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科技发展的财税政策取向(论文文献综述)
李银生[1](2021)在《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执行研究 ——以内蒙古W市为例》文中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为了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大企业这个“关键少数”也是其中的受益群体。由于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效果最终要靠各个地方的税务机关来实现,因此,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地方执行中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政策执行取得了哪些初步成效?地方的税务机关在执行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时还存在哪些缺陷与不足?如何解决优惠政策在执行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从而提升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执行质效?对这些问题开展研究与探讨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本文从公共政策执行的视角出发,以内蒙古W市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出台的各项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实践为研究对象,基于米特–霍恩政策执行系统模型,从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标准与目标的设置、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资源的配置、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机构的特性、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方式、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环境以及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人的价值取向六个维度,详细分析了W市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现状,并对当前W市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取得的初步成效做出说明。接着,通过对内蒙古W市的大企业纳税人开展问卷调查,从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对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W市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查找和探究优惠政策在地方执行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背后的原因。最后,正视问题、针对原因、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提升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执行质效的对策与建议,从而进一步推动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效能的充分发挥,促进大企业的长远发展。
陈凯[2](2021)在《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适应这一新的功能和定位,因此当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而预算作为财政制度的核心内容,必然要在国家治理中发挥重要的角色。作为现代财政制度基础的现代预算制度,其目标是“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现代预算制度的基本要素是内容完整、编制科学、执行规范、监督有力、讲求绩效和公开透明,而现代预算制度最直接表现形式就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预决算差异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直接结果,对于充分把握预算管理水平,发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文立足于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典型事实,深入分析预决算差异的整体特征和结构特征。在系统呈现预决算差异特征事实的基础上,归纳总结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对其形成机制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探究影响我国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因素。首先,全方位、多角度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典型特征和演变趋势。结合我国一般公共预算体系,分别从总量层面、结构层面、区域异质性层面等不同角度对预决算支出差异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其次,根据预决算差异背后的逻辑,归纳总结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并结合我国预算功能取向,为客观认识预决算差异奠定理论基础;同时充分借鉴已有文献的研究成果,并根据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阶段的全周期运行特点,从“预算过程+预算结构”两个维度梳理出可能影响预决算差异的技术因素、制度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管理因素、主体互动因素,并借助实证分析框架进行实证检验。第三,基于回归方程的分解法,分别利用基于R2的夏普利值分解和MQ指数测度不同因素对预决算差异的贡献度,探寻预决算差异的主要来源,充分认识我国预算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第四,总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内部动态特征,结合从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决算的预算周期,分析预决算差异在年度内普遍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的倒V型模式的原因。最后,通过借鉴美、法、日等国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实践经验,更清晰认识我国政府预算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推动我国的预决算差异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本文的主要结论是:(1)各级政府预决算差异具有普遍性,且存在结构性差别。整体特征分析发现:2013年以来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规模均大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支成为预决算差异的突出表现形式;2011年以后预决算差异度出现下降,但绝对规模不降反增,2017年支出预决算差异规模超过2011年达到新高;地方层面的预决算差异规模和差异度均高于中央;省级预决算差异、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三者呈倒“V”形,调整差异通常为正,执行差异通常为负,但是决算数通常仍会大于年初预算数。结构特征分析发现:支出科目越细化预决算差异越大,离散程度越高;中央预决算差异稳定度更高,且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和节能环保支出等科目预决算差异较大,而地方在一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等科目预决算差异较大;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总体大于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区域特征分析发现,调整差异的区域特征明显,但执行差异的区域特征并不明显,其中东部地区调整差异更小,因此总体来看东部地区预决算差异小于中西部地区。(2)预决算差异具有普遍性、不可预知性、非对称性、成因多样性、适度性,要客观认识预决算差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具有的五大属性决定了预决算差异的复杂性,因此认识预决算差异不能一概而论,要从导致预决算差异的主要成因出发,分类视之,即理性认识客观因素,主动化解不合理因素,鼓励支持节支因素。基于“预算过程+预算结构”二维逻辑框架,将预决算差异的成因归类为六类——技术因素、制度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管理因素和主体互动因素。(3)通过预算管理主体间的博弈分析发现,财政部门、支出部门和监督部门之间的互动行为影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进而影响预决算差异。预算编制过程中,影响支出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的博弈均衡的因素有: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的削减比例、财政部门审核预算的成本、支出部门虚报预算的成本、财政部门和支出部门的信息不对称从程度会影响预算编制过程的均衡结果。支出部门之间的博弈表明,由于预算规模既定,社会获得公共物品与服务的总量也是一定的,而这种竞争活动是需要相应成本的,其最终结果应该是某种“负和”的社会损失。预算监督过程中,通过分析是否财政结余的博弈过程发现,均衡结果与监督部门对未及时结余的惩罚力度F、实质结余资金规模B、结余后第二年度的削减规模、支出部门选择不结余的处理成本、监督部门选择监督的成本有关。(4)通过静态和动态面板模型对技术因素、制度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管理因素的回归发现,经济不确定程度、转移支付占比、晋升压力、政策不确定性、潜在GDP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速、财政支出结构、财政透明度会显着影响预决算差异。内部动态特征分析结果表明,由于各因素的作用路径不同,对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的影响存在不同,部分因素在调整差异中显着而执行差异中不再显着——经济预测偏差、财政收入增速和财政透明度,部分因素在调整差异中不显着而预算执行差异中显着——经济不确定程度、财政分权、政策不确定性、潜在GDP增长率、人均GDP。(5)通过利用Shapely分解和MQ指数对预决算差异影响因素的贡献度分解,发现我国的预决算差异最主要的来源是制度因素和管理因素,并同时受到经济因素影响。其中制度因素主要作用于影响调整差异,管理因素在执行差异中的作用更为明显。(6)预决算差异的成因具有地区异质性,通过分析发现东部地区贡献度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为官员晋升压力、财政收入增速、财政分权;中部地区贡献度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为财政分权、人均GDP和转移支付占比;而西部地区贡献度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为财政收入增速、经济增速和转移支付占比。时间异质性分析发现,随着时间的延续,影响因素结构存在一些规律性变动——转移支付的贡献度呈下降趋势,宏观经济预测差异的贡献度呈上升趋势。总体来说,我国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预决算差异。我们要客观认识预决算差异,分类施策——“理性认识客观因素,主动化解不合理因素,鼓励支持节支因素”,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执行效率,更好履行政府受托责任。要认识到我国当前阶段预决算差异的主要成因是制度性因素和管理因素,以及预算调整差异和预决算执行差异性质的不同,未来需不断优化制度并强化预算管理。具体政策建议为:一是不断完善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加强财政预算法治化建设。二是加强各项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我国财政体制,理顺政府间收支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三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宏观预测能力,并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建设,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四是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规范预算调整流程,建立预算调整控制机制。五是优化制度设计,协调预算主体良性互动,完善预算监督体系,营造公开透明预算环境。六是强化绩效意识,将预决算差异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万国振[3](2021)在《兰州市地方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演变及政策取向研究》文中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和支柱。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步骤之一。目前我国在社会经济转型期所面临的种种挑战,要求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时,必须包含政府能够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制度。财政收支不平衡永远是政府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加剧了这种不平衡。在我国既往的改革实践中,已经证明了非税收入是与税收收入并存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而且市级政府对非税收入的依赖性会更高,但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和制度体系。这就需要对我国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的演变进行溯源研究和理论分析。本文以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演变历史为研究对象,首先从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入手,阐述了兰州市财政体制中从预算外资金到非税收入的演变历史和逻辑,通过与全国其他省会城市的横向对比,从财政分权、经济发展和地方间竞争等角度,指出这种非税收入依赖性在我国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其次,通过分析这种政策取向在不同历史阶段表现出来的特征,指出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现阶段由于过度依赖而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最后,提出了摆脱这种非税收入依赖性的政策建议。本文在大量研究国内外政府非税收入相关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政策演变史及作用,指出这是我国政府在历史转型期面临财政困境时,为能有效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而进行管理创新的一个缩影。其历史使命已经接近完成。下一步应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制度,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现代财税体制。
