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联谊股票案查处

大庆联谊股票案查处

一、大庆联谊股票案查处始末(论文文献综述)

杨柳[1](2018)在《我国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侵权行为日益频发,证券侵权诉讼逐渐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证券侵权行为不仅侵犯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更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由于证券侵权行为往往涉及多方主体,传统两造诉讼难以胜任于该类纠纷的解决;因此,突破传统两造诉讼的羁系,适用证券群体诉讼制度解决证券侵权纠纷显得尤为关键。我国现有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尚不足以有效地化解证券侵权纠纷,究其缘由,乃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相关制度尚欠完善。我国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法律与司法解释关于是否适用证券侵权群体诉讼的规定尚未统一、群体成员参加诉讼的方式尚显单一、诉讼代表人的相关规定较为粗陋以及裁判效力扩张的处理存在缺陷等等。完善的证券群体诉讼制度是保障证券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发展的利器;因此,对我国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的研究意义重大。正是基于解除现实困境与完善程序法理的需要,本文拟从分析该制度的基本内容着手,结合对域外相关制度的比较研究,最终落脚于对我国现行相关制度的评析,并尝试提出几点陋见。全文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证券侵权群体诉讼的基础理论进行分析。笔者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研究其基本概念;第二,阐述其特质;第三,分析其功能。第二部分,检视我国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的现状。一方面,对我国的现行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进行分析并对其运行现状进行评析;另一方面,通过对代表性案例及相关统计数据的分析,论证完善我国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之意义。第三部分,对域外证券侵权群体性诉讼解决机制进行比较研究。对域外相关机制进行研究分析,并得出结论:我国应改进现有代表人诉讼制度,并适当借鉴域外经验,以完善我国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的建议。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明确我国证券侵权群体诉讼的适用条件;其次,改进群体成员的加入方式;再次,建立代表人推选及监督机制;最后,弥补裁决效力扩张相关规定的缺陷。

彭旭林[2](2014)在《证券法中虚假陈述民事法律适用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对我国证券市场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严重的破坏作用,探讨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相关法律适用对于解决这类纠纷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囿于我国立法技术不足,相关理论和实务欠缺,导致在具体的虚假陈述民事侵权赔偿过程中的法律适用困难,在证券虚假陈述的制度构建中,应结合证券虚假陈述的特殊性,进行合理的证券民事侵权法律制度设计和民事法律适用。特别是对于揭露主体、揭露日等需要高度证券知识做支撑的法律概念界定上,必须要考虑现实情况,借鉴发达资本市场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关考虑。

张卓颖[3](2014)在《论我国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文中研究指明新中国的证券市场诞生于上世纪90年代,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逐步壮大的。在这20多年的发展进程中,我国证券交易经过了最初的快速发展和繁荣昌盛,开始逐渐趋于平稳。在这一过程中,欺骗投资者、虚假陈述、内部交易等大规模证券欺诈纠纷频频发生,极大危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证券市场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然而,立法的现状却无法很好地解决当前所面临的群体性证券纠纷:传统的诉讼模式无法应对“小额多数”的证券纠纷,而出台的司法解释又将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排斥在外,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解决证券欺诈群体性纠纷,恢复投资者对于证券市场的信心,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有必要重新思考证券欺诈群体性纠纷的解决方案,构建和完善证券欺诈群体诉讼的制度体系。鉴于此,本文从近期发生的现实案例“光大证券案”出发,通过对证券市场和群体诉讼制度介绍,对比国内既有群体诉讼制度和域外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制度的优劣情况,进行利弊分析,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制度的建议,希冀能对未来我国立法有所裨益。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概述。本章以光大证券案为例引出人们对证券欺诈群体性纠纷的关注和思考,从而简要介绍证券欺诈和证券群体诉讼的概况,最后指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的状况以及构建完善证券群体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第二章是我国证券欺诈民事诉讼的立法模式。一方面,本章重点分析介绍了我国目前的两大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代表人诉讼制度和公益诉讼制度,突出两大制度存在的问题,从而明确这两种制度都无法直接适用于群体性证券欺诈纠纷领域。另一方面,本章也对当前法律规定的证券欺诈纠纷解决方式进行简要阐述,论证了目前我国司法解释规定的单独诉讼和共同诉讼方式亦无法很好地解决证券欺诈群体性纠纷,从而为借鉴域外经验埋下伏笔。第三章是域外证券欺诈群体诉讼模式研究。本章主要介绍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证券欺诈群体性纠纷解决上的制度经验。不同国家和地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构建了相应的证券诉讼模式,其中重点介绍了具有代表性的三个国家的三种制度,分别为:美国的集团诉讼制度、德国的示范性诉讼制度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团体诉讼制度。文章从每种制度的历史发展、程序内容以及制度缺陷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在当前形势下,传统单一式的群体诉讼制度无法很好地解决问题,应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制度的优势,构建一个多元化的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制度体系。第四章是完善我国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制度的具体构想。本章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从我国证券欺诈群体性纠纷的现实状况出发,适当借鉴域外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制度,提出了完善我国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路径选择和具体程序设计,构建和完善了一套以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为主,以示范性诉讼和团体诉讼为辅,借鉴美国集团诉讼的合理因素的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制度体系,为我国未来立法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方案。

