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及政府经济行为的分析与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薛英杰[1](2020)在《阿拉伯经济伦理研究》文中认为国家经济发展受该国资源禀赋、价值观念、经济政策、政治环境、发展阶段、开放程度、国际局势等各种因素影响。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是决定性因素,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才能形成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促进社会发展的合力。阿拉伯国家在一系列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影响下的社会组织管理是其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因所在。阿拉伯经济伦理思想是阿拉伯民族、国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回应自然环境、社会生活和人际关系的各种矛盾的挑战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反映出阿拉伯民族或国家独特的生存方式、生活态度、发展模式和理论思维。本论文依托作者阿拉伯语语言文化的专业背景,创新性地从语言学与经济伦理学、跨文化交际学相糅合的角度出发,探讨阿拉伯经济伦理问题。论文从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传统与现代六方面,综合经济学、伦理学、宗教哲学、心理学等各学科知识,厘清阿拉伯人经济伦理思想的发展脉络,挖掘阿拉伯经济伦理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论文辨析阿拉伯人在宏观政府经济组织与管理、中观企业组织与发展、微观个人逐利与工作过程中,应遵循的伦理道德规范体系和所遵循的伦理道德规范现实,阐明阿拉伯经济伦理在现代化、全球化作用下调适的可能方向。论文共分6章。第1章:导论。本章阐述了市场经济全球化、现代化背景下“阿拉伯经济伦理研究”的意义;梳理了国内外相关理论问题、研究工作的现状,并对其进行了扼要的评述;提出了本论文所研究的主要对象、框架结构、研究方法以及主要创新之处等。第2章:阿拉伯经济伦理思想。本章从历史的角度梳理了阿拉伯哲学家、思想家、伦理学家的经济伦理思想,追溯出阿拉伯人在人与利、义与利的关系构建上,基本遵循义利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也会向完全趋利与彻底弃利两个极端方向发展,反映了阿拉伯人的极端物质主义和极端遁世主义倾向,这两种极端倾向在近现代大为缓和,更多地转化为世俗与道义的争辩。通过元分析方法,透过阿拉伯谚语格言的内涵寓意,分析辨识阿拉伯人在具体生活实践中的贫富观和经商之道。揭示出阿拉伯人务实追求财富同时也注重逐利求财正当性的唯物态度,以及财富的获得与积累依赖于个人良好道德品质的特征。剖析出阿拉伯商人注重口才、信誉、机敏等道德品质的完善,经商注重市场行情、现金交易、实业投资、货真价实、人际关系、财务自给等方面,消费追求优质优价、积极而适度的方式。第3章:阿拉伯政府经济伦理。本章通过大量史料阐释分析了从前伊斯兰时期阿拉伯部落内外有别、以劫掠为正义的经济道德操守状态,到伊斯兰教创立后,阿拉伯人从游牧区步入农业文明区的过程中,于战争区实行的战利品五分化分配伦理原则符合游牧社会枝型社会结构,于和平区实行的哈拉吉、吉兹耶、欧什尔等赋税伦理体系是为实现在游牧社会的基础上建立“乌玛”的道德目标。以上分析的结论为:阿拉伯帝国赋税伦理在价值尺度上仍以《古兰经》、圣训为准则,其道德目标是维护帝国封建统治,因此其具体税目的伦理适用区间随王朝更替中的政治统治变化常发生变动。在政府经济职能上,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阿拉伯人均认识到政府管理经济的道德责任,强调建立政府管理、监督、服务经济发展的机制。但现代许多阿拉伯国家政府经济职能的道德行为现实与理论上的道德要求相差甚远。第4章:阿拉伯企业伦理。本章从阿拉伯企业所有制、道德关系原则、企业伦理责任、企业管理伦理等四个方面,探析阿拉伯企业伦理的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传统与现代的构建与实践。利用数据统计,分析阿拉伯企业所有制,以及阿拉伯家族企业的优劣;采用描述方法,透析阿拉伯企业道德原则基于伊斯兰教义务论与部落集体良知论的伦理诉求;总结阿拉伯企业伦理责任的标准体系,并对阿拉伯企业社会责任典范伊斯兰金融机构的道德现象进行了论证考察,发现其社会责任伦理决策指导的理论与现实存在很大差距。在考察阿拉伯企业管理伦理中,通过数据统计分析与历史资料梳理,我们发现阿拉伯家族企业缺乏代际传承计划的原因,既与家长制管理者不愿放权有关,又与遗产均分的传统伦理道德原则有关。阿拉伯现代企业组织行为与管理秩序构建的道德立法和伦理支撑,既有源于伊斯兰教伦理的规范体系,也有源于阿拉伯部落伦理的道德调节,更有现代化的经济行为规范,处在不断变化调整当中。第5章:阿拉伯人工作伦理。本章通过描述方法概括阿拉伯人“工作即崇拜”的概念,阐释新教工作伦理PWE与伊斯兰教工作伦理IWE的共性与个性。依据世界价值观调查项目WVS数据库数据,分析阿拉伯人基本价值观与工作价值观。在个人基本价值取向影响上,阿拉伯人内在具有根性的部落认同传统,历经几千年时代变迁,仍在个人价值导向与行为准则中发挥作用。现代阿拉伯国家因各自基本价值观排序、对工作重要性认知的不同,实际上是多元价值观社会,这对中阿跨文化经济合作具有一定启示。借助WVS数据库,通过对比分析不同国家阿拉伯人外在工作价值观、内在工作价值观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发现大部分阿拉伯国家在职业激励上主要期望经济报酬,关注经济理性增长。大部分阿拉伯人已注意到工作的重要性,但时间观念转变困难,竞争意识受传统部落文化、性别文化等影响,难以激活社会整体活力,以权威认同为主的上下级管理也降低了社会整体活力。第6章:结论。本章归纳了阿拉伯经济伦理思想的历史演变、主要特点和未来发展,以及阿拉伯经济伦理在宏观、中观、微观层面的主要特征、原因分析和前景发展,并对未来所能继续开展的学术研究工作进行了展望。
陈鹏[2](2020)在《地方政府行为对产能过剩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经济新常态下,为解决产能过剩这一阻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取得了显着效果。但效果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政府的行政干预而非市场的自发调节,尤其地方政府作为政策的执行者,在现阶段产能过剩化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在本轮产能过剩形成和产能过剩化解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本文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通过构建地方政府行为与产能过剩的理论分析框架,对需研究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利用DSBM模型,测算了我国工业领域子行业动态产能利用率、各地区工业领域和钢铁产业动态产能利用率;利用tobit模型,从政府、行业、企业和市场层面对各因素影响产能过剩的程度进行了定量测算;利用PVAR模型,从地方政府政治行为、经济行为、社会行为和环境监管等方面选取相关指标,分析了地方政府行为对产能过剩形成的动态影响;利用博弈论方法,构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地方政府间的演化博弈模型,探究了地方政府行为对落实产能过剩化解政策的影响;利用断点分析法,以钢铁产业为例对我国钢铁产业产能过剩化解政策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结合产能利用率变化,从空间和时间特征分析了钢铁产业产能过剩化解效果,以此验证相关结论。研究表明:(1)在事前层面,需通过改变地方政府行为来预防产能过剩的形成。政府层面是影响产能过剩的主要因素,并与产能利用率的变化呈明显的负相关;市场因素对产能过剩有较大影响,与产能过剩利用率变化呈明显正相关;而行业层面与企业层面对产能过剩的影响较小,其中行业与产能利用率变化呈正相关,企业层面与产能利用率变化呈负相关。从政府层面的各个指标来看,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政府层面中对产能过剩的影响程度最高,说明在当前考核体制下,政府首先考虑的是经济增长,对于经济带动能力强的行业,政府会具有强烈的投资欲望,甚至不惜进行重复过度投资,从而造成产能过剩。(2)通过GMM矩估计结果可知,GDP贡献率、国有企业比重、就业贡献率与产能利用率之间呈负相关,环境监管度与产能利用率呈正相关。通过脉冲响应研究长期动态关系可知,GDP贡献率对产能过剩的形成有着长期的负向冲击效应,且冲击较强;国有企业比重短期冲击效应增加,但长期冲击效应逐步减弱;就业贡献率未来对产能过剩形成的冲击效应不明显,几乎可以忽略;而环境监管度对产能过剩形成的正向效应尽管在短期内较低,但长期冲击效应逐渐加大。通过方差分解结果可知,在地方政府行为对产能过剩形成的作用中,GDP贡献率的冲击效应明显,贡献度最大,达到57.2%,且为负向效应;环境监管度次之,冲击效应较为明显,为13.6%,但为正向效应;国有企业比重有一定冲击效应,为负向效应;而就业贡献率冲击效应不明显。(3)在事后层面,地方政府行为在产能过剩是否可以有效化解中起关键作用。在无约束机制的地方政府博弈情形下,地方政府的最优策略是不执行政策。在奖惩机制下的地方政府博弈情形下,仅有当中央政府激励力度或惩罚程度足够大时,地方政府最优选择是执行政策,而在其他条件下,地方政府最优选择都是不执行政策。(4)通过断点分析法可知,我国钢铁产业产能过剩化解政策在2013年后是有效的,而2006—2013年间政策效果不显着。从各地区的化解产能过剩效果来看,2015和2016年90%以上地区产能过剩化解效果显着,但其它时间内多数地区产能过剩化解效果不佳。
沈国庆[3](2019)在《金融视角下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1994年,以财政分权为特征的分税制改革充分发挥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通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经济行为,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抵御外部金融危机冲击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通过融资平台公司、PPP模式、政府性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以直接或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及提供担保等形式,举借了大量地方政府债务,形成了较大的财政金融风险,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成为中央近年来三大攻坚战之一。已有研究多从财政体制、官员晋升、经济增长、政绩考核、风险预警等方面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分析,缺少从金融视角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深入研究。因此,本文从金融视角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进行研究。首先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最新发展情况、风险表现进行了分析,从地方税收与地方债务关系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形成原因进行了实证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重点从地方政府债务对商业银行风险的影响、对货币供给的影响和对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的影响等三个具体的金融视角,对地方政府债务金融风险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从而深化了从金融视角检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的认识,并在研究结论基础上提出了对策建议。具体内容是:首先,本文在梳理、述评国内外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通过从全国和各地区比较的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发展历程、发展规模、发债主体结构和资金来源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对新形势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进行了探讨。得出的结论是,整体上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快速扩张势头得到控制。但各地区债务风险程度不一,个别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超过国际警戒线,对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成较大风险。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呈规模大、发展迅速、底数不明的特征,产生了巨大的财政金融风险。其次,借鉴已有地方政府债务理论,本文从公共选择理论关于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是“理性经济人”假设出发,认为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必然要求自身掌握的行政资源最大化。而行政资源最大化最直接的内容就是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在分税制体制下,由于地方税收由地方政府直接支配,且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能有效促进地方性税收增长,因此,地方政府必然会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来促进地方性税收增长。而在财力紧张和软预算约束下,举债投融资成为合理的选择。为此,本文以全国各地区政府债务、税收数据,建立面板回归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地方性税收收入规模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存在显着正相关关系,而属于国家税收的增值税规模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关系则不显着。进一步研究发现,按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为特征对上述结论有着显着性影响,西部债务投融资促进地方税收增长效果最强、中部次之、东部最弱。按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大小划分后的实证证明,债务投融资对促进地方税收增长效率上随规模增大而递减,表明地方政府债务投融资促进地方税收增长效应存在极限值,债务规模较小地区以债务投融资促进地方税收增长效果明显高于规模较大地区。因此,地方政府债务快速扩张增加税收财力增长不可持续,且导致了更大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第三,由于地方政府债券的购买主体为商业银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主要对接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一旦地方政府债务(尤其是隐性债务)出现信用违约和流动性违约风险,最终都将表现为金融风险。因此,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本质上是金融风险。本文在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分析了金融风险的发生机理和脆弱性根源,着重以未定权益分析法模型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传导的途径,以地方政府债务杠杆率向银行风险转化的数理推导,分析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演化的逻辑和机理。并利用银行风险相关数据对此进行了实证检验,实证结果表明,银行不良率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呈显着正相关关系。且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这一举措可以减小银行不良率。