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公报(论文文献综述)
薛峰[1](2018)在《中国商品市场综合监管体制研究 ——以美国食品药品监管为鉴》文中提出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以来,综合监管一直是中国市场监管领域的热门词汇。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明确写道: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方案的颁布出台,正式拉开了中国进行市场综合监管改革的序幕。本文的产生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中,希望以经济法的视角全面审视市场综合监管,为党和国家进行市场综合监管改革添砖加瓦。首先第一章,笔者将从监管的概念分析到市场监管的概念,再延伸到市场综合监管的概念,逐级阐明市场综合监管的概念定位。监管的通常含义是监督和管理,但其含义既不同于监督,亦不同于管理,它是现代管理的一个独立的从属概念。市场监管,指的是市场的监管主体对于市场上的活动参与主体以及对于参与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限制和约束等这些干预活动的总和。但是市场监管又可以区分为对证券、金融等要素市场的监管和对于生产资料、消费品等商品市场的监管。我国现行的市场监管机制是由证监会等专业监管部门实施要素市场的监管,而由工商局作为综合监管部门、质监局和物价局等作为专项监管部门共同实施商品市场的监管。所谓市场综合监管,这一理论发源于管理学中的集成管理理论,即在组织行为学与科学监管理论的指引下,合理布局监管组织系统内部的机构、职能和人员等内部资源,充分利用科学技术、信息等智力资源,建立起“全过程”、“集约化”的全新市场监管模式。市场综合监管总体上以机构整合为方向,以分类监管为目标,以专业运作为手段,以社会监管为支撑。之后第二章再从经济法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和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入手,分析市场综合监管的理论选择和理论基础。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有几个阶段的演变过程:一是计划经济时代纯粹的“政府全能、市场无用”的政府主导阶段;二是改革开放初期的“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互动型阶段;三是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开始,至今天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主导阶段。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是“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的关系,其中政府是一只“看得见的手”,是一种实际的物质存在。而根据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观点,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不是有形的存在,而是以一种社会关系的形式出现,这两只手共同构成推动经济发展的两大动力源泉。现阶段更要求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增加市场的自由度,减少缩小政府的监管机构,实施综合监管。经济学家科斯提出的“交易成本”理论同样可以用于分析市场综合监管。该理论中心在于围绕交易费用节约,把交易作为分析对象,寻找到不同交易的特征因素,然后分析什么样的交易运用什么样的机制来进行最为合理。交易成本根据事前的交易成本和事后的交易成本可以区分为搜寻成本、信息成本、议价成本、决策成本、监督成本和违约成本等。市场综合监管同样可以套样“交易成本”理论,综合分析进行市场监管的各项成本,得出综合监管为交易成本最低的选择的结论。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公共选择要“将分析扩充到市场外的另一选择——政治力量1”,认为政府干预市场经济也是存在局限性的,必须通过公共选择的理论来审视政府监管的不足,而后即可通过政治制度的修改完善来弥补不足。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行为假设有三项:第一、在政治活动之中进行运用的经济人假设。第二、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国家机构作为一个主体,但是构成机构的是一个个部门和一个个政府工作人员,每一个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在进行政府决策和实施政府行为时,首先考虑的往往是部门或者个人的利益得失;第三、政治的可交易性。即认为政府的决策、实施过程与经济市场中的交易行为相类似,政治过程就可以直接理解为在解决政治冲突时进行利益交易(交换)从而达成协议的过程。由于对域外市场监管情况的研究可以很好的作为我国市场综合监管理论的映证和补充,所以在第三章笔者专门就美国食品药品领域的市场监管的历史发展、立法进程、重要监管法律等内容进行分析,从中总结出美国食药市场监管的综合监管方式、综合监管理念,作为最后解决监管路径措施问题的比较法依据。美国的市场综合监管理论依据最早可以追溯到撰写独立宣言的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的限制政府干预思想。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1912-2006)提出的“自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要受到自身的科学法则的约束。只要让市场竞争机制起到完全的应有作用,市场机制会比运用强制力的政府机制的调节作用更有效,也更加有利于对消费者的保护。对于美国市场综合监管的实证分析主要针对美国的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1906年通过《食品与药品法案》并成立食品药品监管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从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市场监管的历史进程(从建立到强化,从加强到放松)的发展分析,希望能够促进对于市场综合监管的进一步认识。美国食品药品领域的监管实证对于我国未来建立科学的市场监管体制、树立先进的监管理念有哪些启示呢?第一,中国应树立逐步放松政府监管的理念。“市场本身纠正自身毛病要比政府纠正市场的毛病更为有效。因为市场上任何一个企业都面临着激烈的生存竞争,竞争的压力迫使它必须讲究信誉,否则就无法实现利润最大化。1”第二、建立合适的市场监管体系,运用多方力量,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的作用。第三、创新监管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科技的力量,达到既提高监管效率,又节约监管的人力、物力成本的监管效果。第四、要培育科学的市场监管理念,注重风险的预防和控制。中国国内在2018年3月开始确立实施市场综合监管改革,而在此之前情况并不尽如人意。所以第四章着重分析国家实施综合监管改革之前的市场监管现状情况。此前长期的监管法律理念发展过程中,普遍重管理而轻培育,重事前监管轻事中、事后监管,重危机应对轻风险预防,重传统监管轻高科技监管,强面上监管弱精准监管。笔者以所居住的城市上海作为分析样本,从市场监管立法、市场监管机构设置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剖析,总结出综合监管改革之前的监管问题主要有:一、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二、监管机构繁多、规模庞大。