陈鹏[4](2020)在《城市群协调发展问题研究 ——基于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城市群是城镇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空间组织形式,是一个以1个或1个以上的国家级中心城市或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核心,由一定数量的大城市或都市圈为构成单元,依托互联互通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网络所形成的各城市功能定位较为明确、城市间产业分工与协作体系较为完备和区域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城镇密集区域。城市群协调发展是指在市场、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和城市群上级政府等多元力量的共同作用之下,城市群内部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之间的经济联系和社会交往日益紧密、地区间的产业分工与协作水平不断提升、人口和生产要素在城市群空间内的配置格局不断优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的差距不断缩小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群开始在我国出现并快速发展,以长三角、京津冀和粤港澳大湾区等为代表的城市群已经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目前,城市群正逐渐成为我国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以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区域发展的新模式。不过,我们在看到我国的城市群从无到有、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到我国城市群在协调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不同区域城市群之间的发展差距相对较大,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内部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城市群产业布局不合理和地区间低水平同质化竞争问题日渐凸显,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尽完善。政府和市场是推动城市群发展的两大动力,府际关系是影响城市群协调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府际关系的实质是政府间的权力配置和利益分配关系。央地之间的事权配置结构和财权划分格局会对地方政府的决策权限、决策动机和行为策略产生深刻地影响,并由此塑造出特定的地方政府间关系格局,进而影响到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水平。因此,我们在充分发挥市场在城市群内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需要协调好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城市群上级政府与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和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困境的生成,与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中央政府主导实施的行政分权改革和财政分权改革所引发的地方政府间关系格局的深刻变革、纵向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事权配置的不合理以及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统筹力度不足等因素密切相关。城市群是一个包含多个行政区的经济区,人口和生产要素在城市群空间内的合理流动和均衡配置以及地区间产业分工与协作体系的构建是实现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而行政分权改革引发的地区间的政策壁垒阻碍了人口和生产要素在城市群空间内的合理流动,财政分权改革使得地方政府拥有了开展无序竞争的能力与强烈动机,不利于地区间产业分工与协作体系的构建。同时,由于纵向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事权配置的不合理和城市群内部公共服务资源空间配置的不均衡所引发的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使得城市群内部的人口和生产要素的空间配置格局出现一定程度的失衡,进而制约了城市群协调发展格局的形成。此外,伴随行政分权改革和财政分权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统筹力度也随之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弱化,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水平的提升。伴随我国经济发展格局由行政区经济向城市群经济的转变,现有的与行政区经济相适应的纵向政府间的事权配置与财权划分格局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城市群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而制约了城市群协调发展水平的提升。如何选择有效的城市群治理模式来破除地区间的政策壁垒并弱化各地方政府开展恶性竞争的能力与动机,不断提升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而构建起有利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运行格局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城市群治理和城市群发展面临的重要任务。城市群内部的各地方政府和城市群上级政府是城市群治理体系中的核心治理主体,城市群协调发展格局的形成需要依靠城市群内部的各地方政府和城市群上级政府的共同推动。目前,我国城市群治理所采用的主要治理模式是以城市群内部的各地方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府际协作治理,而对于以城市群上级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治理模式的探究相对较少。由于城市群内部的各地方政府参与府际协作治理的意愿和动机不尽一致以及部分地方政府在府际协作中可能会采取机会主义的行为策略,致使府际协作治理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成效的发挥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为此,我们在不断提升城市群府际协作治理水平的同时,也要注重探寻和运用以城市群上级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治理模式,通过推动以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府际协作治理模式和以城市群上级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治理模式的有机结合,进而实现构建双重治理机制来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的目的。区域治理是一项由多元治理主体参与的治理活动,区域内部的各地方政府和区域上级政府是区域治理体系中的核心治理主体。在当前我国区域治理的实践中,因纵向政府间事权配置的不合理所引发的与区域治理和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治理权限运行的碎片化以及因纵向政府间财权划分的不尽合理所引发的地方政府之间激烈的竞争关系,是阻碍我国区域治理难题化解和区域发展水平提升的重要因素。整合作为一种治理手段,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区域治理难题的化解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的提升,不仅需要依靠区域内部的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密切协作,也需要由区域上级政府对区域内部各地方政府所拥有的与区域治理和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事权和财权进行必要的整合,以此来弱化区域内部碎片化的事权和财权运行格局给区域治理和区域发展带来的阻碍,进而更好地推动区域治理水平的提升和区域协调发展目标的实现。为此,本文在学界现有整合治理模式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提出了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概念,并尝试从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视角来化解城市群协调发展所面临的困境,不断提升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水平。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是一种由区域上级政府对区域内部各地方政府所拥有的与区域治理和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事权和财权进行适度的整合,不断强化区域上级政府在区域治理和区域发展上的统筹与协调能力,以此来改变区域内部各地方政府的决策动机和行为策略,不断提升区域内部各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区域上级政府与区域内部各地方政府之间决策和行为上的协同性,进而实现特定治理目标的区域治理模式。作为一种由区域上级政府主导实施的区域治理模式,纵向府际整合治理可以为我国的城市群特别是市场机制发育不太成熟、各地方政府参与府际协作治理的意愿相对较弱的城市群的协调发展提供一个较为可行的治理路径。将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应用于城市群治理中,由城市群上级政府对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所拥有的与城市群协调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事权和财权进行适度的整合,不断强化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统筹与协调能力,有助于弱化各地方政府制造政策壁垒和开展无序竞争的能力与动机,不断提升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以此来引导人口和生产要素在城市群空间内的合理流动和均衡配置,不断提升地区间的产业分工与协作水平,进而实现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目标。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是运用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来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两大基本路径。其中,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是由城市群上级政府对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所拥有的与城市群协调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事权进行适度的整合,不断强化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事权,以此来弱化各地方政府制造政策壁垒和开展恶性竞争的能力,不断提升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而构建起有利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地方政府事权运行格局的整合治理举措。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的手段包括城市群地方政府规划权限整合、城市群内部省际或市际交界地区管理权限整合、城市群区域性公共事务治理权限整合、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整合等。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是由城市群上级政府对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所拥有的部分财税政策制定权限和财税收入分配权限进行适度的整合,以此来弱化各地方政府制造政策壁垒和开展恶性竞争的动机,不断缩小各地区财力上的差距,进而构建起有利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地方政府财权运行格局的整合治理举措。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手段包括城市群地方政府财税政策制定权限整合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税收入分配权限整合等。由于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是由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我国现有的纵向政府间职责划分格局下推动实施的,现有的纵向政府间职责划分格局会对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运行成效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运行必然会对地方政府之间现有的利益分配格局产生一定的冲击,因而府际争议的出现可能难以避免。为此,需要通过不断变革和优化我国纵向政府间的职责划分格局、构建规范化的城市群府际争议解决机制并将城市群作为地方政府部分类型政绩考核的基本单位等手段来推动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同时,作为一种由城市群上级政府主导实施的城市群治理模式,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在应用的过程中,城市群上级政府对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的部分事权和财权整合的力度要适度,整合的时机要适当,要注意保护好各地方政府参与城市群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且要注意将以城市群内部的各地方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府际协作治理和以城市群上级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进行有机的结合,以此来构建起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双重治理机制,进而为城市群的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蒋武鹏[5](2020)在《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发挥审计监督、预算监督的职能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预算监督作为一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式,日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现代预算要义就是通过有效的预算法律的监督约束,将预算关系规范在法治轨道上。预算治理能力和监督法治化是一个国家综合治理能力与执政水平的体现,直接关乎全体公民的利益。预算法律制度本质上就是要实现传统预算管理向现代预算治理的转变。为此,有很多学者指出,预算治理应当成为当前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性主题。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预算改革推向国家治理的新高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的要求。在国家治理体系中,预算监督和治理是达到公共治理效率最佳的重要手段。一国的预算能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该国的国家治理能力反映出来,由于预算与社会活动诸多方面都是密切相关的,因而建立和完善一套现代公共预算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但要求政府在财政管理方面完全在法律与制度的体系下运行,同时还要注重财政预算的透明度与民主化,更重要的是其关系到国家社会治理的转型,是其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制度进行完善,保证该制度的高度透明,同时使民众都能够广泛参与进来,形成全民监督的机制,以更加有效的推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努力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但是,我国预算监督和治理还存在提升和优化空间。如何实现预算监督法治化,落实对政府预算的约束、管理和监督,是预算治理的关键问题。本文提出预算监督法治化应当成为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突破口和重要举措。剖析我国当前预算监督治理的现实困境和存在问题,依据预算监督的相关理论,分析对目前我国预算治理监督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地区的地方预算监督示范改革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本文关注到我国的整体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践应当自觉贯彻“法治改革观”,进而以预算监督法治化作为突破口,以制度变革方式实施的普惠性、实质性减税降费,不仅有助于最大限度地“以支定收”保护国民的利益,更会倒逼形成预算的刚性约束,有助于促进国家预算监督体系的完善,真正实现“量入为出”。在减税降费背景下强化预算监督法治化的发展理路,应重塑预算监督理念,重构预算监督机制,完善预算监督路径,建立健全党委、人大、公众以及司法的协同预算监督体制,拓展多元主体参与预算监督、优化预算监督有效性、威慑性的路径,构建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之间的良性“取予关系”。