第四,根据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中引起的资金流向和相关主体变化,以货币供给原理和机制分析为基础,本文详细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全过程中,由于债务置换引起的基础货币和信用货币供给变化情况。分析表明,从单笔债务置换过程看,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资金变动在短时内对基础货币、M1和M2造成波动。从基础货币层面而言:在发行地方债券时,央行需通过各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流动性支持,增加了基础货币供应量;在地方政府债券置换过程中,发债资金在国库政府存款账户和地方融资平台等债务主体银行账户转换中引起基础货币先减后增。从商业银行广义货币创造看,发行债券时,商业银行购债会增加M2,而企业购债则导致M1减少;发债资金在国库政府存款账户和地方融资平台等债务主体银行账户转换中,M2先减少后增加,M1增加。当资金用于偿还存量银行贷款时,M2、M1均减少;当用于偿还个人贷款时,M1减少,M2不变。第五,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本质是银行贷款等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转为地方政府债券,导致债券规模扩张,债券收益率发生变化;同时,贷款类地方政府债务减少,会引起信贷利率发生变化。上述两方面的变化作用于货币政策利率,从而对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产生影响。实证发现,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较好地促进了货币市场利率的传导,对我国货币政策达成宏观货币政策目标具有很好的传导效率;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后,随着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和发行利率市场化水平的提升,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明显提升了国债收益率传导货币市场利率的效率;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信贷利率传导货币政策利率的效率有正向影响;比较而言,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引致的债务市场债券收益率变化对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的影响程度,显着大于信贷利率途径对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债务的发展变化对金融政策和金融市场有重大影响。最后,本文在总结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化解其风险的政策建议。具体内容为,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升级方面:正确把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投资与增长的关系、经济增长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构建科学完备的央地财政事权关系、构建规范的财税体制和转移支付机制、构建有效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在金融改革方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深化货币政策和金融市场改革、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市场。本文的创新主要在于:(1)从地方税种收入增长与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实证关系出发,探讨了地方政府及其官员自身利益最大化进而追逐行政资源最大化,是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主要根源。从公共选择视角的“理性经济人”假设出发,以地方性税种收入规模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关系为切入点,应用各地区相关数据建立面板回归模型,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了地方政府及其官员通过大规模举债投融资促进地方性税种收入增长,以达到行政资源最大化进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目标,是地方政府债务快速扩张的一个重要根源。这为全面准确理解地方政府债务迅速膨胀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和视角,丰富了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的认识,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和治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同时,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我国税收超GDP增长的客观现实。以地方政府债务视角审视税制改革和地方税收体系建设,有利于全面理解营改增的现实意义。地方税体系构建不仅应考虑税源可得性,也应关注到其引导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作用,深化了建设地方税体系的认识。(2)从金融风险视角,理论和实证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传导的途径和机理。在分析金融风险性质及其脆弱性根源的基础上,研究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的演变机理和途径,并应用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债务相关数据,从商业银行不良率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引致银行风险的情况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会通过提高商业银行的不良率来提高银行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这为从金融视角研究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是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研究的深化和发展。(3)以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为切入点,从金融视角中货币供给和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两个方面,探讨了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货币供给和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的影响。分析和研究表明,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货币供给产生短期波动,对基础货币、信用货币中的M1和M2变化有显着影响。在对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影响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的实证中,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债务置换后的国债收益率和信贷市场利率均对货币市场利率传导效率有明显的提升作用,且债券收益率方面产生的影响强于信贷市场利率产生的影响。进一步从金融视角拓展了理解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视野,有助于把握地方政府债务的金融风险性质及其管理。为金融部门制定金融政策、深化金融市场管理提供了一个应关注的视角,有利于金融监管和金融政策效率的提升。也有利于中央政府从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角度,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金融风险结合起来考虑,从而制定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更好地采取对策措施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促进国民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
田光辉[4](2019)在《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污染密集型产业地理格局》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工业和城镇化的快速扩张,环境问题愈加受到政府和公众的关切,为应对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压力,环境规制逐步增强,开始成为产业地理格局调整的重要因素。污染企业和产业对环境规制的响应成为各学科研究的热点。然而,经济增长和环境污染的冲突是工业化进程中无法回避的世界性难题,出于财税动机和经济增长等地方利益考虑,地方保护会对环境规制的实施和执行形成干扰,也会影响污染产业的地理空间格局。因此,需要将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纳入统一的理论和模型分析框架中,才能更好的理解污染密集型产业地理格局变化。本文以“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污染密集型产业地理格局的关系”为核心论题,基于环境规制理论、地方保护理论和区位论,从宏观和微观视角系统研究两因素对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影响,契合生态文明建设下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需要,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结合已有研究和相关理论,本研究系统阐述了环境规制、地方保护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分布和产业动态作用的理论依据和作用机制,在考虑区域、产业和企业异质性的基础上,构建了综合性理论分析框架。同时,为更好的理解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的作用,本研究对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的演变轨迹进行了分阶段阐述,揭示其特点、问题和演进方向,分析其影响。依据所构建的分析框架,本文以中国28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作为主要研究区域进行实证分析,将污染密集型产业地理格局分为宏观层面产业分布变化和微观层面产业动态调整,产业动态包括企业进入、退出、企业利润率、企业创新、产业集聚和产业结构。共包含以下研究内容: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的时空格局及其交互机制,污染密集型产业的时空格局特征,环境规制、地方保护对产业分布的影响,环境规制、地方保护对产业动态的影响。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的分布差异显着,存在负向空间关联特征;两者具有区域“模仿行为”和交互制约作用。地市层面环境规制分布呈现东高西低,高值不断向内陆转移;地方保护则由北高南低向中西高、东部低转变。两者均为空间集聚特征,其中,环境规制集聚程度趋于离散;地方保护空间集聚存在明显的东西和南北差异。两者存在负相关空间关联特征。在两者作用和竞争形态上。全样本估计中,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具有交互制约作用,均存在区域“模仿行为”。发现环境规制并非单向的“逐底竞争”,而是在利益争夺、地市博弈及环境恶化中累积向上。而邻近地区环境规制的空间溢出效应较弱。分阶段估计中,环境规制的“模仿制约”形态有所增强,环境规制“竞争向上”得到强化。分区域估计中,由东至西,环境规制对地方保护的作用形态分别呈现“模仿制约”、“独立制约”、“独立无效”;地方保护对环境规制的作用形态则呈现“独立无效”、“独立制约”和“模仿促进”。(2)污染密集型产业比重波动下降,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时间变化上,污染密集型产业总量稳步提升,比重波动下降,内部组成结构相对稳定。先后经历缓慢增长、快速扩张和结构转型三个阶段,表现为“分散-集中-分散”趋势。空间分布上,省级层面,北京、广东、江苏和浙江是主要产能转出地,中西部则成为污染密集型产业的主要承接地。地市层面上,京津冀、山东半岛、长三角和江苏省是污染密集型产业的主要分布区,总体布局呈现东高西低、北高南低的特征;长三角和京津冀城市群为产能的主要转出地,重点开发区域则成为产能的主要增长地区。各行业的调整方向在地带间、城市群和地市间存在较大差异。(3)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分布的影响存在区域、产业、和空间异质性。环境规制与污染密集型产业规模呈倒“U”型关系,环境规制开始成为污染密集型产业空间格局变化的重要因素,尤其对高污染行业,证实“污染避难所”效应存在。省域层面,环境规制的作用在东西部突出,而在地市三大地带内均呈倒“U”型关系。环境规制对污染产业规模的抑制效应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上升而增大;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环境规制与污染密集型产业规模的关系呈现倒“N”型。地方保护推动污染密集型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尤其对高国有比重行业,而不符高利税产业倾向布局在地方保护高地区的假设。与邻近地区的地方保护博弈将削弱产业收益。省级层面,地方保护作用在中西部显着,而地市层面,由西至东,地方保护指数越高,污染密集型产业规模增幅越大。随着地方保护指数上升,地方保护与污染密集型产业规模呈现“V”型;而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地方保护先促进后抑制污染密集型产业增长。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的交互作用对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影响在考虑尺度、区域和产业异质性后表现出较大的差异,两者的交互作用在省域层面的东中部明显,而在地市层面,中西部更能体现出两者的交互作用。地方保护抑制环境规制对高污染行业的作用。(4)环境规制、地方保护对产业动态的影响受到区域、产业和企业异质性的影响。(1)企业进入高值呈现向西部移动的态势。环境规制提升了高污染企业的进入壁垒,而对国企、外资和大企业有所削弱。地方利税保护动机降低西部,而提升了东中部的进入门槛;国企保护动机则降低了企业进入门槛。大企业更易进入地方保护动机高的地区,国有企业易进入利税保护动机高的地区,而东中部国有比重高的地区则限制国有企业进入。环境规制提升了东西部地方利税保护动机高地区的企业进入壁垒,国有企业保护动机则抑制环境规制的作用。(2)污染企业的退出率和内部退出结构的高值区域逐渐西移,东部企业退出规模有所提升。环境规制并非污染企业退出的关键因素,年龄大的企业受影响较高。东西部地方利税保护动机降低了污染企业的退出概率,而国有企业保护动机则增加了企业退出数量。国有和外资企业在地方保护程度高的地区退出壁垒较高,环境规制推动地方利税保护动机高的地区污染企业退出,而国有企业保护动机则对环境规制作用的发挥具有抑制作用。(3)企业利润率的空间格局呈现东部总体较优,中西部发展迅速的特征。强“波特假说”未得到验证,“合规成本”可以用来解释环境规制与企业利润率的关系。保护利税动机有利于提升企业利润率,而除国企、外资和大企业外,国有企业保护动机不利于利润率提升。利税保护动机改变了环境规制遵循成本效应,而国企保护动机和环境规制的负向效应具有叠加作用。地区异质性上,中部地区环境规制遵循成本效应较强,降低了利税比重高地区的利润,而西部国企即使面对严格的环境规制,其利润也能得到保障。(4)污染密集型产业的产品创新主要集中在环渤海和长三角,逐步向中部和成渝地区扩展。未证实弱“波特假说”存在,环境规制有利于推动国企和外资企业的创新,但对大企业具有“挤压效应”。地方保护利税动机能够推动企业创新水平提升,其中,外资和民营企业是创新主力。国企保护动机则阻碍创新增长,且不利于环境规制的创新补偿效应发挥。(5)污染密集型产业的专业化集聚格局各有不同特点,但整体变化相对稳定。在全国和中部,环境规制促使产业集聚分散,而在东西部,环境规制则推动产业集聚提升。环境规制利于民营企业为主的地区产业集聚,而在国企和大企业为主的地区,环境规制增强不利于产业集聚。地方利税保护动机促使产业分散,除东部外,国企保护动机推动产业集聚。环境规制总体上降低了地方保护动机高地区的产业集聚水平。(6)产业结构“污染化”格局呈现西高东低,产业结构趋于“清洁化”。环境规制有利于推动地区产业结构向“清洁化”转型,尤其是对内部规模经济大的产业,而对民营企业比重大的行业作用不明显。除内部规模大的产业外,地方利税保护动机会推动产业向“清洁化”转型。国有企业保护动机则不利于产业向“清洁化”转型。环境规制有利于抑制地区利税占比高地区的产业增长,但环境规制的作用易受国企保护动机的干扰。根据相关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加强环境治理和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环境规制效率;(2)推动市场化和国有体制改革,减少不良干预;(3)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区域向好竞争;(4)综合统筹、合理谋划,做好产业迁出和承接工作;(5)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措施;(6)增强企业创新能力;(7)发展绿色产业,致力产业结构“清洁化”转型。创新之处:在理论上,将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同时纳入分析框架,并分析二者对污染产业地理格局的作用机制;构建地市层面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测度方法,并考察两者的作用形态;从宏观、微观和异质性视角探讨环境规制、地方保护对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影响,丰富了相关研究。
