理论 |
2.2.3 激励相容理论 |
3 案例研究设计 |
3.1 案例研究方法 |
3.2 案例样本的选择 |
3.3 数据的来源与甄别 |
3.3.1 数据的来源 |
3.3.2 数据的甄别 |
4 案例描述 |
4.1 背景简介 |
4.2 A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发起设立与组织形式 |
4.2.1 基金的发起设立 |
4.2.2 基金的组织形式 |
4.3 A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运行模式 |
4.4 A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目前运行状况 |
5 案例分析 |
5.1 分析框架 |
5.2 导致A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运行效果较差的内部因素 |
5.2.1 政府和社会出资人存在分歧 |
5.2.2 基金参与主体存在信息不对称 |
5.2.3 市场化运作不充分 |
5.2.4 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 |
5.2.5 风险防控体系不全面 |
5.2.6 信息公开不透明和信息披露不全面 |
5.3 导致A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运行效果较差的外部因素 |
5.3.1 省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竞争 |
5.3.2 本地产业基础薄弱,可投资项目少 |
5.3.3 本地重点产业人才缺乏 |
6 案例建议 |
6.1 促进A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健康运行的内部优化建议 |
6.1.1 协调出资人之间的目标分歧,尝试公司制企业组织形式 |
6.1.2 减少政府、社会资本方与子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
6.1.3 促进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市场化运行 |
6.1.4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
6.1.5 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
6.1.6 建立A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网站 |
6.2 促进A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健康运行的外部优化建议 |
6.2.1 与省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签订合作协议 |
6.2.2 优化本地的产业结构,增加项目储备 |
6.2.3 加强本地科技人才的培育和引进 |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7)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与目标 |
三、技术路线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科技金融 |
二、区域经济发展 |
三、耦合度与耦合协调度 |
第二节 相关理论 |
一、系统科学理论 |
二、“核心—边缘”理论 |
三、灰色关联理论 |
四、新供给理论 |
五、区域经济发展理论 |
第三节 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理论 |
一、从古典到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 |
二、内生经济增长理论 |
三、金融发展理论 |
第三章 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耦合关系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关系 |
一、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耦合关系的判定 |
二、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耦合的要素 |
第二节 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形式 |
一、结构耦合 |
二、功能耦合 |
三、效应耦合 |
第三节 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协调机制 |
一、市场机制 |
二、政府机制 |
三、产业机制 |
四、社会机制 |
五、空间机制 |
第四节 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特征 |
一、系统性 |
二、空间性 |
三、潜在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评价 |
第一节 数据选取与指标体系 |
一、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
二、指标体系构建与说明 |
三、指标权重确定 |
四、综合评价指标测算 |
第二节 科技金融水平时空变化 |
一、科技金融水平时序分析 |
二、科技金融水平空间演化 |
第三节 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时空变化 |
一、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时序分析 |
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空间演化 |
第四节 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时空异同点 |
一、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时空发展相同点 |
二、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时空发展不同点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耦合关系的时空演进 |
第一节 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动态分析 |
一、单位根检验 |
二、协整检验 |
三、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
第二节 耦合度模型与测算 |
一、耦合度模型构建 |
二、耦合度测度 |
三、测度结果分析 |
第三节 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耦合度的时空分析 |
一、时序过程分析 |
二、空间过程分析 |
三、收敛性分析 |
第四节 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度分类 |