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强调了加强党的预算监督主体作用,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以预算监督法治化为发展路径,依法强化人大预算监督职能,把政府权力关进预算这个笼子里,全面提升预算治理能力,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国家善治。本文具体内容安排如下:首先是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导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意义及实践价值,研究现状、研究进路及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难点和创新点对本文涉及的术语概念进行说明。第一章阐述预算监督的一般理论,并对我国三种预算监督制度的具体方式并对其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分析了预算监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第二章探讨了预算监督法治化和国家治理关系,从国家治理的内涵,历史发展过程对治理理论进行了评析,阐述了国家治理与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以便为我国预算监督制度改革提供借鉴。第三章剖析了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的困境与问题。对法律控制、权力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当下预算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第四章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下的预算监督治理的基本路径,分析预算治理实现预算监督法治化转型的体现,提出预算监督治理应当是以实现预算共治为目标,以预算法治为路径,基于可实现的预算效治,达成符合财政民主价值的预算善治。预算实现治理只有契合预算共治、预算法治、预算效治与预算善治的定性定位,才能在预算治理现代化的探索中实践预算约束治理,预算运行治理、预算绩效治理、预算监督治理、预算问责治理五种治理进路,对我国预算实现治理进行了定位和定性,同时分析了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在国家治理下所面临的调整和回应,为下一步提出预算监督改革的法治化进路明确了方向和导向。第五章为论证了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制度改革的法治化进路。主要从加强预算监督信息公开化、合理配置预算监督权、加强预算法律监督程序、完善预算监督实现路径和加强党的预算监督五个方面进行阐述,明确我国应建立多层次的预算监督机制。
刘文峰[6](2020)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效果评价及其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能源是经济和人类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而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全球的普遍共识,世界各国积极构建可再生能源激励机制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可再生能源政策效果评价是衡量政策有效性的重要手段,是可再生能源政策设计与调整的重要依据。本文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的效果进行系统研究,剖析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的切入点、侧重点、制度体系特征及历史演化规律,厘清政策的作用效果,为未来政策取向提供科学依据。本文构建了双视角双维度分析框架体系,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效果进行系统研究。双视角是从国际和国内两个角度分析可再生能源政策效果;双维度是分析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和技术进步两个维度的具体影响,在该框架下本文对可再生能源政策效果进行全面分析和比较研究,主要工作如下:首先,本文构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评价面板固定效应模型,从发展规模维度进行政策效果评价。国际视角下,系统梳理了国际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体系,将该政策体系梳理为7类:财税激励政策、市场化政策、直接投资激励、规划类政策、规制政策、信息和教育投入政策、研发投入政策,在此基础上建立聚合政策评价模型分析大类政策效果。进一步考虑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的延续性,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对聚合政策下的具体细分政策效果进行评价。结果表明,聚合政策中市场化工具、研发投入、财税激励、规划类政策是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发展的有效政策手段。具体政策中,战略规划是有效的规划类政策,价格政策和补贴政策是有效的财税激励政策,市场化政策中绿证交易和温室气体排放许可具有协同效应。国内视角下,基于我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制度框架,将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整体体系梳理为五个方面:总量目标制度、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上网电价制度、费用分摊制度及专项基金制度,然后建立面板固定效应模型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进行量化评价。结果表明,总量目标制度、上网电价制度和专项基金制度对提高我国风电规模发展有明显的促进作用,退坡机制和可再生能源附加之间存在强烈的协同作用。而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政策效果在风电发展初期促进效果显着,当风电大规模爆发增长后,由于弃风,并网难等原因,该政策对于风电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显着。双视角下政策效果的对比结果表明,在可再生能源规模发展阶段,规划政策、财税政策及研发投入是双视角下有效的政策,而市场化政策是国际视角下独有的且具有协同效应的政策工具。其次,本文构建了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评价面板数据模型,探讨政策对技术创新的促进效果。国际视角下,基于国际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体系,构建面板固定效应模型对聚合政策效果进行评价,进一步建立具体政策评价模型分析细分政策效果。结果表明,市场化工具政策工具对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的促进效果最大,财税激励、规划类政策、规制类政策、直接投资激励、研发投入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依次递减。具体政策中,战略规划和制度创新对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创新具有显着的协同效应;价格政策和税收激励是有效的财税激励政策;温室气体排放量许可和绿色证书交易是显着的市场化政策;地方政府提供资金是有效的直接投资类政策;规范和标准、及其他强制性要求是有效的规制类政策。此外,国内视角下,将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的发电政策梳理为四个方面:战略规划政策、规制管控政策、需求拉动政策、技术推动政策,在此基础上构建面板修正标准误差模型对我国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的政策进行量化分析。结果表明,战略规划政策、规制管控政策和技术推动政策是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的主流政策,而需求拉动政策对我国技术创新效果并不显着。双视角下政策效果的对比结果表明,在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阶段,规划政策、规制政策与研发投入是双视角下显着的政策工具,市场化政策、财税激励及政府直接投资是国际视角下有效的政策工具。最后本文系统分析典型国家可再生能源战略定位的演化,梳理典型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的演进史,总结如下的政策演化规律:可再生能源政策以国家能源转型为导向,服务于国家能源转型战略;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是政策的根基;高成本在发展初期是可再生能源的本质特征,强制收购和财政补贴政策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流政策;政策演变的路径基本一致;政策体系以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为主线。基于双视角双维度的政策效果评价和政策演化规律分析,提出如下政策建议:战略定位,技术引领;布局优化,政策协同;配额支撑,市场增效;立法保障,动态调整。
江勇[7](2020)在《基于系统动力学的地热产业发展财税政策模拟与选择》文中提出地热能是一种绿色低碳、可循环利用的清洁能源,包括浅层地热、水热型地热和干热岩。根据《中国地热资源调查报告》,中国大陆336个地级以上城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年可采量折合标准煤7亿吨,中国大陆水热型地热资源年可采量折合标准煤19亿吨,中国大陆干热岩资源初步估算资源量折合标准煤856万亿吨,可见,我国地热资源丰富。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地热产业已初步具有商业价值,具备战略性替代能源的属性。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初始投资高、不确定性大,政策支撑力度不足,抑制了地热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基于此,本文重点围绕浅层地热资源和水热型地热资源,针对地热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开展研究,以更好地促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本研究取得的创新性成果主要包括:(1)以系统理论为基础,提出了地热产业发展财税政策研究的理论框架。以系统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公共政策理论为基础,分析地热产业发展系统结构、系统机制、系统目标,阐述地热产业发展政策依据和特点,提出了本文的理论框架,为更全面、更深入地刻画社会经济、能源环境、地热产业、政策之间的互动关系提供指导,克服了前人文献中地热产业研究主要针对单因素或部分因素影响的局限性。(2)基于地热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复杂系统关系分析,构建了地热产业发展的系统动力学模型,为深入挖掘地热产业、社会经济、能源环境、政策影响等因素之间的定量关系提供了手段。通过地热产业发展的运行机理分析,构建了地热产业发展的系统动力学定量化模型总体结构和社会、经济、能源、环境、地热和政策子系统,使得分析更深入和严密。(3)从政策理论需求和实践需求两个维度设计地热产业不同政策组合,克服了以往研究中就问题谈问题,或就地热产业发展中某一项政策开展研究,导致地热产业发展政策研究系统性不强,科学性不充分的问题。本文从政策理论需求角度,分析了地热产业发展所需要的政策工具和政策强度,从纵(政策强度)横(政策工具)两个方向分别作了政策需求分析;从政策的实践需求角度则运用面板数据回归模型,分析了现有单一政策和政策组合对地热技术水平、地热产业投资意愿等方面的效果,明确了现有政策的不足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地热政策经验,对地热产业政策进行设计,克服前人研究中的局限性。(4)依据上述所设计政策方法,分别从全国层面和典型区域层面开展了政策效果模拟,根据能源、环境、经济多目标协调程度,综合考虑资源效应、减排效应和政府可支付能力,提出了国家层面和区域层面的财税政策组合建议。
华清君[8](2020)在《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陈云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作为国家财经工作的卓越领导人,在长期的国家财经治理实践中,他始终坚持从各个时期的国情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探索、创新、总结,彰显了非凡的国家财经治理能力,为党和人民事业建立了不朽功勋,并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国家财经治理思想。陈云的财经治理能力首先源于青少年时期他在苏南勤勉忙碌的商业氛围和上海浓郁发达的商业环境中耳濡目染受到的深刻影响,此后经过长期反复踏实的财经理论学习与钻研,他的财经理论功底不断得以增强、深化和升华。这使他在长期的财经领导工作中,能够把自己财经方面的超凡天赋与财经科学理论很好地结合起来,能够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根本的理论指导和基本遵循,以苏联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为主要的实践参照和理论思考,以西方经济理论与实践为重要的思想启发和借鉴运用,从而在建立和完善国家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等重大决策实践过程中,在对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运行机制和运行保障开展治理的过程中,能够创造性地研究、制订、实施有效的治理策略,在每一次危机的紧要关头,他常常临危受命,并总是不负众望,一次又一次使国家和人民转危为安。研究陈云同志国家财经治理的理论渊源、实践历程和建立的丰功伟绩,其间显现着鲜明独特的思想脉络,主要可以概括为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等六个方面。陈云关于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的思想,着眼于从上层建筑角度发挥制度促进经济发展的保障激励作用,从生产关系角度发挥利益攸关方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动创造作用,从资源配置角度发挥要素促进经济发展的效率引领作用,从再生产过程角度发挥各环节促进生产发展的导向联动作用。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明确财经治理的中心任务以及实现这个中心任务应当构建的体制机制,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核心和目的,也是其他各个思想分支所围绕的核心和目的,旨在阐明发展依靠什么,如何激发活力,而其他各个思想分支,是为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的思想服务的。陈云关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的思想,着眼于把计划的优越性与国情实际结合起来,激发市场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坚持国民经济的计划理性与市场活性,协调国内经济的计划性与国际市场的风险性,在与时俱进不断改革中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不断改善。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资源配置的基本路径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脉络和主线,旨在阐明经济如何发展,成果如何分配,对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思想,以及对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思想、对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思想,有着决定性影响。陈云关于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的思想,着眼于筹划稳健的计划控制总量,权衡协调的发展比例关系,保持稳固的四大平衡格局,维护理性的计划执行控制。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资源配置的根本方法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精髓和动力,旨在阐明经济发展所需的要素如何组织,应当怎样配置,是对如何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而在资源配置上作出的制度安排。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思想,服从于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思想,服务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思想,决定着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思想。