谢锐勤[5](2019)在《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文中指出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僵尸企业”,法院并没有按照普通民商事案件简单处置,而是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并且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审判流程中体现出强烈的服务国企改革导向,服务党政政策导向。事实上,法院对于“僵尸企业”的处置手法并非孤例,而是自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涉国资国企案件一脉相承的做法。那么,法院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为什么会有强烈的公共政策导向呢?该如何评价该导向呢?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分类法,国资国企无论在定性上还是定量上,重要性都显而易见,并且得到《宪法》隆重其事的规定。对于国资国企治理的研究,立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研究较为充分,而司法保护研究相对欠缺。本文以国资国企为研究对象,以司法解释和司法案例为载体,对国资国企司法治理进行实证研究。其中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以司法治理为主命题,以立审执等案件审判流程为实践基础,以国资国企司法政策为理论基础,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展现“中国渐进式双轨制保护模式”。具体到司法实践,首先体现在筛选机制上。从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可见,对于涉及部队军产案件、改制与破产案件、行政部门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拒绝司法。对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保障企业改制与破产、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发挥司法建议功能,法院采取综合治理的态度能动司法。在拒绝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确保国企改革顺利推进,国企的策略是追求案件一揽子解决,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创造条件寻求司法救济,法院的策略是韬光养晦应对挑战。在能动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让法院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国企的策略是通过法院确认和保护改革成果,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通过适度让利换取权益尽快变现,法院的策略是通过全面整合资源力求标本兼治解决案件。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司法既要服务国家治理目标,又要完成改革任务分工,还要确定并发展自主性,力求进退应矩。正是在不断规范司法与政治的边界中,区分司法与党政的发展方式下,法院通过及时确认改革成果,推动国企改革以法治方式前进。其次体现在审理术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优先保护与案结事了的态度进行处置。实践中,通过扩大或缩小法律适用,建立统一协调机制,达到医治“生病企业”的目的。审理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通过法院提升治理效率与效益,又通过支持公正司法树立法治形象。国企的策略是既将意识形态优势转化为制度利益,又通过巧用司法解释与拖延案件进度减少损失。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确认主要收益落袋为安,又有意让程序空转减少损失。法院的策略是既配合党政政策服务大局,又通过创设法律制度自我保护。审理中,参与者都有最低限度的同意,使得司法公正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司法既要落实国家治理,又要抑制地方保护主义;既要形塑独立社会功能,又要巧用调判结合方式。正是在司法自治与回应的平衡中,法官着力弥补司法制度不足,法院着力弥补公共政策不足,努力建构适合国情的多元法律秩序。再次体现在执行机制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执行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社会稳定案件、产权保护案件,法院一方面采取内外有别的态度倾斜保护,另一方面又服从大势所趋推动平等保护。实践中,通过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既名正言顺服务大局,又推动政策转型走向平等保护。执行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采取多道防线自我保护,又支持法院巩固经济绩效。国企的策略是既制造事件保全利益,又以大局为重适度让利。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抵抗地方保护主义,又穷尽手段增强胜算。法院的策略是既适当控制执行幅度照顾各方利益,又尽力减少执行积案以完成司法任务。执行中,参与者都使出浑身解数相互博弈,法院则通过选择性执行达到利益平衡,避免司法政治化。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司法既要提升执行治理水平,又要增强制约行政能力,还要规范执行自主建设。在党带头解决执行难的语境下,法院建立健全平等保护体系,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到司法解释,法院充当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角色。从“立法”阶段来看,法院经历了 1978—1992年的萌芽期,1993—2002年的壮大期,2003-2012年的平稳期,2013年至今的成熟期。总体“立法”特点是回避政治问题、防止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迈向平等保护、夯实司法权力,法院一方面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仍努力建构平等观念与制度。在法院“立法”中,党的策略是既保障非公经济信心,又树立法治国际形象。人大的策略是既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又总结司法经验教训。国务院的策略是既与司法合力推进国企改革,又持续调适两者权力边界。国企的策略是既服从党政政策安排,又确保好处“一个都不能少”。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希望增加法律制度供给,又希望法院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法院的策略是既在渐进式改革中积累治理国企技术,又在参与者的阳谋下进行专业化与自主性建设。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法院既要平衡好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又要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既要认真对待社会转型,又要确认公共沟通成果;既要提高司法治理绩效,又要构建自主司法体系。在司法规则要适应国情的语境下,法院推动司法公正分阶段实现,推动主体性司法道路建构,从而更好实现司法治理现代化。从涉国资国企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可见,在国家与社会的博弈中,法院采取老人老办法,逐步减弱对国资国企的倾斜保护;采取新人新办法,逐步增强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通过司法双轨制配合渐进式改革,达到经济与司法平稳过渡的目的,并逐步向顶层设计转型。博弈的背后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国资国企既是经济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国家安全的政治基础,法院应服务于党的使命。国企治理也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既要坚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理念,又要有效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法院应确认好改革成果。在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的分工配合中,要推动“表达”与“实践”、“意识”与“制度”、“书本”与“行动”有机结合。博弈的目的是不断提升国企治理的合法性与现代性。在从运动治理向司法治理转型中,法院要学会规范好政策与司法之间的距离;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上,党与司法要致力于实现现代化与法治化;在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利用上,司法要推进自主型治理道路;作出属于法院的贡献。在推进民族复兴的目标指引下,中国司法要与中国地位相匹配,应展现出大国司法形象,应具备中国司法自信,应坚定走中国法治道路,这是改变西方“中心”与“边缘”支配格局的必然选择。从国资国企司法治理来看,法院“以中国为中心”,展现了“中国渐进式双轨制法治模式”的道路自信,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制度自信,这既是终结“终结的预言”,也是对“西方中心论”的反思与升华。法院“以中国为方法”,展现了“主体性司法”的文化自信,展现了“立法者的司法”的理论自信,这既是对改革开放的认同,也是对“中国特色”教条化的反思与升华。法院参照“经济发展阶段论”模式,展现了“渐进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智慧,展现了“增量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方案,这既是对司法公正的建构与进化,也是对党治理国家合法性转换的反思与升华。于党和国家而言,现代化一直在路上,而人民利益是永远不变的归宿,改革要和正在成为主流人口的期望值相匹配。司法将在多元主义法治观的指引下,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胡艺[6](2019)在《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产业结构调整是现代经济增长的核心。不同的历史时期,产业结构调整的内涵也必然有所差异。我国步入经济新常态,正从粗放型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产业结构正处于从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知识经济的结构转型期。中国十三五规划以及《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制造业朝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被赋予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承担节能减排,优化环境的历史重任。产业结构服务化、高技术化以及绿色化必然成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三大核心方向。同时,与国外地方政府相比,中国地方政府拥有强大财政权力,其对地区经济增长及产业结构调整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因此,研究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便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本文的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1)对于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基于地方政府的双重属性,分析了政府与市场关系中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以及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相关理论,阐述了财政分权理论,从理论上解释了市场化与分权化程度决定了地方政府行为,从而能够影响产业结构;分析产业结构内涵、调整路径理论以及产业结构变动的影响因素。(2)分析了中国地方政府行为模式以及这种行为模式对于财政收支行为带来的影响,研究了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影响产业结构的微观机理。如地方政府“竞争性”的财政行为能够影响企业决策,从而对资金、人力资本等各种生产要素在地区间流动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到其他地区的产业结构。即一个地区的政府财政行为对于其他地区产业结构的影响具有空间溢出效应。(3)对产业结构调整的空间集聚特征及演变趋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基于产业结构高技术化、产业结构绿色化、产业结构服务化三项指标,运用主成分分析法构建了产业结构调整指数。全局和局部Moran指数的计算结果表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存在着正向空间自相关关系,呈现出高高聚集和低低聚集的态势,即产业结构调整系数高的地区主要集中于东部地区,而产业结构调整系数低的地区主要集中于西部和部分中部地区。(4)研究了空间效应下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对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运用空间计量经济学建模技术,从总量上和财政收支结构这两个维度来实证研究地方财政收支行为对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并运用偏微分的方法,将空间溢出效应分解为空间直接溢出效应、间接溢出效应。研究表明:(1)从总量来说,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行为会对本地区及邻近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产生显着的正向影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行为会对本地区及邻近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产生显着的负向影响。(2)从分项来说,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各个分项对于产业结构调整亦有不同的空间溢出效应。