一、耦合度区域差异 |
二、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类型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耦合协调性分析 |
第一节 耦合协调度模型与方法 |
一、耦合协调度模型 |
二、耦合协调度时序分析 |
三、耦合协调度空间分析 |
第二节 耦合协调类型及其时空演变过程 |
一、类型划分标准及意义 |
二、耦合协调类型时空演变过程 |
第三节 耦合协调度空间集聚特征 |
一、全局空间集聚特征分析 |
二、局域空间集聚特征分析 |
第四节 耦合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 |
一、空间计量模型构建 |
二、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 |
三、空间计量模型估计结果及其GMM估计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耦合协调问题及对策建议 |
第一节 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耦合协调关系问题 |
一、区域间耦合协调发展不平衡 |
二、耦合协调发展程度提升缓慢 |
三、耦合协调度空间关联性较差 |
第二节 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耦合协调发展目标 |
一、经济目标 |
二、社会目标 |
三、生态目标 |
第三节 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耦合协调路径分析 |
一、耦合协调趋向路径 |
二、耦合协调集聚路径 |
三、耦合协调互动路径 |
第四节 促进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
一、实行区域差异化政策,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
二、推进金融机构结构转型,优化科技金融资源配置 |
三、加强区域间信息流动,扩大集聚区辐射范围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一、主要结论 |
二、创新之处 |
三、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8)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效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定义 |
(二)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创新创业的影响 |
(三)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 |
(四) 文献综述评述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点 |
(二)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一、投资组合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产业政策理论 |
四、产业生命周期理论 |
第三章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特点、运作模式与发展现状 |
一、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特点 |
(一) 不以盈利为目的,注重投资的综合效益 |
(二) 投资的领域为国家重点发展行业,具有战略意义 |
(三) 注重对民间资本的引导,放大资金的杠杆效果 |
二、我国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模式 |
(一) 参股支持模式 |
(二) 融资担保模式 |
(三) 跟进投资模式 |
(四) 其它模式 |
三、发展现状 |
(一) 发展阶段 |
(二) 法律建设 |
(三) 分布情况 |
(四) 存在问题 |
第四章 国外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及借鉴 |
一、美国的SBIC计划 |
二、欧洲投资基金(EIF) |
三、以色列Yozma方案 |
四、国外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成功经验对我国的借鉴 |
(一) 提升政府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力 |
(二) 加强政府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考核 |
(三) 提高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本利用效率 |
第五章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效率分析 |
一、效率与投资效率 |
二、投资效率分析 |
(一) DEA分析方法 |
(二) 投入产出变量与数据来源 |
(三) 实证结果分析 |
第六章 促进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效率提升的路径 |
一、促进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稳定健康发展 |
二、提升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水平 |
(一) 健全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考核体系 |
(二) 加强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信息化建设 |
(三) 注重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
三、创造有利于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环境 |
(一) 积极推进基金小镇建设 |
(二) 加强对引导基金所投资行业监控 |
(三)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逆向飞地经济现象研究 ——以金磐扶贫开发区和衢州海创园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1.2.1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创新点和研究意义 |
1.3.1 本文的创新点 |
1.3.2 本文的研究意义 |
1.4 技术路线图 |
2 研究综述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和相关理论 |
2.1.1 重要概念 |
2.1.2 相关理论 |
2.2 国外文献述评 |
2.3 国内文献述评 |
2.3.1 飞地经济的特征和类型 |
2.3.2 飞地经济的发展效应 |