陈云关于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的思想,着眼于从信息情报中洞悉市场状态,在健全法制中整顿经济秩序,运用政策工具稳定市场物价,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深入基层一线解除群众疾苦。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的动态监控与理性校正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中关于对经济运行实行休养和调理的机制,是诊治手段,旨在阐明如何监控经济运行过程,经济运行如何回归理性,因而是对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其他分支思想的再运用。陈云关于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的思想,要求把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作为党的重大战略和生命,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要求,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始终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思想上的基本建设。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的力量源泉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支柱和载体,旨在阐明治理活动的根本依靠是什么,如何形成长久的依靠,因此是践行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各个思想分支的主体力量,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中最能动最根本的部分,是保证思想正确执行和自我完善与发展的根本依靠。陈云关于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的思想,要求把有利于人民、满足人民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工作中坚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调查研究,而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作决策,因此是解决干部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根基和活的灵魂,旨在阐明治理思想的思想方法以及如何发挥作用,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始终保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方法论基础。陈云财经治理实践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始终保持积极而又稳妥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具体情况运用相应的规律和财经理论,不因顺境而冲动,也不因困难而气馁,始终把握好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益效率和安全稳定,循序渐进,稳扎稳打。这在根本上是由他的治理思想的理论品格所决定的,就是在财经治国中始终坚持风险思维,防止犯颠覆性错误。陈云财经治理的思想与实践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宝贵财富。新时代,陈云财经治理思想有助于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有助于我们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妥善处理分配问题;有助于我们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助于我们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更好地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改革的双轮联动,避免陷入改革和市场经济治理中的形而上学。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发端并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逐步成熟于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丰富并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主要作用于以发展对人民有利的社会生产力为根本目标、以克服纠正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重点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奠基了坚实的基础。他的思想不仅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发挥了巨大作用,许多相关思想对于今天的财经治理实践仍有着指导意义,必然为一代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所继承,并结合新的时代特征,而令其焕发出新的思想魅力。
王嘉琦[9](2020)在《我国现行促进就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研究 ——以上海市第三产业为例》文中指出就业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与民生息息相关。新常态下,中国的经济增长逐步从高速度向高品质发展转移,与此同时,产业结构逐渐由低附加值行业朝高附加值行业调整,就业面临着总量和结构上的压力与挑战。要解决就业问题,除了市场机制外,还应在宏观上配套税收政策的调控,将经济杠杆作用于就业问题中。相比其他类型的税收,就业受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更清晰、明确,国家也从不同角度设计了多项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来激励就业。近五年就业结构显示,就业人员中从事第三产业的比例最大且有上升倾向,而上海市又是全国第三产业最为发达的市辖区之一。在此背景下,以上海市第三产业为例,研究我国现行促进就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具有一定必要性和紧迫性。首先,本文从税收的转嫁与归宿、凯恩斯就业理论等经典理论出发,在厘清企业所得税与就业之间的联系基础上,从长期归宿和影响私人投资的视角,理论分析企业所得税对劳动需求的影响及其方式。得出政府一方面通过制定企业所得税政策直接引导劳动需求的增加,另一方面通过推动经济发展或产业结构调整等间接增加劳动需求的结论。其次,结合我国税收收入与就业情况,进行上海地区第三产业就业的现状分析,发现2018年上海地区第三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与全国相比高出17.7%。这一差距意味着更多的经济增长空间、更多吸纳就业的潜力以及更深的创新与经济发展融合程度。此外,本文全面梳理2000年以来对就业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发现现行政策存在受益对象有限、对企业所在地的异质性考虑不够周全、企业获取相关资质的认定程序繁杂、税收政策的衔接与变更不够合理等不当之处。接着,本文采用实证分析法,以2013-2018年间上海地区第三产业的111家上市公司为有效样本,采用修正了异方差、序列相关和截面相关的固定效应模型评估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对就业水平的影响情况。研究发现,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率与上海市第三产业上市公司的员工人数显着负相关。当用上市公司员工人数增长率来替换员工总人数时,也得到稳健的结果。综合来看,减税有助于促进劳动供求和产业优化升级,较高的税负不利于就业岗位在总量和增速上的增加。此外,总结国际上如美国、英国、欧盟等国家或经济体出台的旨在促进就业的所得税政策亮点,为政策建议做进一步支撑。最后,综合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结果和国际经验,本文提出了应扩大企业所得税政策受益对象、充分考虑企业所在地异质性、简化相关资质认定程序、提高税收政策的长效稳定性、继续加大对第三产业优惠力度等优化建议以促进就业、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宋东明[10](2020)在《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的深化与快速发展阶段,就这一新趋势特征而言,我国老龄人口规模已经是世界最多,且未来发展中“人口众多、结构老化”以及“未富先老与未备先老”将是我国人口现象长期持续存在的情况,因而必须面对严重的老龄化挑战。老龄化日趋严重同时增加了社会以及家庭的养老负担,并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极大压力,但是也为养老产业提供了发展空间。随着我国老龄化日益加重,政府、社会对于养老产业也越来越重视,加快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已置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党的十八大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进老龄服务产业发展”,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均对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老龄化问题,站在战略高度提出发展养老产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之有效的战略。发展养老产业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和重要选择之一。在我国,发展养老产业的根本宗旨是服务于老年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和全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与精神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需要。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日益增多的多层次与多类型的老年人口群体的需求快速增加,为养老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此同时,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结构小型化与空巢化等都要求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共同承担起为老人提供服务的职责,而我国传统的养老事业的运作机制难以满足我国庞大的老龄人口的商品性、市场性需求,需要通过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来填补这一不断扩大的需求空间。老年人口增加、老年人生活需求多样化、老年人购买能力逐渐提升,使得养老产业发展具有客观经济条件。我国当前的养老产业发展现状是从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提供进行社会福利养老,向因时因地制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政府提供社会福利发展养老与养老产业发展提供社会产品相结合的养老产业之路转向,由此可以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和发展问题,同时促进老年人以及社会福利的全面发展。国家已明确提出加快养老产业发展,但当下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尚未明确,因此“发展什么”与“怎么发展”,尤其是发展依据,是现阶段我国养老产业发展面临的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难题。养老产业可从技术、市场、企业与政府多维度进行,但是在这些维度内容中,法律制度都是核心与基础保障。而从促进养老产业发展视域,不仅可以依法组织和汇集养老产业发展动能,而且是养老产业增长与创新的规范化和法治化保障。由于养老产业在我国出现新的增长机遇,它极为需要法律的促进保障,这也是我国经济法律发展的新课题。文中以探索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的发展为目标,构建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框架,分析当前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充分比较分析美国、德国、日本、韩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基础,以我国老龄化国情提炼我国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功能要素、制度路径等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关键制度内容,论证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而且创新提出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整体立法设计、并论证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框架的新领域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注意研究带有问题意识积极尝试理论结合实践,对积极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具有现实意义。论文的主要设计、内容与结论分别呈现出:第一,构建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理论分析路径。在厘清养老产业界定的基础上,以国民收入和分配理论、产业成长理论、社会福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经济法理论等理论为依据,在分析养老产业发展制度需求与供给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处于非均衡状态,养老产业在我国的兴起,是对政府、社会、个人公平效率意识的考验,而在养老产业市场对法律制度的促进调控需求以及政府提供养老产业法律制度的意愿与能力是形成养老产业市场秩序的供需互动。因此,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安排在养老产业发展中体现政府公共职能的作用、引导作用、规范和约束作用。而且由于养老产业的经济性与福利性兼具的特点,依据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情况,亟需具有保障功能的法律制度促进其发展,形成政府与市场的合力,通过法定政策指引,法律手段促进,如,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来引导社会理性参与养老产业,从而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第二,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产业发展法律供给不足。在梳理了产业发展、产业促进、特别是我国养老产业发展法律政策现状的基础上,认为目前和刚刚提出养老产业这一概念时期相比,养老产业经过一段时间的表现,其发展生存环境已经有了质的变化。如,老年人购买养老的专门用品和养老服务的理念已经初步形成,社会也已经开始普遍关注养老用品和养老服务的供给与生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投入到养老用品的生产与养老服务的提供中,党和政府明确作出了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民政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地方政府也在积极的发展养老产业,可以说已经初步形成了发展养老产业的政策体系基本框架,但是养老产业政策提供的公平性和效益性不足,我们认为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基本法缺失,因而无法利用法律制度的优势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第三,构建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必然性。首先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具有实现社会公平和效益价值的主要功能,这体现在养老产业法律的促进功能和权利保障层面;其次,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是以满足社会,尤其是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根本目标,以完善养老产业发展促进保证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为直接目标;最后,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是社会与经济发展过程中针对养老产业的重要法律保障,是法学领域以及经济法律领域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创新。