因此,一个地区的地方政府调整本地区财政收支的规模以及财政收支的结构,不仅会对本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产生影响,亦会对邻近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产生一定的影响。(5)研究了市场化差异下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对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为了避免对于地区市场化程度区间进行主观划分带来的偏误,运用门槛效应模型,研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变化,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对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尤其是关注地方政府财税收支行为发生积极作用时所对应市场化水平的拐点值。研究表明:市场化对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行为均有显着的双重门槛效应,地方政府财政收支行为对于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均呈负-正弱-正强效应,当市场化程度大于某一拐点值时,地方政府财政收支行为对于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均由负转正,随着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支出与收入行为对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正向影响会分别进一步增强。这一结论所蕴含的启示是提高市场化程度,将会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对于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6)研究了分权化差异下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对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运用门槛效应模型,研究随着分权化程度的变化,地方政府财政收支行为对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变化趋势。研究表明:分权化对于财政支出及收入行为存在着显着的双重门槛效应,随着分权程度的不断提高,地方政府支出行为对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呈现出正强-正弱-正强的变化趋势。地方政府收入行为对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呈现出正向-负向-正向影响的变化趋势。当分权化程度高于某一阈值时,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行为均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这一结论所蕴含的启示是提高分权化程度,将会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对于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综上所述,本文分析了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对于产业结构的影响机制,研究了产业结构调整的空间集聚特征及演变趋势,从空间效应、市场化差异以及分权化差异这三个不同的方面,实证研究了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对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具有较好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
单新国[7](2018)在《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市场监管权和宏观调控权是政府干预经济的两种手段,前者针对微观经济市场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后者针对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和结构协调。市场监管权对于宏观调控权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市场监管权的行使可以为宏观调控权造就一个宏观调控的有序基础环境;二是市场监管权可以为宏观调控权的宏观调控政策的推行提供一种执行保障,将调控政策和指标具体化为对被监管对象的监管内容。由于市场监管权的行使直接作用于市场主体,其对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影响更加的明显和有效,人们对市场监管权行使的结果感受也更为强烈。宏观调控权的行使由于具有间接性、引导性、软法性,其作用的发挥具有缓慢性、长期性、不确定性;而市场监管权作为行政权力的表现可以迅速的将行政经济管理的意志贯彻到经济市场的内部去。没有市场监管权对经济市场秩序的维护,就没有宏观调控的顺利实施,每一次宏观调控的失败都表现为市场竞争秩序的失控和市场监管权力的失职。有权力就有腐败,权力越大腐败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场监管权的异化即可以导致其违背公众对其“社会契约”的委托,也可能会误导市场经营者的经济决策取向。更为严重的是市场监管权的不当行使,在政治上既败坏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伤害了政府执政的合法性,在经济上使市场公平合法竞争得不到保护并导致投机炒作行为横行,整个社会的经济创新活力受到严重压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政府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和行政体制改革,在举措上大力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国家治理方式改革,旨在提高行政机关的社会服务效率,激发全社会的经济创新活力和积极性,将我国的现代化和法治化建设推向更高的阶段。这其中发出的信号就是依法规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形成政府服务于市场,市场在经济发展中决定资源配置的制度格局。治国在于治吏,发展经济在于减少行政干预,一切要点都在于行政权力的依法运行,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魔鬼存在于细节之中,细节决定事物的成败。无论多么宏伟的社会愿景或者激情无比的变革动机,在缺乏详细的制度设计的情况下,最终都会流于形式或者导致一败涂地。对行政管理机关的市场监管权力的改革需要在经济法律制度上理清脉络,然后在具体的规则制定上做好准备。基于以上原因,本文对“如何从经济法的角度监督好市场监管权的正确行使”这一基本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研究探讨。第一章,关于市场监管权概念的界定。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市场监管权概念的界定的意义。法学研究需要界定好问题对象的基本概念,法律概念的明确在哲学认识论上可以使我们将研究对象与其他事务区分开来,使问题研究的背景变得明晰;其次法律概念的明确在社会认识论上可以使我们在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加深对它的认识,并在以后发展和改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第二,对市场监管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和分析,认为它是法律赋予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权力。第三,对市场监管权产生和发展的中外历史做了纵向梳理,揭示了市场监管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的重要性。第四,对市场监管权的经济性、规则性等特征进行了分析。第五,分析了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含义以及进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的意义.第二章,关于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对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认为对市场监管权依法监督的正当性是建立在社会契约、经济自由、经济民主和依法治国等理论之上的。第二,对典型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市场监管权力监督模式进行了考察,包括美国、英国和德国。这些发达国家的政府依法拥有对本国市场进行干预的权力,在此方面各市场经济国家的认识均无差别,但在对政府监管权力的监督上有所不同。美国议会对政府权力的制衡较大,独立监管委员会和议会审查制度使得政府监管权处处受限;德国更偏重于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英国的行政监督依据三权分立原则,英国政府的自我监督机制也比美国大得多,而美国偏重于议会和司法监督。这告诉我们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有行之有效的一套办法对政府经济管理权力的监督,对政府经济管理职权的监督机制建设要依据本国国情。第三,分析了我国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的应有选择以及该选择对监管权规制立法的影响,强调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要围绕行政中心主义来加强立法对市场监管权的制度约束。第三章,关于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何为市场监管权主体,市场监管权主体的特征,市场监管权主体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第二,依据不同的标准将市场监管权主体划分为政府性市场监管权主体、社会性市场监管权主体等类别。第三,要对市场监管权主体进行法律规制,就必须依法建立其市场监管权主体的资格取得、变更和丧失制度,使主体地位的取得有法可依。第四,进一步从预算和立法授权角度探讨了完善对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法律规制。第四章,关于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论述了完善市场监管权力合理配置的理论原因,包括政治模式改革的需要和权力运行协调的需要。第二,分析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在市场监管权力分工上的基本原则以及分工方式。第三,研究了市场监管权在政府与社会性市场监管权主体的分工协作问题,并对“如何对市场监管权主体的监管权行使进行监督”进行了论证。第五章,关于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监管主体的权力大小和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的领域范围。第一,分析了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主要从政治经济学、市场经济的历史实践经验和经济法的法律性质三个角度。第二,分析论证了对市场监管权的行使范围进行法律规制的具体方法,包括依法明确其权力边界,切实推行中央规定的政府权利和责任清单制度。第六章,关于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促使法律主体守法的保障手段,没有法律责任的追究,市场监管权主体就会无所顾忌的滥用监管权。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分析了什么是市场监管权的不当行使以及其含义,接着对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下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法其他主体的法律责任的区别进行了分析。第二,论述了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第三,论述了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具体内容。
谈笑[8](2018)在《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简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指从鸦片战争始,经晚清、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中华民国南京政府,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间,由中国政府、各地方政府、中国政府各部门、由政府所有或得到政府担保的官办(国有)公司等为代表的主体与外国银行、中外合办银行、国际银行团、以银行为主要参与方的国际辛迪加以及代表外国银行(财团)的个人等外国私人之间确定、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绪论部分主要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定义及研究意义,指出其与近代条约制度的关系,认为研究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需要涉及到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国家契约、国际贷款协议、BOT特许协议等现当代法学概念。并从历史、法律、经济三个方面阐述本论文的研究创新之处。同时回顾了近代以来关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研究状况。第一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分析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中外主体性质和类别。并根据该法律关系客体和内容的不同组合,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分为借款、工程建设、合伙、买卖、租赁、特许经营等类型。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属于包含涉外因素、公法因素、经济因素的私法契约。第二章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进行法理概念上的比较,讨论契约与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近代条约体系的关系。并从法的形式(分为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法律关系(主体、内容与客体);法的实施(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法律责任)三大层面进行系统比较。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所隐含的极为复杂的法律原理。第三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分为晚清时期、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三个阶段,介绍各个时期契约订立的时代背景,契约特点以及演变情况。第四章分析契约主体外国银行在近代条约体系下的特殊法律经济地位。指出近代在华外国银行与国际政治、领事裁判权、中国国内经济金融政策的关系,认为其优势地位的取得与近代条约制度密不可分,属于近代历史上在中国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外国私法人,而不是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内国法人。第五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的复杂关系。在广义上,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的订约行为受到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关系的影响。从狭义上看,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受到近代中外条约关系的直接制约,属于近代条约制度的一部分。第六章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契约的过程。分为中方决策、外方决策、中外交涉三个层面。指出中方政府政治决策和外方企业市场决策的特点,并分析近代中外交涉交易的过程和特点。第七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核心部分——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根据法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对近代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订立的国际贷款契约进行分类整理,对契约的结构、条款进行解剖分析,指出近代国际贷款契约的发展变化和特点。第八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重点分析近代铁路投资领域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订立的国际工程建设契约。指出其类别、条款和有关特点。第九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契约。对其定义、类别、条款及内容特点进行分析。第十章以1887年李鸿章与美国费城辛迪加订立的中外合办华美银行契约事件为例,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进行经济合作,在国际与国内,政治与经济各个方面所受到的影响,展示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活动所面临的困难处境。