三、监管机构权责不清、界限不明,相同事项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四、监管效率不高,行事拖沓。五、监管的信息化手段运用不充分,科技含量不足。六、监管人员专业素养不足,监管专业人员欠缺。总之,现有的市场监管机构立法不足、规模庞大、效率不高、人手不专、监督不够,有限的机构改革也不能完全克服系统的缺陷,结果就会容易陷入“缩小了又膨胀,压缩了又扩张”的怪圈。综合以上分析,笔者最后第五章对于中国市场综合监管的立法、机构设置和市场综合监管的全面完善等方面提出了解决路径与措施,希望能在经济法领域中为市场综合监管改革的推进与发展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撑。笔者认为,市场综合监管的总体路径框架应包括:一、市场综合监管立法要有力。必须迅速及时,抓紧进行市场综合监管类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同时市场综合监管立法必须体现安全价值与效率价值的有机统一。立法必须注重前瞻,增强市场综合监管立法的趋势引领力。同时确保制度完备,加强立法内容表述的可执行性。更要加强整体设计,预防市场综合监管立法中的钱穆制度陷阱。立法时应注重层级清晰,该由法律规定的内容交给法律,该由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交给行政法规和规章。立法程序上应适当引入更多市场活动参与者以及利益相关方进入立法环节,充分的听取各市场主体的实际需要和诉求。二、市场综合监管要求监管机构设置必须做到“有效”。市场综合监管机构设置时必须遵循统一性、权威性、独立性、协调性、严密性相结合的法律原则。机构监管权的配置必须清晰化、程序化、透明化,必须注重监管权配置中的宽进严管。市场综合监管之手的塑造任重而道远,既要强化监管之手,充分运用各种科技先进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又要丰满监管之手,通过社会组织、个人监管等社会共治方式以及引入监管机构竞争机制等方法,加强市场综合监管的力量。最后还要约束监管之手,需要从监管立法、监管制度设计、监管机构制衡以及加强市场主体、社会各方面对于市场综合监管之手的监督等方向加以努力,做到监管之手的可控可约束。总而言之,通过各种方式,最终要使原有市场监管中错位的正位,缺位的到位,越位的归位,通过实施市场综合监管,使得监管的权威得以彰显,监管的脉络得以理顺,监管的效率得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不断增强。这才是我们所追求的市场综合监管的合理模式。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2018)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文中认为质检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涵盖质量综合管理与监督、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多项职能,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本刊推出"质检史话"栏目,回顾各地质检事业的发展历程。
俞灵灵[3](2018)在《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文中提出移动电商领域竞争模式的升级、一般条款的抽象性和立法者认识能力的局限性,使得法官在裁判时难以沿用传统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裁判方式,难以用现有的具体规则去处理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实践中往往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因此,站在移动电商的大背景下,从判决书本身出发对上述司法难点进行甄别考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涉及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59份判决书为样本,从宏观视角对样本进行实证分析,从微观视角对裁判的现状进行探究,发现法官难以厘清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对竞争关系认定态度模糊,对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定存在疑问。而对竞争行为正当性判定存疑又具体表现为三点,一般条款适用泛道德化、说理论证两级分化及同等情形不同对待。在此基础上,本文探析了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官对法律的适用理论存在误读,一般条款本身的抽象性及道德性影响了法官理性审判,司法论证及配套机制的缺乏导致了法官难以寻得正义。经由剖析,本文分别从条文本身、法官本身及配套措施出发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即细化一般条款以遏制泛道德化现象;严格法律的适用程序和加强说理论证以约束法官审慎裁判;提升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判级别、优化电子证据机制和建立案例族谱以弥补配套措施的缺失。我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17年11月4日颁布,而本文的研究是建立在新法颁布前,法官对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判是依托旧法来实现的。新法的颁布完善了旧法在新商业时代所暴露出的弊端。而本文通过判决分析提出针对性建议也与新法部分所修之处契合。
朱程博[4](2016)在《S区12365质量热线申诉举报处理的案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1年开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系统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建设力度。近年来,12365系统已经成为集申诉举报受理、信息传递和执法打假指挥职能于一体,具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的信息平台。总体来说,作为12365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12365质量热线在挽回消费者损失、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和为政府质量工作决策提供依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目的在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共同治理。12365质量热线作为消费者表达利益诉求的有效渠道,是群众参与产品质量监督,实现质量共治的有效途径。12365质量热线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但是,在12365质量热线实际申诉举报处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举报查实率不高、申诉调解成功率偏低的情况,导致12365质量热线的现实效果不佳,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目的。