第四,以“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为基本法,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制度建构。首先提出促进养老产业法发展法律制度是通过法律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规范总称,在法律规范层级结构上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等四个层级。其次,由于促进养老产业法的法之整体性,其立法成长过程需要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我们在分析了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后,在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上的不同立法优势与特色特征,认为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具有各自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不同制度模式,通过法律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它可以保障老年人的经济能力,提升全社会养老市场购买力,保障老年人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重点提出了在分析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目标要素、原则要素、功能要素、协调要素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保障+财政支持+投融资完善的法律制度路径选择。第五,我国社会经济的变化发展必然促进养老产业的稳步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了发展我国养老产业的战略选择,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战略。发展养老产业的根本宗旨是服务于老年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尤其是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和全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需要。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旨在促进和鼓励养老产业发展的带有“促进内容”的法律法规,如《中小企业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具有促进意义的基本法,这既是将国家宏观政策引导与法律制度保障相结合的结果,也为法律作为制度架构来规范和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法律范例。现在养老产业的发展吸引越来越多的多元主体进入养老市场,成为新型的产业发展动能,养老产业的迅猛发展,迫切需要法律、政策的鼓励和推动,需要从法律制度上予以促进、扶持和规范,促进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可以为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发展方向与制度保障。围绕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整体目标,强调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框架体系,既有宏观制度要素分析,又有微观实施安排路径选择,建议形成以专门的、统一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为统领、为基础,以配套制度为补充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体系。
二、浅谈科技发展的财税政策取向(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科技发展的财税政策取向(论文提纲范文)
(1)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执行研究 ——以内蒙古W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国外相关研究 |
2.国内相关研究 |
3.国内外相关研究评析 |
(三)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内容 |
3.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限度 |
1.创新之处 |
2.研究限度 |
一、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1.大企业 |
2.税收优惠 |
3.政策执行 |
(二)本项研究的理论基础 |
1.税收激励理论 |
2.米特–霍恩政策执行系统模型 |
二、W市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现状及成效分析 |
(一)W市大企业概况 |
1.W市大企业构成情况 |
2.大企业对W市的税收贡献 |
(二)W市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现状 |
1.政策标准与目标的设置 |
2.政策执行资源的配置 |
3.政策执行机构的特性 |
4.政策执行方式 |
5.政策执行环境 |
6.政策执行人的价值取向 |
(三)W市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初步成效 |
1.降低了大企业的税收成本 |
2.激励了大企业的研发支出 |
3.推动了地方经济稳定增长 |
三、W市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W市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面临的主要问题 |
1.部分优惠政策的预期目标难以实现 |
2.政策执行资源配置不充分、不到位 |
3.基层税务机关的政策执行能力不足 |
4.政策执行方式与大企业需求不匹配 |
5.政策执行环境欠佳形成了外部制约 |
6.部分税务人员对政策的选择性执行 |
(二)W市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面临问题的原因分析 |
1.部分政策标准与目标的设置不科学 |
2.政策执行资源配置问题被长期忽视 |
3.基层税务机关的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
4.政策执行方式未能实现服务型转向 |
5.政策执行环境存在诸多不可控因素 |
6.培训、考核与奖惩制度缺乏实效性 |
四、可供借鉴的国内外经验与启示 |
(一)可供借鉴的国内外经验 |
1.国外经验 |
2.国内经验 |
(二)对W市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启示 |
1.通过立法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
2.实现优惠政策执行的专业化 |
3.重视政策执行中的纳税服务 |
五、提升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执行质效的对策及建议 |
(一)科学设置政策标准与目标 |
1.政策制定要注重系统性和整合性 |
2.目标设定要力求稳定性和长远性 |
3.标准设计要注重合理性和适用性 |
(二)合理配置政策执行资源 |
1.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
2.加强信息资源整合 |
3.充分利用外部资源 |
(三)全面提升税务机关政策执行力 |
1.实现政策执行的专业化管理 |
2.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
3.健全税务机关内部监督机制 |
(四)切实改进政策执行方式 |
1.政策宣传与培训要精准 |
2.办理程序要精简规范 |
3.服务措施要严格落实 |
(五)不断优化政策执行环境 |
1.进一步改善税收法制环境 |
2.创造相对宽松的经济环境 |
3.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
(六)规范政策执行人的行为 |
1.加强职纪教育和业务培训 |
2.建立健全考核和奖惩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调查问卷 |
附录2 问卷调查结果统计 |
致谢 |
(2)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思路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思路 |
1.3 研究内容、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4.1 预决算差异 |
1.4.2 预算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 |
1.4.3 预决算差异度 |
1.5 本文创新与不足 |
1.5.1 本文研究创新 |
1.5.2 本文研究不足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预决算差异的文献综述 |
2.1.1 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
2.1.2 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2.1.3 文献评述 |
2.2 预决算支出差异分析的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官僚预算最大化理论 |
2.2.3 晋升竞争理论 |
2.2.4 政府预算管理相关理论 |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典型事实分析 |
3.1 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制度现状分析 |
3.1.1 预算编制的制度现状 |
3.1.2 预算执行的制度现状 |
3.1.3 决算审查的制度现状 |
3.1.4 结转结余的制度现状 |
3.1.5 其它相关制度现状 |
3.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整体特征分析 |
3.2.1 全国层面 |
3.2.2 中央与地方层面 |
3.2.3 省级层面 |
3.2.4 部门预算层面 |
3.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结构特征分析 |
3.3.1 全国层面 |
3.3.2 中央与地方层面 |
3.3.3 省级层面 |
3.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区域特征分析 |
3.5 中国预决算差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3.5.1 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立法层级不够高 |
3.5.2 制度建设缺乏系统性,调整差异较大 |
3.5.3 公共决策与预算衔接不畅 |
3.5.4 部门自由裁量权缺乏有效约束 |
3.5.5 预算管理不完善,预算执行监管不到位 |
3.5.6 约束机制不健全,未充分纳入绩效管理 |
3.6 本章小结 |
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分析及成因研究 |
4.1 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分析 |
4.1.1 普遍性 |
4.1.2 不可预知性 |
4.1.3 非对称性 |
4.1.4 成因的多样性 |
4.1.5 适度性 |
4.2 中国预决算差异的基本判断 |
4.3 预决算差异的分析框架及影响因素分析 |
4.3.1 技术因素 |
4.3.2 制度因素 |
4.3.3 政策因素 |
4.3.4 经济因素 |
4.3.5 管理因素 |
4.3.6 主体互动因素 |
4.4 预决算差异管理的客观定位 |
4.5 本章小结 |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体博弈分析 |
5.1 预决算差异的主体博弈概述 |
5.2 预算编制:支出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的博弈 |
5.2.1 支出部门与财政部门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
5.2.2 部门预算编制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
5.2.3 不完全信息两期序贯博弈(部门预算博弈策略) |
5.3 预算编制:支出部门之间的博弈 |
5.3.1 博弈特点 |
5.3.2 策略空间 |
5.3.3 模型的建立与推导 |
5.3.4 均衡分析 |
5.4 预算监督:支出部门与监督部门之间的博弈 |
5.4.1 博弈特点 |
5.4.2 策略空间 |
5.4.3 模型的建立与推导 |
5.4.4 均衡分析 |
5.5 影响因素分析与政策启示 |
5.5.1 主体博弈因素分析 |
5.5.2 政策启示 |
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影响因素实证检验分析 |
6.1 回归模型设定 |
6.1.1 静态面板模型 |
6.1.2 动态面板模型 |
6.2 变量与数据来源说明 |
6.3 预决算差异影响因素的实证结果 |
6.4 预算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成因的实证结果 |
6.5 时空异质性分析 |
6.5.1 地区异质性分析 |
6.5.2 时间异质性分析 |
6.6 稳健性检验 |
6.7 本章小结 |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成因的贡献度分解 |
7.1 测度贡献度的基本原理 |
7.1.1 基于R~2的贡献度指标——夏普利值分解 |
7.1.2 基于方差分解和均值分解的MQ指数 |
7.2 预决算差异的贡献度分解 |
7.2.1 基于R~2的贡献度指标 |
7.2.2 基于方差分解和均值分解的MQ指数 |
7.3 预决算差异贡献度的内部动态分析 |
7.3.1 基于R~2的贡献度指标 |
7.3.2 基于方差分解和均值分解的MQ指数 |
7.4 时空异质性分析 |
7.4.1 地区异质性分析 |
7.4.2 时间异质性分析 |
7.5 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的主要成因 |
7.5.1 调整差异的成因分析 |
7.5.2 执行差异的成因分析 |
7.6 本章小结 |
8 预决算差异的国际比较研究 |
8.1 美国 |
8.1.1 美国联邦政府支出预决算差异状况 |
8.1.2 美国预决算差异管理实践 |
8.2 日本 |
8.2.1 日本财政支出预决算差异状况 |
8.2.2 日本预决算差异管理实践 |
8.3 法国 |
8.3.1 法国财政支出预决算差异状况 |
8.3.2 法国预决算差异管理实践 |
8.4 国际经验及启示 |
8.4.1 健全法律体系,提高预算法治化水平 |
8.4.2 预算编制科学精细,预算执行规范有序 |
8.4.3 严控预算调整,强化监督问责 |
8.4.4 预算信息充分公开,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 |
9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预决算差异管理的基本原则 |
9.2.1 坚持预算法定原则 |
9.2.2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 |
9.2.3 坚持权责一致原则 |
9.2.4 坚持系统观念 |
9.3 相关政策建议 |
9.3.1 加强财政预算法治化建设 |
9.3.2 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制度有效衔接 |
9.3.3 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降低预算调整差异 |
9.3.4 增强预算执行规范性,严控预决算执行差异 |
9.3.5 完善预算监督约束体系 |
9.3.6 预决算差异充分纳入绩效管理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2016-2019年中央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情况(59个部门) |
附录二:各国预算和决算相关数据 |
博士研究生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3)兰州市地方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演变及政策取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相关概念和基础理论 |
2.1 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沿革和范围 |
2.1.1 关于政府非税收入概念的研究 |
2.1.2 实践中我国政府对非税收入概念和范围的界定 |
2.1.3 政府非税收入概念的沿革 |
2.1.4 广义与狭义的非税收入范围 |
2.2 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概念 |
2.3 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基础理论 |
2.3.1 税收国家理论 |
2.3.2 公共产品理论 |
2.3.3 公共选择理论 |
2.4 理论分析思路 |