2.3.3 飞地经济面临的困境和对策 |
2.3.4 述评与展望 |
2.4 “逆向飞地经济”问题的提出 |
3 我国飞地经济发展实践 |
3.1 我国飞地经济的发展历程 |
3.1.1 20世纪90年代~2005年:萌芽阶段 |
3.1.2 2005~2010年:地方继续探索实践和区域规模建设阶段 |
3.1.3 2010~2017年:“全国开花”阶段 |
3.1.4 2017年6月至今:全国统筹规范阶段 |
3.1.5 飞地经济发展历程的总结 |
3.1.6 浙江飞地经济发展实践 |
3.2 飞地经济的发展条件及模式 |
3.2.1 飞地经济发展条件 |
3.2.2 飞地经济发展模式 |
3.3 基于3D要素理论和DPSIR模型的运行机制构建 |
3.3.1 3D要素理论和DPSIR模型介绍 |
3.3.2 运行机制中的驱动力(D)和压力(P)分析 |
3.3.3 运行机制中的状态(S)分析 |
3.3.4 运行机制中的影响(I)和响应(R)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逆向扶贫飞地经济现象研究 |
4.1 一种新路径——“飞地式扶贫” |
4.1.1 平湖市的“飞地强村计划” |
4.1.2 青田、平湖共建飞地产业园 |
4.1.3 其他通过飞地扶贫的经验 |
4.1.4 飞地为扶贫脱困带来的启示 |
4.2 逆向扶贫飞地经济典型案例的比较分析 |
4.3 金磐扶贫开发区个案剖析 |
4.3.1 开发背景和历程 |
4.3.2 金磐开发区运行机制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4.4.1 比较逆向扶贫飞地经济和飞地经济 |
4.4.2 其他启示 |
5 逆向创新飞地经济现象研究 |
5.1 逆向创新飞地经济典型案例的比较分析 |
5.2 衢州海创园个案剖析 |
5.2.1 研究样本介绍 |
5.2.2 衢州海创园运行机制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5.3.1 比较逆向创新飞地经济和飞地经济 |
5.3.2 其他启示 |
6 总结与展望 |
6.1 研究总结 |
6.2 研究不足 |
6.3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衢州海创园调研提纲 |
附录二 广东省飞地经济名录 |
附录三 江苏省飞地经济名录 |
附录四 安徽省飞地经济名录 |
附录五 浙江省飞地经济名录 |
致谢 |
(10)丽水市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理论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理论和实践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论文的基本框架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2 政府产业基金的特征意义及运作模式 |
2.1 政府产业基金的特征意义 |
2.1.1 政府产业基金的特征 |
2.1.2 政府产业基金的设立意义和必要性 |
2.2 政府产业基金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 |
2.2.1 政府产业基金的组织形式 |
2.2.2 政府产业基金的运作模式 |
3 丽水市政府产业基金运作及成效 |
3.1 丽水市政府产业基金运作情况 |
3.1.1 指导思想 |
3.1.2 投资运作模式 |
3.2 丽水市政府产业基金运作主要成效 |
4 丽水市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主要问题 |
4.1.1 持续推进财政资金改基金难度加大 |
4.1.2 社会资本选择和政府政策导向偏离 |
4.1.3 投资区域限制与资本流动矛盾凸显 |
4.1.4 基金投资进度未达设立时目标预期 |
4.2 原因分析 |
4.2.1 地方财政收支压力加大 |
4.2.2 丽水产业发展状况欠佳 |
4.2.3 本地储备项目乏善可陈 |
4.2.4 基金投资理念尚未明确 |
4.2.5 专业基金管理团队缺乏 |
5 国内外政府产业基金运作案例 |
5.1 国内政府产业基金 |
5.1.1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
5.1.2 西安市政府产业基金 |
5.1.3 苏州工业园区创投基金 |
5.2 国外政府产业基金 |
5.2.1 美国SBIC计划 |
5.2.2 以色列YOZMA基金 |
5.3 国内外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经验借鉴及启示 |
5.3.1 明确政府角色定位 |
5.3.2 合理选择运作模式 |
5.3.3 重点投向战略产业 |
5.3.4 积极寻求社会合作 |
5.3.5 注重绩效严控风险 |
6 丽水市政府产业基金运作对策建议 |
6.1 明确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理念 |
6.2 提升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水平 |
6.3 建立政府产业基金绩效体系 |
6.4 探索政府产业基金激励机制 |
6.5 立足区域特色,加强产业引导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对我国欠发达地区发展创业投资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及财政支持机制研究[D]. 赵鑫.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0(11)
- [2]创业孵化器运行效率与商业模式研究[D]. 杨义兵. 吉林大学, 2020(01)
- [3]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4]惠州市金融扶贫现状与对策研究[D]. 彭玲.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5]Z市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研究[D]. 严付玉. 西华师范大学, 2020(01)
- [6]A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运行研究[D]. 秦志殿. 西南科技大学, 2020(08)
- [7]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耦合关系研究[D]. 张芷若.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8]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效率研究[D]. 方磊. 天津师范大学, 2019(01)
- [9]逆向飞地经济现象研究 ——以金磐扶贫开发区和衢州海创园为例[D]. 丁伟伟. 杭州师范大学, 2019(01)
- [10]丽水市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研究[D]. 詹翔.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