因此,政府在12365质量热线实际申诉举报处理中存在哪些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应当如何进行改进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以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为出发点,以S区12365质量热线2011年-2015年申诉举报情况和典型案例为基础,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分析发现,消费者进行申诉举报的原因在于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公共物品提供不足和负外部性等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而S区12365质量热线的运行对克服上述市场失灵现象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不可避免的是,政府在S区12365质量热线申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出现达不到预期目的、效率低下和不利副作用等政府失灵现象,具体表现为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信息不畅通、申诉调解手段有限和占用有限行政资源等问题。因此,为更好地发挥S区12365质量热线维护公众权益、打击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的作用,政府应当不断地自我改进和完善,考虑机构改革大局下12365质量热线的政策延续、完善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加强热线信息化和科技化、加强热线公开和监督、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实现热线实名制等。
上海市技监局[5](1997)在《上海市技术监督局实行政务公开》文中研究指明上海市技术监督局为加强行风建设,不久前实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布了政务公开项目及工作人员办事纪律“八个不准”。本刊刊登了市技监局实行政务公开项目及办事纪律的全部内容。
兰海军[6](2016)在《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研究 ——以厦门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旅游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改善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既是旅游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建设旅游强国的必然要求,更是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深入研究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有助于促进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理论成熟成型,丰富公共服务管理学科体系;有助于促进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稳定供给并持续改进,夯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基础。本文选择厦门为例,源于其系全国最重要旅游城市之一,解剖既有重要理论价值,也有典型示范意义。本文以游客满意为出发点和归宿,以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服务质量理论为内核,综合运用文献、比较、案例、访谈、问卷、统计等方法,研究如何通过确立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目标、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机制、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持续改进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本文研究内容包括如下四个方面:第一,从实践层面梳理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进展。分别考察境内外典型旅游城市实践,梳理出境内旅游城市发展的共性问题,并观察厦门市实践。第二,从理论层面建构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框架。厘清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等核心概念,梳理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及责任主体;借鉴公共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实践,结合旅游公共服务具体环境,建构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理论框架。第三,从操作层面阐述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持续改进。首先是确立质量目标。在现有软硬件基础上,采用ISA法调查游客真实感知,测量期望与感知差距,全面摸清旅游服务质量“短板”。通过I-S等级计算,找出优先改进项、次优改进项,确立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的阶段性目标。其次是监测质量运行。通过改进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宣传贯彻,统一内部思想、营造社会氛围。借助“信息化监测、联动化治理、标准化确认、奖惩化控制”机制,全面监测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再次是评价服务质量。采用SERVQUAL框架,将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具体化,对应开发一套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厦门评价并计算出阶段性质量改进的工作重点。最后是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厦门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必须以游客满意为目标,基于旅游服务应用优化智慧厦门顶层设计,修筑质量改进“营养池”;丰富完善厦门质量奖体系,培壮质量改进“胡萝卜”;强化部门协同治理,锻造质量改进“大棒”,构建“三位一体、恩威并举”的服务质量改进运行框架。第四,从推广层面探索公共服务质量改进一般性操作指南。将各环节研究成果和具体操作步骤与厦门经验相结合,抽象化为通用性的操作指南。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包括,一是尝试构建了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管理理论和运行框架;二是尝试开发了一套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量化了服务质量改进的阶段性目标;三是尝试梳理了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管理的一般化操作指南。受能力、精力等条件限制,最初调查问卷数据多来源于思明区,未来将进一步拓宽研究区域范围,尽量缩小实然与应然的差距。未来将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体系,跟进研究以厦门本岛为核心建构的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全面优化提升其适用性。
上海市技术监督局[7](1996)在《突出重点 齐抓共管 强化法制计量工作》文中研究说明