吴建荣[4](2012)在《大庆市党员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严重滥用权力的行为、亵渎权力的表现,是权力异化的产物。它不仅会败坏社会风气,破坏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危及政权巩固,也会给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害,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党员干部的职务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则更为严重。近几年来,大庆市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党员干部的职务犯罪势头正逐步得到遏制,大庆市党员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案件总量及大要案量下降趋势凸现,一些诱发职务犯罪的深层次问题正在得到解决。但是,在我国体制转轨、结构调整的时代背景下,改制的缝隙和漏洞,监管的疏漏难免会为职务犯罪提供生存的空间,尤其是在因油而生、因油而兴的并以公有制经济居于主导地位的资源型工业城市---大庆市,更容易成为职务犯罪的易发地带。当前,大庆市反腐败形势依旧严峻,职务犯罪呈现出群体性犯罪、涉油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热点部门人员职务犯罪高发,职务犯罪行为智能化、隐蔽化、多样化等特点。面对大庆市党员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及现状,我们既要从客观规律上找原因,也要从思想、教育、监督、法制、社会环境等因素上面找原因,并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打击力度、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等手段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

胡敏[5](2001)在《蛇年纪事》文中提出在中国的农历上,蛇年又称小龙年。在十二属像中,蛇被认为是充满奸诈、凶猛恶毒的动物,但也正因为此,又被看成是智慧的生灵。据说,蛇年出生的人,如果祖上积德,经常在其一生中,非大智即大奸。而蛇年的运程,由于这样的人一多,也经常是行事难以琢磨,形势不好预料的。多变异应是这一年的特征。今年是蛇年,我们看看这一年的中国、这一年的世界。

达群[6](2000)在《大庆联谊股票案查处始末》文中提出

二、大庆联谊股票案查处始末(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大庆联谊股票案查处始末(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的基础理论
    一、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的内涵
    二、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的特质
    三、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的功能
        (一)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的规范作用
        (二)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的社会作用
第二章 我国现行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的检视
    一、我国现行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规定概述
    二、我国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现状评析
        (一)我国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的运行现状
        (二)我国现行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
    三、完善我国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的意义
第三章 域外证券群体性诉讼解决机制考察
    一、美国证券集团诉讼
        (一)美国证券集团诉讼的相关规定
        (二)对美国证券集团诉讼的评析
    二、德国投资者示范诉讼
        (一)德国投资者示范诉讼的相关规定
        (二)对德国投资者示范诉讼的评析
    三、日本选定当事人诉讼
        (一)日本选定当事人诉讼的相关规定
        (二)对日本选定当事人诉讼的评析
    四、我国台湾地区证券团体诉讼
        (一)我国台湾地区证券团体诉讼的相关规定
        (二)对我国台湾地区证券团体诉讼的评析
    五、域外证券群体性诉讼解决机制考察的启示
第四章 我国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的完善
    一、建立确认程序
        (一)设置确认程序的意义
        (二)确认程序的具体设置
        (三)与确认程序相关的两个问题
    二、改进群体成员的加入方式
        (一)对群体成员加入方式的分析
        (二)群体成员加入方式的确定
    三、细化代表人机制
        (一)代表人的推选程序
        (二)代表人的权利限制
    四、完善裁决效力扩张的相关规定
        (一)裁决扩张的内容
        (二)裁决扩张的具体处理
结语
参考文献

(2)证券法中虚假陈述民事法律适用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证券法中虚假陈述制度概述
    (一)虚假陈述行为揭示
    (二)证券法中虚假陈述行为的特征及主要类型
二、证券法中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定性
    (一)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竞合说
    (二)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说
    (三)法定责任说
三、证券法中虚假陈述民事法律适用的困境分析
    (一)侵权因果关系理论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认定之间的困境
    (二)立法技术的欠缺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技术性规范高要求之间的困境
四、证券法中虚假陈述民事法律适用的思考
    (一)证券法中虚假陈述行为的侵权法适用
    (二)对立法技术不足造成现实情况认定不全面的理解适用