第三章 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演变历史和逻辑 |
3.1 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演变历史 |
3.1.1 兰州市的基本状况 |
3.1.2 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演变历史 |
3.2 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演变逻辑 |
3.2.1 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内生性逻辑 |
3.2.2 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外生性逻辑 |
第四章 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现状和原因分析 |
4.1 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现状 |
4.1.1 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横向比较 |
4.1.2 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纵向比较 |
4.2 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原因分析 |
4.2.1 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财税体制原因 |
4.2.2 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经济发展原因 |
4.2.3 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区域间政府竞争原因 |
第五章 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政策取向研究 |
5.1 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政策的阶段性特征 |
5.2 历史上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政策取向的合理性 |
5.2.1 经济增长模式对政府投资的客观要求 |
5.2.2 公共事务范围的扩大亟需财力保障 |
5.2.3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 |
5.3 目前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政策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
5.3.1 土地出让收入已接近极限 |
5.3.2 不利于提升城市竞争力 |
5.3.3 政府非税收入制度建设滞后 |
5.4 政策建议 |
5.4.1 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企业的意识和能力 |
5.4.2 加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夯实地方税源建设 |
5.4.3 推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
5.4.4 善用PPP模式,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城市群协调发展问题研究 ——基于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五、有关核心概念的界定 |
第一章 纵向府际整合治理:一种区域治理模式 |
第一节 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提出的背景 |
一、我国区域治理的基本现状 |
二、当前我国区域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的提出 |
第二节 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的基本内涵和理论基础 |
一、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的基本内涵 |
二、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运行逻辑和运作方式 |
一、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运行逻辑 |
二、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运作方式 |
第四节 纵向府际整合治理在我国城市群治理中应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将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应用于我国城市群治理的必要性 |
二、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在我国城市群治理中应用的可行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主要困境 |
第一节 城市群和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基本内容 |
一、城市群的提出 |
二、城市群协调发展 |
第二节 我国城市群产生的背景与发展历程 |
一、我国城市群产生的背景 |
二、我国城市群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面临的主要困境 |
一、不同区域城市群之间的发展差距相对较大 |
二、中西部城市群内部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 |
三、城市群产业布局不合理和地区间低水平同质化竞争问题日渐凸显 |
四、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不尽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城市群协调发展困境的生成逻辑与治理路径选择 |
第一节 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困境的生成逻辑 |
一、行政分权改革引发的地区间政策壁垒阻碍了人口和要素的合理流动 |
二、财政分权改革使得地方政府拥有了开展无序竞争的能力与强烈动机 |
三、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致使人口和要素空间配置失衡问题加剧 |
四、城市群上级政府的统筹力度不足阻碍了城市群协调发展水平的提升 |
第二节 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治理路径选择 |
一、城市群府际协作治理 |
二、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 |
第三节 运用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实施路径 |
一、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 |
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构建有利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事权运行格局 |
第一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的缘起 |
一、城市群内部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 |
二、城市群中心城市集聚效应的生成和扩散效应的发挥受阻 |
三、城市群区域性公共事务难以得到有效的治理 |
四、城市群省际或市际交界地区通常成为城市群内部的经济洼地 |
五、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较低 |
第二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的基本逻辑和主要手段 |
一、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的基本逻辑 |
二、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的主要手段 |
第三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规划权限整合 |
一、制定跨省域城市群规划法和省域内城市群规划条例 |
二、不断增强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可适用性 |
三、编制和实施城市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四、编制和实施城市群专项规划 |
五、实施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间规划变更承诺制度 |
第四节 城市群内部省际或市际交界地区管理权限整合 |
一、统一编制城市群内部省际或市际交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二、在部分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省际或市际交界地区设立城市群协调发展示范区 |
第五节 城市群部分区域性公共事务治理权限整合 |
一、城市群部分区域性公共事务治理权限整合的必要性 |
二、城市群部分区域性公共事务治理权限整合的手段 |
第六节 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整合 |
一、不断优化城市群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格局 |
二、建立和健全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
三、强化城市群上级政府在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上的职责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构建有利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财权运行格局 |
第一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缘起 |
一、碎片化的财税管理权限给城市群协调发展带来的阻碍 |
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缘起 |
第二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基本逻辑和主要手段 |
一、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基本逻辑 |
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主要手段 |
第三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财税政策制定权限整合 |
一、地方政府利用财税政策制定权限进行无序竞争的主要手段 |
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税政策制定权限整合的主要措施 |
第四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财税收入分配权限整合 |
一、建立健全城市群内部地方政府间税收分享制度 |
二、由中央政府或省级政府推动设立城市群协调发展基金 |
三、推动实施城市群内部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能力的提升 |
第一节 不断变革和优化我国纵向政府间职责划分格局 |
一、依据各级政府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定位来划分各级政府职责 |
二、减少纵向政府间共同财政事权数量并规范共同财政事权运行 |
三、不断提升我国纵向政府间职责划分的法治化水平 |
四、建立纵向政府间职责划分格局动态调整机制 |
第二节 构建规范化的城市群府际争议解决机制 |
一、谈判 |
二、调解 |
三、仲裁 |
四、诉讼 |
第三节 以城市群为单位对地方政府部分类型的政绩进行考核 |
一、以城市群为单位对地方政府部分类型的政绩进行考核的必要性 |
二、适合以城市群为单位进行考核的地方政府政绩类型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选题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价值 |
二、 研究现状及其评析 |
(一) 国外相关研究 |
(二) 国内相关研究 |
(三) 对现行研究的评析 |
三、 研究进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进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 本文的难点和创新点 |
(一) 本文难点 |
(二) 创新点 |
第一章 预算与预算监督制度概述 |
第一节 预算监督的一般理论 |
一、 预算的内涵和特征 |
(一) 预算来源 |
(二) 预算监督的广义内涵 |
(三) 预算特征 |
二、 预算监督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 |
(一) 形成过程 |
(二) 发展过程 |
第二节 我国三种预算监督制度的比较 |
一、 理论基础不同 |
(一) 投入导向型预算监督模式的理论基础:传统行政理论 |
(二) 绩效导向型预算监督模式的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 预算监督能力不同 |
(一) 预算监督主体的不同 |
(二) 审查监督时间的不同 |
三、 预算监督权力不同 |
(一) 预算修正案提交权力的不同 |
(二) 预算监督和审议后,审议结果的效力不同 |
(三) 预算监督的范围和详略不同 |
四、 预算监督的方法、方式不同 |
(一) 立法情况的不同 |
(二) 报告情况不同 |
(三) 人大利用审计机关的力度和范围不同 |
(四) 信息公开程度不同 |
(五) 表决方式不同 |
(六) 初审和正式审查的做法不同 |
第三节 预算监督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
一、 预算监督的基本原则体现效率与公平理念 |
二、 预算监督的程序性控制要求民主与法治理念 |
三、 预算监督权力配置必须保障纳税人的权利 |
第二章 预算监督法治化和国家治理关系探讨 |
第一节 国家治理的一般理论 |
一、 国家治理的内涵 |
二、 “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发展过程 |
三、 治理理论的理论发展评析 |
(一) 从统治走向治理 |
(二) 从治理走向善治 |
(三) 从善治走向法治,升级版为良法善治 |
第二节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关系 |
一、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相互影响性 |
(一) 共同价值诉求 |
(二) 互联体系构成 |
(三) 特质形态共生 |
(四) 互促功能实现 |
二、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价值诉求性 |
(一) 预算监督直接塑造了国家治理的基本规范 |
(二) 预算监督贯穿公共政策全过程 |
三、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民主法治性 |
(一) 预算民主是民主政治的构成部分 |
(二) 预算法治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
第三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突破口 |
一、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性 |
二、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性 |
三、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可行性 |
第四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对国家治理构建的挑战与回应 |
一、 调整政策供给路径 |
二、 平衡审查监督维度 |
三、 拓展改革所需信息支撑 |
四、 增强主体自身改革动能 |
第三章 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的困境与问题 |
第一节 预算监督法治化的现实困境 |
一、 问责权利意识欠缺 |
(一) 公众缺乏权责意识 |
(二) 缺乏公众责任意识 |
二、 缺乏相关法律支撑 |
三、 预算透明度低 |
四、 责任权力边界不清 |
五、 制度漏洞制约问责 |
(一) 自由裁量权的制度缺陷 |
(二) 人大在预算审查、调整与决算中的制度缺陷 |
第二节 权力机关在预算监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一、 预算监督立法存在缺陷 |
二、 人大预算监督机制不完善 |
三、 预算执行缺乏公开性、透明性 |
四、 预算审计制度设计不合理 |
第三节 社会监督在预算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
一、 公民预算知情权问题 |
(一) 法律保障的缺位 |
(二) 机制保障的缺失 |
二、 公民预算监督权问题 |
三、 公民预算决策参与权问题 |
(一) 缺乏制度性的法律依据 |
(二) 参与层次偏低,参与领域狭窄 |
(三) 预算编制粗陋,预算参与困难 |
(四) 被动参与多,参与能力有限 |
(五) 缺乏对公民预算参与权的救济途径。 |
第四章 国家治理视阈下预算监督治理转型的体现与实现 |