张婧[8](2021)在《中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认证模式的演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欧美等发达国家率先开始推广生态环保和绿色建筑理念,并成功订立了相应的评价标准。美国的LEED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对于我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制定也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绿色建筑发展起步较晚,从我国前期制定的一些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中也不难看出对发达国家绿色建筑评估体系不同程度的借鉴。但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更重要的是在了解了其来龙去脉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取其可取之处,研究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的演进能帮助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该国绿色建筑的发展模式和规律,更能为今后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政策的制定提供有价值的指导依据。研究旨在从我国和美国各自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的演进中分析归纳出经验教训,并以两国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的比较研究为我国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的不断完善提供建设性参考意见。首先梳理了美国LEED的发展以来的评估体系制定者、评价对象与评价范围,发现LEED从制定到更新完善一直是在美国绿色建筑协会的工作下,也有制定开发计划表,在版本修订中评价对象与评价范围逐渐扩充完善。选择变化和影响较大的LEEDv2009和其前一版本LEEDv2.2,以及LEEDv4.0和2019年更新的最新版本LEEDv4.1进行比较分析,主要分析其评价标准与认证模式,得出其主要在理念和技术创新上优化评价指标、整合过程、重视性能计量,在一条既定的、相对稳定的核心主线下有计划而又灵活地逐步精细化、高要求化发展。以时间为轴研究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演进,从《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到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三个版本2006版、2014版、2019版,对评价标准与认证模式两大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得出每个标准体系的结合当时背景的先进性以及现在视角下的不足。纵向比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三个版本,除在指标内容上进行更新外,评价对象、评价指标框架都发生了较大变化,认证时计分方式也是三版各不相同。总体上看我国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编制承接性、标准在涉及到其他标准的援引或是协同运作、以及全过程控制的执行等上尚存在不足。从演进的分析以及横向比较两国最新版本(评价标准与认证模式两方面)所得的思路对我国当下发展绿色建筑评估的诸如绿色措施实际落地少、过程控制薄弱、评价地域分布不平衡、以市场为主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等现状提出完善我国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的针对性建议:建立国家与地方在绿色建筑评价上的协同机制;增强指标评价的开放性如设置更多奖励类指标;增加“施工期”绿色评价的内容;优化参与评价的路径。
杜海龙[9](2020)在《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文中认为人类文明进入生态文明,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载体也进入崭新阶段。伴随着世界城镇化发展,城市人口需求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绿色生态化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趋势。中国的城镇化是一场引领全球的规模最大、速度飞快的城镇化,当前中国的城镇化已经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这项运动不仅决定着中国的历史进程,更深刻影响着21世纪人类的发展。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秩序迎来历史转折,全球治理体系正发生深刻变革,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全球首要挑战之一,绿色生态城市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的理想目标。建立绿色生态城市的标准体系,为全球城市绿色生态化发展提供中国范式和标准引领,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事关人类共同命运。本文系统梳理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相关概念,辨析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基本特征,完善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体系,并初步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基于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设计了ESMF比较矩阵,依托矩阵对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及中国的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开展了全面系统化的比较,寻求借鉴与启示。通过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新变化、新城新区新需求、城市更新领域等多方面的新挑战,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在完善理论工具、全面比较借鉴和充分发掘问题三项基础工作之后,集合生态学、城市学和系统学的工具模型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对我国现有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在价值导向、体系结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四方面进行了优化,并通过典型案例验证了相关评价模型和评价体系优化的适用性。全文共七章,内容介绍如下:第一章:结合人类文明发展,中国及全球城镇化发展阶段,当今世界格局巨变等现实需求,论述了开展绿色生态城市标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综述了国内外绿色生态城市及其评价标准的研究现状,明确了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技术路线。