梁宏中[9](2018)在《国有企业的经济危机治理作用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基本矛盾。这是生产的社会性与生产资料占有的个人性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种矛盾,需要提高产权的社会化程度,也即生产资料占有、使用的社会化程度,突破个体性的限制和束缚,适应社会化生产要求。经济危机的治理方式根据治理效果不同,可划分为根本性治理和周期性治理两类。前者是消灭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建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所有制基础的新社会经济制度,满足社会化大生产对产权社会化的要求。后者是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局部提高产权社会化程度,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缓解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并解决经运行层面出现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暂时解决经济危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高级的社会化产权形式,能弥补私人产权社会化程度不足产生的各种弊端,因而成为经济危机治理的有效工具。国有企业的经济危机治理作用主要存在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在保持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不变的前提下,适度发展国有企业作为政策调控工具;二是作为所有制基础,通过生产资料全面国有化建立新的社会经济制度。两者的实质都是不同程度地提高产权的社会化程度以增强国民经济发展的比例性、协调性。作为政策工具的国有企业能有效降低周期性危机治理的交易成本,但由于其也存在一些低效性问题,需要选择合适的使用时机、领域、方式、时限,提升作用效果。作为新社会所有制基础的国有企业,旨在构建系统性制度安排彻底消除经济危机。苏联“国家大工厂”模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迄今为止社会主义国家的两种代表性现实探索。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既作为经济制度的所有制基础,也作为宏观经济调控工具发挥经济危机治理作用。如何提高国有企业危机治理的绩效,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大数据时代下,从长期趋势而言,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不可能彻底消除,生产社会化的深度发展与产权社会化程度不足之间的矛盾将更加尖锐,所以经济危机依然存在。当然从短期来看,信息化发展有助于资本主义国家强化经济调控,局部暂时缓和这种矛盾。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在世界范围内通过全面国有化构建新的社会经济制度完全消除经济危机的主客观条件仍未成熟;但是,借助大数据技术,国有企业将能更好发挥其经济危机的周期性治理的政策工具功能。
李常理[10](2011)在《转型时期中国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对转型时期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作了研究,研究的假设条件为地方政府是理性“经济人”。关于政府是“经济人”,还是“公共人”,在学术界有争论,本文通过对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的分析认为,地方政府具有“经济人”的特征,而且对于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地方政府来讲,其“经济人”的特征更为明显,因此,将其假设为理性“经济人”是合乎逻辑的。本文研究的前提是转型期。转型期是一个特殊时期,经济社会制度发生着巨大变化,政府职能处于转变和完善之中,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和地方非政府主体的双重代理人,其经济行为既要符合中央政府要求,又要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还要能够实现地方政府自身的利益。心理学认为,人和动物的行为都是在一定环境下产生的,是对外界环境的一种反应。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也不例外,是地方政府对制度环境的一种反应。转型期的制度环境不是刚性的,是相对“软化”的,处于不断变化中,这为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提供了较大空间。影响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制度环境因素比较多,但从影响程度大小来看,对其影响比较大的主要有地方官员管理体制、财政体制和意识形态。地方官员管理体制影响地方政府官员的政治利益,在一定意义上说,地方政府很多经济行为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地方官员的个人晋升。财政体制影响地方政府的收入,现行的财政体制有利于确保中央财政收入,但地方财政收入的压力非常大,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一定的经济行为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意识形态作为非正式制度,从思想和观念层面影响地方官员的行为选择,转型期的意识形态造就了经济发展重于一切的政府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对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产生了重要影响。正是转型期特有的制度环境,使地方政府产生了特定的经济行为。国内学者对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特征有不同概括和论述。本文认为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最主要特征是以发展为导向,即地方政府围绕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来实施各种经济行为。地方政府以发展为导向的经济行为产生于转型期的特定制度环境,这种制度环境提倡发展、激励发展。这种制度环境包含有促进发展的许多机制,如注重发展指标的干部考核机制、鼓励发展的财政制度等,正是这些“看不见的手”引导着地方政府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地方政府以发展导向的经济行为,本质上是对市场机制的一种替代,在市场体制还不完善的条件下,这种替代具有必然性。地方政府以发展为导向的经济行为在现实中有很多表现,如追求GDP高速增长、政府参与招商引资、兴建各类开发区等。归纳起来,地方政府以发展为导向的行为可以分为三类: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推动资本积累和培育地方经济“增长极”。本文认为,对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研究,必须要放在一个大的框架内,从宏观、微观上全面理解地方政府经济行为。本文从地方政府自身、地方政府之间关系、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关系这样三个维度对地方政府经济行为进行研究。从地方政府自身来讲,其注重通过制度创新来推动发展,制度创新释放了地方经济的活力,推动了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行为也为全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探索了经验。制度创新是有风险的,地方政府为了规避风险,在制度创新中往往会采取一定的策略。从地方政府之间关系来讲,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地方官员职务晋升的竞争性,导致在经济发展上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竞争关系,这种竞争关系既调动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也弥补了市场竞争的不足,促进了资源在地方之间的合理配置。地方政府在竞争中也会采取策略,以取得竞争的优势。地方政府竞争行为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演变的,竞争内容、竞争方式、竞争关系等都在发生着变化。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来讲,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利益的不一致、地方政府自主权的扩大和经济实力的增强,使其在经济方面与中央政府的博弈行为越来越明显,博弈手段越趋多样。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表现在财政收入、制度创新、宏观调控等方面,其中在宏观调控方面尤为明显。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效应具有两面性,既具有正面效应,也具有负面效应,但总的来看,正面效应大于负面效应,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推动了全国经济快速发展,推动了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判断地方政府经济行为是否规范,不能简单以其效应作为标准,而应以其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为标准,从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来规范和改进地方政府经济行为。本文提出了规范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方向、原则,并从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完善制度环境、完善政府层级之间关系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措施。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具有路径依赖性,一经产生就要延续下去,对其规范不可能一朝一夕实现,需要一个长期过程,贯穿于整个经济社会转型期。
二、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及政府经济行为的分析与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及政府经济行为的分析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阿拉伯经济伦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RT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来源及其价值与意义 |
1.1.1 选题来源 |
1.1.2 理论价值 |
1.1.3 现实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1 国内外经济伦理学发展概述 |
1.2.2 阿拉伯经济伦理研究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与篇章结构 |
1.3.3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阿拉伯经济伦理思想 |
2.1 阿拉伯经济伦理相关定义 |
2.1.1 阿拉伯的道德与伦理 |
2.1.2 阿拉伯的市场与经济 |
2.2 伊斯兰教经济伦理思想 |
2.2.1 宗教赏罚理论中的经济伦理观 |
2.2.2 商贸交易理论中的经济伦理观 |
2.3 阿拉伯人的义利之辩 |
2.3.1 古代阿拉伯人的义利之辨 |
2.3.2 近现代阿拉伯民族主义世俗物质论 |
2.3.3 现代伊斯兰复兴主义的道德经济论 |
2.4 阿拉伯人的贫富观与经商之道 |
2.4.1 阿拉伯谚语格言与贫富观 |
2.4.2 阿拉伯谚语格言与经商之道 |
2.4.3 贾法尔的《最佳商贸指南》 |
2.5 结语 |
第3章 阿拉伯政府经济伦理 |
3.1 早期阿拉伯社会经济伦理 |
3.1.1 前伊斯兰时期部落经济伦理 |
3.1.2 伊斯兰教产生的背景和影响 |
3.1.3 麦地那社团经济政策与道德评价 |
3.2 阿拉伯帝国政府经济伦理 |
3.2.1 阿拉伯帝国财政赋税伦理 |
3.2.2 阿拉伯财政赋税伦理思想 |
3.2.3 阿拉伯帝国政府经济伦理 |
3.3 现代阿拉伯国家政府经济伦理 |
3.3.1 阿拉伯国家经济发展概况 |
3.3.2 阿拉伯经济一体化与伊斯兰金融实践 |
3.3.3 阿拉伯政府经济行为与道德责任 |
3.3.4 阿拉伯政府经济行为道德问责 |
3.4 结语 |
第4章 阿拉伯企业伦理 |
4.1 阿拉伯企业制度概况 |
4.1.1 阿拉伯国有企业概况 |
4.1.2 阿拉伯家族企业概况 |
4.1.3 阿拉伯家族企业优劣 |
4.2 阿拉伯企业道德原则 |
4.2.1 企业与伊斯兰教义务论原则 |
4.2.2 企业与部落集体良知论原则 |
4.3 阿拉伯企业伦理责任 |
4.3.1 现代阿拉伯企业社会责任 |
4.3.2 阿拉伯企业社会责任典范 |
4.4 阿拉伯企业管理伦理 |
4.4.1 阿拉伯家族企业代际传承 |
4.4.2 阿拉伯管理者价值导向与行为原则 |
4.4.3 影响阿拉伯企业管理的“关系”文化 |
4.5 结语 |
第5章 阿拉伯工作伦理 |
5.1 阿拉伯工作伦理概况 |
5.1.1 阿拉伯人“工作即崇拜”的概念 |
5.1.2 有关工作伦理的概念述评 |
5.1.3 伊斯兰教工作伦理IWE |
5.1.4 新教工作伦理PWE与伊斯兰教工作伦理IWE |
5.2 现代阿拉伯人基本价值观与工作价值观 |
5.2.1 工作价值观概念述评 |
5.2.2 现代阿拉伯人基本价值观概况 |
5.2.3 现代阿拉伯人工作价值观概况 |
5.3 现代阿拉伯人内外工作价值观与工作伦理 |
5.3.1 现代阿拉伯人外在工作价值观 |
5.3.2 现代阿拉伯人内在工作价值观 |
5.3.3 从价值观看阿拉伯人工作伦理 |
5.4 对中阿跨文化经济合作的启示 |
5.4.1 中阿伦理主体基本价值观排序对比 |
5.4.2 中阿跨文化经济合作伦理风险预防 |
5.5 结语 |
第6章 结论 |
6.1 阿拉伯经济伦理研究意义与结论 |
6.2 阿拉伯经济伦理研究未来工作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2)地方政府行为对产能过剩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2.1 概念界定 |
1.2.2 研究框架 |
1.2.3 技术路线图 |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政府行为层面 |
2.1.1 政府干预与市场失灵 |
2.1.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2.1.3 地方政府行为 |
2.2 产能过剩层面 |
2.2.1 产能过剩影响因素 |
2.2.2 产能过剩程度测度 |
2.2.3 产能过剩化解 |