第一节 预算监督治理在我国的实现与实践的梳理 |
第二节 预算治理的定位与定性 |
一、 预算共治 |
二、 预算法治 |
三、 预算善治 |
四、 预算效治 |
第三节 预算治理的方向和导向 |
一、 强化预算约束治理 |
二、 细化预算运行治理 |
三、 优化预算绩效治理 |
四、 深化预算监督治理 |
五、 硬化预算问责治理 |
第五章 我国预算监督制度改革的法治化进路 |
第一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一:加强党的预算监督 |
一、 加强党的预算监督主体作用 |
二、 强化党对预算监督的保障力度 |
(一) 实行监督公开制度 |
(二) 实行监督反馈处理制度 |
(三) 实行监督问责制 |
三、 拓展党对预算监督的方法和手段 |
第二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二:加强预算监督信息公开化 |
一、 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 |
(一) 建立公开透明预算信息披露制度 |
(二) 构建政府财务报告体系 |
(三) 创新预算信息公开渠道 |
二、 政府预算透明化、公开化 |
(一) 预算公开的时间和频度 |
(二) 预算公开的程序和内容 |
(三) 预算公开的方式 |
三、 公民预算知情权的法律保障 |
第三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三:合理配置预算监督权 |
一、 公民预算监督权的法律保障 |
(一) 纳税人诉讼的主体资格问题 |
(二) 纳税人诉讼的受案范围 |
(三) 纳税人诉讼中的程序问题 |
二、 平衡预算监督决策权力之间的关系 |
三、 合理协调人大与党委、政府之间的关系 |
(一) 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二) 正确处理党委、政府与人大的关系 |
四、 修正预算进度制定过程中的监督权 |
第四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四:加强预算法律监督程序 |
一、 加强人大参与预算过程监督的立法工作 |
二、 强化预算监督制度执行法律效力 |
三、 加强人大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监督实效 |
四、 扩大公众参与预算监督制度范围 |
(一) 公众参与的合法性是预算民主化的基础 |
(二) 预算参与的模式 |
(三) 对我国参与预算改革的建议 |
五、 建立政府财政绩效评价机制,加大预算监督约束力度 |
第五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五:完善预算监督实现路径 |
一、 认清减税降费的内在逻辑:以支定收 |
二、 厘清预算监督的内在逻辑:量入为出 |
三、 以减税降费为契机促进预算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
(一) 认真对待权力:预算与法治异曲同工 |
(二) 把权力关进笼子:预算与监督殊途同归 |
(三) 重塑预算监督:“减税”与“监税”不谋而合 |
四、 减税降费背景下预算监督制度改革的实现路径 |
(一) 健全政治化监督路径 |
(二) 强化法治化监督路径 |
(三) 推进社会化监督路径 |
(四) 建构司法化监督路径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一、 作者简介 |
二、 科研成果 |
后记 |
(6)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效果评价及其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分类 |
1.2.2 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有效性的研究 |
1.2.3 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与技术创新定量关系研究 |
1.3 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
1.3.1 研究论文的主要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2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可再生能源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的效果评价:基于国际视角的研究 |
2.1 国际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的效果评价模型构建 |
2.1.1 面板数据模型的理论基础 |
2.1.2 国际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框架的构建 |
2.1.3 聚合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的效果评价模型构建 |
2.1.4 具体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的效果评价模型构建 |
2.2 国际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效果评价的实证分析 |
2.2.1 研究样本与数据 |
2.2.2 面板数据模型的构建与选择 |
2.2.3 结果与讨论 |
2.2.4 结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可再生能源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的效果评价:基于国内视角的研究 |
3.1 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框架的构建 |
3.2 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的效果评价模型构建 |
3.2.1 研究样本与数据的选择 |
3.2.2 面板数据模型的构建与选择 |
3.3 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效果评价的实证分析 |
3.3.1 结果与讨论 |
3.3.2 结论 |
3.4 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规模效果的比较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可再生能源政策对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的效果评价:基于国际视角的研究 |
4.1 国际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对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的效果评价模型构建 |
4.1.1 研究样本与数据的选择 |
4.1.2 面板数据模型的构建与选择 |
4.2 国际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对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效果评价的实证分析 |
4.2.1 实证结果 |
4.2.2 分析讨论 |
4.2.3 结论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可再生能源政策对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的效果评价:基于国内视角的研究 |
5.1 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对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的效果评价模型构建 |
5.1.1 研究样本与数据的选择 |
5.1.2 面板数据模型的构建与选择 |
5.2 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对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效果评价的实证分析 |
5.2.1 实证结果 |
5.2.2 分析讨论 |
5.2.3 结论 |
5.3 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技术创新效果的比较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演化发展研究:基于典型国家的分析 |
6.1 典型国家可再生能源战略定位的演化分析 |
6.1.1 石油危机助力可再生能源起步 |
6.1.2 环境保护促进可再生能源稳定发展 |
6.1.3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行动计划促进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 |
6.1.4 可再生能源技术将引领新能源革命 |
6.2 典型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的演进分析 |
6.2.1 美国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演进分析 |
6.2.2 日本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演进分析 |
6.2.3 德国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演进分析 |
6.2.4 中国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演进分析 |
6.3 可再生能源政策演化发展规律:基于典型国家的研究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我国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发展取向建议 |
7.1 整体思路 |
7.2 战略定位,技术引领 |
7.3 布局优化,政策协同 |
7.4 配额支撑,市场增效 |
7.5 立法保障,动态调整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成果与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工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基于系统动力学的地热产业发展财税政策模拟与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科学问题与研究内容 |
1.2.1 科学问题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产业政策研究 |
2.1.1 产业政策内涵 |
2.1.2 产业政策的理论依据 |
2.1.3 中国产业政策的演进 |
2.1.4 产业政策的制定 |
2.2 产业政策研究方法 |
2.2.1 主要研究视角 |
2.2.2 主要研究方法 |
2.3 地热产业的政策研究 |
2.3.1 地热产业政策工具 |
2.3.2 地热产业政策研究方法 |
2.4 评述 |
3 理论基础 |
3.1 系统理论 |
3.1.1 系统内涵 |
3.1.2 系统基本特征 |
3.1.3 系统基本规律 |
3.1.4 系统科学方法论 |
3.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2.1 可持续发展内涵 |
3.2.2 可持续发展的内容 |
3.3 公共政策理论 |
3.3.1 外部性理论 |
3.3.2 公共产品理论 |
3.4 本文研究的理论框架 |
3.4.1 地热产业发展系统结构、机制与目标 |
3.4.2 地热产业发展政策的依据与特点 |
3.4.3 理论框架 |
4.地热产业发展的运行机理 |
4.1 地热产业发展特点 |
4.1.1 地热产业发展现状 |
4.1.2 地热产业链构成 |
4.1.3 地热产业链作用机制 |
4.2 地热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 |
4.2.1 地热产业发展与社会发展 |
4.2.2 地热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 |
4.2.3 地热产业发展与能源替代 |
4.2.4 地热产业发展与环境规制 |
4.2.5 地热产业发展与政策支持 |
4.3 财税政策对地热产业发展的影响 |
4.3.1 财税政策对地热产业发展的作用关系 |
4.3.2 财政政策对地热产业发展的效应模型构建 |
4.4 地热产业发展的系统关系 |
4.4.1 地热产业能源替代与经济增长、生态环境的关系 |
4.4.2 地热产业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能源消费与及生态环境的关系.. |
4.4.3 地热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政策导向及生态环境的关系 |
4.5 本章小结 |
5 地热产业发展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构建 |
5.1 总体结构 |
5.1.1 模型结构 |
5.1.2 系统动力学建模步骤 |
5.1.3 模型假设和时间边界 |
5.2 子系统的构建 |
5.2.1 人口子系统的构建 |
5.2.2 经济子系统的构建 |
5.2.3 能源子系统的构建 |
5.2.4 环境子系统的构建 |
5.2.5 地热子系统的构建 |
5.2.6 财税子系统的构建 |
5.3 模型表达式推导与检验 |
5.3.1 模型表达式推导 |
5.3.2 模型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6 地热产业发展的政策设计 |
6.1 政策理论需求分析 |
6.1.1 政策的需求分析思路 |
6.1.2 政策工具分析 |
6.1.3 政策强度分析 |
6.2 政策实践需求分析 |
6.2.1 现有地热产业政策 |
6.2.2 现有政策效果分析 |
6.3 典型国家地热政策 |
6.3.1 美国地热政策 |
6.3.2 冰岛地热政策 |
6.3.3 日本地热政策 |
6.3.4 经验与启示 |
6.4 地热产业发展政策框架设计 |
6.4.1 政策工具设计 |
6.4.2 政策强度设计 |
6.5 本章小结 |
7 地热产业发展政策模拟与选择 |
7.1 国家层面的模拟 |
7.1.1 不同补贴情景的模拟 |
7.1.2 不同税收情景的模拟 |
7.1.3 不同碳价情景的模拟 |
7.1.4 不同政策组合的模拟 |
7.2 区域层面的模拟 |
7.2.1 区域层面的情景设置 |
7.2.2 北京市地热产业财税政策模拟 |
7.2.3 吉林省地热产业财税政策模拟 |
7.2.4 雄安新区地热产业财税政策模拟 |
7.3 结果对比与政策选择 |
7.3.1 国家层面政策对比与选择 |
7.3.2 区域层面政策对比与选择 |
7.4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及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附录1 系统动力学模型主要方程 |
附录2 区域地热产业政策 |
(8)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现有研究成果存在的不足 |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陈云财经治理的理论探源与发展过程 |
一、相关概念的提出与界定 |
(一) 国家治理 |
(二) 国家财经治理 |
(三) 陈云财经治理的特征 |
二、陈云财经治理的理论探源 |
(一) 以马克思主义财经治理的思想和方法为根本指导 |
(二) 以苏联社会主义财经管理模式为重要借鉴 |
(三) 以西方经济治理的理论和方法为必要参考 |
三、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 |
(一) 两次相对集中学习积淀了系统而深厚的理论功底 |
(二) 边区和东北的理财经历开始了思想的萌芽 |
(三) 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各项工作促进了思想的初步形成 |
(四) 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历程推进了思想的逐步成熟 |
(五) 探索和推进改革开放实现了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
第二章 陈云财经治理的实践历程 |
一、努力探求财经治理实践路径保证根据地自我供给 |
(一) 打好与法币间的“货币战争”以稳定市场 |
(二) 大力推进生产自救 |
(三) 运用再分配手段治理经济困难 |
二、成功运用财经治理综合手段迅速恢复国民经济 |
(一) 建立财经治理的组织与制度框架 |
(二) 全面推进国民经济恢复 |
(三) 灵活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和市场手段应对困难局面 |
三、充分调动财经治理制度力量稳步开展经济建设 |
(一) 健全完善计划经济体制的财经制度体系 |
(二)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
(三) 把保障民生放在突出位置 |
(四) 用市场手段解决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问题 |
(五) 在加快对外贸易中解决经济发展问题 |
四、积极发挥财经治理思想作用扎实推进改革开放 |
(一) 对国民经济实行清醒地健康地调整 |
(二) 改革完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
(三) 在改革中促进经济发展 |
第三章 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体系 |
一、财经治理的中心任务: 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 |
(一) 发挥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保障激励作用 |
(二) 发挥利益攸关方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能动创造作用 |