第二章:对绿色生态城市相关概念进行梳理,就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与基本特征进行辨析,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基础,应用系统工程的方法论从目标准则、结构组织、运行机制三个维度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第三章:在“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的基础上,从层次分析出发设计构造了ESMF比较矩阵,从宏观环境、评价体系、机制保障和模式特征四个维度对英国BREEAM Communities,美国LEED-ND、LEED-Cities and Communities,德国DGNB UD,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T51255-2017展开全面系统化对比,通过比较研究寻求启示与借鉴,用于指导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第四章:全面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的主体、模式和逻辑变化的时代背景,深入剖析我国新城新区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对绿色生态城区发展提出的新挑战,以问题和挑战为导向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第五章:提出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原则和优化目标,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在现有国家评价体系基础上,补充完善了“城区治理”、“生活质量”、“创新智能”和“过程管理”四方面评价内容;在评价方法上细化城区类别与指标权重;在评价结果的表达上,提供了直观的得分罗盘图、钻石模型雷达图。第六章:以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城区为实例,验证以上评价内容的补充完善、评价方法的优化提升和“钻石”评价模型的适用性。第七章:总结了本文的主要工作,并展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及评价标准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杜鸣[10](2020)在《《中国计量》研究》文中提出《中国计量》创刊于1995年,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主办的计量领域内的权威期刊,在2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计量》始终以“从内容到形式是一流,从影响到效益是一流,在同类期刊中是一流”四个一流为目标,以宣传贯彻《计量法》为基本宗旨,扎根国内,面向基层,为推动中国计量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分为了以下五个方面,第一章主要阐述了为什么要研究《中国计量》,对《中国计量》在中国计量界的重要地位以及研究该期刊的作用与意义进行了简要说明,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国内学术、科技期刊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第二章以时间为线索,通过对9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大环境以及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计量事业发展形势剧烈变化过程中一些重要历史事件和关键细节的梳理,引出了《中国计量》诞生的时代意义和所携带着的历史使命。第三章以中国计量事业发展过程的两条主线——计量的法制化进程与计量管理体制的建设为对象,深入分析了作为中国计量事业发展主要阵地的《中国计量》在两条主线的各个发展阶段所扮演着的不同的重要角色。第四章通过挖掘《中国计量》在航空航天、产业计量这两大科研创新领域发展中的贡献,凸显出了《中国计量》对中国科研创新体系的重要推动作用。第五章以《中国计量》中心,通过对期刊内容的梳理归纳,详实的勾勒出了国家颁布《“一带一路”计量合作愿景与行动》这一重大战略的全面情况,包括其发布的背景、国内计量界早期的应对举措以及发布几年间的合作进展等。
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公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公报(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商品市场综合监管体制研究 ——以美国食品药品监管为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本文的研究背景 |
二、研究难点及主要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本文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
第一章 市场综合监管概说 |
第一节 监管与市场监管的概念 |
一、监管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的概念 |
第二节 市场综合监管的概念 |
一、市场综合监管的法律含义 |
二、市场综合监管主体的法律分析 |
三、市场综合监管客体的法律分析 |
四、市场综合监管行为的法律分析 |
第三节 市场综合监管应有的法律理念分析 |
一、树立精准监管的法律理念 |
二、树立注重风险防控的法律理念 |
三、树立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的法律理念 |
四、树立加强柔性监管的法律理念 |
第二章 市场综合监管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概论 |
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内在要求 |
三、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论演进 |
四、中国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发展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交易成本理论 |
一、科斯为代表提出的“交易成本”理论 |
二、政府监管的成本分析 |
第三节 公共选择理论 |
一、对以布坎南为主提出的公共选择理论的认识 |
二、公共选择理论视角下对市场综合监管的审视 |
第三章 美国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美国产品市场监管的理论和立法发展 |
第二节 美国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实证分析 |
一、美国 FDA 的发展与美国食品药品领域监管演变情况 |
二、美国食品药品监管立法进程分析 |
三、美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剖析 |
四、美国FDA注重防控的监管理念分析 |
五、美国FDA的综合监管方式分析 |
第四章 中国市场综合监管改革前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国内市场综合监管改革试点情况分析 |
一、2014年起全国各主要地区(上海以外)市场综合监管试点情况分析 |
二、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试点情况 |
第三节 改革前国内市场监管领域的主要问题——以上海为例 |
一、监管立法繁多而缺乏统一性 |
二、监管机构平行分列而缺乏综合性 |
三、监管理念陈旧而缺乏先进性 |
第五章 我国实施市场综合监管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市场综合监管要求监管立法要“有力” |
第二节 市场综合监管要求监管机构“有效” |
一、市场综合监管机构的综合性分析 |
二、市场综合监管机构监管权的配置 |
三、市场综合监管机构体制应当确保激励相容 |
第三节 塑造市场综合监管之手 |
一、强化监管之手 |
二、丰满监管之手 |