2.2.4 地方政府行为与产能过剩关系 |
2.3 文献述评 |
3 理论分析框架 |
3.1 地方政府行为的理论分析 |
3.1.1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3.1.2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 |
3.1.3 地方政府行为分析 |
3.2 产能过剩的理论分析 |
3.2.1 产能过剩的形成机理 |
3.2.2 地方政府行为与产能过剩的形成 |
3.2.3 地方政府行为、市场与产能过剩的化解 |
3.3 小结 |
4 产能过剩形成的实证分析 |
4.1 指标选取和数据说明 |
4.1.1 指标选取 |
4.1.2 数据说明 |
4.2 产能利用率测算 |
4.2.1 方法选取 |
4.2.2 指标选取和数据处理 |
4.2.3 产能利用率测算 |
4.3 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4.3.1 模型构建 |
4.3.2 实证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事前层面:地方政府行为对产能过剩形成的影响 |
5.1 方法介绍与指标选取 |
5.1.1 方法介绍 |
5.1.2 指标选取 |
5.1.3 指标测算 |
5.2 PVAR模型的实证分析 |
5.2.1 单位根检验 |
5.2.2 协整检验 |
5.2.3 GMM矩估计 |
5.2.4 脉冲响应 |
5.2.5 方差分解 |
5.3 本章小结 |
6 事后层面:地方政府行为对产能过剩化解的影响 |
6.1 中央政府无约束机制下地方政府间博弈 |
6.1.1 基本假设及模型构建 |
6.1.2 博弈策略分析 |
6.2 中央政府奖惩机制下地方政府间博弈 |
6.2.1 基本假设及模型构建 |
6.2.2 博弈策略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7 政策实施的效果分析:以钢铁产业为例 |
7.1 钢铁产业产能过剩化解政策的有效性分析 |
7.1.1 方法和指标选取 |
7.1.2 断点回归分析 |
7.1.3 稳健性检验 |
7.2 钢铁产业产能过剩化解效果分析 |
7.2.1 钢铁产业产能过剩化解效果整体分析 |
7.2.2 各地区钢铁产业产能过剩化解效果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8 结论及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相关建议 |
8.2.1 树立正确政绩观,建立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
8.2.2 改变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减少资源配置的干预 |
8.2.3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市场化水平 |
8.2.4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准入标准 |
8.3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3)金融视角下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基本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4 采用的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论文的创新 |
1.5.2 论文的不足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2.1 国外关于政府债务的研究 |
2.1.1 政府公债 |
2.1.2 地方债务 |
2.2 国内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的研究 |
2.2.1 地方政府债务成因研究 |
2.2.2 地方政府竞争、经济增长与地方政府债务 |
2.2.3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
2.2.4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2.3 对国内外地方政府债务研究的评述 |
2.3.1 国外研究述评 |
2.3.2 国内研究述评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地方政府债务现状与风险分析 |
3.1 地方政府债务界定概述 |
3.1.1 地方政府债务概念和内涵 |
3.1.2 地方政府债务分类 |
3.2 地方政府债务发展历程 |
3.3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结构 |
3.3.1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前债务规模和结构 |
3.3.2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后的债务规模 |
3.4 地方政府债务层级及发债主体结构 |
3.5 地方政府债务举债主体和资金来源 |
3.5.1 地方政府债务举借主体分析 |
3.5.2 地方政府债务债权主体分析 |
3.6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析 |
3.6.1 负债率和债务率分析 |
3.6.2 债务增速分析 |
3.7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 |
3.7.1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产生根源 |
3.7.2 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表现形式 |
3.7.3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现状 |
3.8 本章小结 |
第4章 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理论与实证分析 |
4.1 地方政府债务相关理论分析 |
4.1.1 公共产品理论——债务的客观基础 |
4.1.2 公共选择理论——债务的主观基础 |
4.1.3 委托代理理论——债务的现实基础 |
4.2 地方税收增长激励与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4.3 模型设定及变量说明 |
4.3.1 实证模型与变量选择 |
4.3.2 数据描述 |
4.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4.1 地方政府债务投融资对地方税收收入增长的影响 |
4.4.2 按地方政府债务分地区、分规模回归结果 |
4.5 工具变量和稳健性检验 |
4.5.1 工具变量 |
4.5.2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基于商业银行视角 |
5.1 金融风险根源 |
5.1.1 金融风险产生的宏观根源—货币非中性 |
5.1.2 金融风险产生的中观根源—金融市场的脆弱性 |
5.1.3 金融风险产生的微观根源—金融机构的脆弱性 |
5.1.4 风险扩散和传染的根源—信息不对称 |
5.2 地方政府债务金融风险分析 |
5.2.1 地方政府债务金融风险的逻辑 |
5.2.2 地方政府债务金融风险传导途径 |
5.2.3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商业银行 |
5.2.4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金融风险 |
5.3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传导的机理分析 |
5.4 地方政府债务杠杆率与银行风险关系探讨 |
5.5 地方政府债务与银行风险关系实证研究 |
5.5.1 变量选择与数据描述 |
5.5.2 实证结果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基于货币供给视角 |
6.1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概述 |
6.1.1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背景和成效 |
6.1.2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具体情况 |
6.2 我国货币供给逻辑分析 |
6.2.1 二级银行体系 |
6.2.2 央行投放基础货币的逻辑 |
6.2.3 商业银行货币供给的逻辑 |
6.2.4 我国货币供给的计量标准 |
6.3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货币供给的关系分析 |
6.4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货币供给的影响 |
6.4.1 存量债务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
6.4.2 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时发行债券环节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
6.4.3 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实施环节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
6.4.4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货币供给影响总结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基于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视角 |
7.1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后债券发行收益率情况概述 |
7.2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7.2.1 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分析 |
7.2.2 研究假设的提出 |
7.3 实证检验 |
7.3.1 变量说明 |
7.3.2 实证模型选择 |
7.4 实证结果 |
7.4.1 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传导货币利率效率的实证结果 |
7.4.2 地方债务置换对国债收益率传导货币市场利率效率的影响 |
7.4.3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后信贷市场利率对货币市场利率传导效率影响 |
7.5 稳健性检验 |
7.5.1 国债收益率传导货币市场利率效率的影响 |
7.5.2 信贷市场利率对货币市场利率传导效率的影响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及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加快经济体制改革 |
8.2.2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
8.2.3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
8.2.4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
8.2.5 加强财政金融部门协作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科研成果 |
(4)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污染密集型产业地理格局(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制造业地理格局已从向东部地区集聚转向中西部地区扩散 |
1.1.2 严峻的环境形势推动环境治理体系持续完善 |
1.1.3 污染企业对环境规制的区位响应成为经济地理学研究的重要命题 |
1.1.4 地方保护和区域竞争是影响环境规制执行力度和效果的重要因素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研究内容与章节安排 |
1.5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5.1 技术路线 |
1.5.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文献述评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产业地理格局 |
2.1.2 污染密集型产业 |
2.1.3 环境规制 |
2.1.4 地方保护 |
2.1.5 区域、产业和企业异质性 |
2.2 相关研究进展 |
2.2.1 环境规制与地方保护研究 |
2.2.2 污染密集型产业地理格局研究 |
2.2.3 环境规制与产业地理格局研究 |
2.2.4 地方保护与产业地理格局研究 |
2.2.5 环境规制与地方保护关系及其对产业地理格局的影响 |
2.3 研究评述 |
第三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3.1 理论依据 |
3.1.1 产业空间格局理论 |
3.1.2 政府行为理论 |
3.1.3 环境规制理论 |
3.1.4 地方保护理论 |
3.2 作用机制分析 |
3.2.1 环境规制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分布的影响 |
3.2.2 地方保护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分布的影响 |
3.2.3 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的交互作用 |
3.2.4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污染企业空间动态 |
3.2.5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企业创新 |
3.2.6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产业集聚 |
3.2.7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结构转型 |
3.3 本文理论分析框架 |
第四章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的演变及定量测度 |
4.1 环境规制演变与定量测度 |
4.1.1 环境保护制度演变阶段 |
4.1.2 环境规制实施与效果 |
4.1.3 环境规制强度的测度 |
4.2 地方保护演变及定量测度 |
4.2.1 地方保护演变阶段 |
4.2.2 地方保护的影响 |
4.2.3 地方保护的测度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环境规制与地方保护的时空格局及交互作用 |
5.1 地方竞争: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权衡 |
5.2 数据处理与研究方法 |
5.2.1 研究数据与处理 |
5.2.2 空间关联分析方法 |
5.2.3 模型构建、变量选择与空间矩阵设定 |
5.3 环境规制与地方保护的空间格局 |
5.3.1 时间特征 |
5.3.2 空间分异特征 |
5.4 环境规制与地方保护的空间关联 |
5.4.1 全局空间自相关分析 |
5.4.2 单变量局部空间自相关分析 |
5.4.3 双变量局部空间自相关分析 |
5.5 环境规制与地方保护的交互作用 |
5.5.1 估计方法 |
5.5.2 全样本估计结果 |
5.5.3 分阶段与分地区估计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污染密集型产业的时空格局 |
6.1 引言 |
6.2 省域尺度污染密集型产业时空格局演变 |
6.2.1 数据来源 |
6.2.2 省域尺度污染密集型产业分布的时空变化 |
6.3 地市尺度污染密集型产业的时空格局 |
6.3.1 数据来源 |
6.3.2 地市尺度污染密集型产业的时空格局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污染密集型产业分布 |
7.1 引言 |
7.2 省域尺度的计量模型分析 |
7.2.1 计量模型构建 |
7.2.2 变量选择 |
7.2.3 指标处理和模型检验 |
7.2.4 实证分析结果 |
7.3 地市尺度计量模型分析 |
7.3.1 计量模型构建 |
7.3.2 变量选择 |
7.3.3 指标处理和模型检验 |
7.3.4 实证分析结果 |
7.4 地市尺度空间异质性分析 |
7.4.1 模型设定 |
7.4.2 门槛变量检验 |
7.4.3 门槛回归及结果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污染密集型产业动态 |
8.1 引言 |
8.2 产业动态的指标量化 |
8.2.1 企业进入和退出 |
8.2.2 企业利润率和企业创新 |