(3)论我国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光大证券案”引发的思考
        一、 简介事件过程
        二、 处理结果的法律分析与思考
    第二节 证券欺诈群体诉讼的概况
        一、 证券欺诈概述
        二、 证券群体诉讼概述
        三、 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的状况
        四、 构建和完善证券群体诉讼制度的意义
第二章 我国证券欺诈民事诉讼的立法模式
    第一节 我国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类型及其分析
        一、 代表人诉讼制度分析
        二、 公益诉讼制度分析
        三、 两种制度运用于证券欺诈纠纷领域的综合评述
    第二节 我国目前证券欺诈纠纷解决机制
        一、 我国法律对于证券欺诈纠纷救济途径的规定
        二、 我国目前证券欺诈纠纷解决机制的问题小结
第三章 域外证券欺诈群体诉讼模式研究
    第一节 美国的证券集团诉讼模式
        一、 美国集团诉讼的确立和发展
        二、 美国证券集团诉讼的程序
        三、 美国证券集团诉讼的优势
        四、 美国证券集团诉讼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德国的投资人示范性诉讼模式
        一、 德国示范性诉讼的历史发展
        二、 德国投资人示范性诉讼的内容
        三、 德国投资人示范性诉讼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我国台湾地区的证券欺诈团体诉讼模式
        一、 我国台湾地区证券欺诈团体诉讼的引入和实践
        二、 我国台湾地区证券欺诈团体诉讼存在的问题
    第四节 域外证券欺诈群体诉讼模式的比较分析与启示
第四章 完善我国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制度的具体构想
    第一节 完善我国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 完善我国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制度必须以保护弱势群体为主要任务
        二、 完善我国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制度必须有助于实现诉讼经济和公平正义的统一
    第二节 完善我国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制度的路径选择
        一、 借鉴美国集团诉讼的合理因素完善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
        二、 引进团体诉讼
        三、 引进示范性诉讼
    第三节 我国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制度的具体程序设计
        一、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改革方案
        二、 团体诉讼在证券欺诈领域中的程序设计
        三、 示范性诉讼在证券欺诈领域的程序设计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4)大庆市党员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问题的缘起
    二、 理论框架
    三、 相关界定
第一章 案件整体情况调查
    第一节 发案数量及趋势
        一、 案件数量:总数及大要案数下降趋势凸现,窝串案增多
        二、 案件类型:贪污贿赂及渎职类职务犯罪案件比重居高不下
    第二节 涉案人员及部门
        一、 涉案人员:乡科级及一般党员干部的涉案比例增大
        二、 涉案部门:政府和农村的热点部门一直为案件高发区
    第三节 案件处理情况
        一、 党纪惩处:受党纪、政纪重处分人员比重大
        二、 司法惩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呈现轻刑化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典型案例调查
    第一节 个体案例:晏晓泉受贿案
        一、 基本案情
        二、 分歧意见
        三、 裁判结论
        四、 案件分析
    第二节 群体案例:经警队员涉油职务犯罪案
        一、 基本案情
        二、 裁判结论
        三、 案件分析
    第三节 由案件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 国企改制过程中职务犯罪主体的认定
        二、 贪污犯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三、 共同贪污犯罪数额的认定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深度思考
    第一节 犯罪构成特征
        一、 主体:热点部门及涉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居多
        二、 客体:多以“窃取”、“侵吞”方式侵犯公共财产所有关系
        三、 主观:国企改制过程中具有复杂犯罪动机的故意犯罪多发
        四、 客观:多为利用“主管”、“经手”之便
    第二节 犯罪行为特征
        一、 从被动受贿开始转向主动索贿
        二、 从简单权钱交易转向隐性腐败
        三、 作案由偶发转向常态
    第三节 犯罪影响因子
        一、 “靠油吃油”观念及腐败权力观
        二、 监管失控与企业改制漏洞
        三、 党员干部交流制度不健全
        四、 法网疏漏与惩处力度欠强
    第四节 犯罪危害后果
        一、 误导党员干部价值取向,破坏大庆市“三风”建设成效
        二、 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阻碍大庆市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三、 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大庆市社会管理及社会稳定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四、大庆联谊股票案查处始末(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研究[D]. 杨柳. 中南民族大学, 2018(05)
  • [2]证券法中虚假陈述民事法律适用分析[J]. 彭旭林.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3)
  • [3]论我国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完善[D]. 张卓颖. 华东政法大学, 2014(03)
  • [4]大庆市党员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调查[D]. 吴建荣. 黑龙江大学, 2012(S1)
  • [5]蛇年纪事[J]. 胡敏. 中国经济信息, 2001(24)
  • [6]大庆联谊股票案查处始末[J]. 达群. 中国监察, 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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