三、约束监管之手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论文提纲范文)
一、萌芽曲折期 (1930—1977年) |
二、恢复发展期 (1978—1988年) |
三、内涵拓展期 (1989—1999年) |
四、深化发展期 (2000—2010年) |
五、壮大 (2011年至今) |
(3)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问题的缘起 |
2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异质化探析 |
2.1 异于传统电商之移动电商新特征 |
2.1.1 不再囿于时空 |
2.1.2 集个性化数据 |
2.1.3 具有聚合效应 |
2.2 衍生的竞争行为较传统之不同点 |
2.2.1 表现形式迥异 |
2.2.2 对用户行为选择的更多限制 |
2.2.3 对证据机制的更艰挑战 |
2.2.4 对法官技艺的更高要求 |
3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裁判分析 |
3.1 宏观视角:所采样本的实证分析 |
3.1.1 以时间和地域为参数 |
3.1.2 以案由为参数 |
3.1.3 以被诉行为所涉的模块为参数 |
3.1.4 以判决依据为参数 |
3.1.5 以原告胜诉率为参数 |
3.2 微观考察:判决依据及理由的运用歧义 |
3.2.1 法法之间关系的歧义 |
3.2.2 竞争关系考察之歧义 |
3.2.3 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之歧义 |
4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裁判困境的理论溯源 |
4.1 知识产权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之关系剖析 |
4.1.1 规范层面:法条竞合或想象竞合 |
4.1.2 责任层面:竞合或独立 |
4.2 竞争关系判定之理论廓清 |
4.2.1 是否为前提 |
4.2.2 标准之厘定 |
4.3 不正当性的判断存疑之原因考察 |
4.3.1 一般条款本身具抽象性及伦理性 |
4.3.2 法官陷入适用困境和论证困境 |
4.3.3 司法配套机制不完善 |
5 完善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裁判制度之建议 |
5.1 细化一般条款以遏制泛道德化现象 |
5.1.1 填补一般条款 |
5.1.2 明晰认定标准 |
5.2 审慎法官裁判以走出现实困境 |
5.2.1 严格适用程序 |
5.2.2 加强说理论证 |
5.3 升级配套机制以弥补缺失 |
5.3.1 提升审判级别 |
5.3.2 优化电子证据机制 |
5.3.3 建立案例族谱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目次 |
作者简介 |
(4)S区12365质量热线申诉举报处理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市场失灵理论 |
一、市场失灵的起源与发展 |
二、市场失灵的主要内容 |
三、市场失灵市政府宏观调控的基本依据 |
四、市场失灵理论与完善12365 质量热线运行 |
第二节 政府失灵理论 |
一、政府失灵的提出 |
二、政府失灵的原因 |
三、政府失灵的矫正 |
四、政府失灵理论与完善12365 质量热线运行 |
第三章 S区12365 质量热线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12365 质量热线的发展历程 |
一、全国12365 质量热线的发展历程 |
二、上海市12365 质量热线的发展历程 |
第二节 S区12365 质量热线的运行现状 |
一、S区12365 质量热线申诉举报的总体情况 |
二、S区12365 质量热线申诉举报的分类情况 |
三、S区12365 质量热线申诉举报的分类结果的原因分析 |
第四章 S区12365 质量热线的案例分析 |
第一节 S区12365 质量热线与市场失灵 |
一、S区12365 质量热线申诉举报反映的市场失灵 |
二、S区12365 质量热线在克服市场失灵中起到的作用和成效 |
第二节 S区12365 质量热线与政府失灵 |
一、S区12365 质量热线的典型案例 |
二、政府在处理S区12365 质量热线申诉举报中存在的问题 |
三、政府处理S区12365 质量热线申诉举报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完善S区12365质量热线运行的对策和建议 |
一、完善法律法规 |
二、加强热线信息化和科技化 |
三、加强热线公开和监督 |
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
五、实现热线的实名制 |
六、制定12365 质量热线的延续政策 |
第五章 结论 |
第一节 主要工作 |
第二节 研究启示 |
第三节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6)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研究 ——以厦门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立题旨意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的实践进展 |
第一节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兴起的动因 |
一、注重质量是各国发展的普遍路径 |
二、驱动质量是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追求 |
三、提升质量是游客对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期盼 |
第二节 境内外典型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实践 |
一、境外典型城市的旅游公共服务质量 |
二、境内典型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质量 |
三、境内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的共性问题 |
第三节 厦门旅游服务业与公共服务质量现状 |
一、厦门旅游服务业发展概况 |
二、厦门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现状 |
第三章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的管理框架 |
第一节 旅游公共服务相关概念辨析 |
一、公共服务 |
二、旅游公共服务 |
三、旅游公共服务质量 |
第二节 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及主体认定 |
一、旅游公共服务的体系 |
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划分及责任认定 |
第三节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改进框架 |
一、质量管理通用框架 |
二、公共服务质量管理一般框架 |
三、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管理框架 |
第四章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目标的确立 |
第一节 总体服务质量目标设定 |
一、研究方法与框架 |
二、调查对象特征 |
第二节 旅游服务质量的目标体系 |
一、总体目标 |
二、分项目标 |
三、旅游服务质量目标变迁 |
第三节 质量目标确立过程及顺序 |
一、质量确立目标过程 |
二、质量目标确立顺序 |
第五章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监测 |
第一节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前期准备 |
一、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宣传贯彻 |