(三) 发挥资源配置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效率引领作用 |
(四) 发挥再生产各环节在促进生产发展中的导向联动作用 |
二、财经治理的基本路径: 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 |
(一) 把计划的优越性与国情实际结合起来 |
(二) 激发市场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
(三) 坚持国民经济的计划理性与市场活性 |
(四) 协调国内经济的计划性与国际市场的风险性 |
三、财经治理的根本方法: 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 |
(一) 筹划稳健的计划控制总量 |
(二) 权衡协调的发展比例关系 |
(三) 保持稳固的四大平衡格局 |
(四) 坚持计划全过程理性控制 |
四、财经治理的诊治手段: 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 |
(一) 从信息情报中洞悉市场状态 |
(二) 在健全法制中整顿经济秩序 |
(三) 运用政策工具治理市场物价 |
(四) 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 |
(五) 深入基层一线解除群众疾苦 |
五、财经治理的依靠力量: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 |
(一) 国家财经治理依靠大量培养和使用专业人才 |
(二) 把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作为党的重大战略和生命 |
(三) 严格干部的政治标准是国家财经治理的根本要求 |
(四)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
(五)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财经治理在思想上的基本建设 |
六、财经治理的方法论基础: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 |
(一) 坚持有利于人民的价值理性 |
(二) 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调查研究 |
(三) 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决策 |
第四章 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历史地位与当代价值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理论的基础 |
(一)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
(二) 不同经济运行模式下的财经治理具有共同的目标与手段 |
(三)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的丰富发展指明了方向 |
二、对国家治理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了形象概括 |
(一) 陈云的市场和市场经济始终是关在“笼子”里的 |
(二) 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的自主调节 |
(三) 政府与市场发挥作用的辩证关系 |
三、为防范国家财经治理中的颠覆性错误提供了思路 |
(一) 防范颠覆性错误是国家治理的重大命题 |
(二) 坚持人民性和计划性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思想保障 |
(三) 陈云财经治理哲学思想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有效方法 |
(四) 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物质基础 |
结语 |
一、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各部分间的相互关系 |
二、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始终紧扣各个时期关键问题 |
三、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形成并服务于他所处的时代 |
四、陈云财经治理思想服务于时代又超越了时代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发表学术论文 |
出版学术专着 |
成果获奖情况 |
主持科研项目 |
致谢 |
(9)我国现行促进就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研究 ——以上海市第三产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所得税政策与劳动供求关系的研究 |
1.2.2 所得税政策与就业水平和就业结构关系的研究 |
1.2.3 我国现行促进就业所得税政策问题及建议的研究 |
1.2.4 综合评述 |
1.3 本文的研究对象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5.2 本文的不足 |
第2章 企业所得税政策与就业的理论分析 |
2.1 税收与就业的经典理论基础 |
2.1.1 税收的转嫁与归宿理论 |
2.1.2 古典学派就业理论 |
2.1.3 凯恩斯就业理论 |
2.1.4 供给学派就业理论 |
2.2 企业所得税政策与就业的关系 |
2.3 企业所得税对劳动需求影响的理论分析 |
2.3.1 影响就业的主要因素 |
2.3.2 企业所得税的长期归宿及其影响——基于哈伯格模型的分析. |
2.3.3 企业所得税对劳动需求的影响分析——基于私人投资视角 |
2.4 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劳动需求的影响方式 |
2.4.1 通过制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直接扩大劳动需求 |
2.4.2 通过促进经济发展,间接扩大劳动需求 |
2.4.3 通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间接扩大劳动需求 |
第3章 我国现行促进就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及存在问题——以上海市第三产业为例 |
3.1 上海地区第三产业就业的现状分析 |
3.1.1 第三产业就业情况的现状分析 |
3.1.2 上海地区就业情况的现状分析 |
3.2 现行促进就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分析——以上海市为例 |
3.2.1 国家层面促进就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
3.2.2 上海地区层面促进就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
3.3 我国现行促进就业企业所得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
3.3.1 税收政策的受益对象有限 |
3.3.2 对企业所在地的异质性考虑不够周全 |
3.3.3 企业获取相关资质的认定程序繁杂 |
3.3.4 税收政策的出台、衔接与变更不够合理 |
第4章 企业所得税税负与就业水平的实证研究 |
4.1 计量方法选择与模型构建 |
4.2 变量选择与数据说明 |
4.3 实证结果及解释 |
4.3.1 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对就业水平的影响及解释 |
4.3.2 稳健性检验 |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政策促进就业的国际借鉴 |
5.1 提倡减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
5.2 制定针对性税收政策,改善特殊群体的就业状况 |
5.2.1 鼓励企业创造就业、安置特定群体 |
5.2.2 加强青年失业人员的就业指导和职工教育 |
5.2.3 推广多种非常规就业模式的发展 |
5.3 鼓励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增强就业吸纳能力 |
5.4 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增长 |
第6章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6.1 本文的研究结论 |
6.2 政策优化建议 |
6.2.1 扩大税收政策受益对象,填补漏洞 |
6.2.2 充分考虑企业所在地异质性,大手拉小手 |
6.2.3 简化相关资质认定程序,审批制改备案制 |
6.2.4 提高税收政策的长效稳定性,合理衔接 |
6.2.5 继续加大对第三产业的优惠力度,多管齐下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意义与背景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总体评价 |
1.3 研究方法 |
1.3.1 规范分析方法 |
1.3.2 比较研究方法 |
1.3.3 价值分析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1.4.1 选题创新 |
1.4.2 方法创新 |
1.4.3 研究思路创新 |
第2章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理论概述 |
2.1 养老产业概念界定 |
2.1.1 养老产业概念 |
2.1.2 养老产业特征分析 |
2.1.3 我国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形态 |
2.2 养老产业发展理论基础 |
2.2.1 经济学理论 |
2.2.2 社会学理论 |
2.2.3 经济法理论 |
第3章 我国养老产业制度溯源与现状 |
3.1 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历史回顾 |
3.1.1 1999年之前的养老产业情况 |
3.1.2 2000年-2013年的养老产业情况 |
3.1.3 2013年以来的养老产业情况 |
3.2 我国养老产业政策和法律现状分析 |
3.2.1 养老产业政策 |
3.2.2 养老产业立法 |
3.3 我国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3.3.1 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备 |
3.3.2 养老产业投融资制度不完善 |
3.3.3 养老产业财政支持制度存在问题 |
3.4 养老产业相关制度问题成因 |
3.4.1 养老产业政策提供的公平性不足 |
3.4.2 养老产业政策提供的效益性不足 |
3.4.3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缺失 |
第4章 国外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 |
4.1 美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特征 |
4.1.1 美国养老产业发展特色 |
4.1.2 美国以法案形式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
4.2 日本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特有历程 |
4.2.1 日本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发展三大阶段 |
4.2.2 日本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综合性特色 |
4.3 韩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基本法范例 |
4.3.1 韩国以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作为法律制度引导 |
4.3.2 韩国构建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计划 |
4.4 德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以法律政策并重表现 |
4.4.1 法律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
4.4.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 |
4.5 国外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启示 |
4.5.1 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基础 |
4.5.2 通过促进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扶持养老产业发展 |
4.5.3 完善投融资及财政支持法律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
第5章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要素 |
5.1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目标要素 |
5.1.1 通过基本法模式引导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
5.1.2 依法促进养老产业升级转型 |
5.1.3 依法保护市场机制的配置作用 |
5.1.4 依法明确养老产业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
5.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原则要素 |
5.2.1 公平正义原则 |
5.2.2 市场竞争原则 |
5.2.3 依法治理原则 |
5.3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功能要素 |
5.3.1 养老产业市场不健全的调节功能 |
5.3.2 对养老产业不平衡的调节功能 |
5.3.3 养老产业市场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的调节功能 |
5.3.4 养老产业企业唯利性的调节功能 |
5.4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协调要素 |
5.4.1 养老产业法律制度与政策协调 |
5.4.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综合协调配套建设 |
第6章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安排 |
6.1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作为制度基本法 |
6.1.1 确立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之意义 |
6.1.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的关键内容 |
6.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主要法律制度路径选择 |
6.2.1 社会保障相关制度完善 |
6.2.2 养老产业投融资制度完善 |
6.2.3 养老产业的财政支持制度完善 |
6.2.4 其他相关制度的完善 |
6.3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浅谈科技发展的财税政策取向(论文参考文献)
- [1]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执行研究 ——以内蒙古W市为例[D]. 李银生. 内蒙古大学, 2021(12)
- [2]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研究[D]. 陈凯.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1(10)
- [3]兰州市地方政府非税收入依赖性的演变及政策取向研究[D]. 万国振. 兰州大学, 2021(12)
- [4]城市群协调发展问题研究 ——基于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视角[D]. 陈鹏.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5]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D]. 蒋武鹏. 吉林大学, 2020(08)
- [6]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效果评价及其发展研究[D]. 刘文峰.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20(06)
- [7]基于系统动力学的地热产业发展财税政策模拟与选择[D]. 江勇.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0(08)
- [8]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D]. 华清君. 扬州大学, 2020(04)
- [9]我国现行促进就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研究 ——以上海市第三产业为例[D]. 王嘉琦. 上海海关学院, 2020(07)
- [10]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研究[D]. 宋东明. 辽宁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