8.2.3 区域工业集聚 |
8.2.4 产业转型 |
8.2.5 数据来源与处理 |
8.3 产业动态的时空演化特征 |
8.3.1 企业进入 |
8.3.2 企业退出 |
8.3.3 企业利润率 |
8.3.4 企业创新 |
8.3.5 专业化集聚 |
8.3.6 产业结构 |
8.4 模型设计与数据介绍 |
8.4.1 模型设计 |
8.4.2 变量选择及数据来源 |
8.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8.5.1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对企业进入和退出的影响 |
8.5.2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对企业利润和企业创新的影响 |
8.5.3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对产业集聚和产业结构的影响 |
8.6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3 创新之处 |
9.4 研究不足和展望 |
9.4.1 研究不足 |
9.4.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5)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认真对待国资国企司法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对象 |
二、特殊在哪里 |
三、宪法规定与司法实践 |
四、研究语境 |
五、问题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立法层面 |
二、行政层面 |
三、司法层面 |
四、为什么以司法治理为进路 |
第三节 理论脉络和内容结构 |
一、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 |
二、从案件审判流程来论述 |
三、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公法与私法的交叉学科研究 |
二、策略博弈分析法 |
三、法律实证研究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第六节 可能的不足 |
第一章 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1: 不予受理企业改制案件 |
二、材料2:能动司法受理涉外案件 |
三、材料3:能动司法服务国企改革 |
第二节 受理还是不受理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三节 能动还是克制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四节 为什么拒绝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实事求是? |
第五节 为什么能动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利益均沾? |
第六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 |
一、司法服从国家治理需要 |
二、司法完成改革任务分工 |
三、司法确定并发展自主性 |
四、小结与反思:进退应矩? |
第七节 反思与展望:走向自主型司法 |
一、司法与政治:调整权力边界 |
二、司法与党政:区分发展方式 |
三、司法与改革:确证成果合法 |
第二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术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4:不良债权系列案件 |
二、材料5: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金融债权案件 |
五、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保护理念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专项资金支持 |
二、减免缓诉讼费 |
三、开通绿色通道 |
四、组建专业团队 |
五、出台指导意见 |
六、统一协调机制 |
七、效果导向:“生病企业”的医院 |
八、小结与反思:戴着镣铐跳舞?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审理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螺旋式上升?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 |
一、司法治理落实国家治理 |
二、司法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
三、司法形塑独立社会功能 |
四、司法巧用调判结合方式 |
五、小结与反思:过渡性策略?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法律多元主义 |
一、法官弥补司法制度不足 |
二、司法弥补公共政策不足 |
三、建设多元一体法治国家 |
第三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的执行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6:债权执行系列案 |
二、材料7:基本解决执行难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五、涉及产权保护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平等保护势在必行?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区别对待执行 |
二、案件报告制度 |
三、地方保护主义 |
四、执行联动机制 |
五、执行和解机制 |
六、业务指导机制 |
七、小结与反思:政策转型导致制度变迁?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执行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司法政治化?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 |
一、司法提升执行治理水平 |
二、司法增强制约行政能力 |
三、司法规范执行自主建设 |
四、小结与反思:执行的春天到了?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迈向平等保护 |
一、司法理念:平等保护 |
二、司法行动:平等制裁 |
三、路径安排:党与司法 |
第四章 作为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法院 |
第一节 “立法”情况 |
一、总体概况 |
二、具体情况 |
第二节 “立法”特点 |
一、回避政治问题 |
二、防止资产流失 |
三、维护社会稳定 |
四、迈向平等保护 |
五、夯实司法权力 |
第三节 为什么是法院“立法” |
一、党的策略 |
二、人大的策略 |
三、国务院的策略 |
四、国企的策略 |
五、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六、法院的策略 |
七、小结与反思:司法法治国? |
第四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 |
一、司法与政治之间的平衡 |
二、司法确认公共沟通成果 |
三、司法治理推进国企治理 |
四、小结与反思:合二为一? |
第五节 反思与展望:司法治理现代化 |
一、服务:“不换思想就换人” |
二、维护:“司法公正阶段论” |
三、建构:“主体性司法道路” |
第五章 司法治理与法治道路 |
第一节 司法双轨制 |
一、社会的胜利 |
二、国家的胜利 |
第二节 为什么博弈 |
一、国企治理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 |
二、国企治理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 |
三、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分工配合 |
第三节 目的:提升合法性与现代性 |
一、运动治理与司法治理 |
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
三、法律移植与实践资源 |
四、小结与反思:什么是法院的贡献 |
第四节 总结与展望:司法自信与法治道路 |
一、外部视角:“以中国为中心” |
二、内部视角:“以中国为方法” |
三、司法治理:“阶段论” |
四、展望未来:“变化态” |
第五节 反思与检讨:解释限度 |
结语 |
附件: 论文相关司法解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感恩奋斗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产业结构调整面临新的挑战及机遇 |
1.1.2 地方政府对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巨大影响力 |
1.2 文献综述 |
1.2.1 地方政府相关研究 |
1.2.2 产业结构调整相关研究 |
1.2.3 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地方政府角色定位相关理论 |
2.1.1 基于“政府”属性的角色定位:政府与市场之关系 |
2.1.2 基于“地方”属性的角色定位:中央与地方之关系 |
2.2 产业结构调整相关理论 |
2.2.1 产业结构内涵及产业结构学说划分 |
2.2.2 产业结构调整路径理论 |
2.2.3 产业结构变动的影响因素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对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的理论分析 |
3.1 问题的提出 |
3.2 中国地方政府行为模式 |
3.2.1 以经济增长为导向的行为模式 |
3.2.2 以区域竞争为导向的行为模式 |
3.2.3 以企业家风格为导向的行为模式 |
3.3 地方政府行为模式影响下的财政行为 |
3.3.1 财政支出生产性偏向 |
3.3.2 投资和税收竞争 |
3.3.3 扶持补贴国有企业 |
3.4 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影响产业结构的机理 |
3.4.1 地方财政支出行为对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的机理 |
3.4.2 地方财政税收行为对产业机构调整影响的机理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产业结构调整的空间集聚特征及演变研究 |
4.1 产业结构调整新内涵 |
4.1.1 产业结构高技术化 |
4.1.2 产业结构绿色化 |
4.1.3 产业结构服务化 |
4.2 高技术化视角下产业结构调整的空间集聚特征及演化趋势研究 |
4.2.1 产业结构高技术化的空间集聚格局 |
4.2.2 产业结构高技术化的空间格局演变趋势 |
4.3 绿色化视角下产业结构调整的空间集聚格局及演化研究 |
4.3.1 产业结构绿色化的空间集聚格局 |
4.3.2 产业结构绿色化的空间格局演变趋势 |
4.4 服务化视角下产业结构调整的空间集聚格局及演化研究 |
4.4.1 产业结构服务化的空间集聚格局 |
4.4.2 产业结构服务化的空间格局演变趋势 |
4.5 “三化”集成视角下产业结构调整的空间集聚格局及其演化研究 |
4.5.1 产业结构“三化”集成视角的空间集聚格局 |
4.5.2 产业结构“三化”集成视角的空间格局演变趋势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空间效应下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研究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空间效应下地方财政收支总量模型 |
5.2.1 空间杜宾模型构建 |
5.2.2 变量指标选取、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 |
5.2.3 空间杜宾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
5.3 空间效应下地方财政收支异质化模型 |
5.3.1 空间杜宾模型构建 |
5.3.2 变量指标选取及统计性描述 |
5.3.3 空间面板模型的选择 |
5.3.4 空间面板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市场化差异下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研究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市场化对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 |
6.3 市场化差异下地方政府支出行为对产业结构影响的模型 |
6.3.1 门槛回归模型的设定 |
6.3.2 指标选取、数据说明及相关变量统计性描述 |
6.3.3 实证结果分析 |
6.4 市场化差异下地方政府收入行为对产业结构影响的模型 |
6.4.1 门槛回归模型的设定 |
6.4.2 实证结果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分权化差异下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研究 |
7.1 问题的提出 |
7.2 中国式财政分权的历史演变 |
7.3 分权化差异下地方政府支出行为对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的模型 |
7.3.1 门槛回归模型的设定及指标选取 |
7.3.2 实证结果分析 |
7.4 分权化差异下地方政府收入行为对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的模型 |
7.4.1 门槛回归模型的设定 |
7.4.2 实证结果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主要观点、结论与研究展望 |
8.1 主要观点及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参加的科研项目 |
(7)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市场监管权及其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概述 |
一、市场监管权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的历史镜像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的基本特征 |
一、市场监管权内容上的经济性 |
二、市场监管权功能上的规制性 |
三、市场监管权监管手段的综合性 |
四、市场监管权关系主体的多样性 |
五、市场监管权的法定性 |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的法律规制 |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研究意义 |
第二章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选择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基本理论 |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社会契约论理论 |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经济自由理论 |
三、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经济民主理论 |
四、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法治理论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考察 |
一、美国议会主导模式 |
二、英国专门机构模式 |
三、德国行政主导模式 |
第三节 我国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选择 |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选择的反思 |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选择的本土要素 |
三、行政中心主义模式对我国市场监管权规制法律的影响 |
四、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的我国选择 |
第三章 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主体 |
一、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主体的特征 |
三、市场监管权主体的分类 |