二、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目标的任务分解 |
第二节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全面运行 |
一、信息化推动旅游大数据监测 |
二、联动化夯实跨部门服务质量治理 |
三、标准化促进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稳定 |
四、奖惩并举控制旅游公共服务质量 |
第三节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后期控制 |
一、监测后期控制阶段的现状 |
二、监测后期保障中的问题 |
第六章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评价 |
第一节 旅游服务质量评价概述 |
一、旅游服务质量评价方法与框架 |
二、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样本特征 |
第二节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
一、总体旅游服务质量评价 |
二、具体旅游项目服务质量评价 |
第三节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检验及改进 |
一、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检验 |
二、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建议 |
第七章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
第一节 环境层面——优化智慧旅游平台 |
一、优化顶层设计 |
二、优化技术支撑 |
三、优化应用体系 |
四、提升全域智慧服务 |
第二节 激励层面——内化质量创新动力 |
一、强化质量导向 |
二、强化质量提升 |
三、强化质量奖励 |
第三节 机制层面—强化部门协同治理 |
一、构建“大旅游”协同发展机制 |
二、夯实“大数据”共享供给平台 |
三、构建“多部门”协同服务机制 |
四、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
结论 |
一、基本结论 |
二、存在不足 |
附录一 厦门市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调查问卷 |
附录二 厦门市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中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认证模式的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绿色建筑的定义与发展历程概述 |
1.1.2 世界范围内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的发展 |
1.1.3 美国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的发展及与我国的渊源 |
1.1.4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概述 |
1.2.2 国内研究概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5 论文框架图 |
2 美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认证模式的演进 |
2.1 美国LEED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的制定者 |
2.2 美国LEED在评价对象与评价范围上的演进 |
2.3 美国LEED在评价指标与权重上及认证模式上的演进 |
2.3.1 LEED-v2.2与LEED-v2009之比较 |
2.3.2 LEED-v2009与LEED-v4.0之比较 |
2.3.3 LEED-v4.0与LEED-v4.1之比较 |
2.4 本章小节 |
3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认证模式的演进 |
3.1 《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 |
3.1.1 标准制定者、评价对象及评价范围 |
3.1.2 标准框架及指标内容 |
3.1.3 评分原则及评估方法 |
3.1.4 先进性与不足之处分析 |
3.2 《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 |
3.2.1 标准制定者、评价对象及评价范围 |
3.2.2 标准框架及指标内容 |
3.2.3 评分原则及评估方法 |
3.2.4 先进性与不足之处分析 |
3.3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06版 |
3.3.1 评价标准框架及指标内容 |
3.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
3.3.3 先进性与不足之处分析 |
3.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4版 |
3.4.1 评价指标体系内容 |
3.4.2 评价与等级划分 |
3.4.3 先进性与不足之处分析 |
3.5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9版 |
3.5.1 评价标准框架及指标内容 |
3.5.2 评价与等级划分 |
3.5.3 先进性与不足之处分析 |
3.6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06版与2014版的比较分析与优化总结 |
3.6.1 标准制定者评价对象及评价范围分析 |
3.6.2 评价标准指标框架及指标内容分析 |
3.6.3 认证模式分析 |
3.7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4版与2019版的比较分析与优化总结 |
3.7.1 评价标准框架及指标内容分析 |
3.7.2 标准制定者评价对象及评价方法分析 |
3.7.3 认证模式分析 |
3.8 本章小节 |
4 中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认证模式比较——以两国最新版本为例 |
4.1 中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比较 |
4.1.1 中美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比较 |
4.1.2 美国LEED-v4.1与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9版指标大类比较 |
4.1.3 美国LEED-v4.1与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9版评价指标比较 |
4.1.4 美国LEED-v4.1与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9版指标权重比较 |
4.1.5 美国LEED-v4.1与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9版评价定级比较 |
4.2 中美绿色建筑认证模式比较 |
4.2.1 美国LEED-v4.1与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9版评价阶段比较 |
4.2.2 美国LEED-v4.1与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9版认证流程比较 |
4.2.3 美国LEED-v4.1与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9版运营方式比较 |
4.2.4 中美绿色政策激励比较 |
