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房产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国土房产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问:不动产权证包括房产证和土地证吗
  1. 答:不动产权证包括房产证和土地证,具体如下:
    1、因为不动产权证将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合一。两证合一就是把原来与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内容,合并登记在一本证上;
    2、房产证监制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激猜设部。不动产权证的监制单位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可改型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核铅猜同有关部门规定。
问: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是什么意思
  1. 答: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是指***部门将土地出让给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桥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不同地方对于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不一,以武汉为例,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若干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计划的项目,其购房人购买房屋期满上市交易时,按照该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70%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并签订个人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
    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政策是什么
    1、购经适房的价格与上市交易时同地段的商品房指导价的差价的70%上交。日前,国土房管局出台补充规定,经济适用房上市要补交3%土地出让金。
    2、某些特定已购公房上市出售要按当年房改成本价6%扣除价款。办理已购公有住房交坦信猛易过户手续,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将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
    3、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后,购坦培房人应与该房屋的供暖、物业管理部门签订新的协议,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购房人自行解决,原产权或售房单位不再承担该房屋的上述费用。购房人仍是原产权或售房单位职工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4、但上述职工原产权单位在机构改革中已脱离原隶属关系并能出具证明的,可以上市出售已购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并按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变为商品房产权后,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但要按房屋转让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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