四、市场监管权主体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法律规制 |
一、法律资格的功能 |
二、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取得 |
三、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变更和丧失 |
四、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法律规制的完善 |
第四章 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制度背景 |
一、政府治理模式改革 |
二、市场监管权的协调配置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央地之间的纵向配置 |
一、市场监管权央地纵向配置的回溯 |
二、央地之间市场监管权配置存在的问题 |
三、央地之间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 |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的横向社会配置 |
一、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分权对象 |
二、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内容 |
三、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存在的问题 |
四、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的法律规制 |
第五章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 |
一、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哲学基础 |
二、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实践需要 |
三、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法律要求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方式 |
一、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限定 |
二、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权力清单 |
第六章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 |
一、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法律责任与其他责任的区别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表现 |
一、市场监管违反法律程序 |
二、市场监管权超越权限范围 |
三、市场监管权的滥用 |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 |
一、不当监管行为的纠正责任 |
二、不当监管行为的行政赔偿责任 |
三、不当监管的其他责任 |
四、不当监管法律责任的完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定义及研究意义 |
一、定义及有关概念解释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综述 |
一、1949年前政府涉外经济契约有关研究 |
二、1949年后近代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 |
三、小结 |
第三节 研究创新 |
一、研究内容创新 |
二、研究方法创新 |
第一章 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 |
一、中方主体 |
二、外方主体 |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客体 |
一、借款法律关系 |
二、建设工程法律关系 |
三、合伙法律关系 |
四、买卖法律关系 |
五、租赁法律关系 |
六、特许经营法律关系 |
七、其他类型法律关系 |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特性 |
一、公私混合主体 |
二、私法性的内容 |
三、公法性的内容 |
四、契约涉外因素 |
五、国际经济因素 |
第二章 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之比较 |
第一节 概念辨析 |
一、契约与条约 |
二、准条约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 |
三、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条约体系的关系 |
第二节 法理比较 |
一、法的形式比较 |
二、法律关系比较 |
三、法的实施比较 |
第三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 |
第一节 晚清产生发展成型期(1840年至1912年) |
一、1840年至1870年 |
二、1870年至1894年 |
三、1894年至1912年 |
第二节 民国北京政府泡沫期(1912年至1927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消亡期(1927年至1949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四章 近代条约体系下外国银行之地位 |
第一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地位 |
一、“治外法权银行”概念 |
二、外国在华银行与条约制度 |
三、约束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制度 |
第二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特殊地位的取得 |
一、晚清的金融商业政策 |
二、晚清及民国的银行货币制度 |
第三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优势地位 |
一、法律地位优势 |
二、经营实力优势 |
三、优势地位的丧失 |
第五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 |
第一节 国际关系的影响 |
一、国际强权的基石 |
二、国际争霸的魅影 |
三、外交开路的投资 |
四、政治优先于经济 |
第二节 中外关系的制约 |
一、国际条约的直接制约 |
二、外交承认与契约继承 |
三、交战状态与契约终止 |
四、外交敌对与契约履行 |
第六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订立 |
第一节 影响契约订立的因素、订约人员及交涉方式 |
一、影响订约的因素 |
二、参与订约的人员 |
三、订约交涉的方式 |
第二节 中方订约程序——以政府决策为中心 |
一、中方决策的特点 |
二、中方决策的过程 |
第三节 外方订约程序——以市场决策为中心 |
一、外方决策的特点 |
二、外方决策的过程 |
第四节 中外交易程序——经济与政治的互动 |
一、询盘 |
二、发盘 |
三、还盘 |
四、接受 |
第七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演变 |
一、定义 |
二、形式演变 |
第二节 契约结构 |
一、契约首部 |
二、契约尾部 |
三、契约附件 |
四、契约正文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财务条款 |
二、管理条款 |
三、格式条款 |
第八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分类与特性 |
一、定义 |
二、分类 |
三、特性 |
第二节 契约产生背景与演变历史 |
一、舰炮与条约奠定的基石 |
二、早期国际工程建设草案 |
三、政治斗争与国际工程建设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性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技术及商务条款 |
四、附件和补充条款 |
第九章 近代中外间合资合作经营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类别 |
一、定义 |
二、分类 |
第二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商务技术条款 |
第十章 案例研究——以华美银行契约为例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举办银行的思潮 |
二、清政府内部争议 |
三、主要参与人物 |
四、“轰传世界”的华美银行协议 |
第二节 中美双方往来经过 |
一、中美合作的缘起 |
二、美方在中国的活动 |
三、中方赴美谈判 |
四、中外媒体有关报道 |
第三节 内外政治经济矛盾与契约订立 |
一、清政府内部强大的反对力量 |
二、美国政府的局外人态度 |
三、广泛的外国反对力量 |
四、失败的内部及客观原因 |
第四节 事件后续 |
结语 |
一、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一种法律关系 |
二、同一法律现象在不同历史语境下的解读 |
三、政府涉外经济活动与政治的互动关系 |
四、终止履行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方式与结果 |
五、客观看待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公法性质 |
六、倒影民族资本处境的一面镜子 |
附录 |
一、1887年华美银行事件稀见史料 |
(一) 李鸿章致美国国务卿巴夏的信 |
(二) 《李鸿章咨周馥盛宣怀马建忠文》英文件 |
(三) 李鸿章致美国费城商人黄腾派克的两封信 |
(四) 美国驻天津总领事致米建威的信 |
(五) 美国驻上海总领事为马建常(马相伯)开具的介绍信 |
二、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目录表 |
(一) 说明 |
参考书目 |
一、档案文献、资料汇编、文集 |
二、报刊 |
三、历史政治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四、法律经济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五、外人论着 |
(一)中文 |
(二)英文 |
后记 |
(9)国有企业的经济危机治理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技术路线和文章框架 |
1.3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有企业成为经济危机治理工具的原因 |
2.2 国有企业的经济危机治理作用方式和效果 |
2.3 国有企业经济危机治理作用的质疑和批评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国有企业成为经济危机治理工具的历史必然性 |
3.1 经济危机的根本性原因: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
3.2 经济危机的具体性原因:经济运行性因素 |
3.3 国有企业成为经济危机治理工具的历史必然性 |
第4章 国有企业政策工具功能与经济危机周期性治理 |
4.1 国有企业经济危机周期性治理作用的理论概述 |
4.2 国有企业经济危机周期性治理作用的历史考察 |
4.3 国有企业经济危机周期性治理的福利效果分析 |
4.4 国有企业的调控工具功能与其他经济危机周期性治理工具的比较研究 |
4.5 国有企业经济危机周期性治理的效果、存在问题与优化对策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有企业的所有制基础功能与经济危机的根本性治理 |
5.1 国有企业经济危机根本性治理作用的理论概述 |
5.2 基于苏联“国家大工厂”模式的国有企业经济危机根治功能现实探索 |
5.3 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国有企业经济危机根治功能的现实探索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国有企业经济危机治理作用的未来趋向:基于大数据时代趋势的探讨 |
6.1 大数据时代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趋向 |
6.2 大数据时代趋势下的国有企业经济危机治理功能 |
第7章 主要结论和研究展望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转型时期中国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框架和创新点 |
第一章 转型时期的地方政府及其经济行为 |
第一节 转型时期的地方政府 |
第二节 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含义 |
第三节 地方政府“经济人”角色 |
第四节 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特征 |
第二章 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制度环境 |
第一节 制度环境 |
第二节 财政分权体制 |
第三节 地方官员管理体制 |
第四节 意识形态 |
第三章 地方政府的发展导向型行为 |
第一节 政府发展导向型行为的基本理论 |
第二节 地方政府发展导向型行为的必然性和表现 |
第三节 推动资本积累 |
第四节 确定和培育经济增长极 |
第四章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 |
第一节 地方政府在制度创新中的先导地位 |
第二节 影响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因素 |
第三节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动机和策略 |
第四节 三种典型的地方政府制度创新模式 |
第五章 地方政府竞争行为 |
第一节 地方政府竞争理论概述 |
第二节 地方政府竞争产生的条件和动因 |
第三节 地方政府竞争的策略和方法 |
第四节 地方政府竞争的演进 |
第五节 地方政府竞争效应 |
第六章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行为 |
第一节 地方政府博弈行为原因分析 |
第二节 地方政府博弈行为表现 |
第三节 地方政府博弈行为效应 |
第七章 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规范化 |
第一节 地方政府经济行为规范化的含义 |
第二节 转变地方政府经济职能 |
第三节 完善制度环境 |
第四节 完善政府层级之间关系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及政府经济行为的分析与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阿拉伯经济伦理研究[D]. 薛英杰.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2]地方政府行为对产能过剩的影响研究[D]. 陈鹏. 北京科技大学, 2020(06)
- [3]金融视角下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D]. 沈国庆.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4]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污染密集型产业地理格局[D]. 田光辉. 河南大学, 2019(06)
- [5]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D]. 谢锐勤.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6]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研究[D]. 胡艺. 东南大学, 2019(03)
- [7]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D]. 单新国.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8]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D]. 谈笑. 湖南师范大学, 2018(01)
- [9]国有企业的经济危机治理作用研究[D]. 梁宏中. 暨南大学, 2018(03)
- [10]转型时期中国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研究[D]. 李常理. 中共中央党校, 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