4.2.5 中美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商业化比较 |
4.3 本章小节 |
5 对完善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认证模式的启示 |
5.1 我国现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认证模式上存在的不足 |
5.1.1 评价标准制定上继承性不足 |
5.1.2 国标地标等各个标准的协同运作上存在不足 |
5.1.3 评价标准内容上待提高完善之处 |
5.1.4 认证模式上存在待提高完善之处 |
5.2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认证模式的建议 |
5.2.1 标准制定一以贯之,建立与地方标准及相关标准协同机制 |
5.2.2 差异化发展,设置多类鼓励分值 |
5.2.3 整合过程,增加“施工期”绿色评价的内容 |
5.2.4 提升公众参与度,优化参与评价的路径 |
5.3 本章小节 |
6 结论 |
6.1 研究成果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表录 |
附录2 图录 |
附录3 LEED-v2009与LEED-v4.0评价指标分大类比较表 |
附录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06版后我国颁布的绿色建筑标准汇总表 |
附录5 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现状及地方规范汇总表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9)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现状 |
1.4 名词界定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本文创新 |
第2章 绿色生态城市理论研究及系统模型 |
2.1 概念梳理 |
2.2 内涵辨析 |
2.3 特征论述 |
2.4 理论基础 |
2.5 系统模型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国际比较研究 |
3.1 ESMF比较矩阵 |
3.2 英国BREEAM Communities |
3.3 美国LEED ND、LEED Cities and Communities |
3.4 德国DGNB UD |
3.5 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 |
3.6 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
3.7 宏观环境与评价体系的比较小结 |
3.8 机制保障比较 |
3.9 模式特征比较 |
3.10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与挑战 |
4.1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 |
4.2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存问题 |
4.3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实挑战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 |
5.1 评价体系现存问题 |
5.2 评价体系优化思路 |
5.3 钻石评价模型 |
5.4 评价体系结构 |
5.5 评价内容优化 |
5.6 评价方法优化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评价体系优化实证 |
6.1 中新天津生态城案例验证 |
6.2 其他比较案例验证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创新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新天津生态城国标(GBT51255-2017)评价验证 |
后记 |
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工作 |
(10)《中国计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历史分析法 |
第二章 《中国计量》的历史演变 |
2.1 期刊简介 |
2.2 创刊背景 |
2.3 《中国计量》历史发展 |
2.3.1 第一阶段:1995 年~2005年 |
2.3.2 第二阶段:2006 年~2018年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计量》与中国计量的法制化进程、中国计量管理体制的建设 |
3.1 《中国计量》与中国计量的法制化进程 |
3.1.1 推进计量法制化体系建设宣传的重要“发声口” |
3.1.2 助力实施“390”计划及计量法修订的“推进器” |
3.1.3 彰显中国法制化体系精细建设的“里程表” |
3.2 《中国计量》与中国计量管理体制的建设 |
3.2.1 国家计量管理法规宣传的主阵地 |
3.2.2 国家计量管理体制建设飞速发展的跟踪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计量》与中国科研的自主创新 |
4.1 《中国计量》与航空航天的自主创新之路 |
4.1.1 《中国计量》与航天事业的结缘 |
4.1.2 《中国计量》与航天计量的宣传及科学普及 |
4.2 产业计量的开拓之路 |
4.2.1 中国产业计量萌芽的助力者 |
4.2.2 中国产业计量发展问题的“晴雨表”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计量》与中国“一带一路”国际化进程 |
5.1 《愿景》诞生的背景 |
5.1.1 “一带一路”倡议推进所面临的障碍 |
5.1.2 中国计量界的应对举措 |
5.2 《愿景》下中外计量多领域合作现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简介 |
四、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公报(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商品市场综合监管体制研究 ——以美国食品药品监管为鉴[D]. 薛峰. 华东政法大学, 2018(02)
- [2]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J].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18(02)
- [3]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D]. 俞灵灵. 中国计量大学, 2018(02)
- [4]S区12365质量热线申诉举报处理的案例研究[D]. 朱程博.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6)
- [5]上海市技术监督局实行政务公开[J]. 上海市技监局. 上海计量测试, 1997(04)
- [6]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研究 ——以厦门市为例[D]. 兰海军. 厦门大学, 2016(01)
- [7]突出重点 齐抓共管 强化法制计量工作[J]. 上海市技术监督局. 中国计量, 1996(07)
- [8]中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认证模式的演进研究[D]. 张婧.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1(01)
- [9]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D]. 杜海龙. 山东建筑大学, 2020(04)
- [10]《中国计量》研究[D]. 杜鸣. 上海交通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